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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新生称谓类俗语词成词特点及其文化因素分析

2015-03-22齐瑞霞

东岳论丛 2015年3期
关键词:俗语

齐瑞霞

(山东大学 文史哲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宋代新生称谓类俗语词成词特点及其文化因素分析

齐瑞霞

(山东大学 文史哲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山东财经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宋代是汉语发展史上俗语词得到充分发展的重要时期,但历来的宋代词汇研究多偏重于对雅言的考释,俗语词的系统研究则相对欠缺。通过选取宋代新生称谓类俗语词作为研究对象,对其成词特点及其词义演变原因进行集中分析和深入探讨,可知宋代新生称谓类俗语词的构词方式丰富,手段多样,新词新义的产生及变化是语言自身发展规律和社会文化背景等影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称谓词;俗语词;构词特点;文化背景

宋代语言在中国语言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词汇的丰富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突出表现为俗语词、方言词、行话市语等的大量出现,从而使宋代成为汉语词汇发展和研究中的重要阶段,得到了历代学者的关注和研究。相较于稳定性强、规范化程度高的雅言,俗语词则具有口语色彩明显、变动性强、流传速度快等特点,最能反映某个历史时期语言发展的基本面貌。以宋代新生称谓类俗语词作为研究对象,着重对其成词特点及其词义发展变化的原因,如文化背景等进行分析和探讨,可以对宋代称谓词、俗语词乃至宋代词汇的特点及发展有进一步的认识。

一、宋代新生称谓类俗语词分类例说

对某一历史时期的词汇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可直接选取这一时期的新生词汇进行专题研究。据此,宋代称谓类俗语词的研究也可以借助于新生的称谓类俗语词展开。新生称谓类俗语词的认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发展到宋代才产生的新词;二是宋代以前已有,到了宋代又产生了新的变化(如词义、用法、色彩等)的称谓类俗语词。

(一)宋代新产生的称谓类俗语词,即依据现有的文献考证,这部分称谓类俗语词是从宋代才开始出现,并已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用法,宋以前没有出现过,或目前还没有发现在宋之前已有的用例。如:“九百”,宋时亦称“九百汉”,是当时常用的俗语,指人神气不足、傻里傻气。洪迈《夷坚志·丙志》卷十一:“明年,一客白袍皂绦,甚古。入曹之室,视壁间字,问谁所书,永真言李陶真先生也,客笑曰:‘九百汉’。亦索笔书对壁。”①朱彧《萍洲可谈》卷三:“青州王大夫为词鄙俚,每投献当路以为笑具,季父为青录,王亦与诗,它日李父见其子谢之,其子曰:‘大人九百乱道,玷渎高明。’盖俗谓神气不足者九百,岂以一千即足数邪?”据此可知,宋时通常将一千作为足数,故以九百视为神气不足。又写作 “九陌”,元明时期仍沿用。再如“觅贴儿”,是宋时对小偷的称呼。因小偷往往在拥挤的人群中贴身行偷,故形象地称之为“觅贴儿”。周密《武林旧事》卷六:“若阛阓之地,则有翦脱衣囊环佩者,谓之‘觅贴儿’。”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二十五“委巷丛谈”有较为详细的说明:“宋时,临安四方辐辏,浩穰之区,游手游食,奸黠繁盛……有剪脱衣服、环佩、荷包者,谓之觅贴儿。”②

(二)宋前已有至宋则产生出新义、新用法、新色彩的称谓类俗语词。

1、新义的产生是指在原有词义的基础上又产生出新的意义,可以从词义引申、词义泛化以及受其他称谓系统影响而产生新义等几个方面来分析。

(1)词义引申。如“老婆”,最初只表示“老年妇女”,唐寒山《诗》之三六:“东家一老婆,富来三五年,昔日贫如我,今笑我无钱。”宋代则用来作为“妻子”的俗称。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三:“更有叫‘时运来时,买庄田,取老婆’卖卦者。”赵令畤《侯鲭录》卷三:“晋卿洒然而悟。三日,病良已,以诗示仆云:‘老婆心急频相劝,令严只得三日限。我耳已聪君不割,且喜两家皆平善。’”可见,“老婆”在唐时指称“老年妇女”,到了宋代,“老”成为前缀,“老婆”发展出新的词义,即“妻子”。

(2)词义泛化,即由具体的专指类称谓词转变为一般性的称谓词,突出表现在亲属称谓词和官衔称谓词的泛化。在亲属称谓词的泛化方面,如“哥”,宋代称兄为“哥”,应用广泛,与现代汉语无异。除此而外,宋人的名字中也常用“哥”,如宋代笔记中有“刘春哥”“谢兴哥”“王安哥”“金寿哥”“阮舍哥”等。这些“哥”均仅表男性,已无“兄长”之意,用于名字中,多表示亲昵之意。宋代将歌女也称作“哥”,如“奴哥、姐哥”。至此,“哥”的男性语义进一步消失,仅表示亲昵的感情色彩。还有些官职称谓词,最初是特定的官职称谓,宋时已发展为一般性称谓词。如“博士”,作为官名,源于战国,汉武帝曾立五经博士。至宋代,“博士”成为对服务行业中精通某种技艺或者从事某类职业的普通人的尊称。宋代笔记中就有“茶博士”“酒博士”“医博士”等。再如“待诏”,唐时为官名,即将文词经学之士、医卜技术之流,供直于内廷别院以待诏命,故名。宋时发展为对手艺工匠的尊称,如“书待诏”“琴待诏”“棋待诏”,理发匠也可称为“待诏”。“巡官”在唐时也是官名,是位居判官、推官之次的下等小官,宋时则用以称呼以占卜、星相为业的人。其他如“牙推”“黄门”“郎中”“官人”等均属此类。

(3)受方言、其他民族语言称谓系统的影响而产生的新生称谓类俗语词。如“爹”,本是荆楚方言中对父亲的称呼。始见于《梁书》卷二十二:“是冬,诏征以本号还朝。民为之歌曰:‘始兴王,民之爹。赴人急,如水火。何时复来哺乳我?’”③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一:“荆土方言谓父为爹。”宋时,“爹”已成为对“父亲”的普遍称呼。庄绰《鸡肋编》:“呼父为爹,谓母为妈,以兄为哥,举世皆然。”也称为“爹爹”。陆游《避暑漫钞》:“上因后起更衣微谓宪圣曰:‘如何比得爹爹富贵?’”黎靖德《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七:“哲宗常使一旧桌子,不好。宣仁令换之,又只如此在。问之,云:‘是爹爹用底。’宣仁大恸,知其有绍述意也。”④再如“老子”,本是宋代西北方言中对“父亲”的俗称,“子”已轻读。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一:“予在南郑,见西陲俚俗谓父曰老子,虽年十七八,有子亦称老子。乃悟西人所谓大范老子、小范老子,盖尊之以为父也。”现在口语中依然沿用此义。

2、新的用法的产生,主要是指称谓类俗语词在发展过程中结构、词性等方面发生的新变化。结构上发生变化的称谓词,如“学老子”,本为动宾结构,指学习老子的思想。因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故称学道之人为“学老子”。清俞樾《茶香室丛钞》卷十四:“宋范公称《过庭录》云:有学老子者曰:‘刘跋子,颇有异行,时至洛看花。’又云:‘水先生,颇能前知祸福。’学老子之称未详,殆宋时俗语,谓道术之士也。”⑤可见“学老子”在宋时已由动宾结构的短语转变成为对道士的称谓词。

词性上发生的变化,如“常卖”,本为动词,意为走街串巷叫卖。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七:“方言以微细物博易于乡市中自唱,曰常卖。”蔡绦《铁围山丛谈》卷一:“有《制古元圭议》行于世,诚不诬已。元圭传乃丁晋公家物,流落出常卖檐上,士人王提举敏文者,以千七百金售得之,与宦者谭稹。”后用作名词,用来指称叫卖日常物品的小贩。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五:“霍四究,说《三分》。尹常卖,《五代史》。文八娘,叫果子。其余不可胜数。”即为此义。

感情色彩发生变化的,如“客作儿”。“客作”一词,三国时已有用例,指被雇佣做工的佣人。赵叔向《肯綮录》:“今人指佣工之人为客作,三国时已有此语:焦光饥则出为人客作,饱食而已。”后用来形容人身份地位卑微、下贱,感情色彩由中性转为贬义。《能改斋漫录》卷二:“江西俚俗骂人,有曰‘客作儿。’按陈从易《寄荔与盛参政诗》云:‘樱桃真小子,龙眼是凡姿。橄榄为下辈,枇杷客作儿。’盛问其说,云:‘樱桃味酸,小子也。龙眼无文采,凡姿也。橄榄初涩后甘,下辈也。枇杷核大肉少,客作儿也。’凡言客作儿者,佣夫也。”可见“客作”一词在感情色彩上的变化,即由一般性的称谓词转变为带有贬义色彩的詈语。

二、新生称谓类俗语词构词方式丰富,修辞构词尤为突出

宋代词汇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构词方式丰富,手段多样,新生称谓类俗语词就广泛借助了语音、复合、重叠、派生、缩略、修辞等各种手段,这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宋代词汇丰富性的特点。

语音构词,如“妗”。“妗”作为对舅母的称呼,始见于宋代。《夷坚志·丙志》卷十四:“三年三月晦,梦席生自牖捽其头,觉而项痛,丹瘤生左颊。卧病逾月,昏昏不能知人。二嫂往视之,笑曰‘姑夫恰在此,闻妗妗至去矣。’”张耒《明道杂志》:“王圣美尝言:‘经传中无婶与妗字。’考其说,婶字乃世母字二合呼也,妗字乃舅母字二合呼也。”可见,“妗”或为“舅母”二字的合音。

缩略构词,如“三节人”,应是“三节人从”的省写,指宋时出国使节的随员,缩略为“三节人”。《老学庵笔记》卷一:“使虏,旧惟使副得乘车,三节人皆骑马。马恶则蹄啮不可羁,钝则不能行,良以为苦。”《金史》卷三十八“礼十一”对“三节人从”有详细的说明:“新定夏使仪注:夏国使、副及参议各一,谓之使。都管三,上节、中节各五,下节二十四,谓之三节人从。”⑥

称谓类俗语词中使用重叠构词方式的较为普遍,如“爷爷、公公、翁翁、爹爹、妈妈、孃孃、姐姐、哥哥、弟弟、婆婆、奴奴”等。重叠和单用在语义上差别并不明显,但有时用重叠的形式可以表达较为亲近的感情色彩。如“奴奴”,是妇女的自称,或称奴家。朱弁《曲洧旧闻》卷一:“帝不语久之,又问曰:‘所言必行乎?’曰:‘台谏之言,岂敢不行。’又曰:‘若果行,请以奴奴为首。’盖恃帝宠也。”此处自称“奴奴”,即是带有了受宠亲近的色彩。

通过词根与词缀派生构词的也有很多,加前缀的如“阿爷”“阿舅”“老婆”“老子”等;后缀如“子”尾词:“渡子”“院子”“内等子”“燎子”“刽子”“镣子”“淘沙子”“捣子”等,这些称谓词中的“子”均泛指人;还包括“老子”“汉子”等,其中“子”已完全虚化。再如宋时差使仆役之人对官长自称“小底”,此处“底”为助词词尾。

通过词根复合产生新词是新生称谓类俗语词中主要的构词方式之一。并列式如“赶趁”。“趁”在关西方言中有“追赶”之意。唐释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九:“关西以逐物为趁也。”⑦“赶趁”为同义连用,意为追赶、赶忙。后将在街市上随人流动、为谋利奔走的行为及从事这样活动的人皆称为“赶趁”。《武林旧事》卷六:“又有吹箫、弹阮、息气、锣板、歌唱、散耍等人,谓之‘赶趁’。” 动宾式如“行菜”,动词,意为上菜、端菜。洪瑹《永遇乐·送春》:“金钗斗草,玉盘行菜,往事了无凭据。合楼松儿,分香帕子,总是牵情处。”后用作称谓类名词,指称上菜的人。《东京梦华录》卷四:“都人侈纵,百端呼索,或热或冷,或温或整,或绝冷、精浇、臕浇之类,人人索唤不同。行菜得之,近局次立,从头唱念,报与局内。”邓之诚注:“后世谓之堂官,昔都中又谓之跑堂。”偏正式如“娇客”,民间对女婿的爱称。《老学庵笔记》卷三:“秦会之有十客:曹冠以教其孙为门客,王会以妇弟为亲客,郭知运以离婚为逐客,吴益以爱婿为娇客。”后泛化为对女婿的称呼。黄庭坚《次韵子瞻和王子立风雨败书屋有感》:“妇翁不可挝,王郎非娇客。”任渊注:“按今俗间以婿为娇客。”主谓式如“官里”,本指衙门里、官府里。《侯鲭录》卷六:“朴言:‘独臣妻有诗一首云:更休落魄贪杯酒,亦莫猖狂爱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亦可作为对皇帝的别称。《云麓漫钞》卷三:“蔡邕独断:汉百户小吏称天子曰大家。晋曰天。唐人多曰天家,又云官。今人曰官家,禁中又相语曰官里。官家之义,盖取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武林旧事》卷七:“太上宣索翡翠鹦鹉杯,官里与皇后亲捧杯进酒。”

在宋代称谓类俗语词中,借助修辞手段产生的新词较多,修辞构词现象较为突出。常用的修辞格有比喻、借代、仿词、反语、比拟等。借助辞格构成的称谓类俗语词,往往具有形象、生动等修辞特点。

1、比喻构词,即借助本体与喻体之间的相似性创造出来的新词。如“连襟,连袂”,宋时皆用于姐妹丈夫间的互称。襟,衣襟;袂,衣袖,两者紧密相连,故用以指称姐妹丈夫之间的密切关系,现代汉语中仍沿用。马永卿《懒真子》卷二:“《尔雅》曰:两壻相谓为亚。注云:今江东人呼同门为僚壻。《严助传》呼友壻,江北人呼连袂,又呼连襟。”《能改斋漫录》卷十八:“一旦李死,附家人语云:‘吾二女,长者配乐道,次者元发。我家得二婿,足矣。’然时二君,一虽仕,一尚在场屋,皆非常士也。而李阴有所知,家人及二君亦乐从,遂皆连袂。”再如“木鹞”,宋时对粗俗木讷之人的蔑称。江休复《江邻几杂志》卷下:“刘辉榜,一经生名大祥,御改名天祥;又一生穆曜,御改名照。俚语诋朴鲁者为木鹞。”另外,在宋人所取的混号中,将长相丑陋的人称作“夜叉”“鬼头”;把严明廉正的官吏称作“水晶灯笼”、“照天蜡烛”;用“霹雳手”称呼那些做事雷厉风行、行动果决的人;将在两种意见中左右摇摆﹑拿不定主意的人称作“两来子”等,都是借助比喻辞格产生的称谓类俗语词。

2、借代构词,较多表现为借用与某类人相关的活动地点、行为特征、常用工具等信息来指代某一类人。以活动地点代指某类人的,如“路歧”,本义指叉路口。宋代一些流动演出的艺人经常会在乡间的叉路口或空地搭台演出,故用“路歧”指称这些艺人,也称“路歧人”。耐得翁《都城纪胜》:“如执政府墙下空地,诸色路岐人,在此作场,尤内骈阗。又皇城司马道亦然。候潮门外殿司教场,夏日亦有绝伎作场。其街市,如此空隙地段,多有作场之人。”

以行为特征代指某类人,如“焌糟”,“焌”,加热;“糟”,酒糟,代指酒。古人饮酒需加热,给酒加热称之为“焌糟”,因此事多由陪酒女子完成,故将这些女子称为“焌糟”。《东京梦华录》卷二:“更有街坊妇人,腰系青花布手巾,绾危髻,为酒客换汤斟酒,俗谓之‘焌糟’。”再如“跳河”“两来”,均用来指称间谍、奸细。“跳河”,盖取跨越边界刺探消息之意;“两来”,则指在敌我之间游走以获取信息。华岳《翠微北征录》:“沿淮之凶恶有四:一曰跳河,二曰两来,三曰兴贩禁物,四曰寇掠生事矿。所谓跳河者,间谍也。所谓两来者,奸细也。”

以常用器具代指某类人,如“荒鼓板”,是宋时对卖唱艺人的称呼。鼓与板为配合演唱使用的乐器,只是较之专业艺人,这些卖唱艺人的表演技艺相对荒疏,故称为“荒鼓板”。《梦粱录》卷十二:“又有小脚船,专载贾客妓女、荒鼓板、烧香婆嫂、扑青器、唱耍令缠曲,及投壶打弹百艺等船,多不呼而自来,须是出着发放支犒,不被哂笑。” 又卷二十:“元夕放灯、三春园馆赏玩、及游湖看潮之时,或于酒楼,或花衢柳巷妓馆家祗应,但犒钱亦不多,谓之‘荒鼓板’。” 现代汉语中仍有“荒腔走板”一词,指演员唱曲音调不准、不和板眼,盖源自俗语“荒鼓板”。

3、仿词,即在旧有词形的基础上仿造出的新词,如据“驸马”一词仿造出的“郡马”、“县马”等。欧阳修《归田录》卷二:“官制废久矣,今其名称讹谬者多,虽士大夫皆从俗,不以为怪。皇女为公主,其夫必拜驸马都尉,故谓之驸马。宗室女封郡主者,谓其夫为郡马,县主者为县马,不知何义也。”“驸马”本为“驸马都尉”官职的简称,汉武帝时设立,魏晋以后,帝婿照例加驸马都尉称号,简称“驸马”,故以驸马称帝婿。《懒真子》卷四:“驸马都尉之名,起于三国,故何晏尚魏公主,谓之驸马都尉。然不独官名以驸马给之,盖御马之副,谓之驸马,从而给之,示亲爱也。”宋时对“驸马”一词的内在理据、形成原因产生了误解,认为既然“驸马”为公主的丈夫,那么郡主的丈夫应据此称为“郡马”,县主的丈夫为“县马”。所以说,“郡马、县马”是在对“驸马”一词的错误理解的基础上仿照而生的新词,并逐渐被接受和使用。

4、反语,即词语表达的语义与实际意义相反。如:“冤家”,本指仇人,后用作反语,指对至爱的情人的称呼,宋词中多见。王之道《惜奴娇》:“怎奈冤家,抵死牵肠惹肚。愁苦。梦断五更风雨。”陈亚《生查子》:“琵琶闲抱理相思,必拨朱弦断。拟续断朱弦,待这冤家看。”蒋津《苇航纪谈》:“作者名流多用冤家为事,初未知何等语,亦不知所云。后阅《烟花记》有云:冤家之说有六。情深意浓,彼此牵系,宁有死耳,不怀异心,所谓冤家者一。两情相系,阻隔万端,心想魂飞,寝食俱废,所谓冤家者二。长亭短亭,临歧分袂,黯然销魂,悲泣良苦,所谓冤家者三。山遥水远,鱼雁无凭,梦寐相思,柔肠寸断,所谓冤家者四。怜新弃旧,孤思负义,恨切惆怅,怨深刻骨,所谓冤家者五。一生一死,角易悲伤,抱恨成疾,迨与俱逝,所谓冤家者六。此语虽鄙俚,亦余之乐闻耳。” 对冤家一词所表达的情人之间似恨实爱的微妙情感有详细的记录。

5、拟物,即将人当作物来写。在宋代新生称谓类俗语词中,常以“虫”拟人,产生了如“大虫、冠子虫、虫虫、虫儿、喜虫儿、无过虫、米虫”等以“虫”为核心语素的称谓类俗语词。“虫”在古代可泛指一切动物,既可以指体型较大、攻击性强、凶暴残忍的动物。以此来称人,往往是突出人的恶毒心狠。如对性情恶毒的女性称呼为“大虫”,也称为“冠子虫”。宋代女性以戴冠为时尚,“冠子”成为对女性的代称,与“虫”组合,用以描述其暴戾的性格,故“冠子虫”是综合运用了比拟和借代两种修辞手法构造而成;又可用来指虫类中外形可爱、娇小柔弱、反应灵活的一类,因之易使人产生喜爱、怜惜的主观情感,这就使得一部分以“虫”构成的俗语词带有亲昵、宠爱的感情色彩。所以宋时对所宠爱的妓女昵称为“虫虫”“虫儿”,对表演的艺人称“无过虫”,对报喜的仆役称“喜虫儿”等。另外,以虫称人,还带有一定的嘲讽味道。如宋代对读书人称为“米虫”,不仅是因为宋代读书人多穿白色的衣服,看上去通体白色,只是头部是黑色,形似大米中所生的米虫,也是当时对读书人无所事事、依赖他人过活的嘲讽。

三、宋代新生称谓类俗语词的文化因素分析

宋代新生称谓类俗语词的产生既受语言自身发展规律的影响,又与宋代的经济社会发展、特有的文化背景等密切相关,是语言发展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语言自身发展的因素。在语言的各个组成部分中,相对于语音、语法而言,词汇的发展变化是最快的,也最能体现社会的发展。在词汇发展的各个阶段,伴随着某些词汇的消失,也会有更多的新词进入到词汇系统中,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人们言语表达的要求。一般地,一个新词的产生往往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借助日趋成熟的构词手段,对语言材料进行全新的组合,形成一个全新的词,如上述“九百”“方头”“焌糟”“路歧”等;二是通过赋予已有的词以新的语义或者新的用法和色彩,如“老婆”“老子”“常卖”“客作”等,使得这部分词产生了新的变化。宋代新生称谓类俗语词的产生和变化,是宋代语言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语言发展的一般规律使然。

(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现实人际交往的客观需要,是新生称谓类俗语词产生的直接推动力。称谓词作为汉语词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人际关系和社会交往中必不可少的一套指称符号,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变动性。伴随着现实中新的需要指称的对象或者关系的不断出现,就需要有相应的新的称谓词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宋代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手工业规模不断扩大,分工也日益细化,诸如冶炼、铸钱、兵器制作、金银器打造、伐木、造船、建筑、制瓷、雕漆、纺织、染色、制衣、农产品加工等,都是宋代手工业中发展较快的行业。手工业的兴盛和分工的细化,从客观上也需要大量的称谓词来对不同的行业和手工业艺人进行指称,宋代新生称谓类俗语词的大量产生正是为了适应这种社会发展需求的必然结果。如在一个表示具体分工的实词后面加上“子”尾(如“渡子”“院子”“内等子”“燎子”“刽子”“镣子”“淘沙子”“捣子”等),皆用来指称从事不同行业的人。另外,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宋代的行会制度全面发达起来,所以多以“团”“行”“作”等字来命名这些新生事物。吴自牧《梦粱录》:“有名为‘团’者,如城西花团、泥路青果团、后市街柑子团、浑水闸鲞团。又有名为‘行’者,如官巷方梳行、销金行、冠子行、城北鱼行、城东蟹行、姜行、菱行、北猪行、候潮门外南猪行、南土北土门菜行、坝子桥鲜鱼行、横河头布行、鸡鹅行……其它工役之人,或名为‘作分’者,如碾玉作、钻卷作、篦刀作、腰带作、金银打作、裹贴作、铺翠作、裱褙作、装銮作、油作、木作、砖瓦作、泥水作、石作、竹作、漆作、钉铰作、箍桶作、裁缝作、修香浇烛作、打纸作、冥器等作分。” 新生称谓类俗语词中如“行首”“色长”“朋头”“部头”“囊家”“铛头”等,也是当时对不同社团管理者使用的称谓词。

(三)称谓类俗语词语义的变化,与宋代独特的文化背景和宋人的文化心理密切相关。上述诸如“博士”“待诏”“衙推”等官职称谓词的词义泛化,即由官职称谓转变为一般性称谓,这种变化就与宋代的官场文化有着直接的关系。

宋代社会重文轻武之风极盛,每年新进官员激增,官衔多如牛毛。官衔的增多使得官衔的价值相对贬值,官衔泛化成为一种可能。如“官人”一词,字面是“为官之人”,在唐代还只是对具备一定官衔之人的特定称谓,发展到宋代就成为对普通人的称呼。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三十七引用《夷坚志》中两条有关“官人”的记载即是如此:“《夷坚志》‘陆氏负约’一条:陆氏再醮后,独步厅事,有急足来称:‘郑官人有书。’郑乃其前夫也。‘张次山妻’一条:次山丧妻后,入京参选,偶游相国寺,与亡妾遇。惊问之,妾曰:‘现服事妈妈在城西一空宅,官人可以明日饭后来相会。’此又可见官人之称,在宋时已为常谈也。”⑧妻子对丈夫也称作“官人”,盖与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崇官”“尚官”的官本位思想密切相关。另外,随着宋代市井娱乐业的兴盛,许多具有一技之长的民间艺人,也受到了当时社会从上到下的赏识和崇拜。他们也可依据自己的特长获得一定的认可,所以宋代社会将理发、占卜、擅长琴棋书画的人都称为“博士、待诏、衙推”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直接促使了某些词汇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词义、词性或感情色彩等方面发生相应的变化。

[注释]

①本文引用宋代笔记语料皆源自《宋元笔记小说大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下引不再注出。

②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北京:东方出版社,2012年版,第466页。

③姚思廉:《梁书》卷二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41页。

④黎靖德:《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047页。

⑤俞樾:《茶香室丛钞》,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22页。

⑥脱脱:《金史》卷三十八,北京:中华书局, 1975年版,第498页。

⑦释玄应:《一切经音义》,《永乐北藏》第一七五册,北京:线装书局,2008年版,第234页。

⑧赵翼:《陔余丛考》,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0年版,第669页。

[责任编辑:翁惠明]

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宋代笔记俗语词整理与研究”(项目批准号:14CWXJ28)的阶段性成果。

齐瑞霞(1975-),女,山东财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讲师,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K244

A

1003-8353(2015)03-00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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