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家庭教育在苗族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中的作用

2015-03-21罗连祥

文山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苗族民族家庭

罗连祥

家庭教育在苗族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中的作用

罗连祥

(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出现以前,家庭教育是传承和发展人类文化的主要形式。在少数民族社会,民族传统文化的地域性特点决定了家庭教育在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中的重要性。时至今日,在我国苗族地区,家庭教育在苗族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中仍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家庭教育;传承和发展;苗族传统文化

文化人类学家认为,就其本质而言,文化传承不仅是一个文化过程,而且是一个教育过程。[1] 5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是传承社会文化的基本途径。个体家庭出现后,家庭不仅是社会生产生活的基本组织,而且也是人们进行文化教育的起始场所,是特定社会环境下民族传统文化的传习单位,家庭教育在人类知识文化的传习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一、苗族地区家庭教育传承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形式

家庭教育是在家庭日常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是通过家庭生活行为传输生活常识的一种原始教育形式。在我国苗族地区,家庭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家庭生活实践中,被教育者——子女在耳濡目染和潜移默化中不知不觉地受到成人思想和行为的影响。由于苗族有语言无文字,因此苗族家庭教育主要采取言传和身教两种方式进行。

第一,言传。

苗族是一个有语言而无文字的民族,虽然20世纪50年代我国民族文化工作者为苗族创制了用拉丁字母拼写的苗族文字,但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没有得到广泛推行和使用,因此几乎所有的苗族文化都是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进行传承的。在传统苗族社会,苗语是苗族人民的主要通用语言。苗族小孩自诞生之日起就在家庭内部接受父母和长辈的教育,苗语成为他们学习一切社会知识的初始语言。传统苗族社会农耕生产的特点决定了人们的社会交往主要局限在家庭或村寨内部,人们整天面对使用同一语言的交往对象,大家习惯于使用自己熟悉的语言进行交往。虽然在家庭或村寨中有不少人因生活需要而与其他民族进行交往,而且在交往中他们需要学会和使用汉语。但由于传统社会下苗族与其他民族交往的频率、广度和深度相对较低,狭小的交往空间没有形成对异质语言的强劲需要,广大苗族民众没有形成对汉语的极大依赖,从而使苗族语言世代沿袭和传承下来,并成为传承和发展苗族传统文化的主要载体。在当今时代,随着苗族社会与外界联系的增强,苗族社会的独立性逐渐被打破,苗族语言在苗族家庭和村寨中的主导地位受到挑战,苗族语言传承和发展苗族传统文化的功能开始减弱。

第二,身教。

以身教的方式传承民族文化,就是父母或长辈在家庭生活中通过身体力行将生产技能、处世原则、家庭伦理、生活习俗等基本常识展示给孩子,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身教是苗族家庭教育传承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方式。在传统苗族社会,向女孩传授种植、养殖、印染等生活技能时,都是长辈亲手操作,孩子们在一旁跟着学习,遇到困难之处长辈偶尔指点一下即可。苗族女孩从七八岁就开始学习织花带、绣花等,十岁左右所掌握的技艺就比较娴熟了。男孩学习犁田、播种等技能也是如此。春耕季节,父母带领孩子来到田间地头从事生产劳动时,父亲指导孩子犁田,母亲则指导孩子掏沟撒种。历经数次教导和模仿,苗族小孩在未成年时就学会了基本的农耕耕作技术和生存技能。

二、苗族地区家庭教育传承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

苗族家庭教育主要通过语言教育、生产生活技能教育、伦理道德教育、民间习俗教育和审美教育等形式来传承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

第一,语言教育。

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提出劳动创造语言,语言起源于劳动的观点。他指出:“语言是从劳动中并和劳动一起产生出来的……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和劳动一起,成了两个最主要的推动力,在它们的影响下,猿的脑髓就逐渐地变成了人的脑髓。”民族产生后,语言就与民族密不可分,语言成了民族的一个重要特征。语言是一座历史博物馆,它比较全面而深刻地反映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历史发展的脉络。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语言是民族成员之间交流信息、传承文化和知识经验、维系民族认同的媒介。每一种民族语言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民族的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水平,人们学习和使用自己民族语言的过程,也就是学习、继承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过程。有了共同的语言,民族的历史与文化才能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并在传承中得到发展和提高。因此,语言教育是苗族传承和发展本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苗族是一个有语言无文字的民族,从这个意义上讲,苗语是苗族的活态文化,是苗族身份的象征。苗语既是传达苗族文化的主要手段,同时也是传承和发展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方式。在苗族社会,人们的语言学习首先是在家庭中进行的。在苗族家庭教育中,语言教育是其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语言的发展是孩子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孩子认识世界、与人交往都需要借助语言。没有语言人们无法与人交流,无法获得生产生活知识。小孩从咿呀学语开始,父母亲就开始教育孩子家庭成员的称谓、亲属称呼、食物衣帽名称等简单词汇和句子。幼年时期,父母或长辈常常以讲故事的方式向孩子们讲述苗族的历史、神话和传说。在这一过程中,苗族儿童的词汇开始增加,他们开始学会与成人交流,其智力不断得到增长。到了现代,出于对孩子未来发展考虑,部分苗族家庭从小就对小孩进行汉语普通话教育,有意识地培养孩子掌握和运用双语的能力。

第二,生产生活技能教育。

生产生活技能教育主要是向受教育者传授社会生产生活的基本知识。对于生活在农业社会中的民族来说,掌握必要的生产生活技能是他们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保证种族繁衍、实现自我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在苗族家庭生活中,孩子们从小就在父母身边长大,父母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向孩子们传输生产生活技能以及为人处事的基本道理。例如,当父母或兄长做饭时,孩子们常常在身边模仿大人盛米、淘米、烧火、洗菜、煮菜的方法,通过实践、观察、口传心记等方式学习各种家务知识;当父母在田间地头干活时,孩子们便跟随其后模仿耕田、育秧、播种、收割等技术。父母根据孩子年龄大小、接受程度适时地向其传授生产生活技能,在父母或长辈的示范和指点下,孩子们通过模仿和实践演练,逐渐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在苗族家庭中,父亲主要教导儿子生产技能和做人道理。父亲对儿子要求极为严格,总是批评胜过表扬。儿子做错事,必受父亲严厉责备;儿子行为不端,父亲必会自责,认为自己管教不严。女儿的教育主要由母亲承担,母亲除了教给女儿必要的生产知识外,还要教会女儿必备的手工技能,如刺绣蜡染、纺纱、织布等。当母亲及其姐妹动手编织时,姑娘们总是坐在花带机架前模仿和观察,学习基本的编制技术,困难之处由母亲及其姐妹指点学习。当姑娘们长至十五、十六岁时就已经很熟练地掌握苗家刺绣和简单的苗族服饰制作了。女儿行为不端,受责备的首先是母亲。可见,在家庭成员的影响下,人们能够学到很多日常生产生活技能和知识。

第三,伦理道德教育。

伦理道德教育是指父母或兄长根据社会道德规范和民情风俗,教育后代成为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人的过程。在苗族家庭,伦理道德教育主要是教育苗族后代养成孝敬父母长辈、待人诚实礼貌、勇敢勤劳、扬善惩恶的优良品质。这种教育同样是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来进行。例如在苗家婚礼中,通过吟唱“嫁女谣”,让人们懂得如何为人媳妇、孝敬长辈、持家致富等。在苗族丧礼中,通过为死者举行“打绕棺”仪式,诉说母亲生儿育女的万苦千辛,教导人们牢记父母恩德。《血盆绕》中唱到:“诸佛如来把人劝,为人需当孝为先,父母恩情难尽叹,还比地阔与天宽,十月怀胎母受难,三年哺乳费心田……”在打绕棺过程中,丧家老幼悉数到场,人们在这种悲伤的场景下接受“孝”道观念的教育,可以达到耳濡目染的教育效果。可以说,每进行一次丧葬活动就是一堂生动的道德教育实践课。

苗家人勤劳勇敢,待人有礼。在家庭生活中,父母常常教育孩子不图外人之财,不贪小人之礼,不拾他人丢失钱币、手帕、腰带等。他们认为捡到别人钱财代表买药钱,拾到别人帕子会有擦不完的眼泪,拿走他人腰带表示领取拾棺绳。通过言传身教规范人们的行为,让人们从小养成“劳动求生”的美德,培养孩子勤于劳动、热爱劳动的观念和意识。此外,在家庭生活中,父母还经常教导孩子与人见面笑脸相迎,遇见长辈学会让座,否则认为失礼;遇见男性长辈称呼“阿打”(外公),女性长辈称呼“阿达”(外婆);平辈相见点头招呼等。在苗族家庭生活中,人们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将本民族传统的道德观念传授给后代,使苗族传统美德世代相传。

第四,生活习俗教育。

在苗族家庭生活中,生活习俗教育是家庭教育必不可少的内容。例如在婚俗教育方面,父母或哥嫂常常在家庭中给孩子们讲述自己的恋爱过程以及与异性接触和交往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或者向孩子们灌输基本的婚嫁知识,孩子们在与父母的交流中不知不觉地习得本民族的基本婚姻常识。在人生礼仪教育方面,父母常常教育孩子礼貌待人。苗家人很讲究对人的称谓。若称呼紊乱,轻则被纠正,重则遭到嘲笑。因此在孩子幼年时期,父母便将基本的称谓(与自己祖父同辈份的老年男性称“阿打”,女性称“阿婆”;与自己父亲同辈的中年男性称“阿杰”,女性称“阿米”;年轻人中比自己大的男性称“阿那”,女性称“阿娅”;年轻人中比自己小的统称“代勾”)告诉他们。通过多次练习,孩子们从小便学会称呼别人和尊重别人,学会做人的基本道理和处事原则。

三、苗族地区家庭教育传承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对策

改革开放后,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许多苗族青少年纷纷外出务工,为了能够在异质文化环境中生存下来,他们积极融入到社会主流文化中,从而疏离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苗族文化主体的流失是导致苗族传统文化式微的内在根源。因此,通过家庭教育培养苗族文化主体,是传承和发展苗族传统文化的关键所在。

第一,保护苗族民间文化艺人是传承和发展苗族传统文化的根本。

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主体是各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通人民群众,其中拥有特殊技艺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化大师(如主持祭祀活动的巫师或鬼师、民间歌师以及擅长某些特殊技艺的技师等)便是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主要继承者和传承人,是民族民间文化的优秀人才和领导者。他们能否顺利地将自己的技艺传承下去,对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至关重要。据近年来的调查,贵州省台江县“全县能基本完整唱完苗族古歌者不上百人;能够较为系统地通晓苗族传统文化的巫师、理老约300人;即使在芦笙文化流行的地区,35岁以下的青壮年男子大约有70%不会吹奏芦笙;35岁以下的青壮年妇女约有50%不会系统的挑花和刺绣;能不绘图而随手剪出上百种图案的民间剪纸艺人只有一个年满80岁的王安丽老人;2002年反排举行鼓社祭活动,竟然找不到一个通晓完整祭祖礼仪的鼓头,也找不到一个完整通晓祭祖念辞的巫师。”[2] 269当前传承和发展苗族传统文化,我们应当高度重视那些具有特殊创造能力的苗族民间文化艺人,我们既要关注他们的创造成果,又要珍视他们的创造方式和成功经验。

一方面,苗族地区地方政府应当对部分艺术造诣高、社会声望大的苗族民间艺人进行科学筛选和评比,给一些杰出者授予“苗族民间艺术大师”“苗族民歌大王”“苗族民间工艺大师”等荣誉称号;通过官方法律或制度的形式提升苗族民间传统文化精英的社会地位,对部分在传承和发展苗族传统文化中有突出贡献的家庭授予牌匾,着重从精神上激发他们传承和发展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还可以根据苗族民间技艺的特点,将苗族民间艺人划分为初、中、高级工匠师、工艺师、歌师、戏师等层次,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充分发挥他们在传承和发展苗族传统文化中的力量。

另一方面,苗族地区地方政府应当从经济上制定发展苗族传统文化的相关政策,采取形式多样的经济资助渠道和资助方式,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部分优秀的苗族民间文化艺人和家庭经济资助,鼓励他们积极保护和发展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例如黔东南州政府鼓励民间歌师、舞师、工匠师等苗族文化传承人和民族民间演出队伍走乡进寨,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并由当地政府对其进行补贴。在这一政策的鼓励下,台江县苗族老人王安江, 40年如一日地以“行乞”的方式走遍苗乡侗寨,走南闯北,收集整理了一大木箱12部近30万行的苗族古歌抄本。为了能够将这些苗族古歌传承下来,他曾背着15公斤重的两大包书稿,到凯里、贵阳,到各单位、各部门去“求助”,最后在文化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下,书稿得以出版问世。[3]这一举措对传承和发展苗族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第二,加强家庭内部苗族文化后备人才的培养是传承和发展苗族传统文化的关键。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在探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问题时,主要注重文本,注重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静态保护,人本观念比较缺乏。如今这种观念应当改变,我们应当将目光转移到培养苗族文化主体的轨道上来。在现代化进程中,现代文明不断传入苗族地区,苗族传统文化逐渐迷失在人们对现代文明的狂热追求和迷恋之中,历经千百年风雨沧桑积淀下来的苗族传统文化渐渐处于边缘化境地。随着苗族民间老艺人的离世,苗族地区缺乏一支拿着锄头能种地,放下锄头能表演的具有一定素质的民间文艺队伍。同时,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广大苗族地区的中青年文化艺人不断转行,苗族文化主体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流失。面对苗族文化主体的衰竭,加强家庭内部苗族文化主体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可以为苗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

由于苗族有语言无文字,几乎所有的传统文化都是在家庭内部以口耳相传的方式来实现其传承和发展的,加之在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中,因受到行规习俗的约束,多数苗族传统文化采取“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单传”或“师徒传承”的方式小范围传承。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许多苗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弃艺从商”,他们无暇“练艺”或“传艺”。因此,一旦身怀绝技的苗族老艺人去世,苗族传统文化就会陷入人亡艺绝的困境。在当代,要传承和发展苗族传统文化,当地政府须加大对苗族文化主体培养的经济投入力度,营造宽松的民族文化创业环境,积极鼓励苗族民间文化精英创办民族文化产业,激发苗族民间艺人的文化创业热情。同时,地方政府还应高度关注苗族中青年文化艺人,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提高他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让他们居家从事民族文化活动。

综上所述,苗族文化的主体是当地苗族人民群众,以家庭教育的方式培养苗族文化主体,不仅可以降低培养费用,促进苗族文化主体的自然生成,而且可以有效解决苗族文化主体的代际断层问题,确保苗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后继有人。

[1] 哈金雄,滕星.民族教育学通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2] 贵州省中华文化研究会.全球化背景下的贵州民族民间文化[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6.

[3] 紫夏.黔东南州苗族文化保护“大课题”[EB/OL]. [2010-04-26] . http: //www.qdn.cn/htm l/qdnews/200710893956-1. shtm l.

(责任编辑 娄自昌)

Function of Family Education in Inheriting and Developing Traditional Cultures of Miao Nationality

LUO Lian-xiang
(School of History and Politics,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 Guiyang 550001, China)

Family education is a major form for inheriting and developing human cultures before school and social education emerge. In minority society, regional features of national traditional cultures decide the signifi cance of family education in inheriting and developing national cultures. Until now, family education also plays an indispensible part in inheriting and developing national cultures in Miao nationality regions.

family education;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traditional cultures of Miao nationality

G78

A

1674-9200(2015)01-0016-04

2014 - 06 - 20

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贵州苗族礼仪文化研究”。

罗连祥,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副教授,博士。

猜你喜欢

苗族民族家庭
苗族蜡染
我们的民族
一个民族的水上行走
家庭“煮”夫
多元民族
盛大节庆——苗族牯藏节
恋练有词
求真务实 民族之光
苗族民歌
苗族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