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达4%后继续加大拨款研究
2015-03-2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刘玉成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刘玉成
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达4%后继续加大拨款研究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刘玉成
摘 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2012年我国要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4%的目标,这一目标在呼吁多年以后终于变为现实。但是应该看到这一目标的实现对于教育经费的持续投入而言仅仅是一个新的起点,未来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还应进一步提升,这样才能够有力地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本文通过对制约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加大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未来我国增加教育经费投入的具体路径,能够实现教育经费投入步入一个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关键词:教育经费 GDP比例 拨款 策略
长期以来,我国财政性教育的投入力度一直较小,难以满足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尽管我国很早就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要占到GDP的4%以上,但是这一目标一直到2012年才实现,教育经费的投入不足已经给我国教育强国战略的推进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冲击。在整个社会对于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呼声日渐高涨的背景下,实现教育经费占GDP比重达到4%以后,我国教育经费应如何进一步提升也随之进入学者们的研究视野,如何通过构建完善的机制来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持续增长,正在不断地考验着政府建立民生社会的决心。
1 制约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增长的因素
尽管从规模来看,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保持了一个较快增长的势头,但是从其占GDP的比例方面来看却一直徘徊在低位,不仅仅与发达国家相比难以望其项背,同很多发展中国家相比也存在很大的不足,分析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缓慢的重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1 经济发展阶段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教育经费的收入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我国目前还处于经济发展的较低阶段,尽管从经济的总体规模来看,我国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但是从人均水平来看,还处于相对落后的位置,经济基础的落后决定了教育经费投入所占GDP的比例偏低。在现阶段我国依然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主导原则,有限的财政资源都被政府以优先用于发展经济,结果导致教育经费的投入就相对较少。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目前我国财政收入中有超过五成都用在了经济建设领域,在总量一定的情况下,经济建设与教育经费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出增长速度与规模。
表1 我国2004~2013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1.2 相关法律不完善
法律规范不完善导致我国的教育经费投入增长乏力,尽管我国《教育法》对于教育经费的支出也做出了规定,要求教育经费应随着财政收入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而增加,但是这种规定本身就有很大的笼统性,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从现有的法律规范来看,这些法律规范无论是在权威性方面,还是在层次性方面都存在不足,这不仅仅导致教育经费的支出缺少法律层面的硬性约束,同时还导致相关法律在具体的执行中效果会大打折扣。举例而言,很多地方政府在预算中虽然能够做到对教育经费投入的增长,但是在具体的预算实施中却会出现很大的差距。
1.3 财政体制不合理
目前我国实施的是分税体制,这种财税体制导致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收入方面失衡,中央政府占据了大部分的财政收入,而地方政府则收入有限,与此同时与收入有限相矛盾的是地方政府承担了大部分的教育经费支出,在现有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尚待完善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加大教育经费的支出也就丧失了基础支撑。以县级政府为例,目前我国大部分县级政府的财政收入都比较有限,但是其承担的教育责任却是非常重的,统计数据显示,县级政府承担了70%以上的教育经费支出,但是县级财政的收入却仅仅占到财政收入比例的30%左右,这大大制约了教育经费的支出增长。
1.4 绩效考核不健全
绩效考核引导着地方政府官员的努力方向,对于教育经费考核内容的缺失使得教育经费增长的动力丧失。在现有的政府绩效考核中,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水平权重最高,而教育支出却没有被纳入到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中,这导致政府在主观愿望层面对于教育经费的支出没有动力。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官员自然会将有限的财政收入用于发展经济,而不是发展教育。结果导致再穷不能穷教育沦为了一句口号,难以落到实处。
2 确保教育经费持续增长的路径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投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占到GDP的4%是我国实施教育强国战略的必然举措,而达到这一目标后继续提升其占GDP的比重则是确保我国在2020年成为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途径。考虑到教育经费投入的重要性,在分析了制约我国教育经费投入攀升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持续推进教育经费投入的增长。
2.1 大力发展经济
要想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必须要依靠增强经济实力来实现。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很多隐患,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经济增长的前景不容乐观,鉴于此,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力来推动我国经济的强有力增长:一是扩大内需,在外贸不畅以及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刺激内需是实现我国经济持续强大的必然措施;二是调整产业结构,产业结构的失衡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未来必须要持续加大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三是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在经济发展渐缓的背景下,国家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撇除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不合理因素。四是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正在不断加剧,我国目前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本身不具有可持续性,这客观上要求国家通过大力引导创新来实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总之,通过壮大经济实力来为教育经费支出的增长夯实基础是一个必然路径。
2.2 完善相关法律规范
通过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增长的相关法律规范,为教育经费的支出增长提供一个法律层面的保障是确保教育经费增长的现实选择。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就是法律内容的细化,针对目前笼统性的法律内容进一步的细化,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可操作性,举例而言《,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支出增长,增长多少应明确规定,可以将增长速度规定为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或者经济增长速度,这样的一个明确性指标在具体的实施中更具有可执行性。另外一方面就是应提升法律层次,部门的法律规章在强制性地约束教育经费增长方面的效力不足,通过提升法律层次可以弥补这一点。通过在法律内容以及法律层面两个角度来进行相关法律规范的完善,可以让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持续增长能够做到有法可依。
2.3 完善财税体制改革
目前的财税体制弊端渐显,已经不能够确保教育经费的持续增长的需要,鉴于此,必须要对现有的财税体制来进行改革完善。在具体的财税体制改革中应重点解决好事权以及财权的匹配问题,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应进一步提升其财政收入的能力,中央政府在给予地方政府事权的同时,应给予其相应的财权,这样才能够实现二者之间的匹配问题,从而使教育经费的来源有保障;另外一方面就是中央政府应加大对于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力度,通过完善转移支付的制度,来加大对地方政府的教育支持力度。这就要求中央政府在评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时,应坚持贫困优先的基本原则,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来进行财政的转移支付,进而为地方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出增长提供基础。总之,通过财税体制改革可以大大提升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出,实现地方政府有财力去投入教育事业发展中去。
2.4 完善政府绩效考核
目前以经济主导的地方政府考核模式应尽快得到改变,单纯的以经济为考核指标不仅仅不利于民生社会的建立,同时也不利于教育经费支出的持续增长。毕竟一定时期内,政府的财政收入是有限的,政府官员作为经济人,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实现自己仕途的顺畅,必然会根据考核内容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从而削减在教育经费方面的投入。鉴于此,政府绩效考核应将教育经费的投入纳入其中,对于在教育经费投入方面行为不力的政府给予惩罚,这就能激发其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的积极性。当然在具体的绩效考核中应照顾到各个地方政府的实际情况,对于地方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指标的制定应切合实际,不能脱离实际盲目地拔高这一标准,否则就会给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带来负面的冲击。
2.5 建立公正的教育经费分配机制
公平的教育经费分配机制也是确保我国教育经费稳定持续增加的一个重要条件,目前我国教育经费的不公平现象非常严重,不仅仅表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不同的学校之间,同时还体现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层面,这就导致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大打折扣。未来我国教育经费的拨款应将公平置于一个更加重要的层面,未来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以及乡村的教育、西部地区的教育应该是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的一个重点,实现教育经费的公平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教育经费不断增加的一个主要诱因。而为了确保教育经费分配的公平,对于目前日益加剧的教育不公平应坚决加以遏制,国家应按照学生数量来进行教育经费的划拨,对于贫困生应加大帮扶支持力度。
3 结语
总之,4%是一个转折点,其意味着以往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4%的目标实现,同时也意味着一个新的起点,即教育经费未来占GDP的比重超越4%达到更高的比例。当然教育经费的增长涉及到众多方面,需要在法律法规、财税体制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完善配套措施,从而保证教育经费的持续性。与此同时,教育经费的增长应考虑到经济的发展水平,教育经费的增长以不损害经济发展速度为前提,否则损害了经济发展,就会影响到教育经费增长的潜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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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宝文.关于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目标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1(4).
中图分类号:F81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5)08(b)-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