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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之商丘

2015-03-20

河南畜牧兽医 2015年19期
关键词:商丘市畜产品屠宰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之商丘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商丘市畜牧局通过开展以“瘦肉精”、生鲜乳、饲料原料、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狠抓关键环节、关键区域,进一步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无缝监管,确保了商丘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1 落实三项责任,建立安全监管机制

1.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强化政府属地管理原则。年初,商丘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2015年度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县(区)政府与乡(镇)政府也签订了相应的责任书,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乡(镇)政府明确一名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职干部,村委设立一名协管员,负责组织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政府监管职责。

1.2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自控机制

根据商丘市畜牧生产经营企业的区域布局、生产规模、经营方式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基本情况,帮助涉牧企业内部组建质量安全工作机构,设立企业首席质量安全责任官,建立健全内部质量安全控制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各种生产记录和企业内部质量自检考核办法。通过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形成了企业自主评价、自找差距、自我完善、自觉做好控制质量的机制。

1.3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

商丘市畜牧系统依托现有管理体系,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分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形成分级监管、责任明晰、定位准确、高效运转的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确保各监管对象、各环节、各节点都有具体负责人,自上而下形成覆盖广、层次清、无缝隙的监管网络。实行量化分级监督、“黑名单”和“一员两书”制度。严格“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力、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风险隐患

年初,商丘市制定畜产品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动员会,建立风险排查挂账销账机制,积极开展生鲜乳、瘦肉精、兽药、饲料、畜牧业生产资料、无公害标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商丘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 724人次,拉网式排查饲料、兽药、生鲜乳生产企业113家,经营企业1 172家,奶站34个,养殖场4 850多个,现场开展瘦肉精抽样检测26 000余份,消除风险隐患42个,办理饲料案件9起,没收不合格饲料3.5吨,处罚2万多元,办理兽药案件2个,立案查处2起,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确保了商丘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3 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3.1与媒体合作,坚持把宣传工作作为基础来抓

利用与商丘市广播电视台创办《关注食品安全》栏目,上半年共录制5期节目,在线解答群众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咨询100多个,同时对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宣传,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3.2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6月16日上午,在商字联通广场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宣传周期间,并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商丘市共出动宣传车138台次,发放宣传彩页16 000余份,技术资料3 400册,发送畜产品宣传短信8 400条,展示宣传版面450幅,悬挂横幅165条,发放宣传挂图890份,现场解答有关技术咨询4 380人次。

3.3举办培训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邀请省畜牧执法总队、市纪委及市局有关科室科长对“两高司法解释”、《河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解释、种畜禽、饲料、兽药、生鲜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重点进行授课和巡回讲课。今年以来共培训基层执法监管人员及畜牧从业人员700余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队伍素质,推动了商丘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4 完善质检体系,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在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市财政投入390万元对市畜产品质检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其中70万元用于实验室标准化升级改造,320万元用于购置了液质联用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精密仪器设备,改造升级后的市质检中心畜产品监测参数数量和质量都大幅提升,为商丘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商丘市县级畜产品质检体系也初步形成。目前已有六个县(区)设立了畜产品质检机构,两个县(区)已正常开展畜产品快速检测检验工作。上半年商丘市质检中心共完成了111个批次牛羊肉的风险监测,20个畜产品的风险监测抽检,20个畜产品的安全监督抽检,60个饲料、60个兽药、68个生鲜乳的抽样检测,对全市28个定点屠宰场和28个饲料厂进行了监督抽检。为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5 加强综合执法,严打违法犯罪行为

5.1畜牧执法体系初步形成

商丘市成立了畜牧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高配副县级,人员编制增加10名。8个县(区)全部成立了畜牧兽医执法大队,向乡级派出畜牧兽医执法中队51个,覆盖145个乡(镇、办事处),实现了市、县、乡二级三层的畜牧执法体系。

5.2执法机构基础设施不断加强

各县(区)都加大投资,加强设备武装,提高执法手段,基层执法中队都配备执法车辆,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备,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全部执法机构都安装了监控系统,实现了工作远程监控。

5.3着重部门联动

积极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联防联打活动,构建打击违法犯罪的天网,营造畜产品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商丘市通过采取设置线人、有奖举报、案件曝光、执法联动等措施,查处曝光了一批违法案件,效果显著。今年以来商丘市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6起,移送司法部门案件1起,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6 以市带县梯层推进,全面完成市县畜禽屠宰体制改革

商丘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畜禽屠宰体制改革精神,多方协调,上下联动、强化措施,不断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市县二级畜禽屠宰体制改革任务,推动了商丘市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2015年5月9日,商丘市政府下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把畜禽屠宰监管职能由商务部门划转到畜牧部门,成立商丘市畜牧局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增加行政编制3名。市级畜禽屠宰体制改革的完成,使商丘市畜牧局解除了顾虑,增强了信心,指导县(区)改革更加有了底气,同时也激发了县(区)改革的积极性和自信心。截止到8月上旬,各县(区)共增加事业编制84名,均成立了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有办公场所,人员到位,并挂牌正式开展工作。目前商丘市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开局良好,先后召开了各县(区)畜牧局长、分管局长、畜牧兽医执法大队长和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会议,并召开屠宰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组织执法人员对商丘市28个获证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商丘市私屠滥宰窝点进行了初步排查,下一步将联合公安、药监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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