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之开封
2015-03-20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之开封
2015年以来,开封市畜牧局坚持“提高质量、稳步发展、强化管控、安全至上”的原则,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工作重点,精心谋划、切实行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2015年,开封市畜牧局完善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突出开展重点工作,强化各项措施落实。在投入品环节,全面落实饲料原料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兽药GMP后续动态监管制度,对饲料兽药实施二维码追溯管理,严格规范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在检疫监管环节,规范产地检疫,严格屠宰检疫,加强“瘦肉精”监测;在畜产品检测环节,加大抽检力度,推进对龙头企业、无公害企业、奶企常年定点监测;同时,针对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了“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饲料原料、畜牧业投入品打假等专项整治。
1.1加快推进机制建设,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今年以来,侯红市长、牛春堡副市长先后多次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的建设做出重要批示,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工作列入市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政府出台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对开封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5个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年底前建设完成,市财政以先建后补形式对每个厂补助50万元,要求县区财政也要对无害化处理厂建设拿出相应补助资金。文件还对财政80元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分配进行了明确,40元拨付处理厂、10元用于收集运输环节、30元补贴给养殖户。今年元月份在全市畜牧工作会上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和育肥猪保险作为今年畜牧重点工作,6月24日召开了各县区副县长、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开封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暨育肥猪保险工作推进会,市局又多次组织各县区畜牧部门负责人到外地考察,目前,通许县和祥符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正在建设中,杞县征地已经平整完毕、正在洽谈处理设备事宜,尉氏县正在环评论证,开封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正在稳步建立。
1.2全力推进职能划转,强化畜禽屠宰监管
开封市畜牧局积极主动争取市领导和市编办等有关部门支持,去年12月市编委印发了《关于职责编制和人员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今年2月印发了《开封市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市商务局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畜牧局,成立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并增加3名行政编制,完成市级的畜禽屠宰监管职能移交。开封市畜牧局人员已经到位,与市商务局建立县级工作联动管理机制,协调督导县、区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工作也有序开展,杞县、通许、鼓楼、顺河已经下文,明确将这项监管职责划入畜牧部门,取得了较大进展。同时,畜禽屠宰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市级办理违反畜禽屠宰法律法规案件3起、督办群众举报6起,严厉打击违反畜禽屠宰法律法规和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努力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1.3加强基础建设,强化畜产品风险监测
一是深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开展质检中心技术培训,先后参与农业部、省局、计量协会举办各类技术培训7次,聘请专家开展四次全员培训,提升大家的业务素质和检测技能、科研能力。目前正在创建开封市重点实验室,加强实验室科研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技术支撑功能。二是完善监测制度。开封市畜牧局制定了《开封市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成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进一步将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施了《2015年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2015年全市畜产品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三是按时、保质保量开展检测工作。完成畜产品、兽药、饲料产品检验461批次,风险监测116批次,首次承担农业部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抽样任务500批次,完成省畜牧局畜产品例行监测、兽药品质检测和饲料安全监测任务共计241批次,有效加强安全监管,努力确保公众消费安全。
2 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1产地检疫开展不平衡
个别县(区)生猪检疫数量偏低,牛羊检疫工作滞后。
2.2县级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滞后
部分县级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尚未移交,与市级管理体制不同步,造成职责调整期的管理真空,市级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缺少县级部门支撑,相关工作落实乏力。
2.3执法办案数量少、质量不高
个别县(区)存在本年度办案数量为0或办案质量低、执法文书制作、执法印章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3 建议
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涉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省局组织力量统一编制《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供广大畜牧从业人员学习、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