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设计原理的模块化初探
2015-03-20丁娜
丁 娜
(合肥学院 建筑工程系,安徽 合肥 230601)
1 前言
在传统的建筑学本科教育中,建筑设计的课程约占专业课程总学时的60%[1],即建筑设计I-VI是贯穿与建筑学本科期间的重要设计实践课程,大量的建筑设计专业课以建筑类型专题的角度从易到难逐渐展开,贯穿整个大学.《公共建筑设计原理》是五年制建筑学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理论课程,主要是使学生构建设计的理论框架,掌握基本的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并且能够应用到公共建筑设计中去.
2 本科教育理论课与实践课的现状与问题
2.1 理论课教材内容与学时安排
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建筑学专业课程设置中,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多开设于三年级,32学时分16周完成,使用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定的《公共建筑设计原理》教材,该书已经出版到第四版,内容较为丰富,并且附有大量的优秀建筑作品.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幼儿园、中小型学校、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馆、图书馆、展览馆和汽车站等多种类型.32个学时,在讲解建筑设计的基本知识,功能、空间、造型及建筑技术等问题的同时,还要分析多种类型的建筑经典案例,以及近些年国内外的优秀建筑案例,时间紧迫,多数案例学生只能浅尝辄止,很难深入.而且只是单方面的图片展示,容易使学生疲于视觉的欣赏,难以应用到设计中去.
2.2 课程衔接不合理
在经过了一年级的建筑设计基础课程的训练之后,多数学生对于建筑美学与空间等建筑概念依然处于模糊的边缘,而建筑学学生在二年级就已经开始正式开始接触到公共建筑的设计.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在建筑设计I中选择幼儿园等难度系数较低的中小型建筑作为公共建筑设计的开始,尽管设计难度不大,但是对于第一次着手公建设计的大二学生而言,这个跳跃的幅度还是有些大,在没有设计原理的指导下进行建筑设计,往往使学生不知道所措.
在三年的时候再开设《公共建筑设计原理》的设计理论课,已经经过幼儿园、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四个公共建筑设计训练的学生,对于设计原理课的需求欲大大地减少,因为缺乏对该门课程的积极性,也使得该门课的课堂效果大打折扣.
2.3 设计理论课与建筑设计实践课各自为政
众所周知,理论指导于实践,实践反馈于理论.《公共建筑设计原理》理论课单独授课,与建筑设计课程的关联性较弱.建筑学学生倾向于实践性很强的建筑设计课,愉悦于设计完成之后绚丽的图面表达,缺乏设计理论指导设计的成功感.这不利于设计能力的掌握与快速提高,同时也易使学生忽略理论学习,达不到理论课与设计课本该有的课堂效果.
2.4 授课与考核方式呆板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是单独开课的理论课,虽然应用了多媒体技术,通过展示大量的图片信息,来增加理论课程的趣味性与吸引力.但就调查结果反馈,课堂效果并未达到理想状态.一方面是由于大量的不同类型的建筑案例,只是处于单向的阐述型传播,学生并未参与到其中;一方面由于理论知识本身枯燥,对于设计类专业的学生缺乏必要的吸引力,再加上考核方式,往往以试卷或者论文的方式结束.试卷的考核学生多数采用的是“背多分”的方式来应对,而论文的考核学生则是通过网上搜索进而改写的文章,空洞而苍白,缺乏认知与体验感.
3 理论课与实践课的课程整合与改革
3.1 引入模块化的教学体系
基于上述问题与现状,提出对公共建筑设计部分相关课程进行教学整合与改革,建议将理论课《公共建筑设计原理》提前至二年级第一学期开课,并且与建筑设计I结合在一起,构建模块教学模式.公共建筑设计I模块可以分为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I-1和建筑设计I-2三个子模块.
3.1.1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模块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是公共建筑设计的理论基础课,紧随建筑设计基础课程之后开设,目的使建筑学学生通过理论知识的讲解,初步掌握公共建筑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方法,并且能够运用理论指导公共建筑设计,从而顺利地过渡到公共建筑设计中去.
对原公共建筑设计原理的课堂内容进行适当的压缩,分别移到公共建筑设计I、公共建筑设计II等模块中.公共建筑设计I模块的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子模块的教学内容与学时可以安排为16学时,建议在前3周,每周6学时完成.具体如下:
建筑总体认识与影响因素2学时,设计与构思2学时,总体设计2学时,功能组成分区与基本组成单位6学时,交通与疏散2学时,建筑形式美规律2学时,内部空间与内在逻辑2学时.
3.1.2 建筑设计I-1模块、建筑设计I-2模块
建筑设计I的传统教学为2个中小型建筑,每个建筑的设计周期为八周,最后的成绩考核以设计图纸内容的综合表达为准.首先重复的设计周期,容易使学生形成倦怠懒散的习惯.其次最后的考核成绩因为是综合分数,学生往往难以把握自己到底是哪一个环节薄弱,而且容易忽略设计过程导向图面的最终表达.
张永和对建筑的基本问题总结归纳为四个基本概念:就是关注建筑本体,从建筑本身的材料、建造、形态、空间四个方面出发进行建筑创作[2].建筑设计的材料、建造、形态、空间应该在建筑设计教育的初始给予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把2个中小型公共建筑拆一留一,既改变了原来重复的设计周期,又能把设计的各个环节展示给学生,达到双赢的效果.以小型建筑事务所与幼儿园为例.
建筑设计I-1模块是小型建筑事务设计的各个设计环节,这个模块要求学生运用上个公共建筑设计原理模块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指导建筑设计的各个环节,每个环节单独评分.课时安排可以分为概念设计6学时、总体构思与环境设计设计6学时、功能流线组织设计6学时、造型与空间设计6学时、建构方法设计6学时、综合表达6学时.共36学时,分6周,每周6学时完成.具体的设计拆分成单个专项训练,有利于减少初入设计的学生对设计的恐慌感.理论用于指导设计环节,有利于在设计之初增强学生的设计成就感,进而引发设计兴趣.加强学生对设计的各个环节的把握,便于他们自我设计认知,在今后的建筑设计中能够有重点地提升设计能力.
建筑设计I-2模块是完整的八周的大设计——幼儿园.这个设计模块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设计知识进行设计并且完成图纸表达.该模块在初步认知建筑设计的各个环节之后,使学生掌握完整设计周的建筑设计,有利于今后的设计课程的顺利推进,培养学生自主收集资料,分析周边场地环境,进行功能组织与空间造型的推敲设计.具体的课程安排为调研分析3学时,一草设计12学时,、二草设计12学时、三草设计12学时,正图绘制6学时,集中评图3学时.
3.2 调整考核方式
调整子模块的考核模式,公共建筑设计原理模块的考核安排在建筑设计I-1与I-2模块之后,采用论文的形式,分析建筑设计I-2模块的建筑设计,分析设计的出发点、设计中遇到的问题与解决方法、设计中的优缺点,这样建立在具体设计基础之上的论文,内容具体、饱满而生动.建筑设计I-2模块最后采用集中评图的考核.集中评图采用分组互评与教师点评相结合,先将学生进行分组,每组4-5人,采取组与组之间互相评图打分,之后再集中由专家组教师评图打分,最终的成绩由互评分与教师评分组成,其中互评分占30%,教师评分占70%.这种互评的方式,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发挥了学生的自主权利,充分地调动了学生的兴趣与责任感,更有利于学生之间相互交流,共同提高建筑设计能力.
4 结语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是建筑学本科教育中的重要课程,与建筑设计I课程结合在一起进行模块化课程体系改革,有助于“教”与“学”之间进行良好的互动,理论教学与设计课程紧密相连,提高教学质量效果.
〔1〕胡靓.《公共建筑设计原理》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J].新西部,2011(29):173.
〔2〕任书斌.设计原理课程教学研究[J].建筑教育,2010(6):174.
〔3〕高明.对《公共建筑设计原理》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科技咨讯,2012(29):238.
〔4〕马凤华,鲁艳蕊.公共建筑设计课程模块化教学实践探索[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7(4):79-81.
〔5〕谭跃.浅议理论课服务于实践课的方法——以《公共建筑设计原理》与《类型建筑设计III》课程的结合为例[J].福建建筑,2011(12):110-112.
〔6〕张文忠.公共建筑设计原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