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联性分析
2015-03-20傅梅
傅 梅
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联性分析
傅梅
公民教育、道德教育分别将培养好公民和好人作为基本目标,两者无论在教育内容、方式及时段,还是学术传统方面,均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但其差异性并不能切断二者之间天然的关联性。在当代社会,应同步推进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而非以其一取代另一个。公民教育、道德教育二者间的差异性,究其根源,主要是由于理论基础转向所导致的。该差异性致使二者在理解公民德性方面存在冲突。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对二者道德根基的关联性与同源性加以探究,使道德教育成为基础,公民教育作为保障,以此实现二者的共生。
公民教育;道德教育;区别;关联性
当前,公民教育、道德教育已经成为全球教育中两种十分重要的形式,是教育领域的研究热点。在研究公民教育、道德教育的过程中,二者常常会互相涉及。例如,有些人将公民教育认为是道德教育的发展与演化形式,并列入了道德教育类目下加以研究,抑或单纯地从公民教育内容入手,由于其含有道德教育相关的内容,继而对二者的功能界限及关系加以推断,但却无法从根本上将二者的关联厘清,这容易导致对二者认识存在混淆或偏差等情况。因此,有必要针对公民教育、道德教育二者的区别及关联性进行探究。
一、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内涵
公民教育的内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民教育,指的是公民所接受的一切教育,即当前的国民教育,这几乎和学校教育概念相差无几。本文所研究的公民教育,指的是狭义的公民教育,是协调公民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培养合格公民的教育活动。通常而言,所谓的“公民”是指拥有一国国籍,享有权利与义务的个体。因此,公民并非单纯地泛指国家成员,更标示了一种身份,体现在国家民族发展中的个体身份,是宪法、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公民教育所涵盖的培养现代化合格公民所开展的教育,包括了对权利及义务主体的教育。
道德教育,指的是逐步培养人们道德意识与行为的教育,旨在增强其道德认识,陶冶其情感,锻炼其意志,使其确立坚定的道德信念与行为习惯。道德教育由来已久,世界各国及各民族,均具有悠久的道德教育传统。道德是人们社会意识的重要体现形式,是以是非善恶作为基本评价标准,借助于大众舆论、传统意识及行为习惯的力量,对人们相互间的行为加以规范和调整。由此可见,道德属于历史范畴,而道德教育的内容、本质及目标均会随着特定的历史条件而产生变化。但不论道德教育在任何一个历史转型期,其涵盖范围均十分广泛,并非局限在某一种或几种品质之上。如,道德教育并不会受到人所培养的社会公德行为的局限,还包括了人私德的培养。此外,虽然道德教育在实施过程中,其内容与目标均会受到关注,但其视域不会单纯局限于特定身份的人或群体以及特殊德行要求方面。由此可见,道德教育的视域关注的是人本身,包括人全面而多元化的社会关系。道德教育作为人各种德性培养的基础,并将各种德性相整合,构成了全面的人格,因此,道德教育强调“立人”,而非人的社会身份。
由此可知,公民教育、道德教育两者所形成的历史社会条件不尽相同,后者产生于远古,随着人类社会道德形式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其所采取的历史形式也不同;前者是资本主义制度产生及发展的产物,是公民身份获得后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属于近现代社会独特的教育形式。就其所产生的历史社会条件而言,二者并不存在传承性,即公民教育并非由道德教育发展而成。公民教育具有强烈的政治性特征,公民身份属于政治身份,这决定了公民教育的政治属性,乃是特定历史条件下政治教育的重要表现形式,具有一定的政治目的。道德教育更关注个人,由此延伸至个人相应的社会身份上,以培养人的全面德性,因此,在本质上属于规范性质,旨在实现教育个人道德的目的。
二、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联性
由于公民教育、道德教育均属于历史文化范畴,二者的关联性在不同历史文化条件下,所展现的形式不尽相同,若要对二者存在的关联性加以探索,必须从历史文化角度入手,找出二者发展变化过程中所体现的相关性。公民教育属于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其与道德教育之间的关联性是在现代社会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现代化进程势必成为二者关联性研究的起点。
1.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关联性的形成。公民教育、道德教育的一般关联性,是在公民教育产生及道德教育转型过程中形成的,并经二者功能的互补展现了出来,因此,若就关联性发展历程而言,二者关系实质上是通过其功能之间的相互转换与合作,使得二者形成了一种动态的关联性,是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因此,根据现代化进程可推断,二者的关联性属于同现代化发展同步的动态发展过程。这两者在现代化进程的不同阶段,所呈现的关联性状态不尽相同。例如,在非宗教社会下,二者的关联性就像一个连续的动态运动系统,一端是现代化初期道德教育发挥着最大功能,并和政治、宗教存在关联、在整个社会及个体方面均发挥着全面的功能作用。另一端为现代化高级发展时期,道德教育的功能作用处于最小化,而公民教育发挥着最大化的功能作用,并由此形成了分工合作,两端之间为连续性的过渡状态,同现代化发展不同阶段一一对应。其形成了一个同现代化发展过程相对应的,由道德教育最大到最小化功能,公民教育由最小到最大化功能的无间断的动态运动系统。由此可见,二者的关联性自诞生到共生合作的发展过程,及二者功能的相互转换以及分工合作范围的转变。但是,二者的关联性并非呈简单的线性增长趋势发展,由于各国现代化进程不同,因此,二者的关联性在教育实践过程中所体现的形式也存在差异性。
2.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关联性的体现。公民教育、道德教育仍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公民教育中涵盖着部分道德教育相关的内容。这并非是指道德教育属于公民教育其中的一部分,二者是无法相互替代或涵盖的,而是指公民教育包括了对公民所开展的道德教育活动,这取决于对公民的道德要求。公民教育的核心即权利与义务教育两方面。虽然,公民义务是由宪法及法律规定,但义务教育不会单纯地停留在法律层面,而是需要深入道德层面。只有公民具备了应有的公德时,方可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并开展和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履行应尽的义务。对于一个根本具备足够社会公德的公民而言,其根本难以正确协调自身同国家间的关系,无法确保对其所属国家与民族的忠诚。由此可见,义务教育具有道德教育的部分内容与性质。就公民权利教育而言,其关注的是公民权利主体这一地位,确保公民能够自觉维护和享有国家宪法、法律等所赋予的各项权利,这同公民的道德似乎也并无直接关系。但不能单纯地认为权利教育是培养公民的权利或维权意识,它还包括公民对他人权利的维护与尊重。对于自身和对他人权利的自觉维护与尊重,二者密不可分,否则公民权利这一概念即失去了意义。为此,公民权利教育也包含了对于他人权利的尊重,这也属于道德教育的范畴。由此可见,公民教育拥有道德教育部分内容及性质,并进一步拓展了现代化道德教育的范畴。同时,现代化道德教育的全面性,要求公民教育对自身空间加以拓展,公民道德教育可谓两者空间拓展中的交合部分。
其次,当代社会道德教育旨在对人的德行加以全面培养,以便为公民教育奠定基础。就人的本性而言,其具有全面的本质,但现实人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所获取的社会身份不尽相同,对于不同的社会身份,所提出的道德要求也不相同。如就从事不同职业的人而言,要求其所遵循的职业道德存在差异性。就不同社会身份的人,要求其所具有的道德也不同,如此种种特殊化的德性,和人的基本德性之间存在的紧密关系。虽然有专家提出,将培养人的特殊德性排除出道德教育内容之外,这样固然存在偏颇,但也正是看到了人的特殊德性在基本德性中存在着根基,需要通过基本德性加以涵养。如,公民尊重其他公民的权利,并非单纯地将其归结为尊重其公民的身份,还包括了对其整个人的尊重,更关键的是,对他人公民权利的尊重,必须建立在对人尊重的基础之上。换言之,尊重其他公民的权利,是基于对人的尊重这一基本德性的体现。如一个人缺乏基本道德,那他又如何对其他公民的权利给予尊重和维护呢?由此可见,道德教育在公民教育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若离开了道德教育这一根基,公民教育的片面性将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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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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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531(2015)15-0060-02
傅梅/南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讲师,硕士(江苏南通226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