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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哲学的“人学”精髓论

2015-03-20姚文俊

池州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人学老子百姓

姚文俊

(内江日报社,四川 内江 641000)

老子哲学的“人学”精髓论

姚文俊

(内江日报社,四川 内江 641000)

对老子“柔弱胜刚强”哲学的研究,揭示了老子的“人学”根本,在于注重人的生存环境及其变化的“条件”,并在对神权及王道的批判中彰显出了“人本”,特别是“民本”思想,而充分表现出了正视人、重视人,和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历史主动性的精神。阐明了“阶级观”和“实践观”是老子“人学”来源的理论基石;阐明了老子的“人学”对后来的哲学、政治、文化所产生的巨大和深远的影响。

老子;哲学;“柔弱胜刚强”;人学;精髓

老子哲学的理论核心是针对“刚强胜柔弱”而来的“柔弱胜刚强”[1]75,以及“柔弱与刚强交合为和”的哲学。其间,在“刚强”变“柔弱”,或者“柔弱”变“刚强”之中,在“柔弱与刚强交合为和”之中,老子注重变化的“条件”,并研究这些条件。正是如此,无疑的,老子的哲学开创了中国“人学”,即“人本”、“民本”思想之先河。

1“条件”论铸成了老子的“人学”思想

1.1 老子在批判神权和王道之中开启了“人本”观

所谓“王道”,就是“为王之道”。西周中期王道的主要规范就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从中可见,在“天”与“民”的关系中,“天”是第一位的,而“民”是第二位的。且制约西周“王道”的根本在于“天”。在这里,“王”与“天”、“神”就联系了起来。这时,天的意志,就是神的意志,也就是王的意志。由此,便产生了神权与王权相统一的专制和独裁。

正是老子在对这种神权和王道的批判之中开启了“人本”观。

因为,在老子看来,“王道”不是受制于“天”,而是受制于“刚强胜柔弱”规律的。

老子认为,“王”、“统治者”,以及统治者意志所赖以的物质基础,它们可以抽象为“刚强”,故归结为“阳”,而“百姓”、“被统治者”,则抽象为“柔弱”,归结为“阴”。而这样的“阴”与“阳”的统一,正构成了“社会”。

老子认为,社会存在于天子的“自律”与百姓的“民得”之间的矛盾。其间,虽然天子的自律表现为“明德”,即明确了德的规范,即其以“天命”、“礼制”为核心内容。但是,由于这种规范完全是建立在神权统治的基础之上的,故它不可能为百姓所左右,不可能使“民得”,即百姓应该得到的利益落在实处。正是这种矛盾的存在就引发了社会的“武、戈不息”,这就是社会的本质。在老子看来,“刚强”永远属于“王”和“统治者”,而“柔弱”永远属于百姓和被统治者,故一部社会历史就是“刚强胜柔弱”的历史。其间,虽然有“王”的不断更替,但这也更证明了“刚强胜柔弱”在历史发展中的不可动摇性。

而如何止息“武、戈不息”的状况,以保社会的安定和生产的发展呢?

对此,老子针对“刚强胜柔弱”而了提出了“柔弱胜刚强”思想,而且,老子在“阴{柔弱}阳{刚强}交合为和”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即老子在对统治者的“德”的批判之中,老子提出了自己的崭新的“德”和“德治”的思想。

那么,老子的“德”和“德治”思想的本质内蕴是什么呢?

对此,老子在《道德经》中明确了“德”和“德治”的要求和规范,主要就是:

一是树立“忘我”、“后生”观。

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1]102。老子认为的生之畜之的指的就是“道”,这里代指为“政权”、“权力”。即认为,当“政权”、“权力”产生出来之后,不把它据为已有,不为个人所依赖,不以个人的意志去主宰它,这就是极其高尚的品德。老子又认为,只有做到“忘我”,方能实现“有我”。故老子说:“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二是树立“爱民”、“民心”观。

老子说:“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老子认为,将个人的利害得失与天下苍生的命运连在一起的人,方才能够得到百姓的爱戴和拥护;以爱天下苍生为已念的人,百姓才会相信他,并靠他为百姓办事,百姓方才放心。特别是,老子又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1]98。老子认为,圣人,即“王”的思想虽然是经常处于变化之中的,但是不管怎么样变化,都要把百姓的心思作为自己的心思,以顺应百姓的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到“德善”、“德信”。

三是树立“契约”、“管理”观。

老子说:“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老子认为,靠“和解”、“调解”等办法,可以了结大怨,而不能了结余怨、小怨。这是不好的办法。因此圣人最重要的是,要凭借契约来调解,这样一来,既不会责备于人,当事双方也不会互相指责,而“怨”也就会顺利、彻底的解决了。进而,老子又说“有德司契,无德司彻”[1]141。老子认为,“德”是通过凭借契约办事所表现出来的,无德的人才会凭借诸如法令等等这些东西。故按照契约办事,并且实行契约管理,方才能够做到对等、公平,而体现出“以契彰德”、“以德服人”,和做到“德善”、“德信”。

可见,老子的“德”和“德治”的思想与西周的“明德”思想有了本质的区别。

正是老子提出的“德”和“德治”的思想和主张而构成了止息社会“武、戈”,和保持社会安定和生产发展的“唯一条件”。

为什么说是“唯一条件”呢?

因为在“刚强”{阳}与“柔弱”{阴}交合而出现“平衡”的状态只有一个。

同时,在老子看来,只有统治者实行“无为而治”时,其“刚强”就在向“柔弱”转化,而同时百姓也在由“柔弱”向“刚强”转化。它们这样相向变化的结果,就会出现阴阳之间的相对平衡。这种平衡的标志,就表现为统治者与百姓在政治立场上的一致性,和对百姓理应得到的利益能够兑现和落实。由此,就会使得社会出现“和谐”[2]1-4。这样一来,就会止息社会的“武、戈”,实现社会的安定,促进生产的发展。这就是老子的“止戈为武”的思想。

所以,当老子提出自己崭新的“德”和“德治”的思想时,实际上,就在向以“天子”自居的神权、王权的专制独裁统治发起了挑战和进攻。其间,老子将目光从“神”转向了“人”,即“民”与“王”。在老子的眼中,“王”并非是“天子”、“神”,而是依然能够得以教化的人。而且,老子的“无为而治”的“德”和“德治”政治观,其根本着眼点,旨在认识和改变人所处的社会环境,旨在研究和改变“人”。正是老子的目光从神到人的转化,从而开启了中国“人本”思想之先河。

1.2 老子“柔弱胜刚强”思想开启了深厚的“民本”观

老子的“民本”观表现在以下的两个方面:

一方面,老子针对社会统治者的“强权”、“霸道”而提出了“以武制武”的思想。这种“以武制武”就表现为百姓敢于向强权、霸道抗争,并取而代之,这就是老子“柔弱胜刚强”思想。从中反映出了老子的“民本”思想。

无疑的,老子的“柔弱胜刚强”是讲“条件”的。那么,其“条件”是什么呢?

简单的说,老子的“条件”就是基于阴阳及其变化观所蕴含的变化原则和法则。而正是这些原则和法则明确了“打”的指导思想、“打”的方式和方法,以及“打”的最佳时机,等等。其结果,就能使“柔弱”的一方转化成“刚强”,而“刚强”的一方转化成“柔弱”,从而实现“柔弱胜刚强”。

具体的说,“柔弱”与“刚强”相对比较起来是“可感”、“可知”的。正因为“可感”、“可知”故尔“可为”。对此,老子创造性地引入了具有“阴阳”属性的诸如“无极太极”、“有无”、“动静”、“虚实”等等哲学范畴,从而将“可为”落在了实处。

概括起来说,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打法法则包括:桩法法则、诈术法则、打实(认识论中的实)不打虚(认识论中的虚)法则、避实(方法论中的实)就虚(方法论中的虚)法则、无中生有法则、以静制动和以动逼静法则、打在机前和打在机后法则、动中求打法则,等等。

正是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思想而缔造出了中国的“武术”。

显然,老子缔造的“武术”正是百姓与“强权”、“霸道”抗争的物质批判武器。

另一方面,老子“柔弱胜刚强”反映出了在“王”与“民”之间,“民是第一位”的思想,从而反映出了老子的“民本”思想。

老子哲学的辩证法有一大根本法则就是:“阴”制约“阳”。因为,“阴”是大象无形、虚无飘渺的东西,它看不见、听不着、摸不到;“阳”则是成象,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它看得见、听得着、摸得到。由于“阳”是成象,故它已无多大的变化了,而“阴”则不然,它的变化极大,以至于不可捉摸。故阴“制约”阳之处,一是“阴”的变化大于“阳”;二是当阴针对阳的变化而来的时候,则要比阳的变化更大、更快、更强。而由此反映在“柔弱”{阴}与“刚强”{阳}上,则表现出了“柔弱”制约“刚强”。也就是说,在“民”与“王”,即“阴”与“阳”的关系中则表现出了“民”的变化大于“王”、“民”的变化克制“王”。正是这种“大于”、“克制”的关系而反映出了“民是第一位”的老子思想。

不但如此,一当老子将“社会”归结为“阴”与“阳”统一的时候,并将“王”,抽象为“刚强”,归结为“阳”,而将“百姓”,抽象为“柔弱”,归结为“阴”的时候,这个时候则表明,老子从一开始就站在了百姓的立场上,并由此向西周的神权统治发起了挑战和进攻,从而反映出了老子深刻的“民本”思想。

所以,老子的“人学”思想,即为“人本”和“民本”思想。但其中,因为老子的“德”和“德治”之十分注重的一点,就是要统治者自身加强德行修为,做到“忘我”和“无私”,以之才能更好地做到“爱民”和更好地做到遵从“百姓的意志”。故反映出了在王与民之间,老子更加重视民的思想。同时,老子所揭示的社会“契约”和“契约管理”,其落脚点也在于为“民”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因此,从本质上说,也可以将老子的“人本”思想归结为“民本”思想。

正是老子正视人、重视人,特别是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重视发挥人的历史主动性的条件的结果,故老子的“人学”思想就会使人得以解放和升华。

2 老子“人学”的两大理论基石

老子“人学”的两大理论基石就是“阶级观”和“实践观”。

先看“阶级观”。

老子的“刚强”与“柔弱”的哲学思想蕴含了深刻的“阶级观”的思想。

历史地看,在老子的时代,无疑的,是“泛神主义”的时代,特别是“神权”统治的时代。这时的统治者以“上天的儿子”自居,并以“上天的意志”统治国家、统治百姓。这时的人,就统治者来说,他变成了“神”,就百姓来说,他们也完全被打上了神的烙印。故在这种社会中,完全没有个人意志可言,而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抽象的“人”。在这个时候,人的阶级性完全被“神”取代。但是,老子一旦把的“刚强”与“柔弱”的哲学用以去认识社会的时候,则抹去了“神”的灵光,而把“人”拉回到了现实社会之中,使得人性复归,还原成了实实在在的、活生生的人。也就是具有“刚强”属性,或者“柔弱”属性的人。

同时,正是在“刚强”与“柔弱”的对比之中,使得社会划分出了两大阶级,即以天子为首的统治阶级,与手无点权的百姓群体,这就是被统治阶级。这样便使人具有了阶级性。有阶级,就必然有阶级斗争。因为以王为代表的“刚强”,和与百姓的“柔弱”,在它们之间,必然会在“自律”与“民得”的关系中产生尖锐的不息的矛盾,甚至引起“盗贼多有”和揭竿而起的反叛和斗争。这时的斗争就表现为阶级斗争。老子正视这种斗争。不仅如此,老子甚至主张以武制武,缔造出了武术,而为百姓提供了反对强权和霸道的物质批判武器。但是,老子清楚地意识到,暴力夺权的结果,只不过是王权的更替,这不仅会极大地破坏社会的生产生活,并于百姓实无多大裨益。基于此,在老子看来,统治者也是社会构成的一个重要部分,并且只有统治者和百姓一起,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更快、更好地发展生产,推进社会历史的前进。因此,在统治者与百姓之间,老子提出了“和”的思想,而老子的“德”和“德治”就是“和”的根本内容。当社会出现了“和”时,武、戈就消失,“止戈为武”便实现。而且,只有在这时,统治者和百姓一道,才能形成推进社会历史前进的最大合力而创造社会、创造历史。

因此,老子一当将“刚强”与“柔弱”哲学思想用以去认识社会的时候,就一眼看出,在“刚强”与“柔弱”之间,充满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正基于此,老子认识的人不仅是具体的、活生生的人,而且是具有阶级性的人,从而避免出现了“抽象人性”的错误。

老子这种“刚强”与“柔弱”的思想,毋宁说是对社会阶级和阶级矛盾的“原始认识”,倒不如说是对社会阶级和阶级矛盾的深刻的“哲学概括”。这种概括表明,“阶级观”的思想首发于老子,而并非是近代历史所发现的。

老子“刚强与柔弱交合为和”的思想,才真正是消除暴力、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快速发展的良方。这种“和”,并非是以前所谓的“阶级调和”,因为,统治者与百姓在政治立场上的一致并非要求在经济上的一律平均,故它们之间的经济差别的矛盾是一直存在着的。老子承认这种差别,而他所反对的是,在理应民得的利益之中,却被统治者以种种借口而全部或者部分夺走。特别是,“德”和“德治”一当与“社会管理”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这时老子的“德”就不单指的是“思想”和“主张”,而侧重的是“政体”和“体制”。因为,不言而喻,只有在这种新的“政体”和“体制”之下才能保证“和”的真正出现,和落实。

后看“实践观”。

老子的“刚强”与“柔弱”的哲学思想蕴含了深厚的“实践观”的思想。

在老子的“刚强”与“柔弱”的哲学中,老子重视“刚强胜柔弱”,但更重视“柔弱胜刚强”。特别是,老子重视“柔弱”转化为“刚强”的“条件”,和老子重视“刚强与柔弱交合为和”的“条件”。而且老子研究这些“条件”。从中反映出了老子深厚的“实践观”的思想。

那么,“条件”的哲学内蕴是什么?

“条件”,它就是“主观”与“客观”的桥梁和纽带。“条件”的形成和运用的过程,就是“主观”与“客观”的联系的过程,也就是“主观”符合“客观”、“主观”改造“客观”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就表现为人的社会“实践”的过程,即“实践”。

正是老子对条件的提出和运用,就使得对社会、对自然的认识不仅“可感”、“可知”而且“可为”。由此,体现出了老子的哲学,不仅在于认识和解释世界,而且在于改造世界。从而表现出了积极进取的,具有科学性的、创造性的、革命性的哲学本质。

特别是,老子的“条件”思想,既体现出了老子把人视为大写的“人”,并且通过认识“人”的这个“特殊性”,而达到了一次人类认识史上的升华和飞跃。

一方面,老子重视“条件”之结果,从而使之突现出了大写的“人”,以及“人”的重要作用。因为“条件”是人设定的,是需要人去把握和完成的。这样,作为一个大写的“人”,它在社会活动中的具有主体性地位的思想就第一次得以充分肯定。并且与“抽象人性”划清了界限。

另一方面,老子重视“条件”之结果,从而使之在从“普遍”到“特殊”,再从“特殊”到“普遍”的认识秩序之中第一次完成了认识论上的升华和飞跃。其原因在于,在泛神主义的历史背景下,“神”具有“普遍”的意义,而真正意义上的“人”,则表现出了“特殊”性。故老子从“神”到“人”的认识过程,就是遵循的从“普遍”到“特殊”的过程;而老子从“人”到“条件”的认识过程,就是遵循的从“特殊”到“普遍”的认识过程。可见,其间,老子立足于“人”,立足于这个“特殊性”,并认识“人”,认识人的这个“特殊性”,并从中抽象出了这个“特殊性”的“条件”,而使之具有了“普遍“的意义,故这种认识过程,就表现为人类认识史上的第一次飞跃和革命。

正是老子在认识史上的升华和革命,这使得老子哲学十分重视人,重视发挥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主观能动性,和人在历史活动中的历史主动性。

那么,老子所揭示出的上述“条件”的正确性如何?

历史证明,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条件”——武术,它义理博大精深,打法神出鬼没,打无敌手,且流传至今,并为世界所瞩目;“刚强与柔弱交合为和”的“条件”——“无为而治”,它在西汉初以“黄老之术”而出现,从而极快地恢复和发展了社会的生产和经营。可见,老子所揭示出的上述“条件”是正确的。当然,限于环境和条件的制约,老子未能提出“契约管理”的政体、体制上的设想,故尔西汉初的无为而治没有得到政体、体制上的保证,而仅成了历史上的昙花一现,这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

所以,老子的“条件”思想,和重视人,重视人的“特殊性”的研究,这些都表明了老子哲学蕴含了深厚的“实践观”的思想。

由此可见,“实践观”的思想也首发于老子,而并非是近代历史所发现的。

3 老子“人学”的理论意义

3.1 老子“人学”的哲学意义

第一、老子“人学”动摇了“神”的桎梏,终结了象数思维的时代,而将目光转向了“人”。

今天,有学者认为:“《周易》与《道德经》同属于那个时代的象数思维方式的产物。只是具体的解读路径不同:《周易》着眼于叙述阳动爻的数进情形,满怀高歌猛进、自强不息的价值取向;而《道德经》则着眼于叙述阴爻自变的规律,一副敬重自然、柔弱胜刚强的思辩精神。儒道互补由此而来,也可把《道德经》看作是另类《易经》。因此,只有用象数思维方式才可真正解读《道德经》”。

此说大谬不然。

诚然,《道德经》中有着象数思维的残存,比如“五行”,以及“一”、“三”、“五”等。但是,它们都被老子作了唯物的、辩证的阐释。故通观《道德经》,哪里有一丝“象数思维”的味道和影子?这就是明证!

事实上,老子将“柔弱”与“刚强”,及其“条件论”、“人学”的思想引入认识论,并以之去说明和解释自然、社会现象的时候,就彻底批判了“象数思维”,并且与“占卜”、“算卦”、“问吉凶“、“看风水”等等的“阴阳家”、“八卦家”、“五行家”等等完全划清了界线。因此,老子的哲学完全不同于先秦“阴阳家”、“八卦家”、“五行家”的哲学。

因此,与其说《道德经》是“象数思维方式的产物”,不如确切的说《道德经》是对象数思维方式的冲破。而且,正是以老子的《道德经》为标志,从而宣告了“象数思维时代”,即“泛神论时代”的终结。

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老子基于“柔弱”与“刚强”的哲学思想看世界,以此,实现了老子从“神”到“人”的认识转移,而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哲学视野。

正是老子哲学正视“人”,从而开拓了现实的、具体的人的认识时代。

历史地看,老子的哲学,引发了中国先秦的“百家争呜”。这个“百家争呜”的一大积极意义,就是各个学者基本上都能站在“集团”和“个人”的立场上,即“人”的立场上,来纷纷发表对社会、政治、历史的不同看法和主张。

比如,孔子,他站在周天子的立场上,看到的是“礼崩乐坏”,故提出了“克已复礼”的政治主张。特别在如何维护“周宗”的统治方面,则在“人学”上提出了“伦理道德”的思想,大谈其“仁”、“爱”。只要上、下都具有了“仁”、“爱”之心,社会就太平了,从而建立了“儒家”学说。

比如,墨子,站在工匠以及农民的立场上,虽然“信鬼”,但更讲“兼相爱,交相利”;讲“尚贤”、“尚同”;讲“非攻”等等,认为做到了这些,社会就太平了,从而建立了“墨家”学说。

尽管孔子、墨子等人的思想和主张难免打上了“抽象人性”,“天命”和“信鬼”的烙印,但是,其共通的一点,他们都已经抛去了“神权”的外衣,而正视现实,并着眼解决现实中的矛盾和问题。正是在这点上,他们的思想和主张就表现出了一种历史的进步。特别是在针对“人”,主要指统治者,是否能够教化、如何教化好的问题,还引发了一些学派对人性善、恶的争论,从而深化了“人学”的研究。

同时,正是老子哲学注重“条件”,从而开拓了人所赖以的“条件”的认识时代。

比如,其典型表现,就是先秦的兵家,如孙子、鬼谷子等人。

先秦兵家以老子的“柔弱胜刚强”哲学思想为指导,在继承了老子的“道”,和“阴阳”、“无极太极”、“有无”、“动静”、“虚实”,以及“正奇”、“攻守”、“进退”,等等一系列引起变化的“内在条件”的基础上又面对“集团战争”的现实特点,创造性地提出了“天”、“地”、“将”、“法”,以及适用于“集团战争”的诸如山川、地理、自然等等这些“外在条件”,从而使得的“内在”与“外在”、“主观”与“客观”的条件具备,并形成了“兵法”和“智谋”,这样一来,则铸成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战争文明”的出现。

比如,在“条件”的认识上,还表现为法家,如韩非子。韩非子继承了兵家“法”的思想,在此基础上,又以老子的“刚强胜柔弱”哲学思想为指导,注重“刚强”,从而提出了“术”和“势”,讲“法、术、势”三位一体,讲集权、讲权威。这就为秦灭六国,并最终统一中国奠定了思想基础。

第二、老子“人学”在世界人类思想史上占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

老子“人学”是对中国先秦“神”与“人”,即“神是人?”,或者“人是神?”的重大哲学命题的突破。同时,老子“人学”又是对18世纪的欧洲出现的“人是感性的对象”与“人是感性的活动”的重大哲学命题的奠基。

“人是感性的对象”是欧洲18世纪唯物主义者,如爱尔维修等人提出来的。其理论的核心,在于正视人、重视人。但是,又视人有“天赋人权”,故脱离现实,从而打上了“抽象人性”的烙印。而“人是感性的活动”则是马克思提出来的。其理论的核心,也在于正视人、重视人。在他看来,人是生活在具体环境、具体条件下的人,是有“阶级性”的人。因此,“人是感性的活动”摒弃了“抽象人性”的错误。其间,反映出了“实践”观的思想。此后,“阶级观”和“实践观”被最终确立了下来。

与此同时,基于老子重视人及其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历史主动性的条件这一重大哲学观念本身所蕴含的诸如“主观”与“客观”、“内在”与“外在”、“先验”与“经验”,甚至“意识”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等等哲学概念和范畴,也才最终被确立了下来。

由此可见,在“人学”发展的上述三大历史阶段之中,老子的“人学”思想,无疑的,具有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巨大意义。

3.2 老子“人学”的政治意义

老子“人学”的政治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老子“德”和“德治”政治主张在西汉初得以实现。

老子的“德”和“德治”就是体现老子“绝圣弃智”、“绝巧弃利”、“绝学无忧”的,而以“以百姓心为心”和“有德司契”为根本的“无为而治”。这种政治主张,在西汉初称为“黄老之术”。这时的汉初统治者,一是基本做到了自律。主要表现是,在既定的利益规范内不追求其它的特殊利益;二是顺应了百姓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急迫愿望;三是与民以“反秦之弊,与民休息”为“约定”,即订立“契约”,并通过“轻徭”、“薄赋”和“省刑”等方式得以实现。所有这些,都与老子的“德”和“德治”观相一致。这就使得西汉初出现了社会安定的局面,并且迅速恢复和发展了生产和经济,而为西汉的强盛奠定了巨大的物质基础。

第二、老子“民本”思想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老子的“民本”思想,即在“王”与“民”之间,“民”大于“王”、制约“王”的思想特别被孟子等人继承和发展。孟子所说的“民贵君轻”、“民可载舟,亦能覆舟”等等,这些思想就是老子“民本”思想的翻版。特别是,这种思想警诫着历代的统治者,并在其行为上受到约束。

这种“民本”思想带来了中国先期的文明。中国的“民本”思想出来之后,才有欧洲的“人文”、“人本”思想。对此,这正如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说:“当欧洲人还在阿登的森林里游荡着的时候,还在茹毛饮血的时候,东方的文明已经进化到不可想象的程度;中国皇帝把辽阔的东方统治得井井有条,像一个大家庭那样和谐有序、充满仁爱,皇帝对待他的臣民,就像父亲对待儿子那样仁慈、善良”。

第三、老子的“契约观”乃是欧洲“民主政治”的先声。

老子的“契约观”更主要指的是老子的“契约管理”思想。对此,老子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即认为,原木可以分开做成各种各样的器具,但它们都不失“木”的本性,圣人就是据此道理去进行管理,所以最好的管理是不伤害万物的本性。故“契约管理”的思想就由此表现出来。

老子的“契约管理”思想在中国没有被传承下来,却为欧洲“民主”政治奠基。

欧洲“民主”思想的出现,从14世纪的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时期开始。至于欧洲的“契约”思想,则在18世纪,以卢梭的《契约论》出现为标志。故中、西两相比较,欧洲“契约”思想的出现,则早已晚了老子26个世纪左右。因此,老子的“契约管理”思想无疑的是欧洲社会“民主政治”的先声。

3.3 老子“人学”的文化意义

老子“人学”的文化的意义主要表现在“武学”、“武术”、“武侠”三个方面。

先看武学。

老子“柔弱”与“刚强”哲学揭示出了社会“武”、“戈”不息的社会本质,对此老子提出了“以武制武”,缔造出了武术,提出了“止戈为武”,提出了“无为而治”。它们以武为着眼点和归宿,而由此反映出了“武学”的实质。

老子的这种思想也完全反映在《道德经》中。《道德经》分“德经”和“道经”,其武学的真缔,就在讲以“德”治“道”、以“德”治“武”。而这个以“德”治“道”、以“德”治“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达到“以武制武”、“止戈为武”。而这个“以武制武”、“止戈为武”最终归宿就是要实现“无为而治的德治政治”。

正是在“以武制武”、“止戈为武”的意义上,可以说,《道德经》本质上就是一部“兵书”。

也正是因为《道德经》本质上就是一部“兵书”,故开启了中国先秦的“兵法”和“智谋”的时代,从而使中国率先进入了“战争文明”的时代。

应该看到,《孙子兵法》的哲学思想正源于老子。而那种认为“中国兵法源于《易经》”的说法,则完全是错误的。对此,因为在孙子看来,对于“兵法”,或者“用兵”来说,他说:“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3]159。从中可见,孙子是不信“占卜”的。而《易经》就是一本占卜书。故“中国兵法源于《易经》”之说,纯粹是不懂和瞎编而已。

其次看“武术”。

老子不仅提出了“以武制武”的思想,而且直接缔造出了“武术”。

这里,稍稍展开来看,老子的“武术”,概括起来就是:“一个核心”、“一个思想”、“七大打法法则”、“三种武学境界”[4]643-653。

其中,“一个核心”就是:柔弱胜刚强。

“一个思想”就是:“以德治道”思想。即在“道、德一统”的前提下讲“德高道高”、“德低道低”。

“七大打法法则”就是:见实则打及避实就虚法则、桩及桩法法则、动中求打法则、以静制动及以动逼静法则、打在机前和打在机后法则、打无绝打法则、在一定条件下无打法则。

“三种武学境界”就是:“微明”境界、“袭明”境界、“明”境界。

关于“微明”境界。即为“诈术”境界。老子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以此用于武术,就讲设置“陷阱”。即如表现在“进退”上,则讲“欲进则先退,欲退则先进”;在“攻守”上,则讲“欲攻则先守,欲守则先攻”,等等。在老子看来,这“微明”境界只是懂得“柔弱胜刚强”道理的“下乘”境界。

关于“袭明”境界。它是通过“打法原则与法则、方法与技巧”而实现的。老子说:“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1]59。以此用于武术,就讲要熟练地运用武术的打法原则与法则、方法与技巧,使打法干净脱俗、不拖泥带水,和懂得武术的得失成败道理。在老子看来,“袭明”境界,虽然它合符“柔弱胜刚强”,但是,它只属于“中等”境界。

关于“明”境界。它是通过“德”而实现的。老子说:“见小曰明,守弱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为习常”[1]103。以此用于武术,就讲“不战而屈人之兵”,并以“德高”而实现。对此,老子说:“含德之厚,比之赤子。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1]107。同时,老子又说:“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1]112。故在老子看来,“见小曰明,守弱曰强”,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方才是完全符合“柔弱胜刚强”的“上乘”境界。

在老子看来,懂得了上述的三种境界的道理,就能够做到“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和做到“治大国若烹小鲜”。

老子的武术出现,使得武打从蒙昧走向了理智、从低级走向了高级、从野蛮走向了文明。

与此同时,正是老子武术的打法法则构成了中国擂台武术的基本裁判规则,并由此进而形成了中国擂台武术文化。

最后看“武侠”。

所谓“武侠”,就是面对“强权”和“霸道”,而做到特立独行,敢于声张正义、抱打不平,并且敢于以武力抗争,以死相拼的武学人士,这就是“武侠”,或者“侠士”。

而产生“武侠”的土壤,就是来自老子及其《道德经》的思想。因为,在老子的武学和武术文化之中,既包含了“谋略”和“诈术”,更贯穿了“爱民”和“民心”、“民本”和“契约”、“正义”和“公平”,以及“善”与“恶”、“爱”与“恨”、“生”与“死”等等思想。而正是这些思想与“以武制武”思想结合在一起,这时“武侠”或者“侠士”便应运而生。

在中国先秦,就有“专诸之剌王僚”、“要离之剌庆忌”,和“荆苛之剌秦王”等等的记载。这就是明证。

而一旦这样的行为形成了一种民族的气节和民族的精神的时候,这时,就出现了“武侠文化”。

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直到今天,中国“武侠文化”根深蒂固。

在中国历史上,除了仗剑前行的如专诸、要离、荆苛等人之外,而那些敢于为民请命、救危济困、除暴安良者不可胜举。这些人就正是被“武侠文化”熏陶、养育的结晶。

所以,老子武学、武术、武侠思想开拓和缔造出了中国武学文化。显而易见,老子缔造的武学文化不啻是中国文化的根基和脊梁。

[1]李耳.道德经[M].北京:燕山出版社,2009.

[2]姚文俊.论老子“和谐”社会思想[EB/OL].(2006-11-15).http: //theory.people.com.cn/GB/40537/5045304.html.

[3]马森亮.孙子兵法[M].长沙:湖南出版社,1966.

[7]姚文俊,徐家明.老子是中国武学即武术散打和文化的缔造者[C]//韦燕.中国党政企干部优秀论文选:卷四.北京:中国新闻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余义兵]

Essence of“People Orientation”in Lao Zi’s Philosophy

Yao Wenjun
(Neijiang Daily office,Neijiang Sichuan 641000)

The study of Lao Zi’s philosophy reveals the base of the people orientation which lies in the conditions of human survival environment,and manifests people orientation in the criticisms of religious authority.People oriented thought fully displays the spirit of subjective initiative and historic initiative which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human.Class outlook and view of practice are the theoretical bases of the source of Lao Zi’s people orien⁃tation,which had profound influence on philosophy,politics and culture.

Lao Zi’Philosophy;Softness Overweighting Hardness;People Orientaion;Essence

B223

A

1674-1102(2015)04-0032-07

10.13420/j.cnki.jczu.2015.04.006

2014-02-14

姚文俊(1948-),男,四川资中人,内江日报社主任编辑,研究方向为老子,中国武术与武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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