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领域潜在风险与防范对策分析
2015-03-20马骏
摘要:商业保理是在卖方将货物卖给买方的基础上,以卖方在贸易和合同交易过程中转让其应收账款给商业保理公司为前提,再由商业保理商为卖方提供现金流提前用于商业生产等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保理对解决应收账款产生到收回期间的公司资金周转的问题尤为有利。保理是典型的逆经济周期行业,在经济增速放缓甚至经济危机期间,由于市场风险加大、企业应收账款回收放慢必然导致应收账款规模上升、资金周转紧张。企业为了加快回收应收账款、转移交易风险必然导致对保理服务等贸易融资工具的需求上升。尤其在当前国际国内贸易普遍形成买方市场、赊销等信用交易比例已达到70%以上的情况下,保理业务在贸易融资中的地位和重要性日益凸显。由于我国的市场实情,商业保理领域还不够完善,它存在许多的风险还需我们加以防范。
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了商业保理业务的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机构等纷纷介入保理行业,创建了基于真实交易活动的信用评价模式,有利于解决资金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供应链成员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有效整合,创新金融业务,提高商业保理业务效率,促进商业保理业务快速发展。
商业保理公司因其类金融属性,具有灵活、便捷、决策快等特点,更加熟悉细分行业市场需求,可基于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转移和信用捆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成为传统金融服务的有益补充。从市场实践看,商业保理倍业内普遍誉为“最适合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解决方案”,相对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产品,保理业务作为自偿性融资产品其风控模式的先进性。
一、商业保理业务的几种类型
要了解商业保理领域的潜在风险,我们当然要明白商业保理业务的一些类型,这些类型的办理是商业保理领域潜在风险的源头,那我就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商业保理业务的主要类型。
(一)开放型保理和隐藏型保理
开放型保理主要是在转让应收账款的过程中,债权人使用公开的方式向债务人说明其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商代为管理的情况。这种开放型的保理业务充分发挥了贸易的公平公正,其透明度高,深得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信任,同时也符合市场经济的正常交易。隐蔽型保理和开放型保理是恰恰相反的一种商业保理业务,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易的过程中,债权人不向债务人表明应收账款的转让方向,而是转为内部进行。这种方式容易使商业保理领域存在一定确权风险。
(二)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债权人会把债务人支付给自己的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管理。有追索权保理主要是在债务人没有能力支付或是信用度不够的情况下,保理商享有的一种追索权利,这不仅能够保护保理商自身的利益,还能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应收账款。而无权追索权保理主要是在债务人信用良好或者债务人能够按时把债权人的应收账款支付给保理商,保理商已对此作了一定保证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保理商无追索权。
目前国内的保理产品主要还包括有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预付保理和到期保理、现有债权保理和未来债权保理等等。根据行业调研数据,2014年,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占比达到91%,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额仅占9%。公开保理占比达到69%,隐蔽保理占31%。现有债权保理占比达到87%,未来债权保理占比达到13%。预付保理占比高达98%。从行业提供的调查数据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保理业务主要是在融资保理方面,占比达到97%,非融资保理仅占3%。
二、商业保理领域潜在的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买方市场的日益形成,赊销已经成为主流贸易结算方式之一。贸易规模的持续扩大和信用销售比例的提升,必然导致应收账款的大量存在。实体经济需求决定了金融供给,作为保理业务“原材料”——应收账款的大量增加,必然产生对保理业务的迫切需求。由于国内的大量赊销企业缺乏科学的信用管理工具和方法,信用调查、商帐管理等工作薄弱,市场潜在风险较大。由于保理在国内还是属于新兴行业,使用传统的信贷风险评估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风险控制模式逐步完善。
根据调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商业保理领域潜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操作风险
一是存在对贸易背景审查不清的状况,缺乏对交易商品真实性的考察。二是存在对买卖双方主体信用状况了解不清、交易合同审查不严的现象,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股东构成、工商变更、财务分析、交易习惯等等。三是存在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机构的有效性风险,有些保理商缺乏专业的确权流程,有些保理商忽视交易合同中有债权禁止转让的约定或存在账款允许被抵扣的软条款等,导致接受的转让债权有瑕疵。四是审查不仔细,存在一票多次融资形成的重复融资风险,致使卖方利用保理公司对人民银行应收账款公事查询系统漏查以及登记漏洞,将同一贸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至不同保理商,套取多家保理商信用,进行过度融资。
(二)信用风险
应收账款转让与受让是保理业务的基础,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买方和卖方两大方面。调研发现:有些买卖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管个人不重视信用,进而影响供应链企业各环节商的诚实守信经营;有些卖方企业为了套(骗)取保理融资,不讲信用,编造、伪造、变造财务报表、发票、虚构应收账款贸易背景和交易合同;有些企业不兑现承诺,恶意拖欠保理融资款项。
(三)法律风险
目前国内保理业务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缺乏更为详尽的法律法规。应收账款转让与质押的法律效力排序、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的法律效力、应收账款债权实现方式等,有待进一步明确。另外,商业保理机构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也面临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调整,需要防止融资行为演变为非法集资。
(四)市场风险
保理业务与国内外贸易和经济状况息息相关。国内外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对保理业务影响较大。伴随着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发达经济走势分化,以及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金额风险的可能性加大,将会对保理机构的业务发展带来新的挑战。
三、商业保理领域风险防范对策的分析
针对以上商业保理领域潜在风险的分析,我们必须从各个方面入手,分析商业保理领域风险的防范对策,保证一个合法有序的商业保理环境,给企业带来更多的融资便利。
(一)完善行业法律规范
行业法律规范是一个行业的基本准则,因此完善行业法律规范是一种防范风险的必要措施。行业要制定相关的商业保理法,准许哪些交易可以进入商业保理的范围,商业保理的业务是否都是在正当合理的情况下行驶的。其次,行业还要加大对商业保理的监管力度,明确监管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在监管的过程发现一些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最后就是要形成一系列与商业保理有关的行政法规,运用行政的力量约束和打击不法行为。
(二)管理人员要注重买方信用风险跟踪调查及管理
商业保理业务是在卖方与买方之间形成交易的情况下,而由保理商作为应收账款的中间人的一项业务。在买方信用良好的条件下,商业保理的风险是极小的,基于买方信用的重要性,要使商业保理领域的风险降低,要维护好商业保理领域自身的安全性,就必须要使管理人员注重买方信用风险跟踪调查及管理,比如说调查买方与其他公司的信用状况和自身的还款能力以及时对买方的信用进行处理等。
(三)注重合同与贸易的真实性
许多不法分子利用假合同或是假冒交易商和保理商进行交易,保理商在稍不注意的情况下,就会进入其圈套,这样不仅损害了保理商的利益,同时对债权人也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因此在交易的过程中,要非常注重合同与贸易的真实性,在商业保理领域中要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更好的规避风险。
四、结束语
在现代金融发展迅速的今天,商业保理业务也不断在进步。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不仅来自于事物本身存在的某些缺陷,还有外在事物的影响。保理商应当本着自己的职业道德,运用自己专业的保理知识为保理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建议对选择客户的要求要重视抵押担保贷款,对开展无抵押担保要求的保理业务更为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