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绩效评价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探析
2015-03-20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黄晓芳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黄晓芳
一、本地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支出调查情况
(一)调查情况
通过查阅本地区近三年财政专项支出核算资料及相关书报、杂志和互联网信息,深入走访、实地考察获财政专项扶持的企业,调阅财政税收资料库及企业生产总值统计数据,对比企业的税收缴纳及销售收入情况等方式,对比企业获扶持前后发展状况,经过艰苦细致的辨别工作,掌握大量具体、真实的、符合实际的材料。
(二)资金支出情况
为响应国家各项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12年至2014年间,本地区直接对企业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支出总额为16.68亿元。
(三)资金使用情况
为响应国家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发展及人才建设等相关政策,近年来,本地区用于补贴企业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以下统称专项资金)越来越大。2012-2014财政年度,专项资金支出总额为16.68亿元,占同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8.62%,主要有基础建设项目奖励、标准厂房建设补助等基础设施性建设项目的补助;有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补助等技术创新项目补助;有留学人员初期运营补助、大学创业补助、微型企业补助等响应国家人才政策方面的补助;还有为鼓励在自主创新及生产、销售上能带动行业发展的有影响力的企业设立的创新基金。
(四)资金使用效果
专项资金极大推动企业的生产能力与发展状况,对地区产业发展拉动作用发挥明显。专项资金的设立吸引强优企业落户,带动带动中、下游中小微企业落户,形成产业链,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形成专业化、技术化、产业化,有力推动行业产业化发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获专项资金扶持企业整合资源,促进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工业产值逐年增长,上缴税收稳定,入库及时足额,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本地区主导产业发展能力。企业落户及扩张,带动本地区劳工发展,有力解决劳动就业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
随着专项资金投入不断加大,日益显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有:
1、预算不够科学,执行力度不够
专项资金预算未能充分结合本地区发展大规划和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导致专项资金与其他项资金调度有冲突,预算不能按照计划执行,增加财政预算风险。
2、项目立项环节可行性论证不够科学、充分
一是地方政府对项目管理不够重视,未设立项目专职管理部门,项目筛选科学性不高。基层工作管理人员每天要应付纷繁复杂的公务业务,项目管理工作只是其中之一,不设立专门机构,管理人员很难安排富余时间深入企业去了解项目,很难发现、推荐最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就算为了项目立项工作而专门开展的项目调研,也是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无法深入。二是项目推荐、审核的管理人员知识结构不全面,管理人员履行的是行政管理职能,大多不具备专业技术知识,无法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
3、项目的跟踪监督管理不到位
项目管理部门对立项项目缺乏后续跟踪管理,对项目立项后的建设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立项企业发展状况等不够了解,项目管理工作未能实际发挥作用。
4、专项资金验收考核环节的问题
一是对立项项目的考核指标不明确或者指标未细化,验收没有量化标准,未能保证验收质量。二是财政绩效评价未充分发挥作用,财政部门对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参与度不够,部分项目的前期推荐、申报、审核,没有财政部门参与管理,导致项目信息沟通不畅,影响财政绩效评价。
5、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不够,考核机制不够健全,缺乏追究责任制度
专项资金缺乏财政、审计、纪检参与监督管理,也未设立相应考核机制,资金使用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同时因为没有追究责任制度,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普遍存在为完成任务而工作,工作的质量不高,甚至可能出现感情审核,人情项目。
部分企业对财政扶持存在依赖思想,本末倒置,不认真发展自己的生产及主营业务,反而为获取专项资金,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想尽办法去迎合各项专项资的政策条件,博取国家财政扶持。
二、基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管理探索
(一)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当前状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使用效益而出台。它要求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特别是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出台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已陆续开展相关工作,但实施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绩效评价工作仍浮于表面阶段,对财政支出管理特别是专项资金管理作用的未能充分发挥发挥出来。
(二)管理探索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专项资金的特殊性,要求其应合理调节和控制,接受监督管理,促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保证资金安全、使用有效。
1、预算环节的管理
财政层面,应转变观念,将财政工作由“记账式”转为“管理式”,走出当前会计与出纳、按行政命令拨付款项、重核算轻管理的角色,提高财政行政决策的参与度,结合本地区行政整体规划,加强财政支出决策的科学性,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保证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力度。预算单位层面,应当在年初申报专项资金预算时,将绩效目标编入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如确调整,则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2、成立专职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管理小组,加强项目可行性科学论证及绩效可考核性
首先,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税人员等组成的项目管理小组,加强项目可行性科学论证,必要时应聘请技术专家参与论证。同时,管理部门或小组应全程参与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推荐、申报、立项、跟踪管理及结题验收,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有效管理机制。其次,充实项目管理人员队伍,加强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力度,提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使管理人员加深项目专业基础认识,而不仅仅局限于行政管理业务知识。第三,结合财政资金绩效考核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部门或小组成员可能也是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组织机构重要组成人员,在日常项目管理工作中,应结合绩效评价管理要求,深入、细化项目管理。
3、落实项目跟踪制度
项目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抽查项目,实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使项目监督和管理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促进立项单位对项目的建设。密切关注项目承担单位的经营变化状况以及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及时发现、排除存在问题,对于实施状况不理想的项目,应及时终止项目,收回项目资金,以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
4、明确、细化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指标
推动项目验收工作的开展按照专项资金相关要求,明确项目应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等预期产出指标,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预期效果指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程度、需要的成本资源等指标。考核指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昼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组分档形式表述,以便于项目验收工作的开展。
5、落实责任监督机制
一是成立由审计、绩效督查、纪检等组成的监督小组,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定期不定期抽项检查,以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有效。二是落实追究责任制度,启动问责机制,结合国家决策终身负责制要求,增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警戒作用。
6、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与舆论监督,体现公开、公平性
执行项目立项公告,将当年计划的专项扶持资金的重点扶持方向、额度,申报要求、时间,验收考核方式等信息公开公告。将拟立项项目企业单位情况包括发展现状、立项依据、立项金额、考核制度、考核指标等以及已立项项目企业项目实施情况、项目验收考核情况等信息公开公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专项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7、建章建制,规范资金资产的使用
制定、修正和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开支范围及所占的比重等,规范资金使用。加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管理,执行登记备案制。即资金用于购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应当作为专项国有资产管理,且优先考虑购买通用性强的,便于调剂使用的资产,以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专项资金在企业自身能力建设,技术创新能力发展及人才培育等方面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财政部门应树立绩效管理理念,不断探索专项资管理的新模式,管理好使用好,充分发挥资金作用,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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