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失独老人生活质量与养老服务需求的调查研究
2015-03-19金伟琼
金伟琼
失独群体是指遵照国家独生子女政策的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而子女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疾病不幸死亡的父母所组成的群体[1]。卫生部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人口学家预计,我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1 000万[2]。失独老人是中国老龄工作中的新问题,他们在养老过程中将会面临与其他家庭不同的问题,他们对精神慰藉与日常照料有更强烈的需求,因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了严重的挑战。为了使失独老人晚年生活幸福,本研究通过对温州市区失独老人目前的生活质量状况调查以了解这一群体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并根据温州市的经济、文化发展特点提出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养老对策与建议。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温州市的失独老人为调查对象,随机走访了温州鹿城区失独老人16人,瓯海区失独老人25人,龙湾区失独老人10人。
1.2 研究工具 开发设计针对失独老人的《生活质量与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人口变量、生活质量综合评定量表、养老服务需求问卷三方面。①社会人口变量,主要涉及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居住形式等;②生活质量综合评定量表,主要分为4个维度,9个二级指标,4个维度分别是健康生活质量、物质生活质量、社会生活质量、精神生活质量,其中健康生活质量下设两个指标:生理健康与心理健康,物质生活质量下设两个指标:经济消费与居住环境,社会生活质量下设两个指标:社会支持与社会保障,精神生活质量下设3个指标:社会参与、休闲活动与精神信仰;③养老服务需求问卷,根据研究前期对失独群体以及现有养老服务的情况了解而设计,以了解失独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此部分根据生活质量综合评定量表相应的分成5个维度:医疗保障需求、日常生活需求、社会支持需求、心理健康需求、养老方式需求。
1.3 资料收集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法及访谈法,根据与失独老人的交流访谈收集信息填写问卷,调查员主要为本研究组成员。
2 结果
2.1 一般资料 共调查温州市区失独老人41人,其中男32人(78.05%),女9人(21.95%);60岁~70岁12人(29.27%),50岁~60岁29人(70.73%);文化程度:小学及小学以下31人(75.61%),初中10人(24.39%);离异18人(43.90%),配偶健在的23人(56.10%)。
2.2 失独老人的生活质量状况
2.2.1 健康生活质量 调查显示,失独老人生活活动与生活活动能力均正常,基本能自理,但是慢性病患病率较高,达73.17%,以高血压、风湿性疾病为主要疾病,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满意度一般占58.53%,满意占29.27%。近一个月内,失独老人感到孤独寂寞和抑郁焦虑的程度强烈的占14.60%,对自身心理健康较为满意的占10.00%,一般的占90.00%。说明温州市失独老人的生理与心理健康均较为理想,自我身心的调节能力尚可。
2.2.2 物质生活质量 当前温州市失独老人的经济状况尚可,经济很困难与比较困难均占14.6%,经济状况一般占70.8%。他们的经济来源主要来自政府补助以及平时自己打零工,平时经济支出主要用于医疗以及衣食住行,而每个月的医疗费用均在1 000元以下,主要用于治疗慢性病,对自身经济状况的满意度一般,可能与他们目前均拥有的房子住房产权,对目前居住的小区环境、交通状况尚为满意有关。
2.2.3 社会生活质量 失独老人的社会支持力量比较弱,与配偶间关系很不密切的占29.27%,不密切的占15.26%,其他均保持一般的关系,但他们自我调节能力较好,当生活中出现困难或者生病时,主要依靠亲戚给予帮助与照顾,对自身的社会支持系统较为满意的占32.10%,一般的占58.20%。在社会保障上,经济收入保障在他们目前的生活保障中排第一位,其次为医疗健康保障,最后为精神慰藉与政府照顾。41.15%的人尚未享有社会保障与福利,而享有的人群中,基本上享有的是养老补助与最低生活保障金,满足不了当前老人的养老需求。本次调查还显示失独老人就医难,一方面因为自身文化水平不高,不知道如何就医,另一方面无人陪同就医,一旦出现身体疾病很难得到周全的照顾。而且目前医疗费用主要以自费为主,经济因素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2.2.4 精神生活质量 失独老人的生活较为单一,可能与失去子女有关,不愿意与周围人群进行过多的接触与交流。对老人大学、老人兴趣活动、志愿活动、社区组织的活动等均表示不愿意也从未参加。偶尔进行体育锻炼,休闲活动主要为看电视和锻炼身体,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极少外出旅游,对个人的休闲活动满意度一般,没有固定的信仰。
2.3 失独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失独老人最期望的养老方式是居家养老,最希望得到的养老服务是医疗康复与精神慰藉方面,同时希望自己的老年生活能增加文化娱乐方面的服务,充实自身的老年生活。而养老的经济来源主要来自平日的积蓄及政府的补助,最需要外界提供的是医疗服务与社区关怀。说明失独老人对自身的生理以及心理健康较为重视,同时迫切希望得到政府政策上的支持,给予医疗及基本生活保障,切实提高失独老人的生活质量。
3 讨论
3.1 政府牵头整合社会力量,给予失独老人物质上的援助 部分失独者面临严峻的生活挑战,政府层面可出台政策,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及建立失独养老院,帮助失独者解决实际困难,了解他们的所求所需,提供更多帮助。除政府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外,非政府组织也可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给予物质上的支持。慈善机构应协助成立民间社团,在运行经费、活动场所和精神支持等方面提供社会资源[3]。除了中央拨款、慈善募捐外,还可发行彩票募集资金[4]。
3.2 建立失独老人护理队伍,给予失独老人身体上的关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为失独老人建立健康体检档案,定期安排专门的医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免去老人就医难、无人陪诊的担忧。随着失独老人的增多,各个层次的护理院校应顺应社会需求,培养出熟练掌握失独老人护理的专科护士[1],加强对失独老人医疗、康复、预防等工作,为失独老人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3.3 社会支持力量与社区相结合,给予失独老人精神上的支持强大的社会支持是社会养老的基础,当前失独老人大多问题在于自我认知低、社会交往差、社会融入难[5],因此构建社会支持系统,让失独老人重拾生活自信,重新融入社会十分重要,而社区即是建立这一社会支持系统的有力保障。社区是失独老人生活的场地,由于中国传统的观念,大多失独老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生活多年的地方去养老院[6]。社区给予失独老人的归属感与亲切感,可缓解失独老人的心理孤寂,而且通过社区的支持网络完成社会养老网络构建,可降低失独老人的生存风险,为失独老人提供强大的社会支持。
3.4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失独老人养老服务体系 目前,国家对失独老人养老服务存在缺失,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制度。2001年底颁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中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完整、清晰地明确国家对失独家庭的保障救济责任,使每一对失独父母都能免除对疾病、养老问题的后顾之忧,能保证失独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终[7]。
[1] 李倩,贺连香.加强失独老人护理工作的探讨[J].护理学杂志,2013,28(4):84-85.
[2] 吴建有.关怀失独老人要建立社会服务体系[J].中国经济时报,2013(2):1.
[3] 宋强玲.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及对策研究[J].人民论坛,2013,5:126-127.
[4] 南菁,黄鹂.我国失独家庭现状及帮扶对策研究述评[J].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学报),2013(2):20-24.
[5] 方曙光.断裂-社会支持与社区融合失独老人社会生活的重建[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9):105-112.
[6] 张焕,李新松.中国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3(15):102-104.
[7] 胡叠泉,邢启顺.失独家庭养老的社会保障体系建构[J].三峡论坛,2013(1):7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