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能量”传播策略研究——基于5W传播模式
2015-03-19扬州大学纪委办夏玉荣扬州市纪委朱红梅
文/扬州大学纪委办 夏玉荣;扬州市纪委 朱红梅
“廉能量”是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清正廉洁、坚持率先垂范而释放出的强大清廉能量,“廉能量”能够引领、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聚合、裂变出更大的社会“正能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阶段,研究“廉能量”的传播策略,加速“廉能量”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一、设计思路与构建要素
本文尝试运用哈罗德·D·拉斯韦尔 (H a r o l dD w i g h tL a ss w e l l)的 5W模式解读“廉能量”传播机制,其中,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渠道、传播受众、传播效果是“廉能量”传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因素:
1.传播主体。在“廉能量”的传播中,“廉能量”的创造者或携带者首先承担传播者的责任,但这种“廉能量”比较微小,需要社会中组织、集体和个人来帮助传播,对“廉能量”进行加工、处理、放大、传递、释放,形成“廉能量”的传播效应。
2.传播内容。“廉能量”有丰富的内涵和领域,一切与“廉”有关的人和事都可以传播。
3.传播渠道。“廉能量”传播渠道有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
4.传播受众。“廉能量”的受传者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分散性和无组织性等多种特点,各类人群都可以是“廉能量”的受传者。
5.传播效果。“廉能量”传播者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让受众,从最浅层次的知晓传播内容,到深层次的情感变化,到进一步影响行为,进而在全社会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传播路径与管理原则
上述“廉能量”传播的五大要素解析了“廉能量”传播的构建要素。根据各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对“廉能量”传播流程和管理原则做如下设计:如图1所示:
图1 基于5W的社会廉能量传播策略图
三、具体管理策略
(一)主体层面:多元参与,形成各方主体的传播合力。“廉能量”的传播主体可分为组织行为主体、群体行为主体和个人行为主体。组织行为主体包括党、政、工、青、妇、社团等。群体行为主体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体。个人行为主体是“廉能量”的创造者和携带者,是“廉能量”传播的直接参与者和“廉能量”成果的享有者,统称为群众。在“廉能量”的传播中,要针对组织行为主体的自身职能,构建层次分明的“廉能量”传播框架,形成“党委领导、纪委指导、群团配合、人人参与”的整体联动格局,使“廉能量”在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中不断畅通无阻的传播。要对领导干部和党员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制纪律和党规党纪教育,增强他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提高他们主动传播“廉能量”的责任意识。在人民群众中要倡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自觉传播“廉能量”的风气。“廉能量”的传播,还应注重从整体利益出发,协调好组织行为主体、群体行为主体和个人行为主体等多元参与者的主体作用,最大可能地发挥不同主体的积极作用,构建一套组织、集体、个人等各司其职、整体配合的良好传播机制,形成传播合力,达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协同效应。
(二)内容层面:正面引导,发挥勤廉典型的榜样作用。“廉能量”的传播内容包括人类进行的具体实践活动所表达的“廉能量”,体现为:政权治腐的行为,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查办各类案件等;个体自觉的行为,如不贪得,不妄取,不接受不应当的财物,不受世俗丑行的污染等。“廉能量”的传播内容也包括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形成并表现的廉洁价值、理念信念、审美情趣等精神状态表达的“廉能量”。如:公职人员的廉正、廉操、廉节等行政理念、职业道德和文化品位;人民群众关于公平、正义、勤俭等方面的公正理念、奉献意识、廉耻观念等等。“廉能量”可外化为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典型人物。在宣传典型时,要特别注意正面引导,用典型来回答和引路,以人为本,以事感人,以情动人。南京在2013年首发“最美勤廉干部”征集令,大力宣传南京全市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勤政廉政先进人物。寻找、推荐“最美勤廉干部”的过程,也是开展“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典型示范教育的过程;运用“最美勤廉干部”先进事迹,以“百村巡讲”、“百居巡讲”等形式充分展示先进典型,进一步传播、放大了“廉能量”,进一步培育和引领“廉荣贪耻”良好社会风尚。
(三)载体层面:立体传播,实现资源整合的多维渠道。要实现“廉能量”的有效传播,必须整合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和传播渠道,讲究内容与形式的匹配,实现“廉能量”的立体传播。如扬州江都区纪委、纠风办、广电台联合组办电视节目“清风频道”,追踪决策执行、关注群众投诉、弘扬廉洁文化,有热点问题曝光,有党政事务公开、更有大量优秀反腐倡廉影视作品。频道自2012年4月5日正式开播以来,受到了越来越多市民的关注和喜爱,已经成为推进舆论监督、传播“廉能量”的重要平台。目前互联网已成为最具融合性的实力媒体,它的大容量、及时性、双向性、跨时空等特征充分满足了“廉能量”的传播需要。教育部办公厅通过大学生在线设立专门网页开展廉政化教育活动,传播“廉能量”。目前已开展全国第四届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高校师生可以通过网络参加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等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也可以参加“全国大学生廉洁知识问答活动”,宣传普及廉洁知识。各高校为了配合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载体,来推动活动进程,形成活动声势。
(四)受众层面:细分受众,引发双向传播的集聚效应。在“廉能量”的传播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受众的心理偏好、渠道偏好,寻找、制定相关动力因素。对于进取型受传者,应积极引导他们从全社会共同利益的角度考察并传播“廉能量”,鼓励他们为社会的进步和新秩序的确立贡献自己的才华。对于参与型受传者,应鼓励和培养他们发表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言论,发动大家参与讨论,引导廉政舆情,传播“廉能量”。对于等待型受传者,要向他们不断输入信息,积极施加影响,用“廉”的能量渗透他们、感染他们,让他们接受并乐于分享“廉能量”。由于传播活动具有双向性,传受双方相互交流和共享信息,保持着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关系,所以,“廉能量”传播的广大受众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转变为“廉能量”传播的主体,他们将“廉能量”信息转化、加工,进行二次传播。因此,“廉能量”的传播,要坚持尊重每一位受传者的主体地位,积极争取让广大受众成为“廉能量”的多元传播主体的一部分,让党员干部成为“廉能量”传播的引领者和先行者,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廉能量”传播的创造者和实践者,在全社会中形成人人接受“廉能量”、人人传播“廉能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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