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重庆师范教育述论
2015-03-18吴洪成,王蓉
清末重庆师范教育述论
吴洪成, 王蓉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 河北保定071002)
摘要:清末新式学堂的兴办,急需大量的新式教师,师范教育随之产生。重庆建立了师范学堂,并在辖境各地设置了多样化的师资培训机构,按照清末“新学制”的要求实施教育管理、安排课程和教学计划,并对中小学堂教师进行资格认定和考核。清末重庆的师范学堂为新式教育培养了所需的合格教师,推动了当地教育由传统向近代转型的进程,并对当代重庆的教师教育发展具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清末;重庆;师范教育;“新学制”;教师
[中图分类号]G65[文献标志码]A
中国现代师范教育制度肇端于清代末年“新政”兴学时期。晚清重庆地方政府在新式学堂创办之初,就认识到了师范教育的重要性。所以,相较于沿海通商口岸及长江中下游地区而言,虽然重庆兴学起步较晚,但其师范教育却先行一步,得到了优先发展,成为反映内陆师范教育特点的一个典型,更是西南地区教育新旧转型的一个侧影。
一、清末“兴学”热潮与师范教育的产生
19世纪末期,清政府面临内忧外患,统治者不得不宣布“维新变法”,在各方面进行改革。针对日益衰败的传统教育,1901年清廷实行“废科举、兴学堂”的教育“新政”,下令兴办新式学堂,全国各地掀起创办新学的热潮。
随着近代新式教育的发展,师资匮乏的问题日益突显。有识之士认识到了师范教育的重要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整个新教育的规模和成效。梁启超于1896年发表《变法通议·论师范》一文,认为当时的府州县学官,“号称冷宦,不复事事”。而书院山长、蒙馆学究,虽然数量可观,但总体素质低下,大多“六艺未卒业,四史未上口,五洲之勿知,八星之勿辨者”。这样的师资无法适应近代兴学育才的客观需求,只会是“欲开民智而适以愚之,欲使民强而适以弱之也”。而洋务派所办的洋务学堂,如同文馆、水师学堂等,聘请洋教习,仍是弊端丛生,主要原因是“西人言语不通,必俟翻译辗转,多半失真”,往往华文一两语可明,而西人衍至数十言,“西人于中土学问,向无所知,其所以为教者,专在西学”,从而使学生求学“每拨弃本原”。由此,他明确提出:师范是“群学之基”,教师是“学子之根核”,“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1]。
南洋公学师范院和京师大学堂师范斋的创立为中国师范教育的诞生标志。1897年4月8日,南洋公学开学,先设师范院,意味着中国师范教育迈出了第一步,师资养成有了专设机构。次年,京师大学堂设师范斋。清政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在《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中提出:“西国最重师范学堂,盖必教习得人,然后学生易于成就。中国无此举,故各省学堂不能收效,今当于堂中别立一师范斋,以养成教习人才。”[2]655借鉴西方教育经验,养成“教习人才”,很快成为朝野的共识。
1901年7月,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第一次会奏变法事宜,专折《奏请派游学生学习师范以培养中小学教习》,内称:“宜专派若干人入其师范学堂,专习师范,以备回华充小、中学普通教习。”[2]983同年,罗振玉发表《设师范急就科议》,文章针对师范学堂严重匮乏,导致兴学困顿,提议改良变通的意见:“今日各行省兴学以立小学堂为最亟,而养成小学堂之教习则为尤亟。考东西洋各国立寻常师范学堂为小学堂教师,立高等师范学堂为中学堂教师,其卒业之期,概三年之久。今中国兴学将待师范生卒业,而后令开小学校,抑令不必受师范学者而充教习乎,既不待师范生卒业,则三年内将不得立小学堂,使不受师范学者充教习,则又不以胜任。”鉴于这种两难困境,他主张仿日本速成科之例,立师范急就科,并为之拟订出详细章程,共有10条:“定校地”“招学生”“定学期”“定学科”“选课书”“聘教习”“行考试”“购图器”“筹经费”“定年限”[2]985-986,基本包括了办学的诸多方面。
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 ),指出教育是国家发展的根本,作为教育“母机”的师范教育更是国家谋求进取的基础之基础。“壬寅学制”明确要求各地着力兴办师范学堂,并实行官费教育制度,以尽可能多地鼓励并招收有志于教育事业的学子。1904年1月,清政府重订学制即“癸卯学制”,公布《学务纲要》《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等规章制度,正式规定独立设置师范类学堂馆所,主要包括师范馆、优级师范学堂、初级师范学堂、师范传习所、实习教员讲习所。1907年3月8日学部颁布《女子师范学堂章程》,标志着女子师范教育作为女学师资养成机关获得了法律上的确认。上述“新学制”中关于师范学堂及相关办学机构规章的颁布,推进了近代师范教育的制度化进程。重庆清末的师范教育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及教育大潮中出现的。
二、清末重庆师范学堂创建概述
重庆地方当局及士绅学界较早认识到了师范教育与新式学堂之间的密切关系,对发展师范教育充满了极大热情。从中国内陆地区近代师范教育的发展来看,重庆师范教育曾位于前驱地位,早在1900年永川的达用学堂创建时,就开办过师范班。截至清末,重庆依照清政府各项教育规章的规定,设置了各类师范教育培训机构近30所,在清末邻近省区都是十分罕见的。根据笔者所掌握的重庆市县有关方志资料记载,整理如下: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永川达用学堂附设师范班,由永川知县罗崇龄创办,有学员60人。此后,有不少知识青年赴四川优级师范选科学堂学习。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涪州官立师范学堂在涪陵县北岩钩深书院原址创办,聘请翰林施氏为总教习,招收内外庠生40名,讲授经、史、文学、舆地、掌故、时务、算术。该校开办5年,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改为“官立涪州中学堂”。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重庆府中学堂创设师范科,长寿师范传习所设于凤山书院内。
光绪三十年(1904年),重庆女学会女子师范学堂诞生,该校又称巴县女子师范学堂,校址位于巴县城内全节堂;夔州知府潘秉年创办夔州师范传习所,设于莲峰书院,招收辖境内六邑(奉节、大宁、巫山、云阳、开县、万县)学生80名,学习10个月,毕业后充任各乡初等小学堂教师。该年建立师范教育的机构尚有:璧山县奉令设立璧山师范传习所;由渝郡书院改办的重庆师范讲习所;由几水书院改办的江津县立师范传习所;铜梁县高等官立小学堂附设师范传习所;长寿林庄学堂附设师范班。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合州中学堂速成师范班建立(学生半年毕业,班级人数55人);长寿高等小学堂附设师范讲习所;忠州白鹿书院附设师范传习所(知州任睿之创办,由教谕辜作霖、训导黄应霖主讲,传授简易学科,一年结业);合川简易师范开班(学制3年,班级人数45人);荣昌县师范传习所成立,同时在县模范女子学堂内附设师范班;长寿女子学堂附设师范班。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川东道张铎倡建,士绅杜成章等赞助,由川东道36县联合创立官立川东师范学堂,首任监督(校长)是毕业于日本弘文师范的铜梁人杨霖,初为1年制师范科,后招2年制师范科,1907年开办5年制师范及附属小学;南川隆化高等小学堂附设师范传习所,培训小学教师;字水书院改办巴县师范学堂,在凌云书院开办垫江师范传习所;巴县中学堂附设简易师范科;綦江师范传习所开办;江津中学附设师范班。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开县高等小学堂附设师范传习所,不定时选拔原有塾师或青年学生,参加师范科目学习,结业后充任新学教师;巴县设立速成师范学堂;合川劝学所附设师范学堂。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酉阳州牧唐我圻关注师资培养,振兴山区教育,于酉阳州立高等小学堂附设师范速成班简易科;长寿县改林庄中学校附设师范传习所为县立师范学堂,设5年制、3年制师范各1班;江北厅、大足县分别设立师范传习所。
师范教育的发展,为重庆各地学堂的开办奠定了基础。1907年,四川、重庆共有教员12 824人,1910年达到15 291人。
从以上史料可以看出,清末重庆的师范学堂办学的主要特点有:第一,多种层次和类型的师范教育机构并存。既有官立师范学堂,也有传习所和简易师范,多以师范传习所和附设师范班的形式开展。由于当时重庆受辖于四川省,因此高等层次的师范学堂较少。师范传习所和简易师范规制简单、学制短,适应了当时对师资急需的形势,对重庆近代中小学教育初兴时期的影响最大。第二,留有西方教会办学的踪迹。甲午海战之前,重庆作为长江上游的商贸集散中心,是对外通商口岸城市,受到西方工商经济及教会势力的渗透。传教士在重庆办学甚早,以光绪十三年(1887年)美以美会女传教士轲立亚在重庆戴家巷开办的女子小学为肇始,较早开设了教会学校培养信徒和教师。西方传教士更是在1904年创办了专门的师范学堂——重庆女学会女子师范学堂。第三,留日教育直接引导清末师范学堂的办学活动。四川、重庆的留日学生从二十世纪初发端。1901年,四川总督奎俊接受日人井户川辰三的建议,向清政府奏请派遣留日学生。在首批赴日留学的22名学生中,陈崇功、胡景伊、龚秉权就是重庆人。此后,四川、重庆各种官费、自费留日学生与日俱增。到1906年高潮期达到800人,1908—1911年虽有所下降,然仍相当可观。作为内陆省份的四川(含重庆),留日学生达此数量十分惊人,可相比直隶(今河北省)、湖北、江苏和浙江。留日川、渝籍莘莘学子的专业选择以学习师范和法政者居多。清末四川、重庆的兴学热潮大致与其留日浪潮在全国分省中的位置相应,处于前列。为解决师资人才的空缺,四川继任的总督锡良一面设立师范学堂、师范讲习所,同时又要求各州县选拔“品行端正,可充人师者”,赴日学习师范、教育、学科专业,以明办学及教学的教理方法。据日本学者实藤惠秀《中国人留学日本史》的描述:四川、重庆留日学生学师范者多云集于日本教师教育名校宏文书院,仅1904—1905年就有川、渝籍学生352人,该院专设了四川师范速成科班。甲午海战后,国内社会危机加重,国人的日本观发生变化,在清政府顶层设计奖励留学政策的引领下,重庆不少少年热衷于留学日本,重庆府设立了东文速学学堂、游学预备学堂等。受清末四川派遣留日师范热潮的影响,这一时期重庆的师范学堂亦有不少由留日归来的学生参与创建或担任教师,如南川县高等小学堂兼办师范传习所由留日师范生罗祖泽任教员,酉阳师范传习所由留日师范生程昌祺任教习兼所长,川东师范学堂的筹建、管理与教学等工作均由留日速成师范生所担任。据相关统计资料:1903—1905年,四川、重庆共开办师范传习所110所,师范学堂最多的为1907年(29所),其次为1909年(20所),1908年因师资问题有所缓解,数量下跌。著名师范学堂有4所,其中,川西成都(省会所在地)2所,即通省师范学堂、优级师范学堂选科学堂;川南泸州1所,即川南师范学堂;川东重庆1所,即川东师范学堂。上述区域分别反映了清末四川(含重庆)师范教育的地理分布状况,与上文重庆师范教育资源考证对照可以获悉,重庆师范教育的前驱地位仍然明显。
三、清末重庆师范学堂的教学与管理活动
教师是学校中承担教育、教学任务,以教书育人为主要职责的教育专业人员(或称专业教育者)。作为专业教育者的教师和非专业教育者如父母、长老等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他具有一种社会的职业身份和职责。清末重庆的师范学堂是应培养教师的需求而出现的,是培养新式教师的摇篮。因此清末重庆师范学堂是有别于同期重庆普通学堂和其他学堂的一种具有自身特点的专业教育机构。
(一)教师资格的认定及对教师的考核
为了保证“新学制”推行的质量,清政府注重对中小学教师进行资格认定。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颁布由张之洞、张百熙、荣庆联合制订的《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开始对小学堂堂长、教员的资格作出规定。例如,小学堂堂长“须用在初级师范学堂毕业,实通晓管理法者”[3];高等小学堂正教员以初级师范毕业考列最优等及游学外洋寻常师范毕业得有优等文凭者定选;副教员以初等师范毕业生考列中等,及游学外洋得有寻常师范毕业文凭者定选。按照《奏定任用教员章程》的规定,普通中学正教员应由优级师范毕业生担任,成绩优等以上或游学外洋高等师范毕业,成绩中等以上的优级师范毕业生只能充任中学副教员。小学教师应由初级师范毕业生或留洋寻常师范毕业生并领有毕业文凭者担任,至少应由简易师范生或简易师范传习生担任[4]。
重庆府参照遵行学部颁行“新学制”章程中有关教师选用条件的规定严格推行,并注重教师任职能力水平的实际考核。依据四川省学务处、提学使司的部署,重庆提出对教师的考核标准如下:服务上,凡任教员者须奉戴教育之宗旨,勤奋职务,凡教员须尊奉法律命令,不可从事于营利事务;教学上,要导儿童为善良,不可使抱贪求奇功之念,不可以身体教育委之于体操,不可抱鄙令之心志与陋劣之思想;职务上,教员须保全身心之健康,须学历丰富,须磨心志,须常研究教育法,须常讲究心理学、生理学及卫生学,须知管理之方法,须熟练恳切勤勉,须具刚毅、忍耐、威重诸德。处置儿童须宽厚和平,须有善良之性行,须品行高尚,学识渊博,经验积重[5]591。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四月,重庆建立小学教育研究会,拟定《小学教育研究会简章》,其宗旨是“专为改良小学教育而设”,其中对小学教员服务作明确规定:凡任教员者须奉戴教育之宗旨,勤奋职务,教员须遵奉法律命令,须住居于学堂之侧近,不可从事营利事务等[6]596。
清末教师报酬称束脩金,简称脩金。光绪三十年(1904年),中、小学教师岁脩金分别在120千文和8千文以上。宣统二年(1910年)改年酬为月酬,脩金改称薪水,小学堂教员分9级,本科正教员1级30元,级差2~5元,依次递减,至第9级为8元;专科正教员分8级,1级为24元,级差2~4元,依次递减,第8级为6元;副教员分5级,1级14元,级差2元,至第5级为6元。小学堂2级以上教员和中学堂教员报酬相当优厚,中学堂教员最低20元,最高50元[5]603。中学堂教师待遇总体高于小学教师,只是未获得统一薪资标准的相关记载。与当时社会行业收入水平及物价状况比较,教师的待遇较高,教师月薪的等差既与学堂层次类型相关,也与业绩能力的考核联系。
教师任职资格及其对任职期业绩水平考核的规定,是对教师条件要求的法制保证,这对保证办学质量,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性及教导、组织作用是必要的。清末对教师任职条件及素质的要求,是有益的,值得借鉴。
(二)师范学堂的教学活动
清末重庆师范学堂的课程设置,贯穿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初级师范学堂完全科设修身、教育、读经讲经、中国文字、历史、地理、算学、理化、博物、习字、图画、体操,其别于中学堂者,着重教育学及将习字列为专科。所设课程除讲授教材内容外,还讲授各科的教学方法。简易师范科设修身、教育、中国文学、历史、地理、算学、格致、图画、体操。师范传习所开设课程与简易科相同。教育课程包括讲授教育史、教育原理、教育法令、学校管理及实事授业。教育学课是授课时数较多的一门课。第一学年每周4小时,第二学年每周4小时,第三学年每周8小时,第四学年每周14小时,第五学年每周15小时。
川东师范学堂创办之初,教习“皆博雅端谨之人,能求学川东而毕业于师范者也”。据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6月19日的《广益丛报》消息:川东师范学堂聘有经史教员王昌麟,国文教员龚秉枢,数学、理化教员副岛四郎、部好一郎(均为日本教习),地理及修身教员孟洪波,博物教员刘雪樵,英语教员王鲠,体操教员姚鸿,译员冉滨谷。可见,重庆师范学堂所开设课程与《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的规定基本相同。学堂师资除了国内各种途径聘请、参选之外,一个重要的来源是聘用日本来华教习任教自然、博物、数理及教育类课程,以补救国内教师在学科专业的结构性缺失,舒缓燃眉之急,保证师范学堂教师培养的质量及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清末重庆师范学堂教员聘任日本教习人数除了上述几位之外,尚有巴县女子师范学堂的太田喜智,她与重庆府中学堂的藤川勇吉同在这一内陆腹心重镇任教,在重庆中日教育交流中贡献突出。太田喜智出生于日本千叶县八日市场,东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毕业后,渡海来华,先供职于南京的一所女学堂,1906年7月前往巴县女子师范学堂任教。作为一位具有近代学科专业素养及成熟教育经验的教师,对提升供职教育机构的成效起了积极作用。1910年5月,她曾有一年多时间成为该校的管理者之一。1913年1月,她才辞别巴县女子师范学校,辗转北京、青岛等地,1936年客死南京。
从1907年起,川东师范学堂实行了文理分科。当时定理科为甲班,文科为乙班。理科班着重于数、理两门课的教学,且理科招生多于文科,理科班招生60名,文科班则是50名。这固然有清末重庆兴办新式学堂中理科师资缺乏而取应急之举的打算,但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重庆教育界在西方文化思想的冲击下,对于传授自然科学知识的重视。
在教学方法上,兴学之初,各地开办的新学堂仍多沿袭旧法,教师照本宣科,学生囫囵吞枣、死记硬背。随着师范教育的发展,各学堂开始注重教学方法的改良及西方教学方法的介绍与实验。光绪三十年(1904年),清政府派员赴东洋考察,逐渐推行班级教授法、二部教授法、复式教学组织及自学辅导主义教授法,教学形式主要是串讲。
清末重庆师范教育非常重视教育实习,称为实事授业。师范生在附属小学堂练习教育幼童,由师范学堂各科教员及附属小学堂堂长与教员会同督导,监视其授业,品评其当否。实事授业为教育学课的一部分,是师范教育计划体系的重要环节,有助于将教育理论运用于实践,同时又能通过实践检验、发展理论。
(三)师范学堂的教育管理
教育管理主要依据法规章程,通过行政手段对教育加以组织及调控,以实现有序、高效及协调一致。大凡学校机构分工配合,教育工作的目标,经费的筹划、支配,教职员的职责与权限,学生的道德、习惯、知识素养的训练要求乃至于学校关系、学校文化等均在管理范畴之内。但考诸某一教育机构或类型,尤其是教育历史的具体场景,则不能作面面概观,当择其切要、适当者述之。
清末重庆师范学堂按照《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教育总要”的规定,重视德育工作,其目的是变化学生气质,激发学生精神,砥砺学生志操,养成良善高明的性情,不萌邪妄卑鄙之念,以使师范生将来有教育国民之责,激发其爱国志气和学成以后勤学诲人,尽报效国家之义务。为达此目的,师范学堂开设读经讲经及修身课。读经讲经课程讲授《春秋·左传》《周礼》,以忠孝大义训勉学生尊君亲亲。修身课摘讲陈宏谋《五种遗规》(养正遗规、训俗遗规、教女遗规、从政遗规、在官法戒录),阐述封建的修身、齐家、处世、居官之道。又颁布《各级学堂管理通则》,规定在课堂及礼堂内悬挂“圣谕广训”。月朔时,监督教员召集学生于礼堂内宣读“圣谕广训”一条,开学、教学、毕业时,率诸生至万岁牌前或圣人面前行三跪九叩礼,不许学生干预国家政治及学堂事务。川东师范学堂教员程昌祺在《静观斋日记》中写道:“丙子十二月初八日(即1907年1月21日),是日为本堂卒业之期,午前十时,川东道、重庆府及各学堂来宾甚众,先入礼堂祀圣毕,学生又向余等行一跪三叩礼毕,厥成。代表观察训词毕,授予毕业证书。”这种封建礼仪活动是学堂进行德育的重要手段。
《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规定,初级师范学堂由府、州、县设置,未设初级师范学堂的府、州、县可设师范传习所。根据设置与领导的关系,川东36县联合设置的川东师范学堂,受川东道尹领导。永川、长寿、铜梁、江津等县设置的师范传习所或学堂附设师范班,受该县知事领导,由分管学务的官员主管。初级师范学堂设监督、教员、副教员、监学、附属小学办事官、小学教员、庶务员,由监督统率各员,主持学堂工作;教员负教育学生之责;副教员协助教员教育学生;监学以教员或副教员充任,管理学生斋舍事务;附属小学办事官以教员兼任,管理附属小学堂教育事务;小学教员教授附属小学学生,并指导师范生实事练习;庶务员管理收支及一切庶务。
师范学堂招生要求,哪一级设立的师范学堂,便在哪一级区域内招生。川东师范学堂招生由川东36县选送,大县每县10~20名,小县每县5名。完全科招收18~25岁的品行端谨,文理优通、身体健全的高等小学堂毕业生,入学后试读4个月转为正式生。简易科招收25~30岁的高等小学堂毕业生。川东师范学堂修业年限完全科为5年,简易科为1年。光绪三十年四川总督与学务处通令州县设师范传习所时规定:每所额定150人,僻苦地方准予酌量从减,一律以十个月卒业。但奉行各属多延置不办,各县师范传习所及中小学堂附设师范班,修业年限无统一定期。关于师范生的资格,重庆学务综核所的董天烈在条陈学务中提出:就近挑取本地生员及各学堂学生,并现任四乡小学教习年龄长者(25岁以上45岁以下),文理通者,有操行、无嗜好者,概作师范生[6]。酉阳知府唐我圻(恭石)在《唐恭石初到酉阳晓谕示文》中称将在州城设一师范学堂:一州三县之人,无论生监,只要有保甲或族邻甘结,均许先期在礼房报名投考。正取120名,备取100名。正取在堂讲习,期以一年卒业后,分遣教授四乡初级小学堂[6]116。
关于师范学堂经费,从当时四川师范学堂的办学经费来源来看,除省立学堂办学经费由省学务处暨学务公所筹集经费拨款开支外,各道府州县立学堂经费由各地自行设法筹措,来源五花八门,而私立学堂则由私人捐资设立,普遍处于没有稳定来源、额度规定及支出限制的无序状态。重庆设立的师范学堂,办学经费来源复杂[7]295。川东师范学堂开办之初,其建筑费及开办费由府道拨款及缙绅杜成章等人捐助,常年经费“由各属申送学生按额每名年解卅两以为常年经费,其分配方法则视县之大小以定名额之多寡,以后增加以此为准则”;光绪三十三年,川东道尹公署“拨道库银五万两为基金,年入息金五千两,合各县结款为常年经费”;“拨杂项银五万两发商生息,年可入息金五千两,连同各县解款,及较场地课、房租等为学校基金”[6]29。此外,川东36州县按所选送官费学生之多寡解款。基金之利息加上各县之解款,即为学堂之常年经费[7]。 因经费来源困难,川东师范学堂开设之初除设官费生外,还招自费生。办学经费的不足还导致师范学堂办学规模偏小,影响和困扰着师范学堂的存续与发展。师范传习所的经费主要使用政府拨划给学堂的经费,也通过集资、捐款等途径筹集经费。除个别传习所经费宽裕外,多数传习所经费紧张,只能因陋就简。长寿师范传习所附设于高等小学堂,斋舍仅能容30人,只好正取、备取各30名,正取以本年入堂,备取则明年入堂。由于经费紧张,传习所不仅薄给师范生食费,甚至收取学费、伙食费等。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綦江县师范传习所,报考300余名,录取100名,每名每月伙食费、学费等需要交钱5 000文,开学时到校就学的只有寥寥数人。可见,办学经费不足,严重影响到师范学堂的发展。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重庆府中学堂派出官费学生前往日本宏文学院专习师范,这是对重庆本土师范教师的域外培养方式拓展。重庆中学堂留日速成师范生经费,来源于重庆府学堂经费,不足部分由各属摊缴。例如,重庆中学堂资送速成师范生9人和监督孔庆余1名赴日速成师范,留学经费由重庆府学堂经费项下每年提3 000两专为留学10名之用。如学堂实有不敷,再拟酌派本府公款摊缴;如提拨专款不敷留学之用,则由各属共同筹补[6]157。
清末师范学堂简易科以上毕业生,可获得功名奖励,且略优于同等学堂。清末四川师范学堂毕业生都按成绩优劣授予相应功名。宣统元年(1909年),重庆府中学堂初级师范简易科29名学生就曾获奖。师范毕业生的功名奖励虽然对推动师范教育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这种封建科举制的遗风还是给师范教育带来复杂的多重影响,此举于民国元年(1912年)被彻底废止。
师范生就学期间享受国家公费补助待遇,规定毕业后服务教育工作这种定向型师资培养模式,是清末教师教育的特色,对后来的师范学校办学有直接影响。当时师范学堂毕业任教以后,经济待遇较高,应该认为国家以较高薪级标准稳定师资,确立其经济地位,有助于培植民众尊师风尚。这种举措十分有利于师范教育的发展。
四、清末重庆师范教育的历史意义
首先,清末重庆师范教育培养了数量充裕的师资,保证了新式教育在内陆山区的有序发展。清末新式学堂课程内容的变化,西学的引进,使私塾先生等传统教师难于胜任教学的要求,必须有相应的新式教师。重庆师范教育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教育发展的需要,创办各类学堂馆所,多样化、多渠道地为重庆各地学堂培养了较为充足的合格教师,为重庆教育的长足发展提供了师资保障。最初发展的师范传习所和简易师范,不仅为新式学堂培养了大量教员,还是废除科举后吸纳、转化士子童生为新式学堂教师的一个渠道。据学部总务司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所列“重庆府普通学堂学生统计表”统计,重庆地区共有小学堂1 137所,学生38 624人。其中高等小学堂27所,学生753人;两等小学堂65所,半日学堂24所,学生879人。另有中学堂15所,职业学堂11所。川内各地兴办的学校,以重庆“占多数”[8]301。如果加入重庆直辖以后的涪陵、万州、黔江地区,其数字将会明显升高。
其次,女子师范学堂的出现,具有特殊的社会作用。由于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重庆近代教育发展较迟。但在西南地区,因其长江港口及商业重镇的区位特点都使其能得风气之先。光绪三十年(1904年),设立重庆女学会,在巴县城内全节堂首创女子师范学堂,并发布《重庆女学会章程》,其中规定:“本会于未立女学堂之时,当先立女师范学堂,以广师资而便学者。”之后,四川各州县女子师范学堂、女学堂附设师范、保姆传习所、女工师范传习所才相继开办[6]351。女子师范教育的创办,不仅提供了女子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而且将女子在社会上的工作合法化,为女子接受中等教育、寻求职业、走向社会、赢得自立提供了机会与途径,影响了其后一代又一代女性。重庆地偏西南,社会经济各方面发展相对落后,新式教育也起步较晚,能在全川首倡女子师范教育,实属不易。
第三,清末重庆师范教育促进了全川的新教育发展。如前所述,重庆师范教育曾位于中国内陆地区前驱地位,萌发时间较早,而且开办的师范学堂也比较多,远超一般州府所创办的师范学堂。四川基本形成了以成都、重庆、泸州为主干的多层次、多类型并行的师范教育体系,师范学堂数量和学生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师范教育的发展为全川普通学堂培养了合格的师资,也会由此加快西南各地新式教育的近代化进程。据《蜀报》(第1年第4期)公布的《光绪三十三年京外学务一览表》记载,1907年,四川(含重庆)共有教员12 824人,1910年达到15 291人。另据统计,1907年,四川(含重庆)共有学校7 793所,排于全国第二,学生244 500人,位居全国之首[9]。
当然,清末重庆的师范教育也存在着中国师范教育发展之初的一些共性问题,如各地师范教育发展不均衡,有些师范学堂存在办学不规范,培养出来的教师良莠不齐。尽管如此,清末重庆的师范教育毕竟迈出了发展的第一步,并发挥了教育“工作母机”的作用,推动着重庆乃至整个四川教育的早期现代化进程,且因近代以来重庆中心城市区位优势的崛起,产生震荡扩散效应,波及长江上游乃至整个西南地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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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吴洪成.重庆的学校[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250.
(责任编辑刘海燕)
On the Normal Education of Chongqing in Late Qing Dynasty
WU Hongcheng, WANG Rong
(College of Education, Hebei University, Baoding Hebei071002, China)
Abstract: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because new-style schools were established, lots of teachers were emergently needed, which made people began to pay attention to normal education. Chongqing set up a variety of training centers, in which management, curriculum and teaching were all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new-style schools. At the same time, Chongqing qualified and examined the teachers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Chongqing local normal education has inspired the development of contemporary significance for teacher education in Chongqing, which trained qualified teachers for new-style schools and impelled the modernization process of local education, and has inspired meaning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odern Chongqing teachers and education.
Key words:late Qing dynasty; Chongqing; normal education; “new educational system”;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