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旧城改造中历史建筑保护探析
2015-03-18林志聪黄颖端
林志聪,黄颖端
广州旧城改造中历史建筑保护探析
林志聪1,黄颖端2
(1.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州 511370;2. 西子奥的斯广州分公司,广州 510613)
旧城改造能最大限度地盘活老旧城区的土地资源、拓展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为城市化进程过快而导致的土地资源供需矛盾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之道。但在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的广州进行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势必会对大量有历史价值的历史建筑造成一定威胁。
广州市;旧城改造;历史建筑保护
一、引言
随着城市化发展不断向前推进,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城市的老旧城区变得愈发拥挤,而“摊大饼”式的城市扩张虽能暂时缓解城市老旧城区的压力,但从长远来看,这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手段,由其引发的一系列弊端日趋明显。旧城改造是当前解决城市过度拥挤、土地资源短缺,提升城区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的有效手段。广州市作为我国城市化发展最快的城市,也是“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和环境再造”最为迫切的城市,城市管理者希望通过旧城改造使城市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广州“旧城改造”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旧城改造”是指对广州市规划局在2003年组织编制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范围进行的改造和更新,所划定的范围具体是指“建成时间超过30年的历史旧城,范围包括环市路-恒福路-永福路以南、广州大道以西、昌岗路-新港路以北、白鹅潭珠江水道(鹤洞大桥)-同德涌以东的地区,面积约54平方公里”。但本文所指的旧城改造的“旧城”并非只局限于《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范围,而是广义的“旧城改造”,即泛指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老旧城区进行的系统改造工程。
本文研究的“历史建筑”既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所界定的或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定的历史建筑物,也包括未经法定程序认定的,但具有一定历史保护价值,能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历史建筑物。
广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的目的是保护凝固和浓缩历史文化的古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继承和发展历史传统建筑的风貌和风情特色,并尽可能地保存和延续原生态式的传统生活、文化和场所精神,其价值取向是静态、稳定、原汁原味。而旧城改造的目的是使城市能符合和适合现代社会生产、生活的要求,其价值取向是动态、变化、求新。由于旧城改造与历史建筑保护两者目的的差异导致了发展与保护相对立。[1]改造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城市发展与历史建筑保护两者的关系,成为这座时尚又古老的城市不得不直面的重大课题。
二、广州旧城改造中历史建筑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盲目拆除造成历史建筑的消亡
目前,广州市已有一批历史建筑被列入了保护名单,但相当一部分历史建筑没有得到实质性的维护,某些历史建筑因日久失修而面临倒塌的危险。除此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历史建筑尚未经过法定程序的认定,未被列入保护名单,在旧城改造过程被视为一般的老旧建筑拆除。据相关文献资料显示,被盲目拆除的历史建筑不在少数。
例如,粤海关大楼建成于1915年,由英国建筑师仿照欧洲古典建筑形式设计,在2006年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海关验货码头却在申报结果公布前被改造了,令很多市民遗憾唏嘘。
(二)修缮不当使得历史建筑原始风貌受损
广州许多古老的历史建筑经历岁月洗礼而变得破旧不堪,亟待修缮。但由于尚未制定完善的历史建筑保护制度,也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在修缮过程中施工方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不够重视,常常将一些极具历史价值的建筑的修缮视为一般的土木工程,更有甚者在修缮时加入所谓的现代时尚元素,使历史建筑面目全非,导致历史建筑失去其原始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
(三)历史建筑保护资金短缺
据相关数据显示,广州的历史建筑有九成以上属于私产,已挂牌保护的也有近七成是私产[2],还有相当一部分历史建筑目前还承担着居住功能,而且住户们大多是经济状况较差,其中大部分是退休老人、下岗工人或低收入阶层。此外,一些靠近商业区的历史建筑被改造成仓库,出租给各类专业市场的小商贩。
在缺乏足够资金的情况下,历史建筑的住户们缺乏修缮建筑的动力,租户本身也不具有修缮的法律义务,这就使得众多历史建筑处于自然衰败与人为破坏的双重威胁之下。目前,为解决资金短缺难题,广州市政府启动了专项保护资金申请机制。如顺利获批,在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上,有困难的业主将可以得到政府的补助。但获得政府补助必需经过一系列漫长而繁琐的审批程序,加上需要修缮的历史建筑数量众多,分配到单个建筑的补贴金额并不能完全弥补修缮所付出的成本。总的来说,历史建筑保护的资金还是处于捉襟见肘的局面。
(四)历史建筑保护意识淡薄
1.粗暴施工屡见不鲜
广州历史建筑的保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直存在粗暴施工的问题,如,1993年兴建地铁一号线时,由于黄家祠处在施工范围边缘,地铁施工人员没有上报而擅自毁掉这座比陈家祠历史更为久远的历史建筑。
2.对历史建筑价值的认知不足
在修缮过程中,施工人员对历史建筑本身的文物价值认识不足,把历史建筑的修缮视为一般土木工程的维修,随意更换构件,甚至是改变建筑物原有的结构形态,对历史建筑造成“破坏性保护”。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施工人员缺乏对历史建筑文物价值的全面认识,把历史建筑与现代建筑同等看待,在修缮时使用新材料和新工艺,改变历史建筑的原始风貌,使其失去原有的历史价值。
3.忽略对历史建筑生存环境的保护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发展需要与历史文化保护往往被对立起来。由于大多数历史建筑位于城市的中心地带,越来越具有升值的潜力,在土地财政收入的经济动力刺激下,部分历史建筑被推平,拔地而起的是成片的高楼大厦、繁华的商业区。即使一些历史建筑得以保存下来,但由于开发商寸土必争,把历史建筑周边的土地都开发成商业区,历史建筑被包围在一片现代气息浓厚的建筑群中,显得格格不入。历史建筑的保护不仅包括对历史建筑本身的保护,还包括对附近连成一片的周边环境的保护,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历史建筑以及历史文化气息保留下来。在目前的城市规划中,往往忽略历史建筑生存环境的保护问题,在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肆意增设民居、商业区、高架桥等,严重破坏历史建筑的生存环境。
例如,作为广州市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的三元里古庙,周边环境建筑风格本应得到很好的保护,但在其上方修建了一条高架路,甚是突兀,这不仅仅对历史建筑造成不和谐的视觉冲击,车辆所散发的噪音、尾气、粉尘更是给历史建筑带来不可逆转的破坏。只有保护好历史建筑的生存环境,才能真正地长久地保护好历史建筑本身,其内存的文化价值才能得以传承。
三、广州旧城改造中历史建筑保护的对策
(一)科学规划,重视历史建筑保护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广州老城区功能的衰落与城市发展需要的矛盾日益显现,旧城改造势在必行。旧城改造势必涉及众多历史建筑的保护问题,如果在改造前没有科学的规划,大批历史建筑很有可能会被打着各种“正当理由”的工程破坏掉。
历史建筑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具有破坏后不可逆转的特点,在旧城改造过程中理应受到高度重视,在改造前必须科学、慎重、系统地做好规划,避免出现“先拆除后规划”的现象。因此,在改造拆迁前一定要做好规划和公示工作,让市民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参与到城市规划当中来,提高改造的科学性和可行性。[3]
(二)尊重历史,保留历史建筑原始风貌
对于蕴含着丰富历史文化内涵的建筑来说,修缮工作应站在解读历史建筑的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特征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保存其历史原貌,以期延续其历史文脉。历史建筑的修缮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坚持保护和修缮相结合,通过技术手段修缮历史建筑,保留其原始风貌。
对历史建筑风貌的保护和修复应尽量实行整体保护,要尊重历史与现实,尊重历史文献资料,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的原则,力求全面地保护历史建筑的原始风貌,重塑其历史风采。通过正确的修缮方式,还原历史建筑的原始风貌,唤醒人们对广州历史的记忆,延续老城区丰富的文化内涵。
(三)拓展筹措资金的渠道
由于历史建筑的保护周期长、经济效益低,个人或私营部门不愿意投资或从事保护工作,仅靠政府的财政投入往往捉襟见肘,以至于历史建筑经费短缺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这就逐渐成为历史建筑保护事业发展的瓶颈。而历史建筑保护经费一直没有得到落实,使得历史建筑的保护方案和计划成为一纸空文。
《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提到,政府应设立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账户,并进行固定拨款。同时,在城市更新改造等土地收益中抽取一部分作为保护资金。每年向社会公开该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但在《办法》中并没有对旧城改造中土地收益的部分给出一个明确的比例。政府每年的土地出让金都非常可观,笔者认为可以从中拿出一定比例的收益投入到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中,这样就可以大大减轻历史建筑保护的资金压力。
对于历史建筑保护的资金问题我们也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美国是采取开发权转让的方式,对被认定为需要保护的历史建筑,有偿转让给指定地区,通过市场化的路径让历史建筑的业主获得经济补偿,减少业主对历史建筑被认定的抵触情绪,也为业主修缮历史建筑提供了充足经费。[4]
国内的一些做法也值得借鉴。2007年,开平碉楼及古村落正式被《世界遗产名录》收录,在维护方面,开平市将其开放给民间出资“认养”。“认养者”花费30至50万元,就能拥有其30年的使用权和冠名权。其中,“认养”费用于历史建筑的修缮和日常维护等。[5]
在《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中提到,可以通过转让或出租国有历史建筑,获得历史建筑的保护资金。[6]广州可以结合《保护办法》和现实情况,参照国内外先进经验,对历史建筑进行开发权、冠名权等出让,由原先的民居居住功能,转变为经营功能。让更多热心的怀旧人士把历史建筑发展为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基地;设立地方文化研究所,开办展馆、博物馆,把老广州的历史文化展现给公众。既保护了历史建筑,又推广了广州本土文化,可谓一举两得。
(四)进一步提高民众意识,鼓励公众广泛参与
在项目实施前,政府部门应做好宣传工作,包括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做好对方案执行部门和居民群众的宣传工作。政府可利用效果图对保护的规划做进一步讲解或建立规划信息网站,向公众普及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专业知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公众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意识,提升城市主人翁责任感。
鼓励公众广泛参与到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来。公众参与其实是一种让众多的市民能够参加到那些与他们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保护政策和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决策过程中去的方法和途径。[1]283广州市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公众广泛参与其中,如《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明确指出,任何团体或个人都有权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人们也有权对破坏、损害历史建筑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此法规明确指出了公众有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推荐历史建筑和举报破坏历史建筑的权利。这些规范性法律条文的出台,能有效激发民众的参与热情。目前最大的问题在于,如何把这些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使其真正发挥指引和规范作用。
公众除了采取投诉、检举等被动的参与方式外,还可以采取主动参与措施,包括在街区内设置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规划实施经验的协调员,帮助公众解决对专业知识存在的疑惑,以避免在保护规划实施过程中,公众盲目排斥改造方案和计划,阻碍旧城改造的进程。同时,可以对热情参与的公众进行简单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认识和素质,使之成为义务监督员。
在历史建筑整修过程中,鼓励公众以监督者、制衡者的角色参与保护工作,到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确保整修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地进行。
(五)培养专业的、高素质的历史建筑修缮人才队伍
历史建筑的修缮与一般的房屋建筑维修有着不同的目的、标准和方法。前者是通过保护使建筑物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状态下发挥其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而后者则是通过对新建的房屋进行日常的养护和对旧房屋实行保留、改建和拆建等措施,使其恢复原来的状态或使用功能。因此,历史建筑修缮工作不是简单地由一般的房屋施工人员来进行,而是需要由经过专业培训、有较高综合素养的施工人员来承担。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旧城改造的范围逐步扩大,需要修缮的历史建筑数量随之增多,培养一批专门从事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高素质的修缮队伍是十分必要的。
(六)提高评估的科学性
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实施需要制定科学的保护评估体系,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效果进行反复的评估反馈。主要包括:把公众参与纳入到保护规划实施的评估体系中,提高保护规划实施评估的公平性;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地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指标的选取、权重的确定及评估方法等,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的效度与信度;根据指标的选取,设计评估调查问卷,针对历史建筑、整体环境、基础设施改造等方面对公众进行调查访问,以了解公众对保护规划方案及实施情况的满意度。
另外,邀请规划实施部门、专家、居民群众代表等参与保护规划实施的经验总结,总结规划实施后的突出优点和存在的不足,向政府部门反馈信息,最终形成评估报告,为今后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工作提供参考。
[1] 陈光明. 城市发展与古城保护:以苏州古城保护为例[M]. 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10: 3.
[2] 吴璇. 广州历史建筑9成以上是私产[N].新快报, 2014-08-06(A11).
[3] 黄冬娅. 城市公共参与和社会问责:以广州市恩宁路改造为例[J].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1):62-67.
[4] 吕楠芳. 历史建筑保护钱从哪里来?[N]. 羊城晚报, 2013-11-29(A6).
[5] 陈杰. “认养”碉楼:30年30万元[N]. 广州日报, 2010-07-01(16).
[6] 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Z].2013-11-25.
Analysis on Protec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 in Reconstruction of the Old Town in Guangzhou
LIN Zhi-cong1, HUANG Yin-duan2
(1. College of Songtian, Guangzhou University, Guangzhou 511370;2,Guangzhou Branch, Xizhiao Corporation, Guangzhou 510611, China)
The reconstruction of the old town can enliven the land resource in the old town and can extend the reconstruction land space to guarantee the land for expansion. However Guangzhou Town with deep historic culture foundation the reconstruction on large scale would threat the historic buildings with a lot of historic culture value. The historic building is a kind of treasure resource that it cannot be rebone. As soon as one historic building is destroyed it would bring the great loss that cannot be recovered. It is, therefore, that on the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ed in the old town reconstruction the proposal of protection of the existed historic buildings is of important significance.
Guangzhou Municipality; old town reconstruction; protec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
(责任编校:陈光明)
G 112
A
10.3969/j. issn. 1672-1942.2015.02.016
1672–1942(2015)02–0082–04
2014-12-02
林志聪(1986-),男,广东阳江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城市公共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