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金融发展的探索与思考
2015-03-18张素君
□张素君
目前,中国农业发展正进入主要依靠组织创新、科技进步、设施装备升级的新阶段,需要越来越多的金融服务。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提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综合运用财税、信贷、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更好服务“三农”。
一、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的重要性、必要性
中国要富强,农民必须富裕,而农民富裕需要农村、农业快速发展,这就需要资金支持。资金是经济的血液,农村金融更是现代农业经济的核心。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金融比较薄弱,不能有效推动农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更好服务“三农”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业的发展需要金融机构不断开拓新市场,中国金融机构在市场拓展中当然不会忘记农村、农业这一大市场。毕竟中国现有一半人口在农村,农村市场本身就是一大市场;中国现代化离不开农业现代化,金融机构只有参与农业现代化,才能和现代农业同成长。
二、本着“合作、共赢”精神,多层次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好服务“三农”
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可能是单个农民、农户,也可能是某个农业组织、农业合作社或涉农企业。这些主体所在空间一般比较分散,一次需要资金数量不定,一年需要资金次数不定。这些导致农村金融交易成本比较高,加之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经常不能提供大中型银行所认可的抵押担保品,所以时常贷不到钱。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就需降低农村金融交易成本与交易风险,需要政府本着“合作、共赢”精神,积极引导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使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中发展壮大。
(一)建立、发展小型农村金融机构,零距离服务“三农”。发展农村金融,需要政府引导建立、发展各种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各类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以及乡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分互助性和商业性两种。互助性小贷公司,主要是组织一些本乡本土人,包含本地贫困户自愿出资组成股份制公司,对内以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贷款(坚持“互助、共赢”精神),对外本着“合作、共赢”精神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贷款。一般商业性小贷公司采取社会资本出资组成股份制公司,尽可能聘一些熟悉本地情况的当地人搞信贷。小贷公司都是利用自有资金和所借资金从事贷款,并根据客户贷款风险不同,采取差别化利率为本地农村资金用户提供贷款服务;也可做信息服务——凭借自身熟悉当地情况优势,接受大中银行委托,提供他们所要求的借款人情况;也可帮助金融机构流转抵押得到的土地经营权。乡镇银行可由当地农户、农业组织、涉农企业发起,吸收社会资本采取股份制组建;也可由部分发展良好的小贷公司转制而来(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才可)。它们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从事存贷款业务。即使利率完全市场化,央行也会给出存贷款利率指导价。乡镇银行由于规模小吸储较难,但其熟悉本地贷款人资信,若经营机制好,客源充足,发展前景仍可观,可成为当地农业发展中资金供应的生力军。信用融资担保公司有政府出资参股组成和纯社会资本组成两种。它们可为本地经济组织、涉农企业等向银行贷款时提供担保服务,可帮其借来自有资金数倍的贷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是一支不可或缺的中介力量。政府出资参股组成信用融资担保公司要界定好政策担保和一般商业担保界限。针对政策担保部分,政府要提供被担保人的信用情况,帮银行降低风险,一旦发生不良贷款,各方要按原来合同约定分担应承担的责任。农村中的小贷公司、信用融资担保公司、乡镇银行通过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组成,既支持了现代农业发展,又为这些资金提供了一条新的投资方式。它们的发展可以更好更全面地零距离服务“三农”。为更好防范金融风险,一定区域(比如一个县或市范围内)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自己也需在自愿基础上组织起来,各出数额不等的资金成立一个联合体,联合体的资金用于帮助遇到困难的成员企业。
(二)引入、发展中型金融机构,近距离服务“三农”,与区域同发展。目前,中国北方有的地区农村的中型银行较少,需要政府积极引入其它中型商业银行。比如,河北张家口的农村一般只有农村信用社,远不能满足本地“三农”对资金的需求。而其它中型商业银行进一步拓展银行业务,也不应放弃农村这个大市场。未来一定时期,农村中有更多的银行网点是农业发展与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中的中型银行尽管不如贷款人本地的小金融机构了解贷款人自身信息,但对区域市场更了解,且资金实力较雄厚,可以为贷款人提供更大的资金支持,理应成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在农村,越来越多的人有了为家庭、农作物、农产品上保险的愿望。各个保险公司在农村拓展业务,前景可观。政府应引导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共同服务农民与农业生产,双方也能在此过程中实现共赢。中型银行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借款人小额借款可能不要抵押物,借款人经济条件一般或借款数额较大,一般都要抵押担保。而银行不愿接受农作物、农产品作抵押物。到银行借款,农村借款人有借别人的存单或用保单抵押借款,有用其汽车、房产作抵押物借款,也有请担保公司担保借款。农村中的中型银行本着“合作、共赢”精神,一方面立足本土,挖掘潜力,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合作,近距离服务“三农”,与区域同发展;另一方面要根据需要“走出去”——和其它地方的银行、企业合作,谋求更大发展。
(三)大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挥规模优势,创新服务“三农”,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大型银行发挥规模优势,进一步创新服务“三农”,在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网络银行、组团服务“三农”等方面将发挥更大作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截止到2014年年底,全国已实现了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近三分之二行政村实现了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在这一进程中,各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功不可没。比如,中国农业银行在全国推进“惠农通”工程,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家门口可刷卡消费、领养老保险和各项“三农“财政补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也在积极拓展农村金融业务。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银行业既带来了压力,也带来了机遇。银行也应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业务,发展网络银行,原则是网上、网下遵循相同法律。各大银行由于规模优势,与成熟的互联网企业合作,发展网络银行更有优势,更容易被客户接受,也会更好地服务“三农”。当然,发展互联网金融,需要参与方有充分的风险意识,更需政府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并加强监管。
为解决农村融资问题,银行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合作,组团服务“三农”,共担风险、共谋发展已逐渐常态化。比如,民生银行现代农业金融服务联盟就由9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可为涉农客户进行融资、租赁、保险、信托、证券发行等多角度、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随着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的逐步开展,以及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的逐步开展,大中银行在农村中将拥有更广阔的市场,在农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1]崔文苑.“三轮驱动”助推金融创新[N].经济日报,2013-11-25
[2]陈果静.金融机构抢滩现代农业[N].经济日报,2013-12-6
[3]张忱.合力担风险,共解融资难[N].经济日报,201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