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抗战时期华北沦陷区汉奸的产生——以伪新民学院毕业生分配为中心
2015-03-18□彭程
□ 彭 程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件爆发后,至同年8月底,华北大部分地区被日军占领。为了更好地统治华北沦陷区,日军进行了各种尝试与努力,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培养和训练“亲日亲满”的汉奸。伪国立新民学院(以下简称“伪新民学院”)是最主要的培养和训练机构,主要培养和训练进入伪政权的“中坚官员”,其毕业生在抗战时期华北沦陷区被公认为最主要的汉奸。
一、分配的原则
伪新民学院的毕业生包括本科毕业生和特科毕业生。即使同是伪新民学院的毕业生,特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的分配手续不一样。因为特科学生接受的是“再教育”,原职得以“保留”,通常一毕业就回原来的工作单位,通过复职这一形式被分配工作。但本科毕业生作为应届生,由伪临时政府来分配工作单位。比如,对本科第四期学生的分配问题,伪政务委员会不仅制定了分配名单,与此同时还向各中央部委和各地方政府发出通知,“新民学院本科四期毕业生在见习时间结束后,一部分被实习单位留任,其他毕业生经本会的研究决定后被分配”。换言之,伪新民学院本科毕业生的分配方针是优先见习单位,之后伪临时政府统一对没有留任的毕业生进行分配。
伪临时政府是如何研究决定的呢?学院当局说到,“本校毕业生的分配原则之一是把毕业生安排在城市,然后论资排辈而晋升”,“把毕业生安排在城市”基本属实,但通过“论资排辈而晋升”却并非如此。毕业生当中,一部分后辈比某些前辈的职位更高。比如,1943年10月本科一期生邓少钧担任天津市公署社会局观光科秘书,但本科三期生陈酉科担任高阳县长。
从上可知,伪新民学院的毕业生并非晋升时必须“论资排辈”。在治安不好的华北地区,从事行政工作的伪新民学院毕业生,晋升不是按资历而是看实际能力。在动乱的年代,按照资历来决定晋升的原则不仅毫无意义,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刊登该说明的《汇报》以伪新民学院毕业生和在校生为主要读者,之所以这么说是为了减少部分毕业生对伪临时政府分配的不满,以及缓和在校生内心的不安。
伪临时政府是如何“研究决定”的,我们并不清楚,但必须迅速作出决定。因此,不可能考虑到每个毕业生的愿望。比如,“本来预计分到实业部,但因为没有职务,改分到山西省,但具体部门待定”。也就是说,在伪新民学院毕业生的分配上并没有做到“量才使用”、“人尽其才”。对于这一点,学院当局也承认“(毕业生工作——笔者注)缺乏积极性的原因之一是没有被分配到理想的工作单位”。
二、分配的部门
伪新民学院毕业生“都被分到伪临时政府下辖的各行政部门,以及中华民国新民会”,其分配的工作单位可分为行政机关和伪新民会。但比起伪新民会,毕业生更愿意去行政机关。
伪新民会的工作十分繁杂,以华北居民为对象包括慰抚、教育、宣传等思想教育工作,福利医疗、合作社运动等经济工作,整顿治安等准军事工作。特别是被分配到县级新民会的毕业生,每天忙于工作。比如,本科二期生的许文山以《毕业后的经过(1年半——原文)》为题,向学院当局报告道:“不久我被分配到新民会宝坻县指导部。自上任以来,每天要负责宣传、组织、训练、福利、调查等工作,一有机会就接近民众,在现场予以指导和援助。特别要倾注心血的是排除共产党势力和治水,向广大民众宣传国民党和共产党所作的勾当和新政权的伟大和有力。引导新民会下辖的细胞组织,比如官吏分会、教育分会、妇女分会等信奉‘新民主义’,组织新民生活”。本科五期生庄保宪这样总结一年来在伪新民会的工作,“自卫团训练、青年团训练、教员讲习、合作训练,建立妇女分会、商业分会、教育分会、官员分会、整顿乡村体制,实行卫生建设,整修道路,新民教育的普及等”。
伪新民学院毕业生分配到伪临时政府部门的有12种。其中,若不管“其他部门”把“母校行政”编入“教育行政”的话就变成10个。伪新民学院的毕业生与伪北京高等警察学校、伪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的毕业生不同,因为他们并不学习专门知识,仅仅掌握了秘书等一般行政技能。本来应当不论部门平均分配,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分配到“内务行政”部门的毕业生有80人,分配到“卫生行政”部门的毕业生只有8人,前者是后者的10倍。从分布来看,分配到“内务行政”、“财务行政”部门的毕业生很多,从事“卫生行政”、“社会行政”等毕业生很少。对于占领当局来说,包括警察的“内务”部门、掌管财政和税务的“财务”部门是支撑统治的主要部门。与此相对,主管华北居民健康的“卫生”部门和负责观光、救济的“社会”部门主要是为华北居民提供服务的政府机关部门。“教育行政”是占领当局“思想教化”的工具,即变成为统治服务的东西。从伪新民学院毕业生的分配可知,比起改善华北居民的生活来说,占领当局更重视对本地区的统治。
三、分配的地区
我们可以从伪新民学院毕业生的分配地区来分析他们的分配情况。分配地区的第一个特征是,分到北平市的毕业生占绝大多数。第一期到第五期伪新民学院毕业生共计342人,其中分到北平市的有163人,占总数的47.7%。尤其是一期生和二期生中,被分到北平市的比率分别达到了68.3%、58.3%,超过一半。因为在华北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几乎都是伪新民学院同学会当地分会的会员,我们可以从会员数量来了解这一情况。1941年11月北京分会有会员219人,但负责山西省毕业生的太原分会只有35人。1944年7月北京分会达到340人,但太原分会只有47人。我们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分到北平市毕业生的数量通常是分到山西省毕业生的6~7倍。为什么伪学院毕业生大多分到北平市呢?一是因为北平市作为伪临时政府的“首都”而受到格外重视。因此,占领当局尽可能调换可信赖的人来负责北平市的行政。如伪临时政府的治安军不允许驻扎在北平市周边。因此,占领当局把很多自己一手培养起来的伪新民学院毕业生分在作为“首都”行政机关的北平市公署。二是在北平的毕业生除了北京市公署之外,还有很多人分在“财务总署”和“教育总署”等中央部委。四期生中,有19名伪新民学院毕业生被分到7个中央部委,与此同时被分到除北京市公署之外各地方政府的毕业生也不过19人。也就是说,分配到中央政府机关和地方政府机关的毕业生的数量是一样的。另外,负责“母校行政”,也就是留校的毕业生不少。1939年11月留校的毕业生有17人,这就超过了“卫生行政”和“社会行政”等部门的人数。因为伪新民学院位于北平,因此分配到北平的毕业生越发增加。留校的毕业生一般是精通日语的优等生。
第二个特征是分配到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毕业生很多。占领下的华北地区的大城市当然是北京特别市,天津特别市,青岛特别市,所谓的“三大特别市”。对此,《汇报》中记载到,“(本科——笔者注)一、二期生中,分配到北京、天津的毕业生和分配到其他地区的毕业生之比是7比3,三、四期生之比是5比5。”此外,即使分配到各省,分配到省公署所在地的毕业生也一直比分配到下面“道”、“县”的人数要多。例如,1942年7月伪新民学院同学会徐州分会拥有会员37人。其中,有9人分配到各县,剩下的28人全部分配到市内。1943年1月开封分会报告到,“本分会现有会员57人,其中除分配到各县的11人以外,全部分配在市内”。现有的资料显示,伪新民学院的毕业生最低也分配到县公署或者伪新民会县指导部,没有发现分配到负责农村地区的“乡公所”和“村公所”。由此可见,占领当局统治华北地区时,非常重视城市。
[1]北京市档案馆资料:J025-001-00004.中央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关于新民学院各期学院招生与分配和官吏再教育毕业各职业的薪水——事给实业部的咨文与函件,1938
[2]新民学院同学会.汇报第四卷第八九期,1942-10-15
[3]新民学院同学会.汇报第三卷第二三期,1940-4-1.
[4]新民学院同学会.汇报第一卷第五期,1939-11-15
[5]新民学院同学会.汇报第二卷第八期,1940-10-15
[6]新民学院同学会.汇报第五卷第三四期,194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