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资源关税的替代性政策研究*——以稀土出口为例
2015-03-18杜凤莲
杜凤莲 王 媛
(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21)
一、引 言
2009年美国、欧盟、墨西哥就中国对铝土、焦炭、锰等9种原材料的出口限制向WTO提起贸易诉讼,2012年1月世界贸易组织裁决中国对原材料的出口限制政策违反世界贸易规则。2012年3月,美国联合欧盟和日本,就中国对稀土等部分原材料的出口限制向WTO提起了贸易申诉。2014年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专家组报告,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管理措施违规。2014年8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稀土案”结果,判决中国败诉。按《中国加入议定书》协定,中国应取消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全部税费,除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附件列举了84种指定税率的产品,其中,稀土税率约10%,这应是稀土关税的最高征收标准,但例外情况除外。而2012年以来,中国部分稀土出口关税达25%。WTO这一裁决对我国稀土贸易十分不利,为了遵守WTO的判决意见,2014年12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正式取消稀土出口配额制度,取消关税制度也在下一步的调整计划中。
在我国稀土等战略性原材料贸易面临争端且定价权缺失的情况下,我国必须调整现有的政策,在不触犯WTO规则的前提下,实现资源价格的提高和贸易条件的改善。经济学家们一致认为关税会导致贸易扭曲而使福利劣于国内税,且国内税更符合WTO自由贸易规则。从保护资源和环境的角度出发,稀土等矿物是不可再生资源,且在原矿的开采和冶炼加工过程中,都会造成严重地表及地下水污染、尾矿堆积造成废弃物污染,有的稀土中还含有放射性钍元素,对人类的健康十分不利,且环境一旦破坏则很难恢复,或者恢复费用极高,所以理应对稀土等材料的开采和生产征收资源环保税。环境保护成本的增加必然会导致出口价格的提高,这样中国就可以通过征收资源税,替代配额和关税政策,在达到与配额和关税政策同等效果的同时,有效避免贸易纠纷。
目前我国稀土开采征收资源税是以从量税的形式,征收标准偏低,其中轻稀土每吨征收60元,中、重稀土每吨征收30元,①税收收入远远低于资源成本。2014年5月,我国将赣州作为试点,对稀土开采的资源税征收从价税,但是具体税率尚未确定。研究与现有关税政策具有等价作用的资源税税率为解决稀土贸易争端、保护稀土资源提供理论支持,对于其他战略性资源的税收改革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文献综述
蒋荣兵(2012)指出被称为战略性资源的金属类矿物产品的出口限制更容易引起贸易争端。对于争端解决机制的文献,经济学家的共识是,由于进出口关税对国内生产者形成了扭曲的激励,关税的福利效果劣于国内税(Krugman,1987;Paul Ekins,1994)。Newbery(2005)进一步强调,国内税更符合WTO的自由贸易规则。同时,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的逐步发展,传统用以影响贸易商品定价的贸易政策的运用受到约束,而包括国内税在内的国内政策的影响逐步增强。于立新、汤婧(2012)分析了中国稀土出口面临的外部诉讼压力和内部困境,并通过对WTO和《中国入世协定书》的研究来分析中国稀土案,得出我国要把有限的配额用在技术引进的关键环节,且要慎重使用关税政策以减少外贸争端。黄有光(2012)认为与其限制出口,不如对稀土的开采征税,他从取得税收收入、保护环境和减少纠纷三个方面解释了为何对稀土的开采征税要比限制出口好。邢斐等(2012)通过在纵向关联市场框架下构建一个博弈模型,研究两个下游国在分别采取独立贸易报复与联合进行贸易报复两种情况下,中国政府应采取的稀土出口政策。研究发现若考虑到稀土生产带来的环境污染,则随着环境污染系数增加,无论下游国家采取何种方式的贸易报复措施,中国对稀土出口都将会进行更多的限制。
在资源税对关税替代的实践方面,WTO成员国中,发达国家具有比较完善的资源税政策(刘晓凤,2011;黄有光,2012;寇铁军,2013)以及其他非关税贸易壁垒政策,来保护本国的稀缺战略性资源,因此并不存在资源税替代关税的做法。
在政策等价替代性的理论研究方面,早在1965年Bhagwti(1965)在其文章中将关税和配额的等价性定义为利用配额限制进出口数量的效果在本质上与征收一定水平的关税得到的效果相同,即对于每一配额,都存在着“等价”的关税税率,他研究了在配额限制下,处于垄断地位的国内进口商情况,后来该研究被推广至一家国内厂商和一家国外厂商的双边垄断情况。
① 资料来源:http://wenku.baidu.com/view/73df962d453610661fd9f404.html
而直接研究征收国内税与出口关税的替代性几乎没有,间接研究国内税与贸易商品定价尤其是国际资源性商品定价之间关系的也相对较少。Gills和Mclure(1975)认为国内税收可用以提取资源租金,所提取的垄断租金很大程度上都是由非本国居民来承担,国内税的决定因素包括:(1)征税国是否在该市场上占据支配地位,否则将面对相对有弹性的需求曲线;(2)资本从征税产业流出的可能性;(3)被征税资源生产和分配中的产业结构状况。Bergstrom(1982)把消费税纳入到石油定价模型中,他在石油单期和跨期供给不变的假设下,得出在石油消费国消费税不会改变消费价格的结论,税收将完全转化成生产国的“租金”,即在资源消费国征收消费税会增加该国的定价能力。孙泽生,宋玉华(2008)证明了在寡头市场结构存在最优国内税,并就2005年美国、日本、欧盟和中国的燃油税实际税率与最优税率作了比较。有的学者则研究了垂直市场上游企业征税对下游商品价格的影响,而我国的稀土产业可以看成一个典型的垂直市场,这就为我们研究征收稀土资源税对出口价格的影响进而研究资源税与关税的替代性提供了理论依据。Lloyd等(2006)考察了20世纪90年代牛肉市场在BSE危机的冲击下,牛肉需求的波动分别对英国牛肉零售商(下游市场)和农民(上游市场)的影响,运用不完全竞争垂直市场价格转移模型,利用英国牛肉市场的价格数据,证实在卖方垄断势力大于买方垄断势力的情况下,BSE危机导致需求波动对牛肉原料价格的影响是零售价格影响的两倍以上。王正明、张许静(2012)将Lloyd的不完全竞争垂直市场价格转移模型应用于稀土贸易分析上,通过讨论税收价格转移弹性,分析稀土资源税对出口市场势力的影响,得出资源税的征收使得“寡头”国出口市场势力增强,市场势力增加的同时,稀土价格通过出口转嫁至国际市场的可能性也在增大。本文利用不完全竞争垂直市场价格转移模型,分析征收资源税对出口价格的影响,并与征收关税对出口价格的影响作对比来研究资源税与关税的替代性。
三、关税对出口价格的影响分析
我国从2006年起对稀土产品出口征收出口关税,且税率逐渐提高。就2013年来看,对稀土金属矿、氧化铈、氢氧化铈等26类产品征收15%的关税,对钕铁硼速凝永磁片、其他钕铁硼合金、其他铁合金(金属镝铁及钕铁硼)等征收20%的关税,对钕、镝、铽等28类产品征收25%的关税。
(一)关税的转嫁
根据平狄克与鲁宾费尔德(2010)的税收转嫁理论,对稀土产品征收关税,并不会导致出口价格提高相应的税率水平,它还与产品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有关。进口商实际支付价格与没有关税时的均衡价格之差,即
(二)关税对出口价格影响的模拟
要想计算征收出口关税对稀土出口价格的影响,需知道国外对我国稀土的需求弹性和
表1 不同供给弹性下征收20%关税导致稀土出口价格上升的比率(%,εD=0.37)。
从表1可以看出,当稀土关税税率既定时,在需求弹性不变的情况下,稀土的供给弹性越大,关税的转嫁幅度越大。供给富有弹性(或者单位弹性)的条件下,关税导致价格上升的幅度高于缺乏弹性。特别地,当稀土供给完全缺乏弹性时(εS=0),征收关税不会提高稀土的出口价格,即在完全缺乏弹性的情况下,关税税负将全部由我国稀土出口商承担。以2007年为例,在供给弹性等于2时,20%的关税导致出口价格上涨7.07%;供给弹性下降到单位弹性时,价格上涨6.16%;当供给弹性下降到0.01时,关税仅转嫁0.23%。由此说明,我国应该整顿国内的稀土企业,促使其兼并融合,提高稀土产业集中度,减少恶性竞争,并严厉打击黑色稀土产业链,从而提高稀土的供给弹性。
从表1中也可以看出,在关税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关税对价格的影响历年递减,以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相同为例,2007年,20%关税导致稀土价格上涨4.16%,而到2013年,价格仅上涨2.2%。所以关税对出口价格的影响是历年递减的,取消出口关税并不会导致稀土价格大幅度下降。
四、资源税对出口价格的影响
(一)资源税对出口价格影响分析的理论模型
本文引用不完全竞争垂直市场价格转移模型,Lloyd等(2004)首次运用该模型分析牛肉需求的波动分别对英国牛肉零售商(下游市场)和农民(上游市场)的影响。类似地,我们把稀土企业分为稀土原矿开采和冶炼商(上游稀土企业)和稀土出口商(下游稀土企业)。以下游稀土企业为研究对象,设其需求函数为Q = f (R),原矿的供给函数为P = k (A,T),其中,R为稀土出口价格,A为原矿的供给量,T为征收的资源税。
联立(4)、(5)式,得稀土资源税收价格传递弹性:
即原材料价格变化1%,出口价格将变化ρ%。为了分析简便,再做如下假设:稀土出口商的生产产业边际成本M=0;需求函数和供给函数均为线性,则ω=1+α,γ=(1-β)/β,代入(6)式得:
(二)资源税对出口价格影响的数据模拟分析
从(7)式可以看出,资源税的价格传递弹性与上游稀土企业供给价格弹性、国外稀土需求价格弹性、稀土生产市场势力及稀土出口市场势力有关。国外稀土需求价格弹性依然取值-0.37;我国大部分稀土开采商同时也是出口商,因此上游稀土企业供给价格弹性仍沿用上文中0.37、0.3、0.25、0.2、0.15、0.1、0.05七个模拟值;由于我国在国际稀土市场上没有定价权,市场势力较弱,因此生产和出口推测弹性分别取0.0、0.1、0.2、0.3、0.4、0.5六个值,模拟结果见表2。
表2 税收价格传递弹性表
续表2
从表2中可以看出,1.其他条件不变,稀土供给弹性下降,例如从0.37下降到0.05,即中国稀土国际市场垄断势力减弱,资源税的转嫁程度越来越低。这说明为了保护稀土资源和环境,需要提高国内企业在国际稀土市场的垄断势力。
2.当 θ <α=0.37时,税收价格弹性ρ是正数,说明稀土出口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呈同向变动,即出口商在购买稀土原矿时价格越高,出口的稀土产品价格更高,资源税转嫁程度越高。在μ 不变的条件下,纵向来看,随着稀土出口市场势力,即出口商推测弹性θ的增加,税收价格传递弹性变大,意味着资源税可以更容易通过出口转嫁到国际市场。在不变的条件下,横向来看,我们发现随着国内稀土生产市场势力的增加,即生产商推测弹性μ的增加,税收价格传递弹性变小,这可能是因为生产市场越有势力,征税使原材料价格上升,但出口商由于缺乏话语权,不能相应地提高出口价格,此时征收资源税会增加下游稀土企业的市场压力。这说明为了提高资源税的价格传递弹性,还需要提高国内稀土市场纵向一体化程度。
3.当 θ >α=0.37时,即出口厂商推测弹性θ大于国外的需求弹性α,税收价格传递弹性ρ是负数,说明稀土出口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呈反向变动,即出口商在购买稀土原矿时价格越低,出口的稀土产品价格反而更高。这可能是由于国外的需求弹性α较小,买方垄断势力较弱,而我国的出口市场势力较大,在出口市场上掌握了话语权,出口商可从中获得更多的贸易利得。
五、资源税对关税的替代性分析
征收出口关税和资源税是保护我国稀土资源、提高出口价格的两种措施,但是关税政策易引发贸易争端,而国内征收资源税更符合WTO自由贸易的规则。
通过前文分析,可以找出资源税与关税的替代关系。以稀土征收20%关税为例,通过联接表1与表2,即可找出资源税与关税的替代关系。在表1中,以供给弹性0.37为例,征收20%关税可以使出口价格平均提高2.90%,而在表2中,征收1%资源税( μ =θ=0.2时),出口价格会提高2.39%。也就是说,若使征收资源税的效果等同于关税(2.90%),则需征收1.21%的资源税。以钕为例,2013年钕的平均价格为55.1万元/吨,按上述计算开采每吨钕应征收6667.1元的资源税,远远高于目前从量计征的60元/吨,从价计征资源税会对我国稀土价格的提高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将表1中不同年份的征收关税导致价格上升的比率取平均值,并与表2相应供给弹性下的税收价格传递弹性作对比,得出关税与资源税的等价表,如表3。
表3 与征收20%关税效果等同的资源税率
续表3
从表3可见,(1)其他条件不变,β值越低,即国内稀土供给垄断势力越强,与出口关税等价的资源税率越高。(2)θ值越高,即稀土出口商垄断势力越强,与出口关税等价的资源税率越低。(3)μ值越低,即稀土生产商垄断势力越弱,与出口关税等价的资源税率越低。
六、政策建议
为了保护我国的战略性资源并解决稀土等原材料的贸易摩擦,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取消现有出口管制政策,改征资源税
美日欧等联合起诉我国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我国的配额政策限制了稀土等原材料的出口,二是我国对稀土等原材料出口征收关税导致国内和国外下游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建议把出口管制转变为从价计征资源税,税放在生产环节,而不是流通环节。长期以来我国稀土等原材料低价出口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没有显现资源和环境成本。稀土等的开采和冶炼都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可以通过对国内稀土企业征收资源税等税收,调节稀土行业的利润从而控制开采量。理由如下:(1)关税对出口价格的影响,即关税转嫁因子取决于稀土供给弹性和稀土需求弹性,在中国缺乏稀土定价话语权,即供给弹性较低这一现实情况下,关税的转嫁效应非常有限。(2)在转嫁因子既定的条件下,关税的转嫁效应会随着时间趋势而下降,关税调节国际市场价格的作用衰减。(3)把“外部问题内部化”,避开直接管制出口这一敏感话题,还有利于促进国内下游企业节约使用原材料。国内下游企业的损失可以通过税收补贴弥补。具体的征税税率视国外的需求弹性、我国的供给弹性、生产市场势力和出口市场势力而定。
(二)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纵向一体化水平
资源税的征收会提高稀土等企业的生产成本,为了提高资源税的价格传递效果,需要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纵向一体化水平,这需要打击黑色产业链,并鼓励企业“走出去”。理由如下:(1)稀土供给垄断势力越大,稀土出口商垄断势力越强,税收价格传递弹性越大,所以在出口配额取消的情况下,更需要提高稀土产业集中度,以提高资源税的转嫁效率。(2)稀土生产厂商垄断势力越高,资源税的价格传递弹性越低,为了避免国内稀土生产商和出口商之间的竞争,建议提高稀土企业纵向一体化程度,并适度保持稀土产业的竞争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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