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区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2015-03-17◎青舟
◎ 青 舟
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而社区的治理,则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等改革任务,以形成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到社区治理一体贯通、一脉相承的治理体系。因此,创新社区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我在2000年第6期的《人民论坛》上发表的题为“建立大城市现代社区管理新模式”的一文中认为:现代城市是一个大的开放系统, 随着城市建设和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已经到了迫切需要建立城市现代社区管理模式的时候了。现代社区管理应遵循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系统的多功能性和以人为中心等原则,社区管理新模式必须科学有序、先进高效和结构合理,同时要形成相应的软件系统设计和硬件设施配置。这是因为基层社会管理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城市居民委员会不同程度存在行政化管理的现象。在现在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社区自治的能力还十分薄弱,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不高,社会组织在社区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非常有限,行政力量在社区管理和服务中处于绝对主导的地位。因此,社区建设从一开始就把改变基层社会管理的行政化倾向、推进街居工作社区化、社区工作社会化作为目标。
创新社区治理,要科学把握社区治理的基本特征。社区治理属于地域性基层社会治理范畴,即社区治理是对某一地域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共行为实施综合治理,是“块块管理”,而非专门治理某一类事务的“条条管理”;社区治理是整个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属于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可以直接面对居民群众,零距离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需求;社区治理是行政管理服务和群众性自治的有机结合,具有明显的“共治”属性,表现在日臻成熟的社区共治新格局中,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基层政府管理服务发挥主导作用,社区群众性自治发挥主体作用,社区成员广泛有序参与发挥基础性作用。
同时,要加快推进创新社区治理的重点任务。如推动社区自治。在历史上的大多数朝代,官治都只到县一级,基层单位乡里并不是政府行政权力的一级组织,而是靠民治维持秩序。社区自治,将社区居民聚合成一个社会生活共同体,形成居民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社会基础。再如,培育有意义的公民参与。当前很多社区居民对公共事务要么不参与,要么只是象征性的参与,而有意义的参与,要求居民不再是自利的个体,而是能够承担公共责任。有意义的公民参与意味着持续的社会改良,社区居民在参与过程中可以辨别正当利益诉求和非正当利益诉求,学会自我约束和彼此妥协,不断发现新问题并加以解决,最终推动社区善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