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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文化变迁与深圳城市发展

2015-03-17葛欢欢

城市观察 2015年4期
关键词:深圳建构规划

◎ 葛欢欢

价值是一个独特的文化研究领域,文化是中性的,但是每个文化都包含着一系列价值评判标准和背景。在一个文化内部谈“发展”、“进步”、“创新”本身就是一个有关于价值判断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价值文化与发展之间还具有更加复杂的深层联系。这是我们展开研究的重要理论前提。

一、理论:“价值文化”辨析

一般来说,我们会认为发展是个事实问题,我们还会有一系列的量化指标来衡量发展的程度和速度,从而认为我们可以对发展进行客观的判断。事实上,这一认识建立在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基础上。

对事实和价值之间区别的关注可以追溯到休谟,他指出了两种不同的关系或判断,表现为事实和价值两种命题:一个是包含着“是”的实然命题,另一个是包含着“应该”的应然命题。从其中一类命题到另一类命题的推导需要合理化的解释。摩尔认为这种解释是不可能的,因为根本无法通过事实命题推导价值命题,后者的客观性是独立的,这无疑进一步强化了事实与价值的分离。与摩尔同时代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们将事实与价值的分离推向逻辑的顶点,他们否定价值判断的客观性。罗素、卡尔纳普、艾耶尔等一批哲学家都认为我们不能对价值或规范作出任何有意义的断定,所有的价值命题都是无意义的命题。

20世纪70年代以来,哲学界开始对这种立场进行反思并且展开了严厉的批评。经典实用主义者皮尔士、詹姆斯、杜威认为价值渗透在所有的经验之中,这种观点对于普特南产生了重大影响。他分析了事实与价值之间的纠缠,当我们在进行理论选择的时候总是要预设价值,“融贯的”、“合理的”、“简单的”等都属于应然判断。他认为“任何探究都既有‘事实’预设,包括关于各种手段之于各种目标的功效的预设,又有‘价值’预设,如果难以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就很可能想要重新考虑我们的‘事实’假设和我们的目标。总之,改变一个人的价值(观)不但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正当途径,而且常常是唯一的途径。”①

如果我们采纳普特南的观点,那么当我们谋求城市发展路径(以及解决任何问题)的时候,必然包含着一定的价值预设,这个预设甚至会影响到我们在事实方面的取舍,故而要解决城市发展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改变价值。

与普特南相比,约翰·塞尔发展了比较温和的理论。他区分了无情性事实(珠穆朗玛峰是8844.43米)和制度性事实(institutional fact)(我是深圳市民)。后者依赖于集体意向性和与观察者相关的功能归属,必须在一定的建构性规则系统内才能够存在,它试图创造和控制无情性事实,同时语言对于它的建构起到了本质性的作用。②制度性事实与价值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以“你应当……”的形式而出现的命令式话语对制度性事实起到了建构作用。可以看出,任何制度性事实总是包含着价值甚至以一定的价值为前提。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塞尔认为我们可以通过“是……”推论出“应当……”。

即使我们排除普特南那种极端的观点,转而采纳塞尔的理论,我们也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城市作为社会实在,城市的发展表现为各种制度性事实的建构。城市发展并非单纯作为硬事实而出现,它必然包含着价值并且以一定的价值为前提。价值的变迁不仅折射着城市的发展历程,同时也引导着城市的发展。

在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价值与城市发展之间具有深层联系。下面将结合价值文化做出进一步探讨。文化是价值的载体和体现,根据其所承载的价值观类型,可以粗略地分为主流价值文化和非主流价值文化。主流价值文化在社会生活中起到主导作用。因为它所具有的价值观能够得到最广泛社会共同体的最广泛认同,所以它对于社会实在和制度实在的建构起到关键的作用。尽管在不同的人群中对于主流价值文化存在不同程度上的认同差异,但是这并不影响它对于制度实在的一般建构作用。

二、表征:深圳三次城市总规划

对于一个城市而言,在其发展过程中而建构起来的制度性事实以主流价值文化为前提。深圳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独特的现象及需求,价值文化领域也是如此。在深圳的价值文化变迁中,既有核心价值观的渐变,传统价值观的消解,也有亚文化群体价值观的产生及扩散。城市发展恰恰体现在深圳的这种价值文化变迁中并被这种价值文化变迁所引导。

城市发展的最明显表征是有关于这个城市的总规划,总规划主要任务是明确城市性质、职能、发展方向,对于城市人口、建设、环境进行规划,并且确定规划实行的步骤以及各项措施。我们可以把这个总规划看作一个对于制度性事实的陈述系统,从其中可以推导出关于主流价值的陈述。即从关于城市职能的陈述,例如“……是经济特区”,可以推导出“……应当……”。在1986年、2000年和2010年,深圳市分别出台了三次城市总规划。在这三次规划中集中体现了深圳城市发展中主流价值文化方面的重要转变。

1986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1985-2000)》编订完成。根据总体规划,“深圳经济特区将是一个以工业为重点,海港、工业、外贸、旅游综合发展的外向型、多功能、产业结构合理、科学技术先进、高度文明的经济特区”。这个规划为早期深圳特区进行了定位和设计,外向型和工业化成为特区定位的两个关键词。特区发展模式处于探索阶段。

2000年1月,经过为期6年多的准备、筹划、公示、报审,《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最终获得国务院的正式批准。在这个规划中有几个转变值得注意:第一,深圳城市范围从特区扩展到全市;第二,以现代化国际性城市为建设目标;第三,深圳建立与珠三角和香港衔接的城市运行机制;第四,深圳经济的结构性转型,要求城市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与上次规划相比,这个总规划对城市的定位更加细致和具体,强调国内和区域的影响力、城市一体化建设、转变城市增长方式。根据这样的取向,规划中确定了深圳的六大城市职能:“1.具有全国意义的综合性经济特区。2.区域综合交通枢纽。3.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港口城市。4.与香港功能互补的区域中心城市。5.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区域制造业生产基地。6.具有亚热带滨海特色的现代历史文化名城。”

2010年8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这一次深圳的城市性质被定位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在城市职能部分,针对上述性质定位做出了具体的阐述。“1.国家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实践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科学发展模式的示范区。2.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基地。4.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5.具有滨海特色的国际著名旅游城市。”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个规划中,深圳试图在自主创新、文化产业等方面成为国内的示范城市。同时,在上个规划中作为建设目标而提出的国际性城市定位,现在写进了具体的城市职能。值得注意的是,总则部分的第三条特别提出与历次规划相比,在这个规划中工作模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一是工作重心由增量扩张为主向存量优化为主转变,二是工作内容由单一物质性规划向综合性规划的转变。” 从扩张到优化,从单一到综合多元,如果我们可以将总规划看作制度性事实体系,那么从它出发,我们可以推出当下深圳城市发展在价值取向上的变化。

三、转变:从速度到质量

“深圳速度”这个词语出自1984年建设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时,三天盖一层楼的速度。这个词曾经一度成为深圳城市发展的代名词,它也确实刻画了那个时期的深圳在各个方面的爆炸式增长。从1980-1984年,深圳GDP增速保持在50%以上。在1986年的总规划中,预计深圳特区内人口规模到2000年会达到80万左右,暂住人口30万。而事实上,根据深圳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来看,2000年深圳特区内人口已经达到约255.8万人。但是,这种快速增长也是由高消耗为代价而换取的,在劳动力、资金、自然资源的快速消耗以及低效率、高污染等问题之中无法形成可持续发展,深圳市在人口、土地、资源、环境四个方面受到的限制和阻碍暴露出来。

进入21世纪之后,第二个总规划提出,可以看出速度已经不再是城市发展的主要价值标尺。2006年7月,《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获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通过。在这个发展策略中,深圳被定位为“国际先锋城市”,并且强调深圳将基本遵循“从高速成长期,逐步进入高效成熟期,进而走向精明增长”的渐进式转型三部曲。高速成长是从传统发展模式到新模式的过渡,但速度已经不再是发展的标尺。高效成熟意味着高效益、高品质、高品位。精明增长就目前来看更多是深圳未来发展的理想模式,社会全面和谐发展的理想状态。

从速度至上到质量第一还有一个最直接的表现,2011年3月,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决定》,“深圳质量”成为深圳十二五期间城市发展的标杆,“深圳质量”也正式取代“深圳速度”成为深圳城市发展的价值取向。

这里的质量也包含着更加丰富的内涵。如果说速度至上主要是经济领域中展现的物质性硬增长,那么质量更加偏重于软实力的综合培育。在上文中,我们已经看到第三次总规划中提到两个根本性转变:一方面,从扩张到优化;另一方面,从单一到综合多元。对于其中的综合多元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将单一的物质性规划纳入到文化多元之中,让它顺应于甚至服务于文化规划的需要。

2003年( 十一五期间)提出的“文化立市”战略正是这一价值观的体现。面对发展中遇到的困境和限制、面对经济高速增长背后的“文化沙漠”,这个策略试图将深圳从传统发展路径抽离出来。这个战略既顺应国家文化体制改革,同时也符合深圳城市发展的远景。这一阶段的城市发展理念是“创新型、智慧型、力量型城市”。城市发展的深度、高度和可持续度成为新的衡量向度。“文化立市”不仅倡导文化创新、发展文化产业,而且注重公共文化体系的建立、市民文化权利的实现。图书馆体系的构建、公益文化活动的展开、社区文化的培养为普通市民享受文化权利创造了机会。“图书馆之城”、“钢琴之都”、“设计之都”、“动漫基地”、“志愿者之城”纷纷成为城市的文化特色。

四、结构:深圳的多元价值文化

上述城市发展中的价值转变主要是主流价值文化的变迁。在短时间中,大量移民涌入深圳,根据历年人口统计情况可以看出,从1986年的93.56万人到2013年的1062.89万人,深圳平均每年会增加约39.6万常住人口。在主流价值文化的更新和重构中,深圳作为一个特别典型的移民城市,在多元价值文化方面具有特殊的结构,也存在着相应的难题。

第一,高速发展时期,作为新兴城市的深圳在移民中迅速而高效地确立了一元的价值观,但是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这种价值观仍然顽固地占据着人们的价值定位,以至于难以推进价值文化的更新。尽可能快速地占据更多的资本、资源仍然是人们的第一选择。这也是为什么尽管目前深圳文化产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是无论在产品、实践、还是在理论方面,都缺少高端、精品、原创。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政府强调“文化强市”、改革了工作体制、加大了财政投入、制订了一系列创新人才的引进、激励和培养机制。但是,如果不彻底地转变以快为主的价值取向,那么单纯地求新并不能带来高品质、高质量的创新成果。

第二,作为一个典型的移民城市,深圳在文化共同体的建构方面具有一些特殊的难题。深圳市户籍人口占非户籍人口的比例非常小。为了更好地进行说明,让我们通过数据来做一个对比。根据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2014年的统计年鉴,到2013年末,上海市的常住人口为2415.1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432.34万人,社会劳动者人数1137.35万人。广州市的常住人口为1292.6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832.31万人,社会劳动者人数759.92万人。深圳市的常住人口为1062.89万人,其中户籍人口310.47.83万人,社会劳动者人数899.24万人。相比之下不难看出,深圳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比例远远少于上海、广州。尽管我们在进行界定的时候,通常把常住人口也作为市民的组成部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户籍人口无论在主流文化的保有还是在文化身份的认同程度上都要高于非户籍人口,他们在人口流动方面相对来说也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如果说城市文化成熟的标志是其文化共同体的形成,那么深圳的文化共同体还远没有达到所要求的广度和稳定度。其次,即使我们假设所有的户籍人口都参与社会劳动,其比例也远远不到1/2。这必然会影响主流价值在社会劳动领域的渗透。目前,深圳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断降低入户门槛。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低门槛又会与高质量之间产生一定程度的冲突。

第三,外来移民来自于不同的地域、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他们对于主流价值文化的认同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在早期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由于城市发展局限于物质性一元,所以这种价值差异的影响并不明显。但是,当综合性多元发展尤其是文化认同成为城市发展的新方向时,我们发现:来自于不同文化背景的多元价值很可能会与主流价值之间产生距离甚至是摩擦。多元价值文化来自于在地域文化、宗教文化、时代文化等方面的多元差异。多元化本身应该成为深圳的特点而非需要抹去的污点。面对差异,主流价值文化应该采纳的是多元主义的策略,建构目标应当做到既不是抵制也不是抹杀价值方面的多元性,而是要尊重彼此的差异,并且以此促成自身的成长。在深圳有一个很著名的口号,“来了就是深圳人”,这并不是要人们摒弃地域和文化背景的差异,而是要对自己进行新的身份定位。

五、功能:建构制度实在

根据塞尔的理论,制度实在和社会实在是依照特定的价值前提而建构起来的习惯性事实。在这里价值不是第二位的,而是具有本体的优先性。可以说价值文化的功能就在于建构制度实在。“我是一个深圳市民”尽管看上去是对于一个事实的简单表达,但是它总是与一定的职责、义务相关联,表现为“我应当……”。由此也就可以看出这个表达中所包含的价值因素。整个城市的建设过程其实就是某种制度实在的建构过程,其中最主要的前提就是主流价值文化。

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城市价值文化结构中的多元性。因为任何制度实在的建构只要满足三个条件就可以成立,即集体意向性、功能的归属和建构性规则。根据这个条件,除了主流文化意外,非主流文化、亚文化群体同样足以建构社会实在和制度实在。它尽管来自于特殊的文化群体,但是并不欠缺客观性,与主流文化的功能是一样的。但是其与主流文化之间却存在着冲突和摩擦。例如:亚文化群体包含着一些其他的文化群体不具备的、其自身特有的“品位”、兴趣、行为方式等,他们总是处于非常规状态、边缘状态并且表现为对主流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反叛和冷漠。③由此而形成的社会实在领域的多元性是当下和今后城市发展中无法避免的事实。

就深圳的城市发展来说,一方面,正如我们已经分析的,社会价值文化的多元性特点非常突出,这必然会导致社会实在的多元性。在实在层面上的冲突和摩擦,除了通过价值层面没有其他的解决途径。另一方面,当下的主流价值文化特别强调创新能力的提升。而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意味着打破稳定的、舒适的结构和习惯,将被遗忘的边缘拉入中心,寻求新的意义载体,这势必会带来主流价值的震动。在发展的过程中,在主流价值的同质性、稳定性与创新突破的异质性、流动性之间必然会出现日益扩大的张力。

总的说来,本文不仅对一般价值文化与社会发展的深层关联进行了探讨,而且把深圳价值文化作为一个特例展开研究,通过三次城市总规划对深圳价值文化的变迁做出了微观分析。在现有的价值理论平台上尝试着澄清深圳城市发展中与价值文化相关的基本概念、结构及其社会功能。深圳无论是作为综合性经济特区,还是作为新兴的移民城市,在价值文化方面都具有其独特的表现:主流价值文化与城市规划之间具有更直接的联系,文化共同体的构成更加复杂,多元价值文化特点更加显著。在上述方面暴露出的根本性难题更值得深入思考和解决,以此才能释放深圳城市发展各个层面上的价值文化力量,在此基础之上构建城市发展的制度性实在。

注释:

①希拉里·普特南.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崩溃[M].应奇,译.东方出版社,2006:123.

②约翰·塞尔.心灵、语言和社会[M].李步楼,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109-131.

③戴维·波普诺.社会学[M].李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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