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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失实但不能虚构——纪昀小说观的理论与实践

2015-03-17

关键词:纪昀

张 泓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社科部,杭州 311231)



可以失实但不能虚构
——纪昀小说观的理论与实践

张 泓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社科部,杭州 311231)

摘要: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把小说列入九流十家,纪昀继承这种观点,在《四库全书总目》中对小说的收录划定两个标准:首先,小说既然是稗官搜集来的刍荛狂夫之议,就无法保证其真实,但搜集者本身不能虚构,所以小说可以失实但不能虚构;其次,小说既然属于子部,就意味着以议论为宗,叙事仅仅是铺垫,所以读者对事件的真伪不要太过苛求。纪昀认为,对于小说来说,创作者的态度比内容的虚实问题更重要。这种小说观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得以充分展现。

关键词:纪昀;小说观;虚与实

清代刘廷玑在谈到从汉代到明代各类小说时说道:“盖小说之名虽同,而古今之别相去天渊。”之所以发出如此感叹,是因为他把我国传统目录学上的小说和后来文体学上的小说混为一谈。其实,在我国各个朝代,传统目录学上的小说观念惊人地统一,“不管是归在子部还是归在史部,传统目录学所指的‘小说’都不容许内容有虚构,丛残小语也好,刍荛狂夫之议也好,都必须是实录”。但小说毕竟是“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既然是稗官搜集来的刍荛狂夫之议,就无法保证其真实。因此,对小说的真实性问题,古代的目录学家提出了一个有趣的标准:搜集者可以不保证事件的真实,但自己不能虚构。这一观点在《四库全书总目》(以下简称《总目》)中体现得非常明显。《总目》虽然由永瑢主编,但实际主持此项工作的是纪昀,而子部更是由纪昀亲自撰写。孙楷第先生曾将《总目》与《阅微草堂笔记》(以下简称《笔记》)互证,得出结论:“如是之类,书中屡见,不一而足,尤可为《提要》子部出昀手之证。”所以,《总目》的小说观就是纪昀的小说观。

下面结合《总目》和《笔记》来分析纪昀有关小说虚实问题的论述。

一、《总目》的小说虚实观

《总目·子部·小说家类·小叙》对我们理解纪昀的小说观非常重要:

张衡《西京赋》曰:小说九百,本自虞初。《汉书·艺文志》载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注称武帝时方士,则小说兴于武帝时矣。故伊尹说以下九家,班固多注依托也。(《汉书·艺文志注》,凡不著姓名者,皆班固自注。)然屈原《天问》,杂陈神怪,多莫知所出,意即小说家言。而《汉志》所载《青史子》五十七篇,贾谊《新书·保傅篇》中先引之,则其来已久,特盛于虞初耳。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辑琐语也。唐、宋而后,作者弥繁。中间诬谩失真,妖妄荧听者固为不少,然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者亦错出其中。班固称小说家流盖出于稗官,如淳注谓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然则博采旁搜,是亦古制,固不必以冗杂废矣。今甄录其近雅驯者,以广见闻,惟猥鄙荒诞,徒乱耳目者则黜不载焉。1182

这段文字对小说虚实的问题提到两次:一次是“诬谩失真,妖妄荧听”,另一次是“猥鄙荒诞,徒乱耳目”。很明显,作者对这些失实的小说非常反感,所以极力贬斥,并把它们赶出了《总目》。

对于失实小说的厌恶态度,在《总目》中经常出现。比如《总目》在评价《次柳氏旧闻》时说:“中如元献皇后服药张果饮堇汁、无畏三藏祈雨、吴后梦金甲神、兴庆池小龙、内道场素黄文事,皆涉神怪。其姚崇、魏知古相倾轧及乳媪以他儿易代宗事,亦似非实录。”1183《总目》认为把这些荒诞不羁的事情记入小说中是不应该的。

另外,《总目》批评《鉴戒录》“殊为诬诞”1187,批评《云溪友议》“小人无忌之谈”1186。在对《因话录》《大唐传载》等评价中,《总目》都把其中失实的情节一一指出。总之,《总目》对小说失实的批评比比皆是。反之,对于真实的小说记载又颇有褒奖,如评价《北梦琐言》“则语不甚诬可知矣”1188,《贾氏谈录》“较他小说固犹为切实近正也”1188。

然而,《总目》对某些小说的失实又表现出宽容的态度。如评论《明皇杂录》“则然小说所记,真伪相参,自古已然,不独处诲。在博考而慎取之,固不能以一二事之失实,遂废此一书也”。1184评论《归田录》也说“偶然疏舛,亦所不免”1190,认为这些失实都情有可原。有时《总目》甚至认为,失实对于小说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比如在评论《默记》时说:“颇近小说家言,不可据为实录耳。”1197评论《飞燕外传》“然纯为小说家言,不可入之于史部,与《汉武内传》诸书同一例也”1216。通过这些评价,《总目》表现出一种态度:小说就是失实的。更有意思的是,如果有人要求小说必须真实,《总目》就嗤之以鼻。如评价《世说新语》时就说:“义庆所述,刘知几《史通》深以为讥,然义庆本小说家言,而知几绳之以史法,拟不于伦,未为通论。”1182

如何理解《总目》中对小说失实时而厌恶、时而同情的矛盾态度?《总目》在对《大唐传载》的评价中,说得非常清楚:“盖当时流传互异,作者各承所闻而录之,故不免抵牾也。”1185可见《总目》认为只要小说的作者自己没有加以虚构,不管他所记载的事情是否真实都是可以的,因为小说原本就是稗官搜集来的刍荛狂夫之议,而搜集者本身是无法保证其真实性的。这样我们就明白,《总目》对小说失实的厌恶,其实无非是对小说作者虚构的厌恶。换言之,《总目》认为,作者的态度是否严谨比他记载的事情是否真实更加重要,所以在批评《明皇杂录》“处诲是书亦不尽实录”后,马上要求小说家“乃知小说记事,苟非耳目亲接,安可轻书耶云云”1184。

《总目》在“小说家杂事之属”中说:“纪录杂事之书,小说与杂史,最易相淆。诸家著录,亦往往牵混。今以述朝政军国者入杂史;其参以里巷闲谈、词章细故者,则均隶此门。”1204因而,把《大唐新语》由杂史赶入小说:“然其中谐谑一门,繁芜猥琐,未免自秽其书,有乖史家之体例。今退置小说家类,庶协其实。”1183在《甲申杂记》等三书的评论中说:“三书皆间涉神怪,稍近稗官,故列之小说类中。然而所记朝廷大事为多,一切贤奸进退,典故沿革,多为史传所未详,实非尽小说家言也。”1193《总目》认为,是否记载大事是杂史和小说的一个重要区别,如记载朝廷大事则入杂史,记载琐碎小事则入小说。《总目》在《史部·杂史类·小叙》中所说的“既系史名,事殊小说。……大抵取其事系庙堂,语关军国。……若夫语神怪,供诙啁,里巷琐言,稗官所述,则别有杂家、小说家存焉”460,同样是这个意思。

但《总目》在杂史类《燕翼诒谋录》的评价中说:“《自序》谓悉考之国史、实录宝训、圣政等书,凡稗官小说,悉弃不取。今观其胪陈故实,如丝联绳贯,本末粲然,诚杂史中之最有典据者也。”465在《弇山堂别集》的评价中又说:“其盛事、奇事诸述,颇涉诙谐,亦非史体。然其大端可信,此固不足以为病矣。”466这时,对杂史的要求并不在于是否朝政军国大事,而在于是否真实。《总目》对《战国策注》评价道:“《战国策》乃刘向裒合诸记并为一编,作者既非一人,又均不得其主名,所谓子者安指乎?公武改隶《子部》,是以记事之书为立言之书,以杂编之书为一家之书,殊为未允。今仍归之《史部》中。”462由此,《总目》的编撰规范就豁然开朗了:叙述事情的入史部,必须真实,因为其目的就是把事实告诉大家;阐述道理的入子部,可以失实,因为其目的是要告诉大家某个道理,道理的正确与否才是最关键的,前面所叙述的事情仅仅是铺垫。“立言为子,记事为史,二者体制不同,相须为用。”

《总目》把小说归入子部,也就意味着它认为小说要做到尽量真实,但万一失实也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它阐述的道理是否有利于国计民生才是最重要的。

二、《笔记》的小说虚实观

《笔记》是纪昀为体现自己的小说观而创作的一部作品,把它和《总目》相对照就可发现,两者的小说观如出一辙。

纪昀在批评《聊斋志异》时明确指出:“《聊斋志异》盛行一时,然才子之笔,非著书者之笔也。……小说既述见闻,即属叙事,不比戏场关目,随意装点。……今燕昵之词,蝶狎之态,细微曲折,摹绘如生,使出自言,似无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则何从而闻见之?”619-620在这里,纪昀明确说明自己在坚持班固的小说观:小说既然是叙述所见所闻,它就和戏剧不同。戏剧可以采用全知视角的叙述方式,可以随意虚构,小说则只能采用有限视角的叙述方式,讲述者只能叙述自己所见闻的故事。《聊斋志异》是小说,却采用了全知视角的叙述方式,所以很不真实、很不合理。

纪昀既然指责《聊斋志异》采用了全知视角的叙述方式,他自己的创作就自然而然地采用有限视角的叙述方式,往往在每则笔记之前写上“某某人言”,自己则以旁观者的态度加以记叙;对每则笔记都明确提出某人在某地发生了某事,而事件的经过则寥寥数语,以此来增加事件的可信度。他还明确指出,自己的作品就是记录所见所闻,“惟时拈纸墨,追录旧闻”396,又说“或时有异闻,偶题片纸;或忽忆旧事,拟补前编”520。在《如是我闻三》中,纪昀用一则笔记来表现他的良苦用心:山东一村女幼时与人订婚,后流落至献县,父母双亡后卖给纪家当奴婢。十余年后,纪家将她许配给某奴仆,互叙身世,才知对方很有可能即为儿时订婚者。纪昀的叔父感叹道:“此事稍为点缀,竟可以入传奇。惜此女蠢若豕,惟知饱食酣眠。不称点缀,可恨也。”纪昀却借友人之口反驳道:“传奇中所谓佳人,半出虚说。此婢虽粗,倘好事者按谱填词,登场度曲,他日红氍毹上,何尝不莺娇花媚耶?”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比戏剧、传奇还要奇特,纪昀却寥寥数语加以叙述,没有任何描写,因为他不愿意虚构。只要稍微增加一个偶然情节,这个事件就会变成一个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但纪昀不屑于这样做。他用这种方式来表现对虚构的不满,自己作品中每则笔记都仅仅是对现实生活的叙述而不是自己的创造。

然而纪昀也深知自己无法保证每则笔记的真实性。在《笔记》的最后一则,他感叹道:

嗟乎!所见异词,所闻异词,所传闻异词,鲁史且然,况稗官小说?他人记吾家之事,其异同吾知之,他人不能知也。然则吾记他人家之事,据其所闻,辄为叙述,或虚或实或漏,他人得而知之,吾亦不得知也。……惟不失忠厚之意,稍存劝惩之旨,不颠倒是非如《碧云騢》,不怀挟恩怨如《周秦行记》,不描摹才子佳人如《会真记》,不绘画横陈如《秘辛》,冀不见摈于君子云尔。615

纪昀在这里把自己的小说观表达得非常清楚:首先,小说的作者无法保证自己所记叙事件的真实,因为这些事件不是他亲身经历的事件,而仅仅是他的所见所闻;其次,和事件的真实性相比,作者的创作宗旨要重要得多,因为创作小说的目的是为了讲述道理,导人向善。

“小说必须有益于世道人心,进而有益于社会进步,这在中国,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命题。”纪昀把这一点当作小说是否成功的最重要标准。他曾经指责《聊斋志异》“一书而兼二体”620,认为在小说创作中这是个大忌。但在《槐西杂志四》的一则笔记中,纪昀同样犯了这个忌讳。他在记载了一个矢志不嫁的寡妇事迹之后,议论说:“虽书原志怪,未免为例不纯,于表章风教之旨,则未始不一耳。”395既然明明知道这段记载与《笔记》体例是不统一的,为什么还要收录?原来他把表彰风教之旨看得更重,和创作宗旨相比,他认为体例是否统一无关紧要。

在创作宗旨第一的思想影响下,纪昀认为,小说情理的真实比事件的真实更重要。他在《滦阳消夏录五》中说:“余谓幽期密约,必无人在旁,是谁见之?两生断无自言理,又何以闻之?然其事为理所宜有,固不必以子虚乌有视之。”100这段话与其说是对作者的要求,不如说是对读者的要求。他提出读者不要斤斤计较于事件的真实,只要合理的就可以认为是真实的,因为小说的重点是在事件后面的议论。

在《槐西杂志一》纪昀记载了一则故事:

申苍岭先生言:有士人读书别业,墙外有废冢,莫知为谁。园丁言夜中或有吟哦声,潜听数夕,无所闻。一夕,忽闻之,急持酒往浇冢上曰:“泉下苦吟,定为词客。幽明虽隔,气类不殊。肯现身一共谈乎?”俄有人影冉冉出树荫中,忽掉头竟去。殷勤拜祷,至再至三,微闻树外人语曰:“感君见赏,不敢以异物自疑。方拟一接清谈,破百年之岑寂。及遥观丰采,乃衣冠华美,翩翩有富贵之容,与我辈缊袍,殊非同调。士各有志,未敢相亲。惟君委曲谅之。”士人怅怅而返,自是并吟哦亦不闻矣。

余曰:“此先生玩世之寓言耳。此语既未亲闻,又旁无闻者,岂此士人为鬼揶揄,尚肯自述耶?”先生掀髯曰:“鉏麂槐下之词,浑良夫梦中之噪,谁闻之欤?子乃独诘老夫也?”275-276

既然纪昀自己也认为本故事不合情理,为什么还要把其编入《笔记》中?仔细阅读这则笔记就可发现,故事中的申苍岭和纪昀其实就是他自己内心冲突的两个方面:对于小说来说,真实和说理哪个才是最重要的?最终他以寓言的方式告诉读者,正确的论述比事件的真实要重要得多,既然历史都无法保证完全真实,更何况小说呢?

从上述笔记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发现纪昀在尽量自圆其说:一方面他指责《聊斋志异》不真实,另一方面他又无法保证自己的创作都是真实的;一方面他指责《聊斋志异》不合情理,另一方面他又把不合情理的故事编入《笔记》。他知道读者肯定会提出疑问,所以马上接着解释:自己的笔记尽管也可能有失实之处,但是合理的,因为自己没有虚构,而且自己的创作目的是导人向善的。

在《总目》中,纪昀说小说的功用是“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把“寓劝戒”放在首位。在自己创作的《笔记》中,主体仍然是“寓劝戒”。纪昀自己还不断地强调:“小说稗官,知无关于著述;街谈巷议,或有益于劝惩”1、“诚不敢妄拟前修,然大旨期不乖于风教”396。

三、小结

结合《笔记》和《总目》,我们就可以发现纪昀对小说创作提出的要求:可以失实,但不能虚构,重点放在说理上,而不要放在事件上。如何达到这个要求?在自己的创作中纪昀采用了一个很巧妙的方法:他在每则笔记前都加上某某人言,在结尾都加上议论,以此告诉读者,他是在转叙别人的故事,他也是个读者,他只是看完故事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既然是转叙,他就无法保证事件的真实,读者也无法以失实来指责他。

纪昀的创作方式,鲁迅先生评价为“竭力只写事状,而避去心思和密语。但有时又落了自设的陷阱”。从文体学上的小说观来说,这个评价自然是正确的。但从目录学上来说,纪昀的小说理论和小说创作又保持了目录学小说的相对独立。所以陈文新先生把纪昀的小说创作评价为:“其成就不仅足以使它成为经典文本,也使它成为子部小说这样一种文类的标本。”[10]这个评价是非常正确的。

参考文献:

[1]刘廷玑.在园杂志.张守谦,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5:82-83.

[2]石昌渝.“小说”界说.文学遗产,1994,(1):85-92.

[3]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1745.

[4]孙楷第.戏曲小说书录解题.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47.

[5]永瑢.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

[6]张舜徽.广校雠略.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0.

[7]纪昀.阅微草堂笔记.长沙:岳麓书社,1993.

[8]陈平原.中国现代小说的起点——清末民初小说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7.

[9]鲁迅.三闲集·怎么写//鲁迅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23.

[10]陈文新.《阅微草堂笔记》:一个经典文本和一种小说类型.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66-73.

【艺文寻珠】

Unreality but Not Fiction: Theory and Practice of Ji Yun Novel View

ZHANG Hong

(DepartmentofSocialScience,TourismCollegeofZhejiang,Hangzhou311231,China)

Abstract:Ji Yun established two criteria for collection of novels in his Superorder of Four Treasuries: the collectors could not make up stories, and the readers could not be too concerned about authenticity of novel events. Ji Yun holds the view that the attitude of the writer proves more important than the novel authenticity, and the view is reflected adequately in The Notes of Yuewei Cottage.

Key words:Ji Yun; novel view; reality and fiction

作者简介:张泓(1968— ),男,浙江浦江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古代小说研究。

收稿日期:2014-12-29

文章编号:1672-3910(2015)06-0051-04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志码:A

DOI:10.15926/j.cnki.hkdsk.2015.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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