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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社会人际交往的感性回归研究

2015-03-17吴咏梅

关键词:感性网民理性

吴咏梅

(中国人民大学 人口与社会学院,北京 100872)

虚拟社会作为一种与现实物理空间相异的新型社会形式,呈现出抽离于时间与空间限制的虚拟性、开放性、模糊性及多元性等特征。在这个特殊的场域里,由于剥离了一些现实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人们的交往空间、交往符号、交往关系等皆发生了嬗变,表现出与现实社会人际交往的理性化特征所相悖的感性特征。

一、互联网的崛起与虚拟社会的形成

20世纪下半叶,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和应用,成为技术革命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互联网使人类正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信息化时代。在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后,迅速发展的信息化给各国的经济社会等方面造成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CNIC)2013年1月15日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 090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较2011年底提升3.8%。与此同时,我国手机网民数量也快速增长。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手机网民数量为4.2亿,年增长率达18.1%,远超网民整体增幅。此外,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也继续提升,由69.3%上升至74.5%。报告显示,在网吧、学校机房等场所接入互联网的网民比例下降幅度较大,其中网吧网民占比下降了5.5%,在学校公共机房上网的网民占比下降了3%,而在家中接入互联网的比例继续走高,有91.7%的网民在家中上网,增幅达到3.4%,个人上网设备持有比例的提升和网络接入条件的改善是导致此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3.09亿,较2011年底增长了5 873万,网民中的微博用户比例达到54.7%。[1]手机微博用户规模2.02亿,占所有微博用户的65.6%,接近总体人数三分之二。由此可见,许多中国人已经进入了与现实世界相异的信息世界。著名的网络社会学家卡斯特尔(ManuelCastles)认为,在网络社会中“信息”和“知识”首次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它开始超越服务军事、教育和科研的职能,逐渐渗透至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形成了新的人类生活空间——虚拟社会。虚拟社会是在网络空间中所形成的一个全新的社会,它是指高科技的网络信息时代,把意识形态中的社会结构以数字化形式展示出来,是人们在计算机网络中展开活动,相互作用形成的社会关系体系。虚拟社会的出现,使人类社会从以往的单一的现实存在分化为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两个部分。现实社会是虚拟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同时虚拟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也必然对现实社会产生作用和影响。虚拟社会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以及思维的社会基础,虚拟化成为了现代社会发展的新趋势,虚拟社会成为了与现实社会并存的新的社会存在形式。现实世界是以物质实体的形式存在,而虚拟社会则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以信息的方式显示其存在性,所以是以虚拟的方式存在的,其主体活动以及社会关系是虚拟的,人类由此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虚拟时代”。虚拟时代的发展,表面上看从宏观而言改变了社会结构,从微观而言改变了人的生活方式,事实上这个时代带给我们的意义比我们想象的更为深远。

本文所指的虚拟社会并不包括日常生活中仅将网络技术作为一种手段的活动,比如网上发布信息、网上购物、网上竞拍等。

二、现实世界人际交往的理性化趋势

理性、理性化是韦伯社会理论的核心命题,也是韦伯思考现代性问题的关键词。韦伯把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集中到人的行动上面。韦伯区分了四种社会行动的理想类型:一是目的合理性行动(也称工具合理性行动);二是价值合理性行动;三是情感的行动;四是传统的行动。[2]从合理性角度来看,韦伯认为,只有前两种类型的行动,即目的合理性(工具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行动才属于合理的社会行动。“理性选择理论”所考察的个体行为其实主要对应于韦伯的“工具合理性行动”。理性选择范式继承了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著作中的一个基本假设——“经济人”假设,即假定人在一切经济活动中的行为都是合乎理性的,即都是以利己为动机,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追逐和获得自身最大的经济利益。

在社会学家齐美尔看来,社会并非一个实体,而是一个过程,一种具有意识的个体之间互动的过程,正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才构成了现实的社会。而理性则是现代社会起源、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现代社会“理性”的两种最为重要的表现形式:货币经济和都市生活。他认为货币作为“一种纯粹功能的化身”,将社会关系都置于它的控制之下,同时把人也变成精于算计的理性的动物。除了货币以外,现代都市生活也极具“理性”特质。都市人理性至上、精于计算的心理特征,使得他们在待人接物上讲求实际、置人情于不顾,利益成为行动的动机,一切社会关系、社会现象成为可以度量的东西。因此,人类习惯于用目的理性作思维和评估事物的准则,并且开始把其周围的环境,包括其他人在内,当作是一种资源及手段,用来达到其个人的目的”。[3]

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在全球化、现代化、城市化等因素的深刻影响下,社会结构正发生着急剧的变化。费孝通先生曾经用“差序格局”、“熟人社会”、“礼治秩序”、“无讼社会”、“长老统治”等术语把传统社会描述为乡土中国,而“差序格局”一词则高度概括了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人际关系的逻辑和传统文化的特点。在熟人社会里血缘和地缘成为其长期维系人际互动的合法性纽带,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理性正以一种势不可挡的方式渐渐渗透进现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及生活习惯,传统的熟人社会正开始向陌生人社会过渡。传统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人际关系结构也逐渐解体,人际交往中基于“情感”的交际基础慢慢瓦解,理性成分日愈增加,与“利益”相关的理性思考越来越多地影响着人们的意识和行为,由此人们普遍倾向于从理性维度来建构和解释人际交往,人际关系结构也就表现出由情感型人际关系结构向理性型人际关系结构变化的趋势。也就是说,在工商业发展的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事务超出了家庭、邻里等熟悉圈子,越来越依赖于生活共同体之外的社会组织和公共生活。[4]

三、网络社会人际交往的感性表征

社会是由相互联系的个人组成的,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为前提的。虚拟社会人际交往是交往主体缺场,以网络为媒介,通过信息进行互动的一种新的人际交往方式。作为一个特殊的场域,虚拟社会具有虚拟性、开放性、模糊性等特点,这使它的人际交往活动显示出与现实社会的理性化趋势所相异的感性表征。

(一)网络聊天

虚拟社会人际交往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特色是网络聊天。网络聊天是伴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而渐渐兴起的一种人际交往和沟通方式。网络聊天以其超越空间界限、隐匿现实身份、便捷而经济的特点,对网络时代的人们充满了吸引力。《2012年中国网民社交网站应用研究报告》显示,约九成用户使用移动社交应用来浏览好友的新鲜事或动态;77.2%的人用聊天工具和好友聊天;74.2%的人发布个人状态。根据《2011年网民行为研究报告》,2011年中国网民在上网时首选打开聊天软件(如QQ、MSN、微博等)的用户比例最高,达到34.1%;其次才是浏览门户网站和使用导航网站,所占比例分别为15.9%和10.1%。《2014年中国社交类应用用户行为研究报告》显示传统的聊天工具QQ、阿里旺旺等仍然是网民互联网交流沟通的重要工具。第七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2013)》显示,在13类被测试的网络社交工具中,QQ聊天的使用率以绝对优势领先,QQ聊天依然是未成年人网络社交最重要方式。调查显示,四成城市未成年人和六成农村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结识到新朋友;多数未成年人与网络新朋友保持网络交往。[5]虚拟世界的人,其基本的生存环境是一种不同于现实的物理空间的赛伯空间。网络聊天则是在脱离了社会角色的条件下,以一个自然人的状态与人交流,在此状态下人与人之间感情纯真易露,去除了种种世俗的顾虑和忌讳,由此,交往双方可以进入到较为深层次的思想感情交流,更容易产生思想上的共鸣。可以说,这种关系与现实社会中的初级群体有相似之处即成员间的交往是以情感为纽带,富于感情。虽然网络人际交往多属于弱关系,但很多时候这种方式在主体释放情感,寻求情感支持等方面却是现实社会网络中强关系的一种补充或替代。

(二)网恋网婚、交友等情感互动

网络的虚拟环境使网络行动者更加率直,在某种意义上达到了人性的复归,这是虚拟社区如此有吸引力的原因之一。网恋、网婚、网络交友,是人们透过网际网路发展出的恋爱及友情;是网际网路之后所产生的新的人际关系。所谓“网婚”,就是男女双方在网上“发喜帖”、“办喜宴”、“拜天地”、“闹洞房”,在网上“结婚过日子”,“料理家务”,甚至“生儿育女”。如果日子过不下去了,还可以“离婚”,若再遇到情投意合的还可以“再婚”。据统计,目前中国大陆已有100多万人在网上“结为夫妻”,93%的网民期待一场浪漫的邂逅,61.2%的网民结交过“异性”网友,35.5%的网民拥有网络情人。新浪网的调查也表明,约有43.5%的网民坦言有过网恋经历。据估计,目前中国约有450~500万的网民,经历过网络恋情。在网络婚恋中,交往双方在开放的虚拟空间获得了比现实世界更大的自由度,网恋双方可以自由地选择网恋对象,交往也无拘无束,可以满足当今社会人们追求个性化的情感表达方式。现代人面对巨大生活压力,心理负荷过重,都渴望逃避现实生活,虽然网婚游戏只不过是一种虚拟的情感交流,但从“网友”发展成了“网恋”,“网恋”修成了“网婚”的发展过程中,人们放松了自己、释放了情感,并从相互慰藉中满足了心理需求。因此,与现实恋爱相比网恋具有诸多特性,突出表现为:浪漫性、神秘性、开放性、偶遇性、瞬时性、非理性等。

(三)网络群体行为

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是一个居于国家和社会之间、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以及参与政治活动的公共空间。网络公共领域一经形成,就为网民提供了一个互动交流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不同的观点相互碰撞,形成新的观点和想法,网民们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参与了对社会事件的评价,发出自身内心的呼声,展示了自己认同的观点和思想,由此网络促进了人们对社会事件的公共参与性。网络群体行为就是网民在网络公共领域中围绕着所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发出自己的声音,这种行为具有自发性、感染性、情绪化和暂时性的特点。比如,北京时间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网友们就以博客的形式相互转达,以此表达对灾区人民的关怀和悲痛之情,仅一天的时间与之相关的文章就高达7 820篇。之后网友们通过BBS、群组、贴吧等形式共同讨论此事,相互交流对地震的想法及其传递一些应对地震的方法。网友们还纷纷通过淘宝、天涯、搜狐、雅虎等知名网站进行网络捐款,表达了对灾区人民的关心和支持。[6]由于网络的相对匿名性、高互动性,网民在网络公共空间中的言语更为率真,更愿意袒露自己的真实情感。[7]

(四)网络游戏

随着网络的大规模普及,网络游戏层出不穷。网络游戏因其具有简便易行、新鲜刺激、经济时尚等特点,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成为网络游戏族。透过游戏,人们既可以从中释放压力,又可以感受愉悦快乐的心情,还可以满足社交需求,所以,网络游戏逐渐成为虚拟社会人际互动的一个特殊的平台。比如,自韩国网络游戏《传奇》进入中国后,这款强调互动性的网络游戏变得异常火爆。当时,这款游戏曾首创万人以上的线上大型活动;2002年则正式成为全世界同时在线人数最高的网络游戏。这种实时的在线交流实现了游戏者之间的即时互动,正是这种互动满足了人们特别是青少年沟通的需要。在许多网络游戏里,玩家为了升级,实现更大的目标,常常会相约组成合作团队,同心协力一致对外抗敌,度过游戏中的难关。在互动过程中,为了共同的目标,玩家们彼此沟通、相互协作,情感、友谊也逐渐升级。许多玩家之所以热衷于甚至沉迷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除了宣泄内心的焦虑、不满、压力以及满足其社交需求外,网络游戏还能让玩家自行做主,展示自己的能力,支配他人或得到他人的呼应和支持,从而使他们在心理上产生成就感和自我支配感。

四、网络社会人际交往的感性化特点

感性一般被理解为凭借感官等认知的、基本由个人的感情决定的、并未深入思考而基本以第一印象来做判断的。席勒对“感性”很重视,他认为感性是人生命存在的基本内涵之一。费尔巴哈指出感性是人的感受性,包括感觉、知觉、表象、印象等,是理性的基础。马克思认为人只有在自己的感性活动中才能确认和实现自己的本质。虚拟社会的特殊性,使人际交往的动机、需求、联系纽带等,充满了感性的特征和感性元素,使虚拟交往充满了感性色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还原性

从实践原则看,人类社会行为是一种总体性存在,人类的实践活动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性的,既是利己的又是利他的,既是个体的又是社会的,既是普遍的又是特殊的。[7]在网络中,由于网民远离现实社会,脱离了社会角色的要求,完全以一个自然人的状态出现。在这种去社会化的情形下,人们会毫无顾虑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想,尽情地追求和选择理想的人际关系。事实上,在虚拟世界这个特殊的领域里人们原初的本性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回复。比如,网民对邓玉娇事件、孙志刚事件的集体控诉,汶川地震后网民的爱心传递,以及在网络游戏中发泄内心的压抑和愤怒,在网恋网婚中自由地追求情爱,人们通过网络聊天展示自我,在陌生的情境中因为互不认识而无所顾忌,彼此间展示出一种“原生态”关系。从深层次看却是一种流露原生态的欲望和释放人类动物性的具体表现。人的生命本身是感性的存在。弗洛伊德将人的意识结构分为意识、前意识、无意识三种,与之对应的人格三重性:本我、自我、超我。本我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属于无意识和本能的领域;超我是经过社会化后所形成的人格特征,是道德化、理想化了的自我,是道德、秩序、伦理等的体现者;自我则是属于间于二者之间的中介层次。在遵循快乐的原则下,本我中的欲望和本能企图通过自我得以实现,自我作为一个管理者,它不断地协调本我与外部世界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努力克制和管理本我中违背社会规律的欲望和冲动;超我遵循着至善的原则,一旦发现有违背道德伦理的冲动和欲望就将其扼杀,因此,最终压制了一些原初的、本能的、感性的欲望。网络社会的虚拟性、隐密性、匿名性特点,使得人们抒发自我的障碍和社会禁忌减少了,本我也得以部分解放,人们处于一种自由自在的、无拘束的、随意的、本真的感性状况。人一旦处于这样的状态,其交际的目的更多是出于本能需求,比如害怕孤独、排遣痛苦、填补空虚、寻找认同等等。这种以满足本能需求为目的的交往方式,无不显示出人类社会发展初期人们交往的基本特性。

(二)随缘性(非规范化、非制度化)

社会是一个规范化、制度化了的人际关系系统。在现实社会中,人们为追求世俗目标或为避免一些非阶级性的人际关系压制或冲突现象,常常以理性的方式来选择自己的行为路径 ,构建人际关系网络,并进而达到所追求的目标。因此,是以理性需求为导向来寻求自己的交往对象和建构的一种人际关系结构。而网络社会是一个非规范化、制度化的世界,在这个领域里人们的行为是自发的,交往是随意的、不确定的。人们没有预设的目标,网友、网婚网恋对象、网游伙伴常常是在偶然的情况下相知相识的,没有事先的安排和打算,而且这种人际关系大多是以“趣缘”为纽带来维持的。偶然的机缘在网上相遇,经由交流互动,具有相似的人生观、价值观、共同的兴趣爱好的网民成为朋友、恋人。在网络的各种群体中趣缘群体是最多的,各种娱乐群体、学术群体、体育群体、网游群体等比比皆是,互动频繁。在现实社会里,人际交往总是受到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而虚拟社会是一个共生共存的心理共同体,它是一个相对自由的社会,有学者曾提到自由的满足感在网络社会得到了极大的扩张。虚拟社会的主体性、虚拟性、裂变性,使它成为了人们实现自由的“理想王国”。在这个王国里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心理任意地选择交际的对象、方式、程度等等,正是这种自由度决定了人们的相遇相知的偶然性,即便相遇相知了,同样会因为缺乏相同的志趣、性格不合而放弃交往,一切随缘,随缘里即包含着自由。现实世界中,受工具理性的支配,为了实现各自的目的人们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与各种各样的人(包括自己厌恶的人)建立并维持关系,这种关系可以说是刻意的、甚至是强求的,是缺乏自由的。网络交往具有随缘性,也即自主性和随意性,这种交往遵循自由原则。自由是贯穿整个西方文化的价值目标,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等学者都对自由之本质进行过探讨,马克思在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的基础上提出了自由是感性的观点,并提出自由即对人真正自我的复归。在虚拟世界这个自由的王国里,人与人之间建立或维持关系都是随意的、随缘的,且是以趣缘为纽带的,所以这种关系去理性化,趋向于感性。

(三)心近性

现实社会的功利性、世俗性以及现实人际网络的复杂性使人们不得不掩饰真实的自我,很少在别人面前流露自己的真情实感与内心想法,加之现代社会沉重的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人们常常感到身心疲惫、情绪压抑而又无处释放。而虚拟社会,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的地位、身份是平等的,并且网络中的人际交往突破了现实社会交往中过多的掩饰,呈现出自然性与真实性的特征。事实上,人与人之间的交际活动,既受到理智的支配,也受到情感的制约,可以说二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人并非仅仅凭借抽象的思维、条理化的程序生活,人也是富于情感的动物,正如席勒所认为,感性是人的生命存在的一个基本内涵,也就是一种自然状态。情感是人际交往形成的基础。在现实世界中,受工具理性的支配,人际交往的感性成分受到压制,所以表现出理性化趋势。而在虚拟社会里剥离了功利与世俗的因素,情感挣脱理性的束缚,倾泻而出,产生很大的能量,成为维系关系的动力源。而且在虚拟社会中每个主体都是直接与别人交流,减少了中间环节,这无形中也拉近了距离。因此,虚拟社会中网恋、网婚、网友比比皆是,这实际上是人际关系心近性的具体表现。

(四)去世俗化和功利化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为了应对激烈的社会竞争,常常讲究成本与收益,而这些在经济上起作用的“效益至上”原则往往也影响着人与人之间的日常交往。而在这种理性思维的作用下,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严格遵循着等级规则,小心地保持彼此的距离,待人接物往往也经过精心的思考。而虚拟世界则是一个不同的领域,这一领域就是哈贝马斯和胡塞尔所描述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是人们的原初的世界,生产世界和科学世界是从生活世界中分离出去的。在未分化的、主观的生活世界里,没有高低贵贱,没有理性化算计,人们自由交往。在虚拟社会这一生活世界里,网络交往克服了现实生活中功利思想的影响,没有等级观念的羁绊,也没有世俗顾虑的担心,人们自由地、自我地交往着。即使是一个平凡的人,在虚拟空间中他同样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言论和观点并得到别人的呼应和重视,其社会、尊重的需求可以得到充分地满足。交往动机是在交往需要基础上产生的社会性动机。据一些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显示,网络交往的动机主要包括:满足归属的需要、减少不确定性及自尊;寻求安全感、肯定自我价值感、解除压抑感和满足权利欲;寻求自我认同、表达与宣泄情感、寻求高峰体验和满足猎奇心理等。情欲、本能、需要、欲望、秉性、情感、意志等,是人生存当中的一些基本的感性元素。显然,这些网络交往的动机充满了感性的元素,从这个角度来看虚拟社会人际交往充满了感性的色彩。

五、结语

感性与理性既是哲学的一对重要范畴,又是构成世界历史的经纬线。二者的建构、整合和内在适度的张力,是人的生命精神、智性、人文精神的基础,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然而,由于历史上往往过分强调理性的作用,忽视感性的作用,从而造成“单向度的社会、单向度的人”。[9]宏观社会学理论都强调“社会优先于个人”,个人的存在依赖于一定的社会组织结构。然而在虚拟社会中,个人对组织的依赖性并不存在,有关等级的概念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经典理论中“经济人”假设和“理性主义”基础的有效性受到动摇,理性主义在网络社会中失去了存在的根基。网络社会营造了一个生活世界,生活世界也就是人们对现实的直接在场,是人们与其感知到的生活环境之间互动的场所,是实现人的现实意义及价值的最原始和最根本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际关系突破了现实生活中人的社会阶层、地位、职业、性别等差异,进入这个领域每个人都是中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主体间性、互为主体,客体失去了存在的空间,权威式中心化的主体意志被平等自由的主体间交往所取代。且这种交往是以感性维度来建构和解释的,也就是说广大网民的交往行为主要是感性层面的选择,凭借感性因素选择行动目标、行动模式和行动路线,无论是在线交谈、网络讨论还是网婚网恋皆是以情感因素作为其行动的主导。网民从现实社会进入虚拟世界,感性就从理性的压抑下解放出来,感性是人存在的一个方面,人都有感性生命的要求。同时感性选择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行为方式,便通过各种形式表现自己存在的合法性,各种各样的虚拟交往行为使人们的感性生命要求得到满足,从而使人们获得生理的、本能的、自然的快乐和满足。人们在虚拟世界里不再或很少受理性的驱使而行为,理性渐渐退出人们选择行为和思考的范畴,由此实现了虚拟世界人际交往的感性回归。把握这一发展趋势不仅对当下的虚拟社会研究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而且有助于和谐虚拟人际关系的构建,进而对营造稳定积极的社会关系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www. cnnic. net. 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502/t20150203_51634.htm,2015-02-03.

[2]侯均生.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37.

[3]贺雪峰.人际关系理性化中的资源因素——对现代化进程中乡土社会传统的一项评述[J].广东社会科学,2001,(4):139~145.

[4]焦玉良.熟人社会、生人社会及其市场交易秩序——与刘少杰教授商榷[J].社会学评论,2015,(3):25~32.

[5]未成年人社交:QQ 聊天仍是最重要方式[EB/OL].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4-07/28/c_1111829797.htm,2014-07-28.

[6]互联网:用你的方式传播地震[EB/OL].http://www.ah.xinhuanet.com/hfnews/2008-05/15/content_13271826.htm,2008-05-15.

[7]童志锋.互联网、社会媒体与中国民间环境运动的发展(2003-2012)[J].社会学评论,2013,(4):52~62.

[8]马良灿.探寻于感性与理性之间——评《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变迁》[J].社会学评论,2014,(6):90~95.

[9]齐 鹏.人的感性解放与精神发展[J].哲学研究,2004,(4):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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