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优秀县委书记的标杆
2015-03-16裴佩
裴佩
怎样才能当好县委书记?习总书记提到要向焦裕禄学习,做到“四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是总书记对县委书记的高度期待,是一个“老县委书记”对新一代县委书记的真诚提醒,更是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考和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新期望。那么,“四有”蕴涵着哪些时代新要求与新内涵?本刊记者邀请省委党校副校长、教授裴泽庆进行解读。
把“心中有党”摆在首要位置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县委书记的座谈会上指出:“对党忠诚,是县委书记的重要标准。县一级阵地,必须由心中有党、对党忠诚的人坚守。”对这一论断您怎么看?
裴泽庆:这是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对县委书记和领导干部提出的核心要求。县级党委属于党的地方组织,对上必须服从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领导,对下肩负着领导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县委书记作为县委“一班之长”,必须明确自身的政治定位、政治使命、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第一位的要求就是从政治大局出发,从政党意识着眼,遵守政治规矩发力。由于我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地区发展不均衡,县与县的情况不尽相同,但无论发展快与慢、地域大与小、人口多与少,一个统一的、共性的、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廓清自由主义误区,摒弃“天高皇帝远”思维,避免分散主义意识和行为,这是所有党员干部“心中有党”的最根本检验标准。正如总书记所指出的,“作为党的干部,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一旦走岔了、走偏了,就会滋生各种错误思想,助长歪风邪气,侵蚀执政党的政治优势,其结果只会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事业顺利推进。
把“心中有民”作为毕生追求
记者:“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新一代领导集体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县委书记作为基层“一把手”,如何更好地做到“心中有民”?
裴泽庆:“心中有民”是古代治国理政的经验启迪。自秦汉以来,郡县治,天下安,作为古代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传承下来,符合中国地理特征,反映政治文化特点,凝练历代政治智慧,是深度理解中国特色的重要视角。从那时起,无论是“七品芝麻官”的角色扮演,还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经典传颂,都反映了淳朴乡民对奋发有为、刚正不阿、秉公用权、为民请命的“县官”们的美好希望和深情寄托。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能不能把心中有民确立为领导干部的毕生追求,不仅是总书记深层思考的一个大问题,也是领导干部必须写好的一篇大文章。如何做到“心中有民”,我认为:首先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到底。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心中有民的政治承诺践行得怎么样、效果好不好,人民群众不光用耳朵听、用脑袋想,还会用眼睛看、用心去体会。特别是当前,我们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越来越近,只有五六年的时间了。一个县委书记,如果没有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的政治耐力,没有与人民群众共建共创的“锦囊妙计”,没有顺应科学发展和群众期待的实际行动,“涛声依旧”和“乱折腾”的结果都只会让人民群众失望,县委乃至党的威信威望都会大打折扣。再则,“心中有民”要摆脱私利私欲的思想羁绊。习近平总书记提醒县委书记要摆脱心理上的私利观,告诫县委书记破除干事上的扭曲政绩观,倡导县委书记以老百姓的利益为自己最大政绩的原因很简单:老百姓心里有一杆秤,政绩的大小好坏,百姓有着清楚的衡量。
以“心中有责”规范领导行为
记者: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责任”二字。在和全国县委书记的座谈会上,习总书记指出,“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您认为好的县委书记应具备哪些责任意识?
裴泽庆:党内基层领导干部如何对权力加强自我约束非常重要,如果没有责任感与自律精神,那“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就成了一句空话。县委书记应时刻以“心中有责”来规范领导行为。首先,应牢记“一班之长”的领头之责。实践表明,“一把手”的偏好不仅会影响一个班子,还会影响一个团队,甚至是一个地方。“心中有责”首先体现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组织制度上,就是该民主的要民主,该集中的要集中,绝不能出现一言堂、个人说了算,议而不决、久拖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其次,应牢记推进发展的领导之责。面对“四个全面”的新形势新任务,县委书记要推动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仅仅凭着过去经验、抱着既有知识、满足于现有能力和素质,已经远远不够了。不树立加快发展的责任感、不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不关注形势发展新变化、不思考城镇化推进新要求、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就很难把责任与义务、远大的政治抱负和现实的造福一方、组织信任与群众拥护统一起来。最后,应践行“三严三实”的带头之责。火车快不快,全靠车头带。县委书记居于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重要位置。在当代中国,中央的所有重大决策部署,都需要县一级党委政府身处一线真抓实干才能真正落地。由此决定了县委书记在践行“三严三实”中的带头责任和示范效应。
用“心中有戒”严守从政底线
记者:习总书记在座谈会上还提出,县委书记要经受得住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的考验。“心中有戒”,对县委书记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裴泽庆:习总书记从关心、爱护和警示县委书记的高度提出“心中有戒”,是在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有四把戒尺:一为“权戒”。县委书记位虽不高但权重,作为执政党的权力行使者,要深刻认识权由民所授、权为民所用的道理,时刻感受到自己头顶高悬着权力“利剑”,始终身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敬畏心理,切实防止权力异化和滥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为“律戒”。纪律不是“稻草人”,不是“纸老虎”,而是带电的“高压线”。县委书记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让纪律成为从政的硬约束。三为“法戒”。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进程中,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一刻也不能松懈。没有对法治精神的敬仰、失去对法规律条的敬畏,法治中国的社会根基就很难夯实打牢,县委书记尤其要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中有所作为。四为“言戒”。讲规矩、守纪律,首先从言谈举止开始,县委书记和领导干部要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从自身开始,从现在开始,从言行开始,争做讲规矩、守纪律的好干部。(责编:贺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