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管理中心理学的运用
2015-03-13姜连生
姜连生
【中图分类号】G6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1-0196-01
在班级管理中,对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是班主任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有效的思想教育将会使班主任的工作事半功倍,否则,将会是“对牛弹琴”的效果——事倍功半。那么,该如何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呢?根据我的工作实践,我认为运用心理学知识,抓住违纪学生的“思想痒点”,深入其内心的思想教育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途径。下面结合学生违纪的三种典型的心理活动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第一种类型:“攀伴分责型”。学生犯错后常说的就是“不是我一个人怎样怎样”、“很多人在怎样怎样”之類的话。学生之所以这么说,原因无非有以下几点:一,感觉自己一个人被抓后受处理,感觉有点冤。二,将老师置于一种无法处理的境地,因为老师不可能在极短时间内查出犯同类错误的其他人,即使查,也丧失了处理他本人的“最佳时间”。三,抱着一种“法不责众”及让其他人分担自己一个人承担所面临的尴尬。对于这种情况,我的做法是:一,强化学生负责任的意识。自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二,打消其“攀伴”心理,因为别人犯错并不是他犯错的理由,同样也不应成为其逃避责任的借口。三,引导其正确的思维方式,犯错后积极反思自己错误之处,并找到解决途径。四,多人犯错,分批处理。
第二种类型:“针对特定人员型”。当老师对犯错学生进行处理之时,有抵触心理的犯错学生往往会有“老师是针对我这个人”的想法,从而对老师的批评教育往往带有抵触心理,进而使得老师的批评教育“事倍功半”。针对这一可以说是很普遍存在的现象,我的做法是:首先,制订班规。针对首次出现并且之前没有强调过的违纪行为,仅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其分析其错误行为,随后在班内当中宣布针对这一行为的班规,讲明制订这一班规的目的、这一行为的错误所在及处理措施,这是前提,这会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好良好的奠基作用。其次,当宣布班规后,这一行为再次出现时,就可以依班规执行了。批评教育处理时,首先向他说明针对的是“他这个人的这种行为”,而非是“他这个人”,因为之前是为了这种行为制订的班规,而非他犯错之后再制订班规,进而再依据班规处理他个人。这可以减少学生的抵触心理,进而培养起“班规”意识。
第三种类型:“无奈犯错型”。有些学生违纪是因为学生想不到解决办法,是一种“无奈”之举。对于这一类问题,教师决不能在学生危机后简单地批评学生不遵守纪律,而是应该帮助学生分析问题产生的环节,并助其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下面举一“宿舍熄灯后上厕所”的例子。因为是寄宿制学校的缘故,宿舍管理也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一环,学生的休息质量必须要有宿舍纪律加以保障。而有些学生总是熄灯后在厕所蹲坑。批评时他会说一些“时间紧”、“他人抢先占了厕所,致使他只能将蹲坑时间后移到了熄灯后”等等,这些表面看确实给人一种“违纪无奈”的感觉,但细想后又不是那回事。我的做法是:从一天流程上的相关环节进行分析并寻找解决方法。首先,学生应该纠正“蹲坑必在宿舍厕所”的意识。因为,从放学到熄灯时间有限,在集体宿舍中不可能给每一位学生都留有蹲坑的时间,如果有两位学生有这个需要,估计时间就不够,并且还是在其他同学不洗漱的情况下。怎么办?纠正观念:宿舍厕所所在的洗手间是大便应急、小便及洗漱的地方。常规的、规律性的蹲坑需要在地点上由宿舍厕所转移到教学楼、校园内的厕所,在时间上则由不定期(时而晚休前,时而自习,时而上课)转为早起床10分钟,更何况,其附带的效益是“早上蹲坑,一天轻松”,何乐而不为呢?
甭管黑猫白猫,能拿耗子的就是好猫。从实践的效果看,通过个体教育、班会集体教育的有机结合,运用心理学知识,通过抓住学生思想“违纪痒点”进行针对性教育,我班这一类的违纪现象是大幅度降低,并且,学生也养成了遇事思因、自我反思的习惯,效果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