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带病提拔”
2015-03-12
策划导言
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大大小小的腐败官员纷纷落马。透过媒体的公开报道以及有关方面的研究分析可以发现,已经查结的腐败案件呈现一个颇具共性的特征——相当数量的官员在被查办之前都存在“边腐边升”问题。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审视,说明在选人用人方面“带病提拔”问题并非个别现象。
何谓“带病提拔”?《党的建设辞典》的解释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也称“带病上岗”,是群众对一些有腐败行为的党政干部“边腐边升”、得到提拔和重用现象约定俗成的说法。
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对“带病提拔”所作的定义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所犯错误已达到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程度,由于考察时没有发现或未能查清而被提拔任用的情况。
毋庸讳言,“带病提拔”问题久为公众所诟病。被“带病提拔”的腐败官员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形象,“带病提拔”的客观现实常常令公众对用人导向困惑不已,而频频出现的“带病提拔”现象,也大大削弱了选人用人机制的公信力。
基于这样一种严峻现实,近两年中央对治理“带病提拔”问题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2014年1月,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出,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拔任用工作中去。随后,在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对防范“带病提拔”等问题提出更为全面、具体的配套落实措施。
在2014年10月8日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他严肃指出:“有的干部身上有那么多毛病,而且早就有群众不断反映,但那里的党委和组织部门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当回事,让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来,岂非咄咄怪事!这里面的深刻教训,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刻总结。”
毫无疑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如何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已成为各级党委及相关职能部门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