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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实践研究

2015-03-11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道德修养学分模块化

徐 振

( 鞍山师范学院,辽宁 鞍山 114016 )

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实践研究

徐 振

( 鞍山师范学院,辽宁 鞍山 114016 )

通过对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实践研究,形成“基础”课理论联系实际的详细论证,阐释了“基础”课的教育改革理念、实践育人理论、课程学分创新理论等。通过“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实践研究,为“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改革提供了方向。

“基础”课;模块化教学;德育学分;对接;实践

“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实践研究的目的是深化课堂理论教学,实现模块化教学,发挥思政课教师的教学优势,提高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在实践教学中,思政课教师加大指导力度与参与力度,使“基础”课的实践教学真正落实到学生教育生活的实际中。

一、高职院校“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实践研究的内容

(一)改革“基础”课理论主题教育内容,实行模块化教学,突出针对性

在深刻领会中央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文件精神和认真研究教育部统编的“基础”课2013年版教材的基础上,针对当前高职院校“基础”课教学与高职学生的实际,从加强理论教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入手,以培养“德才兼备,具有优秀品质的职业人”为主线和轴心,确定六个模块的教学内容,即领航导引、理想情操教育、人生价值观教育、道德观教育、法制观教育、个人品德教育。六大模块的内容体系设计把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治教育与高职学生成长成才、职业人才培养相结合,相互之间会有比较明显的分块但又相互渗透融合。通过“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使理论课教学内容整合统一,更加突出现实性和针对性。

(二)改革“基础”课实践教学模式,突出新颖性

将“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把“基础”课的实践教学与德育学分制即对学生的德育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基础”课的实践课深化为德育学分机制,使“基础”课由课堂走到课外,贯穿学生生活当中。“德育学分制”是根据我国对大学生的德育要求和大学生活的实际特点,把学生应具备的德育素质与日常表现有机地结合成一体,通过“集体评议”,将学分评价贯穿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文章所指的德育学分是鞍山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教育管理部出台的《学生德育学分的实施和操作办法》,此办法明确规定了德育学分分为基础分(80分)和奖励分(不设上限)。基础分由六个方面组成:参加党团组织生活和集体活动、理论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内劳动和日常行为分;奖励分由七方面组成:参加集体活动、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校内劳动、社会工作、寝室综合和各类竞赛获奖的奖励分。在每个方面制定了若干细则,便于日常考核操作。基础分是根据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给定,及格分为60分,由个人记录、班级考评打分。奖励分由本人根据参加的活动和大赛自己申请,由学生工作人员核实认定。奖励学分不封顶,以便给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以更大的激励。德育学分中明确规定扣分细则,从上课表现到日常卫生和寝室管理,涉及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的每一方面。每学期的德育学分等于基础分加上奖励分再减去扣分。通过五个学期的全程教育和全方位考核,德育学分考核合格则完成“基础”课实践课程的教学要求,从而获得“基础”课实践课程的学分。德育学分把学生日常行为的表现通过学分制的形式进行考核并与“基础”课相挂钩,是一个在学分制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创新改革。

(三)改革“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教师队伍现状,突出高效性

在“基础”课与德育学分制完全对接的情况下,“基础”课教师的队伍由多种成分组成:公共基础教研部的思政课教师主要担任“基础”课的理论课教学;学院负责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工作人员(系书记和辅导员)主要担任“基础”课的实践课教学,对学生日常行为表现进行考核。公共基础教研部的理论课教师加大对实践教学跟踪力度,要组织专题实训,与学生工作人员一起参与到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学生活动的策划考评中,通过互相配合,使思政课教师的理论教学优势得以发挥,促进对学生工作的管理。

(四)改革“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课程设置,突出适用性

“基础”课实践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时,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课程设置方面,理论课程以模块化的形式在第一学期开设完成;实践教学课程分布在第一至第五学期开设,与德育学分制实行完全对接。“基础”课3个学分中,理论课1个学分,实践课2个学分。“基础”课共48学时,理论课18学时,实践课30学时。

表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理论和实践项目及学时安排

通过“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的课程设置,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模块紧密结合,通过各专题的实训项目,深化理解理论知识,再用知识指导实际,真正达到“基础”课的育人作用。通过“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的实践,在确保“发挥思政课课堂主渠道作用”的同时,使“基础”课实践环节真正做到全程化,思想政治教育全员化。

(五)改革“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形式和教学方式,突出多元性

基于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目标和实践活动特点的把握,结合学生实际,探索形式多样的实践,通过学生走出家门、走出课堂、走出校园、走入社会,参与各种实践教育活动。首先抓住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活动,主要有主题征文比赛、主题演讲、主题调查、主题讨论、主题交流等。其次,与学生专业顶岗实习单位相配合,加大对专业顶岗实习学生思政活动的渗透。再次,建立校外德育基地,对学生进行理想情操教育。

为彻底改变“政治理论教学=政治理论知识教学”的现状,在教学中主要采用以下教学方式:

感悟体验式:使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融入社会生活实践中,使学生在了解社会的同时思考自身的定位和生存的价值。结合课程中的部分专题,组织学生“走进社区”、“参观企业”、“民工子弟学校义务助教”等。

主题讨论式:通过专题讨论会、班会等形式开展如“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利弊分析”、“应该干一行,爱一行还是爱一行,干一行?”等讨论活动。

文化熏陶式:通过校园红歌会、读书节、党史知识竞赛、赛诗会等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典型引领式:通过学习先进典型,感受人格魅力,完善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等等。

(6)改革“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考评方式,突出实用性

“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考评要做到准确细致,量化公开。学生每天要对自己的情况进行记录,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班级德育学分考评小组要坚持每周检查,班级月底公示,期末学生自我小结,班级集体评议的形式,最后来确定考核的成绩。任“基础”课理论课的教师实行跟班制,在每个项目的全程跟踪指导后,分别于第一至第五学期的学期末与学生所在系负责德育学分考核小组的成员,详细检查学生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填写情况,认真核算每学期的德育学分,做好该项成绩记录。每个学期德育学分达不到60分为成绩不合格。德育不合格的学生要参加10学时的公益劳动,给学生反思改正的机会,考核合格者才能获得相应学分。

表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成绩评定表

二、高职院校“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实践研究的实效

通过“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实践研究,强化了“基础”课课程促进大学生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道德养成实效,丰富了以道德修养、职业导向为重点的校园文化建设平台,推动了师资队伍建设、班集体建设、学生自我教育工作等教育手段的进一步发展。

(一)教学理念凸显先进性

“基础”课确立了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一体,以基本理论传授与职业人生指导相结合、基本理论传授与职业素质培养相结合、基本理论传授与实践体验参与相结合的课程教学理念,以此指导“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的教学改革,从而促使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从传统的学科型向职业型转变,逐步实现理论传授、能力培养、素质养成一体化。

(二)教学目标体系职业性

“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的课程教学中突出职业人的角色,突出专业特点,以培养“德才兼备具有优秀品质的职业人”为主线,优化教育内容,整合教育资源,实现高职人才的培养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设计符合学生职业的实训活动,组织学生进行顶岗实习,进行职业体验,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三)教学内容突出针对性

在遵循国家统编教材的前提下,依据2013年版“基础”课教材,结合高职教育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要求,整合优化课程内容,把全国统编的教材理论体系转化为有层次的课堂教学内容体系,建立科学的教学模块,把教材体系的理想情操、人生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的教育,进一步具体化为学习观、生活观、职业观、就业观、择业观、创业观、法制观、道德观、恋爱观、家庭观的教育。教学模块内容设计上体现现实性和针对性,贴近学生实际,与学生成长经历相结合,增强理论教学的时效性。

(四)教学方法具有新颖性

“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的教学改革,打破传统教学模式,以现代教育理论做指导,构筑“问题中心法”、“案例教学法”、“实践体验法”三位一体的教学方法,实现思政课从“知性教育”向“知行合一”行动教学的转变。“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的实践教学,与学生校园生活、社团活动、实践活动和顶岗实习有效结合,使“基础”课教学方法更加丰富,更贴近学生的实际。

(五)实践教学改革注重实效

通过实施“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实践教学模式,真正改变了思政课“照本宣科”的填鸭式教学方式,使“基础”课实践教学落到实处,与德育学分完全对接,看得着、摸得见、有抓手、有数据,充分发挥了“基础”课的教育和教学功效,把校内资源和社会资源有机地整合,促进高职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升。

“基础”课是有效提高高职院校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一门课程,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起到指导作用。“基础”课模块化教学与德育学分对接,真正实现学生的成长与思政课的密切结合,把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用量化的形式展现出来,更有利于思政工作者和学生教育工作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1]蔡素珍,鞠利,吴怀林.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题化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J].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14(9).

[2]刘翠英.“浅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重要性[J].才智,2014(3).

[3]徐振.《基础》课教材体系向实践体系转换的问题研究[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2).

[4]王畅.德育学分实践教学模式在“基础课”中的应用研究[J].大家,2012(2).

[5]杨叶平,梁利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德育考核刚性化改革探析[J].学理论,2010(28).

[6]崔新.关于新时期高职高专课程建设的思考——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创新研究为例[J].辽宁高职学报,2009(11).

(责任编辑:付元红)

Research on the Integration of Module Teaching of The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Moral Education Credit

XU Zhen

(Anshan Normal University, Anshan, Liaoning 114016, China)

Through the integration of module teaching of "The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Basis")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moral education credits, this article elaborates a detailed demonstration to explain the "Basis " education reform philosophy, and expounds the practice education theory and innovation theory of credits. Through the "basis" modular teaching and practice, this article provides practical teaching direction for the reform of "basic" course.

Basic course; module teaching; moral education credit; integration; practice

2015-10-07

徐振(1974-),女,辽宁海城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G651

A

1671-4385(2015)06-00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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