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对预算执行的思考
2015-03-11李巧玲
李巧玲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对预算执行的思考
李巧玲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依旧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文章探讨了在这样的制度下单位执行预算应该做出的改变,虽为一家之言,但期望为单位在国库集中制度下有效执行预算提供参考。
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影响
一、引言
如果观察市场经济国家的国库管理制度,不难发现,诸多发达国家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来实现政府支出的“集权”,这是与我国过去的分散支付方式截然相反的一种支付制度,二者在支付指令下达的主体上有着本质区别。所谓分散支付即是由单位上报预算,申请财政资金,资金由国库划拨至其账户之后,各单位便享有自主支付的权利,所以呈现出“分散”的形式。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所有的政府收支都在国家的掌控之中,各单位的资金使用自主性降低,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采取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两种方式,区别在于下发支付指令的是财政部还是经授权的单位,最终仍是由代理银行完成款项的划转,可以看出,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单位上报的预算直接与其实际支付挂钩,毋庸置疑,这会对单位预算执行产生不小的影响,所以,各单位不得不思考在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下,预算执行应该如何调整,如何转变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制度,这将直接影响单位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效果,最终对单位的工作效率产生影响。
二、“新兴制度”下预算执行的调整
(一)准确编制预算、认真执行预算
支付大权统归“中央”之后,收敛了单位对资金的自主使用权,所有的支付变得更加正式,预算金额便成了支付金额的重要依据,从这个立场出发,预算必须精准才能保证预算支付顺利进行,同时也保证预算项目的实施。单位编制的预算如果没有足够的准确性,不仅对款项顺利支付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会影响单位的工作效率,因而提高单位预算的准确性十分必要,这也是保证预算顺利执行的先决条件。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预算得到审批之后就由国库完成支付,因而预算的执行更像一个刚性目标,目标的不易更改势必要求各个单位增加对预算的执行力度,对于审批的每个项目都要严格按照计划来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用款的时间和用款的项目,否则就可能导致资金支付与实际情况脱节。另一方面,预算的编制基础从以资金性质为依据转为以部门为基础,这样的转变无疑也会要求单位加强对预算的执行力度,如果哪个部门没有认真执行预算将会在财务信息系统中得到直接的反映,可能影响单位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和审批。
可以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的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一次挑战,准确合理的预算表是预算执行的根本,而后单位各部门和员工要严格执行预算,稍有松懈或者在执行预算时太过随意性都可能导致预算项目无法顺利进行。
(二)综合多方因素规划资金使用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单位的款项“支付权”不在自己手里,那么为了更好地执行预算,对用款进行合理规划十分必要,这样才能保证用款项目的款项支付实际进度步伐一致。
鉴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两种支付方式略有不同,单位进行用款规划时的需要对此加以考虑。一般说来,对于支出时间和金额较为固定,同时又是采取财政直接支付的款项,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生成预算,对于可通过财政授权方式支付的用款项目,由于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签发支付令,有一定的自主性,因而可根据预算指标自动生成或者由人工编报预算,对款项进行规划,对于历时较长的用款项目,单位就需要仔细分析项目的进度,结合款项支付的方式,对用款进行合理规划,尽量保证支出的发生与款项支付的一致性,否则容易出现支出的发生与支付步调不一致的现象,甚至导致部分阶段无钱可花,但部分阶段又花钱不断的现象,这无疑对保证项目质量无益,所以,单位需要对项目的用款进行合理规划,同时单位还可对现金流量进行分析,检测现金流量走向是否具有合理性,将事前的规划和事中的监测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保证预算的有效执行。
此外,在进行项目用款规划时,单位也需要注意一个问题,上报的预算经人大审批直至形成正式文件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完成此过程是在每年的3、4月,在审批尚未完成之前单位是无法完成款项支付的,所以要将此“时间差”纳入用款计划的考虑中,综合多种因素,尽量保证用款计划的合理性。
(三)在资金流入前后加强监测
“支付权”集中收归中央增加了政府对各单位预算支出的监控力度,也增强了对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纵观现行两种支付方式的清算流程,都需要多部门经手审核,那么为了提高预算执行的效果,单位加强对支付的审核、提高支付效率十分必要。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每一笔款项的“流通”路径都是固定的,财政资金的流转本身就存在着过程长、流转耗时的特质,如果单位的支付审核不严格将增加支付退回的风险,增加预算资金“在途”的时间,而在现有支付制度下,每笔预算资金都是专款专用,支付审核不严无疑会降低支付的效率,同时会影响项目款项的支付,因而单位必须加强支付审核,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对于每笔款项的支付都要进行核实,重点在于关注支付内容、金额以及支付对象,为了进一步保证审核的质量,单位也可考虑完善考核体系,将对支付的审核也纳入其中,以此来加强资金流出前的审核、监测,一方面提高资金支付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可提高预算执行的效果。
此外,在集中支付制度下,单位的支出都留下了“轨迹”,因而资金的流向也趋向公开透明化,同时为单位实时监测资金的使用提供了可能,为了更好地执行预算,单位可以考虑对资金的流向、结余等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执行预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处理,反过来也会对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大有裨益。
从资金的“流转”角度来说,加强支付审核是针对资金流出前期的掌控,而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出现的问题则是在资金流出后进行把关,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作用才能协助单位更好地执行预算。
三、结语
不可否认,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财政体制的变革也势必会颠覆各单位原有的预算执行方式,为了提高预算执行的效果,对集中支付制度下的预算执行进行深入的思考十分必要,虽然在集中支付的制度或多或少增加了单位执行预算的难度,也提高了执行的要求,但是,各单位也必须迎难而上,仔细分析执行预算所面临的问题,解决问题,才能提高预算执行的效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财政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1]查铭.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下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20).
[2]曾滨.试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下的预算执行[J].中国总会计师,2013(09).
(作者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国库集中支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