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会计准则的发展及缺陷
2015-03-11连舒婷
连舒婷
金融衍生品会计准则的发展及缺陷
连舒婷
IASC和FASB发布的金融衍生品会计准则经历了从简陋到逐步复杂再到追求简化的过程,虽然准则不断完善,但依然难以解决会计处理复杂、公允价值计量困难等问题。
金融衍生品;会计准则;公允价值
一、引言
金融衍生品的产生带来了经济业务的变革,同时也导致会计处理上的困难。IASC和FASB致力于衍生品会计准则的修订与完善,从发展历程看,围绕公允价值确认经历了初步发展、完善化和复杂化、追求简化的过程。然而对公允价值的质疑和诟病并未消除,由于衍生产品和业务的复杂性,公允价值计量成为一大难题,而无法解决公允价值计量,就无法简化衍生品业务的会计处理。
二、金融衍生品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
金融衍生品会计准则伴随着衍生品的创新而逐步发展和完善,最具代表性的是IASC(2000年之后重组为IASB)和FASB发布的相关准则,从准则的演进历程看,经历了从简陋到逐步复杂再到追求简化的过程。
(一)公允价值的初步发展
衍生品产生初期,相关准则相对简陋和零散,如较早涉及衍生工具的会计准则——1981年12月FASB发布SFAS 52《外币折算》,在对外币折算办法做出规定的基础上,提出外汇远期合约的会计处理办法。1984年8月FASB发布SFAS 80《远期合约的会计处理》,对远期合约中的商品期货交易进行划分,根据不同交易目的分为套期保值和投机两类。这一时期对衍生品交易参照传统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无法全面反映经济实质和潜在风险。
随着衍生品的发展,会计准则中最具代表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公允价值”被提上了议程。FASB首次在准则中真正运用公允价值是1990年3月发布的SFAS 105《具有表外风险和信用风险集中的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准则分别规定了金融工具的范围、性质和条款。1991年12月发布的SFAS 10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要求,如果公允价值的估计是切实可行的,则所有企业都应披露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其确定的方法和重要假设。同年6月,IASC发布ED 40《金融工具》,提议:1.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交易性的金融资产和负债;2.以历史成本计量投资性和筹资性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但可将公允价值作为备选计量属性。
这一时期会计准则只将公允价值简单运用到披露上,在确认与计量等问题上没有相关规定,同时衍生工具笼统包含在金融工具这一大类中,并没有作为单一项目得到会计准则的特别关注。直到1994年1月,IASC发布ED 48《金融工具》全面取代ED 40,将衍生工具作为一种特殊性质的履行中的合约,并制订了特殊的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标准。1995年6月IASC颁布IAS 32《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分别规定了发行方对衍生工具的分类方法,相关利息、股利、利得和损失的分类方法,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互抵消的条件,衍生工具的信息披露范围等。而FASB也于1993年5月和1996年6月分别发布SFAS 115《特定债权和权益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和SFAS 125《金融资产转让和服务以及债务消除的会计处理》,规范不同品种的衍生品交易。
同时,对公允价值披露的会计准则也更加详细,FASB于1994年10月发布SFAS 119《衍生金融工具和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披露》,对SFAS 105和SFAS 107进行修订和补充,要求企业持有或发行衍生工具时,按照交易目的和非交易目的分别披露。
(二)完善化和复杂化及对公允价值的质疑
随着衍生品业务的创新,公允价值得到进一步强调和发展,会计准则开始尝试逐步扩大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1997年3月IASC发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综合讨论稿,提议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金融工具,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衍生品按持有目的分为盈利性和套期保值两大类,针对套期保值交易一律采用公允价值并不合适。所以,1998年12月IASC发布IAS 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所有金融工具进行表内确认,并尽可能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同时为套期会计提出解决方案。同年6月,FASB发布SFAS 133《衍生工具和套期保值活动的会计处理》也要求衍生工具进行表内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统一规范企业的套期活动会计。
IAS 39和SFAS 133是金融衍生品会计准则发展历程上最具代表意义的两条,随后基本上是对这两条准则的修订和补充。FASB于2000年6月和2003年4月先后发布SFAS 138《特定衍生工具和特定套期保值活动的会计处理》和SFAS 149《对SFAS l33号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准则的修订》,对SFAS 133中嵌入衍生工具和套期交易等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修订和补充。IASB于2002年6月发布旨在改进IAS 32和IAS 39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限于复杂金融工具的列报、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公允价值选择权等领域,2003年12月终于发布对IAS 32和IAS 39的修订准则,进一步限制适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规定只有在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确定时才可使用这一计量方式。之后,IASB又多次修订和改进IAS 32和IAS 39。
这一时期,衍生品交易的会计处理得到了更详细的规范,同时各界对衍生品交易的披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IASB于2005年8月发布一份单独的金融工具披露准则IFRS 7《金融工具:披露》,明确将金融工具的披露(表外列报)与表内列报规范相分离。FASB于2008年3月发布SFAS 161《衍生工具和套期保值活动的披露》,对SFAS 133的披露部分进行修正和完善,要求更多地披露衍生工具和套期保值活动的信息,以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
在衍生品会计准则发展历程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地位越来越高。2006年底和2007年初,FASB先后发布SFAS 157《公允价值计量》和SFAS 15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选择》,强制要求美国公司尤其是银行和金融机构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特定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但公允价值计量也有其难以解决的弊端,如计价方法、估值模型多种多样,容易导致会计处理纷繁复杂、模棱两可,还可能增加财务报表的波动性,特别是“次贷危机”爆发后,各界对使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提出了质疑。2008年10月,FASB和IASB就公允价值问题联合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专家组报告《在不再活跃的市场上对金融工具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报告仍然坚持公允价值计量方式,认为即使部分金融工具市场流动性不足,也不能因此改变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当无法获取市场数据时,可以使用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和折现率风险调整的假设。
(三)追求简化的全面改革
“次贷危机”的爆发引发了各界对衍生品会计准则的反思,衍生品的创新和发展导致相关的会计准则越来越复杂,复杂化的会计处理带来了各种问题,报表粉饰、财务舞弊,甚至是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IASB开始考虑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全面改革,并于2008年3月发布《降低金融工具复杂性》的讨论备忘录。2009年5月IASB启动“替代IAS 39”项目,着手对IAS 39进行全面修订,以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复杂性、缓解公允价值会计的“顺周期效应”和增强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2009年11月,IASB发布《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建议对金融工具减值采用“预期损失模型”,取代IAS 39规定的已发生损失模型,以弥补IAS 39以递延方式确认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缺陷,试图消除公允价值会计的“顺周期效应”。同时期发布的IFRS 9《金融工具》简化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包括将金融资产划分由四类简化成两类;统一金融资产的减值模型;精简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方法。如今,IASB和FASB开始采取国际趋同的做法,以避免不同准则各行其是,降低衍生品会计准则的复杂程度,如分别于2009年3月和5月联合发布《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征求意见稿和《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
虽然IASB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但IFRS 9对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复杂性的降低程度仍然很有限。只有统一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金融工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会计处理的纷繁复杂,并提高金融工具信息的可比性,但公允价值在计量上的困难使IASB不得不维持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并存的混合计量模式。因此,减值模型的选择、套期会计的规范、嵌入衍生工具的分拆、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等复杂问题并不会因IFRS 9的颁布而消失。
三、金融衍生品会计准则的缺陷
金融衍生品会计准则随着衍生产品的创新不断发展和完善,但依然存在难以简化会计处理、难以解决公允价值计量等缺陷。
(一)难以简化衍生品交易的会计处理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前,IASB和FASB就已经开始考虑降低衍生品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并于2009年着手开始简化衍生品会计准则的改革。然而,IASB启动的简化改革对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复杂性的降低程度相当有限。IASB和FASB甚至提出按公允价值计量所有金融工具的设想,以彻底消除衍生品会计处理的纷繁复杂,并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因为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所有金融工具,就可以避免以下问题:1.金融资产分类;2.金融资产减值测试;3.金融资产转移;4.嵌入式衍生工具的拆分;5.套期会计。但是,如果对所有金融工具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又会陷入价值确认与计量的困境,特别是部分缺乏市场交易的衍生工具,公允价值不得不通过估值模型计算获取,而模型结果的可靠性又高度依赖于建模技术、参数假设、数据来源以及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等因素。因此,面对各界对公允价值的争议,IASB和FASB将单一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案付诸实践的可能性不大,目前只能在维持双重计量的前提下,对衍生品会计准则尽可能精简。
(二)难以解决公允价值计量问题
IAS 39和SFAS 133都要求对衍生品交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公允价值计量正是衍生品会计准则的一大难题。IASB和FASB都规定了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但没有对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做出具体规定,只提供了普遍使用的准则,即在公平交易中双方自愿交易达成的协议价格。FASB认为大多数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是可行的:“公允价值可以从市场上获取或参考市场上相似的金融工具来估计。如果没有市场数据,可以通过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期权或其他定价模型等计量技术来估计(SFAS 133)。”由此看来,并不存在统一的公允价值确认方法。而场外市场交易中,绝大部分的衍生品是根据交易双方的特殊目的定制,通常是将基础资产的风险因素依据某种数学模型进行分类、组合、评级、打包形成。许多复合或多元化的衍生品流动性很低,不能形成市场价格,其价值很大程度是基于模型的收益计算得出。因此,确定衍生品的公允价值需要专业的计量理论知识,如计价模型的选择是否恰当,关键变量的假设是否合理等。这进一步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
四、结论
金融衍生品会计准则主要围绕公允价值计量而发展和完善,对会计人员来说,确认衍生品的公允价值是一项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可能会导致账务处理的失误;不够完善的会计准则可能会使某些会计处理无法如实反映企业的风险和收益,最终导致财务报表的失真;不恰当的公允价值计量可能会加剧财务报表的波动性,甚至引发金融危机。公允价值计量的复杂性使会计准则不得不维持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并存的混合计量模式,最终结果是无法简化衍生品业务的会计处理。所以对于金融衍生品会计准则的修订应当更多地致力于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上,统一规范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有助于解决衍生品业务的会计处理难题,这也是学术界未来的研究方向。
[1]廖佳佳,让亚腾.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研究历程与演进[J].今日财富,2008,(12):74.
[2]黄世忠.后危机时代公允价值会计的改革与重塑[J].会计研究,2010,(6),13-19.
[3]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Accounting Standards[S/OL].http://www.fasb.org.
[4]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Accounting Standards[S/OL].http://www.ifrs.org.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