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的网络舆情层次评价指标体系建构——以湖南为例
2015-03-10潘建明赵晓军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湖南衡阳4009湖南工学院湖南衡阳400
潘建明,陈 政,赵晓军(.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湖南衡阳,4009;.湖南工学院,湖南衡阳,400)
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的网络舆情层次评价指标体系建构——以湖南为例
潘建明1,陈政1,赵晓军2
(1.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湖南衡阳,421009;2.湖南工学院,湖南衡阳,421002)
[摘要]移动互联网舆情的传播呈现出了跨时空性、泛在性、强制互动性、即时性、群体极化化的特点,这既增大了网络舆情监管的难度,又给网络舆情监管带来了新机遇,也提出了新要求。根据层次分析法,应该以社会环境、舆论主体、主体行为、舆论本体为一级指标,以就业率、收入差距、犯罪率、关注度、消极态度、被发现的及时性、被控制的难易度、被处罚的严厉度、传播速度、分布范围为二级指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传播特点;大数据;评价指标体系
赵晓军(1977-),男,湖南祁东人,湖南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区域经济。
陈政(1988-),男,湖南常宁人,湖南工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助教、硕士,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与信息工程。
The Construction of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 Based on Large Data of Mobile Internet——take Hunan as an example
DAN Jianming1, CHEN Zheng1,ZHAO Xiaojun2
(1.Hunan University of Traffic Engineering Hengyang421009, Hunan;2.Hu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Science,Hengyang421002,Hunan;3. Hu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School of Economy and Management, Hengyang421008, Hunan)
[Abstract]The dissemination of mobile internet public opinion presen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rossing space-time, being ubiquitous, being compulsory and interactive, being real-time and the group polarization. This not only increases the difficulty of the network public opinion supervision, but also brings new opportunities to the network public opinion supervision, and also puts forward new requirements. According to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it should establish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according to such primary indexes as the social environment, the subject of public opinion, subject behavior, public opinion ontology and according to such secondary indexes as the employment rate, the income gap, the crime rates, the attention degree, the negative attitude, the timeliness of being found, the difficulty of being controlled, the severity of being punished, the speed of spreading, and the distribution range.
[Key words]mobile internet; communication characteristics; big data;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网络舆情就是指公众通过互联网表达出来的对现实社会的各种意见、情绪和态度的综合[1]。在网络环境下,人们充分地享受着由BBS、博客等网络舆情载体所带来的“自由传播”的快感,使网络成为了多元化、个性化的信息场,给社会管理者带来了多重的影响。近年来,随着4G网络的快速发展和智能手机、IPAD等移动通讯工具的普及,移动互联网的业务越来越多,手机短信、手机微博、微信、QQ等各种各样的手机终端与网络传播紧紧结合在一起,极大地丰富了人们信息传播的方式。借助移动通讯终端和移动互联网,信息的传播更加及时、形态更加多样,交互性也更强[2]。据CNNIC统计,截至到2014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的数量已经达到了5.27亿,在网民中所占的比例达到了85.8%;而同一时期,传统PC机的使用率为80.9%,手机网民的规模首次超过了传统的PC机。在这种情况下,移动互联网上很容易在瞬间形成一个社会热点话题,并呈现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2014年湖南冷水江工资被公开事件、2015年耒阳文联主席晒诗遭差评事件等等,都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窜红”成为网络热点。因此,如何构建适合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传播的网络舆情评价指标体系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移动互联网舆情的传播特点
如前所述,从2014年6月开始,我国的手机网民已经超过了使用传统PC的网民,几乎所有的热点舆情事件当中,我们都可以发现手机终端的身影。这是因为,移动互联网具有以下独特之处:
(一)跨时空性
借助移动互联网,人们已经可以随时随地地接收来自于确定对象的图像、声音、文字等信息,并能同步传播给指定的接收对象,其传播速度、传播效率、交互频率都远远高于电脑等固定终端。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移动互联网已经在满足公众处理信息的同时,摆脱了设备的限制,突破了空间的限制,实现了信息的跨时空传播。
(二)泛在性
以前,人们总是受制于地理位置和议程设置,只能对一部分舆论来加以关注和引导,所面向的公众群体较为固定,社会影响也较小。而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舆论的传播主体与受众已经脱离了地域的限制,而关注舆论焦点和热点的群体也不再具有明显的社会阶层性,使信息的传播实现了纵向和横向的延伸[3],呈现出了泛在性的特点。也就是说,只要是出现了焦点事件,人们就会同时借助移动互联网提供的点对点的私人空间和点对面的公共空间,使处于不同地点的人随时获得相关信息,并与其他人相互沟通。
(三)强制互动性
在移动互联网中,人们一改往单向地向公众传播信息的做法,借且手机短信、手机微博、手机微信等,实现了信息传播的双向互动。也就是说,公众已经不再只是信息的接收者,只要通过简单的按键发送,就可以使信息瞬间传递到自己想要传递的地方,而且还可以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展开讨论。可以说,移动互联网已经使舆情传播达到了无法管控的程度。
(四)即时性
从当前来看,移动互联网当中最为活跃的信息传播工具就是微博。现在,移动互联网在传播速度和多媒体传送方面已经有了实质性的提高,4G的实时传递速度与传统互联网已经相差无几。微博不仅内容简短,还具有编辑迅捷、互动性和社交性强的特点,可以实现即时编辑、即时传播、即时互动。而移动互联终端还具有便捷的信息转发功能,更使舆情的再传播具备了即时性的特点。
(五)群体极化性
借助移动互联终端转发的信息或评论本身就存在倾向性,存在使受众认同某种论点或态度的特点,会对受众的思想形成一定的支配性,形成所谓的群体极化。“三里屯优衣库”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在相关视频流出之后男女主角迅速成为“人肉”对象,相关信息呈病毒式的传播,而对于视频所反应出的深层次问题却少有人关注。
二、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与网络舆情监管
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人类走进了大数据时代。来自网络上的各种数据的大量增加,给舆论管理和数据使用带来了新的挑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移动互联网所带来的大数据增大了网络舆情的监管难度
由于移动互联网具有跨时空性、泛在性和即时性的特点,使得我们很难掌控网上的海量信息,一但有偶发事件发生,形势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很难用传统的舆情监测和研判,必须进行技术手段和方法的创新与提高。而网民在大量的网络数据当中难以甄别真假、正误、优劣,而且他们更容易找到众多与自己持相同观点的人,彼此支持、强化放大,使其偏激的情绪更加严重。对于舆情管理与评价者也难以分辨和寻找网络舆论观点的来源,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二)移动互联网所带来的大数据给网络舆情监管带来了新机遇
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为我们营造了现实世界的“镜像”,并日渐与现实社会融为一体,这也就意谓着网络舆情的监管已经不再局限于网络,而是要实行线上线下联动、协调联动。而大数据技术可以使我们从更多领域、更长的时段来分析和比较网上舆论的变化,使我们可以更加准确地掌握网民的舆论特点与舆论倾向,实施更为有效的舆论监管。
(三)移动互联网所带来的大数据给网络舆情监管提出了新要求
移动互联网增加了互联网上的数据,迫使舆论监管实现由关注个案向整体分析与把握的转变,注意分析网络舆情整体态势的发展;实现由被动地监管向主动预测的转变,注意从海量数据背后隐藏的微妙信息,提前做好部署;实现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的转变,将网民评论、情绪变化等量化为标准化的数据,建立数据模型,更清晰地反映舆情的走向与态势。
三、移动互联网舆情层次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
(一)评价指标的确定
在移动互联网构建的世界当中,人们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并最终形成了一种隐性的舆论场。虽然移动互联网是一种新生事物,但以此为基础的网络舆情仍是以人们高度关注的舆论事件为核心展开的,只不过是借助移动互联网的新形式表达出来的。
据CNNIC统计,截至2014年12月,湖南省网民总数为2579万人,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不含台湾省)中位居第10位;网民规模增速为7.0%,仅次于云南,位居第2位。另据统计,10-39岁的网民占78.1%,20-29岁的网民占31.5%。这就意谓着湖南省的网民接受事物的能力较强,也更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极有可能不经调查分析而凭主观臆断来做出正误的判断,并将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发布到微博、微信之上。如2013年9月,湖南湘潭网民王某未经核实就转发了“交警麻袋拖尸灭迹”的谣言,并被二次转发、评论次数达到2万多次,对警方执法工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2015年3月,湖南宁乡籍网民洪某就在自己的腾讯微博上捏造出了“海军多名领导被军纪委审查”的谣言,并被别有用心的人大肆传播,严重损害了海军的声誉。
综合考虑到移动互联网舆论的特点,结合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对舆情监管所带来的新形势,笔者以为,应该将社会环境、舆论主体、主体行为、舆论本体作为舆论评价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
1、社会环境
对2013年以来,湖南省主要的网络舆论进行大数据分析,可以发现,网络舆论存在风险与否,可以从就业率、收入差距和犯罪率三个社会环境指标反映出来。与其他地市相比,长沙和株洲经济较为发达,社会就业率高、收入差距小、社会犯罪率较低,社会稳定性就高,人们就不容易受到某些偶发事件的影响,谣言和其他不健康的舆论就难有可乘之机。这三个指标都可以从官方网站上直接获取。
2、舆论主体
舆论主体主要包括对舆论事件的关注度和消极态度所占的比例两个二级指标。移动互联网舆论是以公众作为主体的,他们对舆论事件的关注程度直接反映着网络的风险。综合分析湖南省内出现的网络舆论热点,不管是冷水江工资被公开事件,还是“交警麻袋拖尸灭迹”事件,抑或是文联主席晒诗遭差评事件,之所以迅速得以传播,无不是同于持有消极态度有网民占据了较大的比例,并在网络当中找到了与自己观点相同的人,偏激情绪彼此影响,使之难辩真假,并越来越亢奋,此时其言论就具有了较大的风险。考虑到实际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对天涯论坛、百度贴吧、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主流网络社区和主流的自媒体进行抽样调查来获取。
3、主体行为
主体行为所指的就是人们在网上发表言论的属性,主要包括被发现的及时性、被控制的难易度和被处罚的严厉度三个二级指标。对网络舆情进行评价其目的就是为了及时发现有不良社会影响的舆论,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控制不良舆论的蔓延。如,“交警麻袋拖尸灭迹”事件经“悍匪V”转发并成为舆论焦点之后,湘潭市公安局经调查核实,通过法人微博和媒体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并通过微博将真实情况通报给“悍匪V”,但“悍匪v”仍在微博当中保留该谣言,湘乡警方只能通过依法行政扣留的方法来尽可能地减少不良的社会影响。这三个指标的相关数据通常能从网络舆论监测中心获得。
4、舆论本体
舆论本体主要包括传播速度和分布范围两个二级指标。这两个指标可以真实地反映出舆论对公众的客观影响。如“交警麻袋拖尸灭迹”事件当中,“肖敏和三先生”因听取片面之词首先在自己的微博上传了该谣言,但并未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公众的关注;但一经网络大V“悍匪V”转发,就迅速地传播开来,成为了一个敏感性的问题,社会影响力迅速提升。这两个指标也能够从网络舆论监测中心的统计当中得到。
(二)权重的确定及评价说明
在确定了评价指标之后,我们就需要确定出各指标所占的比重。考虑到这些指标的层次性和并列性,应该选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各影响因素在评价体系当中所占的比重。层次分析法是上世纪70年代中期产生于美国的一种多准则、实用性的评价方法。该方法主要是采用相对尺度,将所有评价指标列入到矩阵当中,对所有的评价指标进行两两比较。如表1所示。
表1 判断矩阵尺度及其含义
表2 移动互联网络舆情层次评价指标
(三)实例分析
以公共事件“湖南湘潭一对男女在路上被捅数十刀”所引发的网络舆论为例,其风险度会因为社会环境、舆论主体、主体行为、舆论本体不同而不同。根据表1和表2,我们需要对社会环境所属的二级指标进行两两比较。从案发时间来看,2014年7月正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之际,而当前我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湖南省的就业形势依旧严峻[4],社会关注度必然较高。通过网络问卷的形式,就就业率、收入差距、犯罪率三项指标在社会环境当中所占的重要程度进行匿名调查可知:与收入差距相比,就业率要稍微重要;与犯罪率相比,收入差距稍微重要,得出判断矩阵如下
根据方根法得出最大特征根为3.0384;特征向量为ω=(0.637 0.258 0.105),再通过从网络舆论监测中心获取其他数据,分别计算出特征向量(0.75 0.25)、(0.735 0.207 0.058)、(0.875 0.125)。因此,就业率、主体的关注度、主体行为被发现的及时性、舆论本体的传播速度在评价指标体系当中所占的比重更高一些。
[参考文献]
[1]姜胜洪.网络舆情热点的形成与发展、现状与舆论引导[J].学术论坛理论月刊,2008,(4):34-36.
[2]张姝;璩静.网络传播与网络舆论的特征与应对[J].中国出版,2012,(10):37-39.
[3]洪小娟;刘雅囡;姜楠.移动互联网舆情生成机制研究[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25-30.
[4]梁志峰.湖南社会发展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作者简介]潘建明(1979-),男,湖南宁乡人,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区域经济。
[基金项目]2015年度湖南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招标课题“基于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融合的关键数据挖掘与网络舆情研究”(项目编号:[湘文心2015]2号)。
[收稿日期]2015-08-27
[中图分类号]TN92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004(2015)06-0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