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观:“经济人”假设的逻辑镜像
2015-03-02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张 卓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管理制度观:“经济人”假设的逻辑镜像
◎张 卓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人性与制度本源上的密切关联已成为学术界公认的命题,而对二者之间的逻辑解释却莫衷一是。制度作为管理实践最重要的御用工具,首先受到管理理论典型人性假设——“经济人”的深度影响。理性经济人的“价值无涉”导向将管理(组织)制度化推向理想状态,人性只是在显性的利益层面获得彰扬,如是,多样化、复杂化的“人”的内蕴也就主要在“非人格化”的制度化组织社会结构中“单向度”地演绎。因此,由其生成的管理制度观便硬嵌于经济人假设的逻辑镜像中,在管理视域下“经济人”假设的内在规定性包括核心假设和支撑性假设。其“理性—设计—均衡”制度观包括:制度均衡论:机械方法论的延续;制度设计论:理性预设的必然导向;制度效率论:“效率—公平”观的制度表达;制度服从论:管理制度选择的依据。
“经济人”假设;管理制度观;理性设计;均衡模式
一、引论:人性与制度
人与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人既是制度产生和发展的主体又是制度规范的客体。“社会制度可以说是和人类社会一起产生的。人类社会和动物社会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社会生活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化了的有组织的生活。”[1]人类学家维柯认为,制度是在人类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实践状态的历史进程中产生的,人性“最初的步骤仍然是由野兽的人或后来变成野兽的那批人所采取的。人类或人道本身就是在各种制度被创造的过程中被创造出来的,它不过是制度创建的一种后果、效果或产品”[2],人类的本质与制度的本质具备内在的同源性与同一性。人性与制度的自然—社会演化史启示我们,要想知道究竟什么样的社会结构秩序——道德的、政治的、经济的、心理的——适用于人类,必须首先掌握关于人类本性的知识。
然而,从现实角度上讲,任何制度都无法反映人性的全部内容,或者说我们不能以人的全部特性为前提去构建制度——特别是评价或衡量制度,因此各学科往往倾向于借助人性假设。人性假设“它是基于某种价值判断,而对大多数人在某一领域所具有的状态和资质的一种设定”[3]。这种设定一旦形成理论体系——人性理论——就不仅仅是人类行为原则的反映,其内涵凝结着人类的进化程度、社会的时空特点以及人性研究的方法论旨趣。因此,人性假设对于制度构建的引领和约束意义显而易见,它为我们提供着制度理论的研究视野和选择标准——决定了我们看到什么或看不到什么(实际上相当于“应该”或“不应该”看到什么),决定了我们会提出什么样的问题以及哪些是有意义的问题。研究人性假设与制度事实的关联机制对于制度构建的实践步骤具有反思意义,同时掌握它们之间的内在联动性和逻辑性真正提高人类制度构建的信心、勇气,甚至能力。
管理学领域为提高管理制度的现实可行性提出了多种人性假设,“在每个管理决策和管理行动的背后,都有一种人性与人性行为的假设”[4]。基于此,在管理视域下研究人性假设与制度观的内在互动关系就成为理解和解释管理制度观无法回避的现实课题,它实际上也成为深度阐释管理制度功能及其限度的重要理论路径。“经济人”假设作为西方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里典型的人性理论,对政治经济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影响最为深刻。本文以此作为切入点,厘清“经济人”假设对于管理制度观的逻辑建构过程,在努力追求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同时,依据管理哲学固有的反思或批判能力,力图使研究成果能够作为制度创新实践中主体参与构建的考量依据。
二、“经济人”假设:理论基础及其内在规定性
(一)“经济人”假设的理论渊源及其社会背景
众所周知,“经济人”假设起源于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他指出:“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5]这是对“经济人”假设的最初描述。此后,约翰·穆勒(密尔)明确提出了经济人的抽象形象,即经济人是追求自利、精于计算、遵循最大化原则的理性人,经济人的含义得到明晰化。显然,“经济人”假设的根据是利己主义的哲学人性观,这反映在诸多的哲学家思想体系中,如霍布斯认为,利己本性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应利用“利维坦”来制约它;休谟认为“自私是建立正义的原始动机”[6]540;洛克则要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结合起来,形成合理的利己主义。“经济人”背后的不同哲学观及其推理逻辑对西方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也深刻地影响了管理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管理中“经济人”假设的形成不仅受到经济学和哲学的影响,更受到当时人的生存状态和社会生活方式的深刻影响。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西方世界爆发了新一轮工业革命,手工作坊转向了机器大工业生产,家庭作坊的经验式管理已无法适应机械化的工厂,管理的发展明显落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变迁。当时涌现了一大批效率工程师,他们追随古典经济学,将工业背景中的人定义为“经济人”。这不仅仅使人们看到了物质生产和利益追求对人类行为合理性抽象的正当影响,更多的还是因为人们生活在这样的社会经济现状之中,即人们正如“经济人”假设的那样选择谋生的手段。
(二)管理视域下“经济人”假设的内在规定性
经济人假设用一种规范的方式解剖人性,试图寻找一些关于人性的普遍性、一般性原理。它以核心假设为理论内核,衍生出若干支撑性假设作为保护带,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稳定的理论体系。
1.核心假设
无论霍布斯、洛克、休谟、边沁持怎样的观点,我们首先要承认的是人作为一个自然的生物,利己符合其自然本性。这也是“经济人”假设解释人类其他行为的最终依据,无论是人们的善举还是恶行均可还原为他的利己本性。从这种逻辑出发,可解答管理如何可能的前提性问题——人之行为的可诱致性和可塑性,由于人的行为是可控的,才能通过诱致、形塑、规制等方式实现管理的目的,而行为科学家的“诱因—贡献”模式实则也受此影响。这一核心原理主要是假设了个体的唯一目标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个体的其他行为选择(衍生的支撑性假设)则完全建立在对自己目标的追求之上。
2.支撑性假设
在工业经济时代,管理主要关注的是人的短缺需要。当时物质生活是人们生存的第一要义,“经济人”的第一原则也就表现出对金钱和其他物质利益的强烈需求。这种追求不仅是合乎人性和道德的,还具有稳定不变的特性。这一点也体现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假设中,利益偏好在主体内的认知排序上表现出一种异常稳定的态势,人类正是以这种内在序列为依据做出行为选择。为了达到最大化的目的,“经济人”假设将人的一切行为都认定为“被利益所支配”,并且“没有一种情感能够控制利己的感情”[6]532。这也正是“经济人”假设遭到严厉批判的地方,即“经济人”假设将需求与动机直接等同起来。
按照心理学(特别是组织行为学)观点,需求是指人类的期望目标,动机是指人们行为过程的内在驱动力;二者密切相关但并不等同,动机作为心理过程可以助推需求的强弱与持续程度。若将需求替代动机就会忽略人类行为的内在认知基础,亦即忽略了行动的主观性而呈现出工具理性的逻辑特征。这种假设可推导出,只要工具或手段能够符合前提条件,那么任何人从相同的条件出发都能够达到最大或最优目标。如果个体的行为模式被看成不涉及主观能动性和主观努力,行为则呈现为无须解释的自变量,那么秩序的源泉就只能来源于强制和激励的外在结构。这将涉及第二个支撑性假设,经济人行为的理性程度。
经济人的理性是指狭义上的技术或功能理性,即“指为了最有效地达成预定目标而以某种方式组织起来的一系列行为逻辑”[7]。理性是西方重要的且纷争不息的概念,总体来讲:“理性是指世界的规律性以及人类具有认识和改造世界,追求现实趋向合理化目标的能力。”[1]“经济人”的理性假设认为只要掌握科学的、量化的、价值中立的手段和方法,人们就能窥探到管理中的基本规律;只要合理地设计整个管理过程/制度,就能够追求确定性的结果。我们知道,这只是管理制度生成需要依据人的理性能力的乐观主义立场;而另一种带有悲观主义情怀的态度则为麦格雷戈等人视为管理制度建立的逻辑起点。
麦格雷戈将“经济人”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自律和自制的,可以信赖的,并且在道德上是高尚的,是真正具备理性能力的人;而另一类也是理性的,但是会产生“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的人,力图用最小的付出来获得满意的报酬,抱着“领多少钱,干多少活”的态度,这类人不值得信赖。所以,管理学对被管理者采取的是一种悲观主义的价值判断:尽管逐利是自然本性,但多数人缺乏进取心而不愿承担责任,宁愿被动地在组织的激励和操纵下进行工作;人天生就不喜欢劳动,一有机会就会躲避劳动,只有强迫、控制才能迫使他们劳动;人们都以自我为中心,不关心组织的需要。它却又对管理者秉持一种乐观主义的预设:在理性能力上总有一些人要高于其他人,管理者都是具备这些理性能力的人。他们认为,只要通过一定的试验手段就能够创造适合的工具、设计高效的流程,通过职能的划分就能建立完善的控制体系,以及通过一些规范和奖励就能控制整个管理过程。
总之,“经济人”假设将人类的行动过程视为一种类似于物理过程的现象,试图用因果逻辑来考察管理世界的内在机理。这种演绎方式和逻辑推理深刻影响了管理制度观的形成,依据“经济人”的假设,管理理论形成了以“理性—设计—均衡”为核心特征的制度模式。
三、“理性—设计—均衡”制度观
(一)制度均衡论:机械方法论的延续
牛顿的经典力学成为分析社会问题的主导方法后,人们发现人类的各种知识都可以按照物理学的方式分解为简单而统一的、有规律可循的知识。这种机械式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寻找到人类社会的内在秩序和法则,甚至还可以解释人的本质问题,以机械式思维剖析人性原则的结果就是“经济人”假设的产生。管理学家泰勒、法约尔、韦伯等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均看成是类似于道德虚无、精于算计的“机械人”,或者是由利己主义驱动的“快乐机器”。只要为“经济人”提供信息完整的、高效的工具,其通过理性决策做出最大化行为,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就会自动达到一种均衡的最优状态。在组织中也会得出相同的结论,即我们以构建科学、稳定、高效的“完美静态制度体系”为理想目标,追求一种均衡的制度观。“均衡”就是指在各种力量的作用下,在特定时空维度上各种事物所达到的一种相对稳定或相对静止的状态,制度均衡也代表了一种力量相等、相对静止的状态,但是一种“适调态”与“适意态”相结合的“双适态”,包含人的主观意愿方面的均衡。“任何两种现存的具体制度之间都不存在互斥关系,而是处于相互适应协调的状态(简称制度的适调态)。由于制度的单件性,制度均衡不是数量均衡而是行为均衡,即任何个人或群体都不再有变动现存制度的动机和行为,因为他们不能通过变动而获取更多的利益。这说明制度均衡状态是适合各群体意愿的状态(简称制度的适意态)。总之,制度的均衡态就是既适调又适意的状况(简称双适态)。”[8]
均衡制度观主导着科学管理时代的发展观,决定着我们将目光锁定在能否提供高效的工具和程序等关键变量上。“职能划分”“岗位设计”“专业化培训”“时间管理”等将复杂的管理活动简单化、精确化的管理原则至今仍发挥着作用,在这样的原则指导下,组织如同物理世界的机器一样,遵循着科学的法则并且能够得到控制。泰罗更将“一流的工具”“一流的设计”“一流的工人”及其相互配合的最佳状态作为制度实现的最终目标。也许正是因为不确定性与复杂性为管理设置了诸多障碍,暂时的均衡成为我们追求的理想目标。
(二)制度设计论:理性预设的必然导向
管理学家认为,组织最优的均衡状态是无法自发形成的,必须通过设计而完成。建构理性主义认为,人们凭借理性足以知晓社会成员的各种偏好,也能据此预测到建构制度所需的细节,因此,在逻辑上人们凭借有意识的设计能够改造和革新社会制度。这种观点起源于笛卡尔、培根和霍布斯等哲学家的思想,他们认为,由于人了解人性,所以人有能力发现适合人类的道德法则,合理的社会制度都应该是人通过理智进行审慎思考和逻辑演绎的结果。当家庭式管理的模式已不再适应大规模机械化生产时,理性建构的管理方式将取而代之。“随着经验管理(传统管理)被科学管理所取代,管理活动日益依托科学的合理性概念和有效的知识体系来进行,其理性特征也更加充分地突显出来,使理性管理迸发出无限的活力。”[9]因此,理性管理的特点“通常是指以‘工作’为中心,遵循科学的理智安排和管理客体化思维,主张科学的决策、定量化、标准化、程式化、制度化的管理,坚持理性、规范、经济理性和秩序与控制的一套管理理念和管理系统”[10]。
科学管理主张的一些原理,包括最佳动作原理、工作定额原理、一流的工人制、计件工资制、职能工长制等,就鲜明地体现出理性设计的特点。甚至工厂内部的一切对物对人的管理都需要诉诸理性,“无论工人还是工长,双方都必须承认,对工厂内的一切事情,要用准确的科学研究和知识来代替旧式的个人判断或个人意见。这包括每项工作所采用的方法和完成每项工作所需要的时间”[11]。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也体现在这一点上:科层制强调通过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设计使组织建构符合理性逻辑,通过精确性、可控性的技术应用增强组织的效率逻辑,通过限制个人情感因素保持价值中立增强组织制度的适应能力。
(三)制度效率论:“效率—公平”观的制度表达
“经济人”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暗含着个体之间的关系是自由的、平等的假设,那么公平的制度环境就是经济人发挥理性能力、形成一致性选择的保证。如果将“公平理解为一种以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为依托,以实现特定的目标为结果的游戏规则,这种游戏规则决定了游戏的均衡解——效率”[12]。制度对效率的追求主要来自经济人的“效率—公平”观,这与康芒斯的观点十分吻合:要想实现公平就必须提高效率,增加整体物品的丰裕性,一个财富稀缺的社会很难达到公平。因此,康芒斯把管理的交易(Managerial transaction)定义为是一种以财富的生产为目的的交易。凡勃伦也同样认为,如果效率的提高能使财富的增加达到满足人们需要的程度,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平。
依据以效率为基础的公平观,早期的管理学家展开了对效率主义的追求,当时的诸多管理制度都是以实现特定效率目的而制定的。制度的意义将不再只有约束,而更多的是一种行为扩展的依据和刺激。科学管理追求的生产工具、生产流程、绩效评估的科学化与可计算化,充分体现着管理制度对“效率—公平”观的追求,制度成为管理者为寻求提高组织绩效和个体效率的最优手段。
(四)制度服从论:管理制度选择的依据
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服从状态是组织制度化和个体行为制度化的一种体现,理性制度观将制度本质界定为规定、禁止和允许某种行为的规则集合,其作用机制体现为以利益为基础的制度服从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服从问题是所有制度关注的问题。服从机制有多种途径,而这种不涉及人的主观意志的“结果逻辑”的服从行为是“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特有选择。这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对制度的内涵和实施机制的认识十分相似:“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将制度定义为组织或制度成员的规则集合体——他们都同意,在这一制度或组织之内的成员如果遵循这些规则的话,将从制度或组织的成员关系中获益。”[13]制度的设计者试图建立一种回报模式,即在既定的制度条件下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以使行动者服从,并通过提供其他行动者行为的确定性来改变期望,以使制度得以影响个人行为。
泰罗的作业管理、法约尔的组织管理和韦伯的行政管理都旨在提供一种能使组织内的行动者相互服从的协议,它明示着孤立的个人将无法获得群体合作带来的利益,因此,制度化的行为能够引导组织内部成员在利己的同时获得更大的公共利益;作为行为结果,个人都将会同意遵守规则,以此交换他们作为结构的成员所能获得的利益。这也暗示了作为制度成员的个人最大的责任就是服从,只有建立起服从机制的管理制度才是有效的制度。
四、结语
综上所述,“理性”制度观主导了经验管理进入了“科学设计”的制度管理的变革,也为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变迁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可供参考的逻辑镜像。以人的经济理性为前提的分析逻辑在解释一些管理现象上具有不言而喻的直观功效,具有推动管理结果产出的某种特定功能。但同时,它也遭到了多重批评,即认为“理性”的管理制度观过于注重效率目标的达成,忽视了人作为一个全面的、社会的、情感的生命本性。如“建立在效率逻辑上的‘劳资两利’设想并没有实现……劳方认为,效率的提高并没有给工人带来实际的好处,相反,导致收入差异上的不公”[14]。或者“金钱、权力和声望的动力影响之所以这样大,只是因为异化的人,不得不为内心的空虚而寻找这样的补偿,而不是因为这些欲望是‘天生的’或者是最重要的工作诱因”[15]。
然而,正是由于经济人假设生成的管理制度观过分强调了“硬制度”要素而受到持续性批评,才使管理领域有了关于制度价值讨论的最初参照,进而激发了后继者管理制度思维逻辑建构的热情。只有多学科嵌入形成的多维人性假设主导的管理制度哲学的人本追求,才会形成理论与实践经久不息的巨大洪流。这应该是我们重新反思“经济人”假设的管理制度观的现实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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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健慧)
C93-02
A
1005-460X(2015)05-0092-04
2015-07-22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政府社会管理制度建设研究”(13H006H)
张卓(1982—),女,黑龙江鹤岗人,管理哲学博士生,从事制度哲学、组织管理与制度等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