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学生校园体育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研究
2015-03-02曹文忠江苏省常州市国英小学江苏常州213000
曹文忠(江苏省常州市国英小学,江苏 常州 213000)
实施学生校园体育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研究
曹文忠
(江苏省常州市国英小学,江苏 常州213000)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认为:学校的无限责任成为阻碍学校体育活动正常开展的“猛虎”,影响了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故让保险参与教育领域风险管理,使学生和学校的损失降到最小,才能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充分认识推进和规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意义
当前,学生安全事故、意外伤害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这些事故无论发生在校内、校外,也无论学校是否有责任,伤亡学生亲属多会聚集于学校讨要说法,提出超常经济赔偿要求,甚至出现过激行为,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帮助学校解决在安全事故、意外伤害善后处理上的困难,使事故尽快得到妥善解决。近年来,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工作开展不规范,市场混乱,方案与服务标准参差不齐,存在着诸如保险产品和服务质量不高、方案不统一、管理不统一、理赔不及时、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有的还存在商业贿赂等违规现象。因此,要进一步规范学生校园体育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秩序,正确宣传,提升认知度,积极推进和规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推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依据
推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是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中发〔2007〕7号)。
三、依法、规范推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结合学生伤害事故形势及保险发展实际,遵循“三个原则”、采取“四个统一”措施,依法、规范推进实施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1.三个原则。一是学生自愿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愿,不得强迫学生及家长投保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可以主动宣传保险专业知识,帮助其选择保险方案优惠、服务优良的公司。
二是依法推进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均不得违规代理代办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不得收取保险公司任何形式的回扣,坚决杜绝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学生保险工作积极、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是规范有序原则。为规范学生保险市场,保障投保学生享受同等利益,有利事故处置和风险转移,鼓励聘请风险管理顾问,统一风险管理服务,实行同一保险方案,一致理赔标准,积极、稳妥、规范开展学生平安保险推进工作。
2.四个统一。一是统一风险管理。为方便理赔、事件处理、规范管理,可聘请风险管理顾问(保险经纪公司)为学生提供风险管理服务,规范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收缴、理赔、服务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是统一保险合同。为给投保学生争取到最大利益,做到人人平等、公平合理,防止恶性竞争、无序竞争,风险管理顾问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谈判,制定优于现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方案的改良方案,各有关保险公司执行统一的保费、条款、理赔范围等。
三是统一归口管理。按照“政府监管、多方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由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具体负责推进、管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将其作为学校安全管理,事故防范与处置的内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四是统一整体推进。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教育保险市场行为,坚持“阳光操作、规范管理、整体推进”的原则开展工作,形成全省整体推进优势,为投保学生争取到更低廉的保费、更全面地保障和优质服务,维护投保学生利益。
四、切实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推进服务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宣传工作。要让学生及家长明白保险条款、保障范围等专业知识,以便选择投保,使自己利益得到最大保障。同时,支持经纪公司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校四级风险管理服务网络,确保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有序地开展。
2.保险经纪公司要切实改善服务,为学校和学生做好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曹文忠(1970-),男,江苏省常州市国英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