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战术案例教学法研究
2015-03-01邵安
邵 安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警察武力使用问题是一个各国都需面对的普遍性课题。实践经验与统计研究都表明,警察武力使用不当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警察个体的技战术水平和法律理解能力低下。随着执法生态环境的变化发展,武力适用的情形也日益错综复杂,对警察的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传统的警务战术教学训练逐渐显现局限性。这些客观情况说明了警务战术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19世纪70年代的法学教育,走过百年历程,现已广泛应用于法学、医学、商业管理、公共政策、国家安全等多个学科领域。但我国警务战术案例教学实践与相关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为此,本课题组在长期教学实践的基础上,界定警务战术案例教学的概念与适用范围,提炼出“课前准备、课堂研讨、模拟实训、考核讲评”的教学模式,分析推动警务战术案例教学发展的四条途径,以期为提高警务战术教学训练的科学化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警务战术案例教学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本课题组将警务战术案例教学定义为,在警务战术教学中采用“课前阅读、课堂讨论与模拟实训、讲评总结”的案例教学程序,以便于学员掌握技战术背后的相关法理或理论的教学活动。这个定义有两方面涵义:首先,案例教学法不同于传统举例法,也不同于片段式的情景模拟法。因此,所采用的案例要有一个完整的发展脉络和翔实的内容。而教学组织需严格按照课前、课中、总结这一程序完整开展。其次,案例教学法的根本目的是使学员通过真实案情分析进而理解抽象难懂的执法法理或战术理论,即有助于学员运用抽象的执法法理或战术理论去解决警察执法的各种实际问题。这个根本目的也就划定了其适用范围。
警务战术课程是公安院校各个专业的必修课程,也是警务指挥与战术的核心课程、在职民警培训的必训科目。该课程是一门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其主要由警械使用、巡逻盘查、车辆查控、搜索抓捕、反劫持、应急指挥等核心内容组成。[1]各模块内容既有其自身的理论体系,又有众多的实训环节。结合案例教学法和警务战术内容体系的特点,我们总结出两个衡量警务战术案例教学适用范围的原则。
一是法理或理论支撑。教学内容是否具有明显法律法规或战术理论支撑,也就是说动作层面的警务技能基本上不适用案例教学法。例如,警械武器的基本技术学习以及基本安全规范是不适用的。
二是默会知识。默会知识是指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知识,通常这类知识是基于复杂的经验、信息、判断力和情景知识而形成,并且常常具有浓厚的个人色彩,因此通常难以传递、分享和掌握。与默会知识相对的知识分类是明确知识(或名言知识),是可以用语言文字来表达的知识,也是稳定、明确、能够复现的,因此容易被储存、理解、传递和分享。事实上,案例教学方法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是与默会知识的存在及其特点有关的。[2]对于警务战术而言,默会知识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反劫持谈判中,继续谈判与武力进攻的决策;复杂情形下,战术性撤退的时机选择或警察武力使用的时机判明等。
二、警务战术案例教学的结构与内容
警务战术案例教学的结构可分为课前准备、课堂研讨、模拟实训、考核讲评四大模块,且按时间顺序依次开展。如图1所示,四大模块在时空上较好地衔接了理论与实训,拓展了课下学习时空。而战术目标自始至终贯穿四大模块,是教学目的与实训方案的指南。
图1 警务战术案例教学结构示意图
本课题组按照案例教学的基本规律,以警察武力使用为例,并以武力使用的时机与等级为战术目标,对该科目案例教学的组织步骤、具体内容及注意事项等做一个简要介绍描述。
警察武力使用科目是警务战术教学体系中最重要的教学内容之一,其不仅需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战术理论支撑,同时也属于典型的默会知识。通常,在案例教学实施之前要注意以下三方面。一是教学对象与教学目标:对象为初步学习过《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并掌握警械武器使用基本技术的学员。在武力使用课程中,教学目标可分解为警械武器使用法律法规的理解,即何时采取何种武力等级。二是案例挑选与设计:首先为了提高教学的时效性,尽量选择近五年内发生的案例。其次为符合实际执法情况,尽量选择国内或本地发生的案例。如果是国外的案例,则需要进行本土化的转化。第三是案例要有情节性,即人和物在时空上的变化性。案例确定后,根据教学目标要求,对教学案例进行适当增加或删减,凸显出关键材料的翔实性。这里要注重案例的可拓展性,以便将来对案例不断修改完善。三是学习小组分工:将学员分成若干小组,每组一般为6一8人,指定正副组长各1人,并注意不同能力不同个性的学员搭配。
警察武力使用案例教学的实施可分为如下四大结构模块:
第一,课前阅读。一般提前一周或两周将案例材料发送给各小组学员。要求学员非常熟悉案例材料,并运用警察武力使用法律法规以及警务战术理论对案例进行初步分析。
第二,课堂讨论。首先,课堂上各小组针对案例的成功或不足之处进行讨论。此时主角是学生,他们可以独立自主地按照自己的思维形式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教师在其中只是起到启发和引导作用。其次,当各小组内部达成基本一致的观点后,由代表学员逐一上台发表观点,并鼓励其他小组对发言学员提出问题。问题的回答者既可以是发言学员,也可以是该小组的其他成员。最后,根据教师的引导和其他小组的建议,各小组对行动方案或处置对策进行优化。在这种形式下的案例讨论中,没有谁对谁错,只有谁的理由充分、逻辑推理更合理。
表1 案情模拟实训的武力元素举例
第三,案情模拟实训。由于警察武力使用最终要落实在执法操作层面,因此案情模拟实训是指通过案例真实情景的再现,承担相应角色的学生要根据案情进展采取相对的执法处置策略。在此环节,应特别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模拟的逼真度。这不仅取决于训练器材和案情道具的保障,更取决于学员对角色的投入程度。二是案情模拟实训的弹性设计。警察武力使用案例源于现实,而实训要高于现实。通常,教师要控制案例实训中的武力元素的变化(如表1)。例如:担任犯罪嫌疑角色的学员可以根据“警察”的站位或距离,自主决定是否袭击或逃跑或采用何种暴力手段。理论上,教师设计的案例实训情景不能少于实训组数。例如一堂课有五个小组先后参与同一案例实训,那么至少应有五个不同武力情景。
第四,总结讲评。案情模拟实训完成后,教师组织全班听取各组学生代表的汇报并进行点评,检验各组的优缺点,找出结果差异的原因。当然,这个环节也可以由学生互相评比。这里应注意两个方面。教师只有在案例模拟实训环节中仔细观察并记录各组学员的处置行动,才能客观详实地点评具体学员的个性行为。而教师对共性问题的讲评必须上升到执法行动背后的法理以及警务战术理论知识层面,这些法理和理论知识要和先前的课堂讨论、之前学过的法律法规相呼应。这也是警察武力使用案例教学法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如果有考核评定,则着力形成学生代表参与的多方评价主体[3],着眼于学生案例训练整个过程中的表现、所取得的成绩与战术意识、执法理念、应变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三、警务战术案例教学的发展途径
近年来,公安院校积极引进与探索案例教学法的应用。2006年,公安部政治部发行《致命错误》警务战术指导一书,该书对26个民警牺牲案例进行案情介绍、战术剖析、思索与改进等。2007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了《警务战术案例教程》等一系列书籍,同时各公安院校纷纷开展警务技战术情景化训练活动。这些标志着警务战术案例教学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通过调研发现,大多数警务战术案例教学还处于举例教学阶段,或将情景模拟训练等同于案例教学法,同时案例质量低下、数量不足的问题突出。课题组根据现存问题和未来发展需求,总结出四条促进警务战术案例教学发展的途径。
(一)进一步夯实警务战术理论基础和完善理论体系
警务战术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课程。随着经济社会和执法环境的不断变化,警务战术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目前,我国警务战术实践操作培训已经相当成熟完善,但警务战术理论基础相当薄弱,更没有形成专业理论体系。法律法规方面,以我国警察武力使用为例,其最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法规层级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该《条例》采用情形列举法来规定警械和武器的使用场合,这种列举法显然不能穷尽所有现实执法情形。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它情形”等兜底条款为以其它法律(《突发事件应对法》、《戒严法》等)为依据而使用警械和武器提供了指引。但当其它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而现实又需要警察使用武力时,依然会存在缺乏法律授权的问题。这种看似严格遵循法律保留的做法,实际上可能会在具有例外性的突发事件面前遇到法理难题的考验(如相对人持不具有杀伤力的仿真器械与警方对抗等情况),并进而会影响到武力使用与否的选择困境。[4]
作为警务实战教育训练工作者,我们只能在现有法律法规下尽可能完善优化武力使用理论体系。在武力使用训练实践中,“警察武力使用等级”概念占据了主流地位。该概念主要借鉴于香港警方,其根源于英美警察训练实践。由于该概念简明易懂、可操作性强,因而被警务实战教官所青睐。但是,现实经验表明“武力使用等级”更像是一个入门级概念,主要适用于初级教学,而不能应对复杂执法情形。例如当有嫌疑人持刀劫持人质时,“一枪毙命”的处置模式是否合乎法律价值?比例原则和最小武力使用原则可为简明“僵硬”的“警察武力使用等级”体系注入润滑油,并可适用于任何执法情形。警察武力使用案例教学的重要目的就是让学员深入掌握比例原则和最小武力使用原则内涵。[5]纵观整个警务战术体系,反劫持、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谈判、应急指挥等执法领域都亟待深化完善相关理论知识体系。可以说,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完善的理论体系是促进警务战术案例教学有效发展的前提基础。
(二)促进警务战术案例加工精细化和编制规范化
当前,公安院校警务战术案例一是取自国内外各种媒体,二是来自公安基层汇编的案例集。前者往往缺少关键的战术性信息,后者往往规避重要敏感信息且有宣传之意。按照中科院2000年案例研究课题组的观点,选自媒体的文章只是基础案例,如果没有经过有效加工整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教学案例。案例教学加工的一个最重要目的就是挖掘理论支撑,设置教学要点。每一个典型案例的背后,总是隐藏着一些深层次的理论问题。认真研究这些案例,寻找其根源,总结实战中成功的经验和需要吸取的教训,是提高警务战术训练效果非常重要的途径。
警务战术案例编制规范化不仅有助于教学实施,也有助于案例管理和交流。本课题组在案例建设实践中,参照国内外知名案例库,将每一个案例编制“案例基本信息”、“案情分类”、“教学说明”。案例基本信息包含案例名称、作者、编号、更新时间、字数、来源途径等。案例分类包含年份、地点、人员数量、暴力程度、伤亡后果、行动类型等方面的梳理分类。教学说明包含关键词、摘要、适用教学领域等。而案例正文框架分为基本案情、处置过程、战术评析、理论支撑、思考问题、附件、参考文献七个部分。
(三)加快警务战术案例教学库建设
加强警务战术案例库建设是有效开展案例教学的重要前提。公安实践从不缺警察实战案例资源,而是缺少专业洞察、深度分析、案情详实、逻辑严谨的案例以及科学的案例标准评价体系。高质量的案例可以源于自主性原创研究,也可以采用“拿来主义”,合理地借鉴国外优秀的警务战术案例。公安院校可以充分发挥行业资源优势,利用校局合作平台、教师基层实践锻炼以及假期调研等多种机会,与实战单位共同搜集整理一手材料,并形成“共同开发—共同分享”的机制。[6]
按国际惯例,一个案例的寿命(theshelflife)大约是2至3年,哈佛大学、毅伟等知名案例库每年的更新率达到10%左右。如果教学训练所用的案例多年没有更新,那肯定跟不上日益变化的治安形势与执法环境。一个完整成熟的案例库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仅靠一家单位来维持案例库的更新补充是不太现实的。目前,网络众筹方式成为国内外各大案例库更新案例的重要方式。世界著名的三大案例研究中心(Harvard,Ivey,ECCH)面向全世界公开征集案例。送交的案例会经过严格规范地审查,如被录用,作者除了得到稿费,还能享受一系列“高级会员”待遇。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可以将网络众筹范围限制在公安内网。如果这一步实现,那也已是海量信息了。
(四)合理安排警务战术课程中的案例教学运用
案例教学活动安排必须置于警务战术课程体系的整体视野下。警务战术课程为公安院校各个专业的必修课,其主要由警械使用、巡逻盘查、车辆查控、搜索抓捕等内容组成。通常为期一学年,每一个学期设置16次课,每次课2学时。首先要研究适合案例教学法的警务战术教学内容以及确定不适合的教学内容,主要依据为是否是战术理论支撑和默会知识两大衡量原则。案例教学授课对象一般为具有一定警务战术基础的学生。其次根据警务战术的内容模块以及循序渐进原则,警务战术案例教学一般应设置在每一内容模块的最后一次课为宜,并且案例教学课次之间至少应间隔1到2周。最后,依据总课时数合理设置警务战术案例教学课次,原则上不超过总课次的40%。值得注意的是,案例教学法只是警务战术多元教学方法之一,和传统教学方法是相辅相成的,而不应过分夸大作用。
结语
警察武力使用问题不仅关系警察部门的组织信用,也涉及政府的治理能力。作为公安教育训练者,我们应努力提高警务战术教学质量与效率,提高学员执法实战能力。案例教学法不仅能够促进学员对警务战术行动的感性认识,更能提升对法理或战术理论的理性认识。但我们应该认识到,案例教学法在警务战术课程教学中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应与传统教学训练相辅相成,同时,警务战术案例教学应严格遵循基本的结构与内容。警务战术是一门涉及公安智慧学、军事战术学、危机管理学、运动训练学等的应用类课程,需要进一步完善警务战术理论体系、加快案例库建设、提高案例编制规范化与教学适用性,进而推动警务战术案例教学科学发展。
[1]邵安,杨立品.警务战术与指挥专业人才评价体系的构建研究[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4(12).
[2]於莉.公共行政案例教学方法的适用范围与局限性[J].高教探索,2011(4).
[3]张卫东.案例教学法在警察院校行政法教学中的实践运用及其意义[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5).
[4]翟金鹏,史全增.大陆与台湾地区警察武力使用法律规范比较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
[5]于晓琪.最小武力原则下警察执法权的维度[J].理论学刊,2011(11).
[6]刘芳,钟纯.基于校企合作模式的案例库建设和案例教学研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