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背景下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存在的风险与规避策略
2015-03-01许晓辉高光琪
许晓辉,高光琪,张 优
(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1)
十八大以后,我国社会进入了改革与发展的转折期,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上,不断营造“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良好社会环境,社会各项事业稳步推进,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继续加快了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的理念继续深化,我国社会的转折迹象愈发明了。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我国高等教育被给予更高的期望。高等教育具有明显的功能性起源,时代性依据与发展性特征,它必然随着社会的转型而不断发生变化。[1]在社会转型期,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亟需进行调整,而调整的原则需要根据社会的特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外部要求。
一、转型期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社会发展所必须坚持的理念,也是既定国策之一,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坚持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实现发展理念的转变。在社会转型期,高等教育内外部矛盾极为突出,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选择面临着极大的挑战,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能够给予宏观的引领,在长期的探索过程中,形成“以人为本”的理念,确立了“人”是发展的唯一主体与根本目标,把高等教育发展的逻辑起点与终极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紧密的结合,突出人在高等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把握人在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动力作用,由此确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秉承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在注重发展动力、发展主体等要素之外,也兼顾不同发展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打造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模式,推动高等教育内部各要素,尤其是人的全面发展,主张用全面的角度考虑问题,恰当处理高等教育发展模式中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规模发展与人文效益之间的矛盾,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能够突出重点、协调关系,是高等教育发展模式转变的重要坚持原则。
(二)坚持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新时期的重要决策,可持续发展从政策实施、制度设计、措施执行等各个方面要求我国社会要进行全面转型发展,注重长远利益与未来发展。高等教育作为社会的重要领域之一,也要把坚持可持续发展作为改革的重要理念,努力克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打破高等教育管理上的集权现象,转变高等教育发展模式,使其符合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求。坚持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原则是实现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科学转变的必要条件,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其提供了具有目标、动力、机制等内容的价值观,指引高等教育发展模式转变能够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长期规划与目标,满足高等教育职能最大化效用的需求,为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化的良性状态,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协调性与统筹性。
(三)坚持法制化原则
十八届四中全会促使依法治国理念进一步深化,社会各领域的法制观日趋强烈,建立必要的法律保障机制是对观念贯彻的有力支撑。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变,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变化,其要依从社会制度环境、政策环境的基本走势与状态,随着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推进,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选择也要秉承法制观的基本要求,利用法律手段形成制约与监督机制,这需要政府要根据高等教育的发展需求,制定保障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为高等教育法制化发展提供必要立法依据。另外,高等教育发展模式转变所要坚持的法制化原则,也包括高等教育内部决策的法制化,即形成相应的法律程序,保障决策的科学化。高校在转变高等教育发展模式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首先要完善高等教育治理结构,处理好不同权力之间的职责与利益的关系。现代大学制度是新时期大学所选择的科学化的制度设计,其是以利益相关组织为依托,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大学的合理运转,其需要法律作为制度实行的支撑,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变。
(四)坚持关系平衡原则
社会转型期高等教育的发展面临着诸多矛盾,其中高等教育规模发展与质量提升、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模式要将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作为核心目标,努力实现高等教育发展的多样化,包括结构、类型的多样化,也包括理念的多样化。尤其在社会市场价值凸显,提倡多样化发展的当今社会,高等教育发展模式中也必然包含多样化的要素,而其必须以提升质量为核心,一味促进规模化发展已不合时宜,改变传统的单一化高等教育体制结构,满足高等教育多样化需求,是高等教育发展模式所要体现的重要价值之一,这就要求其必须平衡规模化发展与质量提升之间的矛盾关系,确立科学发展的质量观。“质量观的确立必须以发展为核心,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有利于高等教育的发展,而不是限制高等教育发展。”[2]整体的质量观在合理控制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的前提下,把满足人们对于高等教育的需求放在了核心位置,有效缓解了数量与质量之间的冲突,是高等教育发展模式转变所要坚持的重要原则。除此之外,高等教育管理模式的转变也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既要符合社会环境的变化,也要满足高等教育发展的内部需求。高等教育受教均等是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保证公平是人民大众的呼声,也是社会民主化的主要象征之一,有效促进高等教育向着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是高等教育发展模式转变的主要目的。在保障公平的同时,也不能完全的去差异化,不同的学生拥有不同的天赋与经历,这决定了其不可能接受完全相同的高等教育,也不存在绝对的平等。适当的差异化在教育公平的范畴之内,利用发挥因材施教的原则,承认个体发展的差异性,是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科学化的理性选择。
二、转型期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存在的风险
(一)传统发展模式惯性运行带来的风险
高等教育发展模式与其他模式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其从发端到实施整个过程具有一定的惯性,它依然能够表现出较为强大的适应性,继续控制高等教育活动的节奏与运行,这种惯性所带来的影响并非一朝一夕可改,需要新的发展模式通过科学的运行机制与效用进行克服。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变首要的便是观念的转变,思想观念的滞后必然对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变产生极大的阻力。事实上,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理念长期受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对高等教育发展严格控制的影响,产生了大学自主办学空间小、办学缺乏活力的现象,高等教育内部制度设计受此理念的影响也往往难以进行彻底的改革,改革发展观念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先行之举,而传统观念的惯性作用却难以克服,这对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创新造成较大风险。高等教育发展方式,是指推动高等教育发展的要素投入、组合与发挥作用的方式。[3]高等教育发展方式转变,是高等教育组织或机构由于生存在发展环境或自身发展目标发生变化而导致的服务于高等教育组织或机构发展目标的路径选择主动或被动地做出相应调整的动态过程[4],建国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方式经过了几次大的调整,改革开放前高等教育长期由政府统一管理,其逐渐沦为了政府的附庸,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高等教育的发展日趋多元化,高等教育规模化发展促进高校过于注重数量,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式为扩张式,专业与学生的数量化标准成为了主要评价指标。形成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模式必须要转变其发展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什么样的发展方式才能形成什么样的发展模式。但由于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不足,办学经费短缺,高校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断开设专业,大规模招收学生的发展方式惯性影响犹在,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变。
(二)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带来的风险
高等教育发展模式是在体制的框架内实施的,其受到制度形式与结构形式的制约与影响,良好的体制与结构能够有效促进模式的科学化。高校去行政化长期以来是社会的热议问题,行政化管理成为影响高校发展,制约高校增强自主办学能力的主要因素。因此,国家颁布多项政策,力求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削弱高校的行政权力,增强学术权力在高校权力博弈中的地位。但是,“去行政化”已触及传统体制,影响上层制度设计者的既得利益,他们经过多年积累起来的政治资本,依赖于稳定的秩序加以维护,在这个体制内能够驾轻就熟的操控各种程序,获取相应利益。这主要表现为行政部门与高校的外部利益博弈,以及高校内部相关人员的利益之争。我国高校的现行管理体制依然处于较为封闭的状态,属于垂直型管理体制,中央和地方具有管理高校的绝对行政权,从财政拨款到评估、职称定级,从人事管理到专业设置,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掌控着高校的生存与发展权力,虽然提升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呼声愈来愈高,但实施改革的愿景实现起来依然举步维艰。在高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博弈成为了高校体制改革的重点,高校的行政级别问题成为了阻碍改革的诟病,在官本位为主的国度,完全的取消行政影响力是不现实的,在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教育管理体制不顺畅的情况下,单纯的强调学术权力,取消高校行政级别,其又难以与政府回到平等对话的位置。高校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发展的全盘布局,看似简单,实则十分复杂,如有偏颇便会加深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造成思想与行为上的混乱,阻碍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科学转变。
(三)全球化与市场化运行带来的风险
全球化是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之一,高等教育的开放有利于我国引进国外资金与人力资源,便于借鉴国外高等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但是,高等教育全球化战略并非一本万利,它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需要处理好高等教育开放与主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考虑文化交融过程中适应性等问题,保证国家的声誉不受到损害。高等教育对外开放体现了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上的利益诉求,这一过程必须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前提,尽可能的控制由于全球化对外开放所产生的弊端。如部分高校过多追求留学生数量,不断进行规模扩招,减低了我国留学生培养质量;由于一味强调交流经验,容易出现“拿来主义”现象,对本国文化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冲击与破坏。全球化对高等教育发展模式转变的影响主要在于文化因素,复杂、多元的交流文化易造成发展模式选择的迷失与误导,造成发展模式转变的方向性错误。
“在知识经济到来的今天,在经济全球化大潮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高等教育产业化特征正在日益显现出来,并将成为高等教育发展重要和必然的趋势。”[5]高等教育通过社会服务职能的实现向社会输出人力资源与智力成果,同时也从社会获取发展的动力资源。目前,高等教育市场化的观点在学术界没有得到认同,但不可否认的是高等教育服务社会,适应市场经济方面仍然受到了很大的关注。高等教育已经成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再是“与世隔绝”的象牙塔,其深受社会与市场的影响,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功利主义的吸收,导致高等教育的发展偏离了本质属性,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变,诱发出不良的价值观,把以知识传递、文化传承为主要任务的大学变成市场模式运作下的大学,影响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科学转变。
三、转型期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风险规避策略
(一)依靠体制优势实现创新
高等教育发展模式是在高等教育体制内形成的,体制的完善对发展模式存在的风险是一种有效的规避。因此,高校要努力在现代大学制度模式下,建立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保障高校正常运转都能够得到制度的有力保障。其一,高校应落实“以人为本”的制度安排。保证教师与学生成为高校办学的真正主体,通过教授委员会等组织实施决策权力,使其成为学术权力的实际操控者,把高校的办学重心回归到教育教学活动中来,把学生的利益放在活动开展的首位,并以制度的强制约束力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在这种制度下,高等教育发展模式才能复归高等教育的本质属性,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树立明确的“以人为本”理念,依靠制度优势创新模式。其二,高校应落实“两权分离”的制度安排。所谓“两权”便是指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我国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界限很模糊,比较典型的现象是行政权力过大,挤压学术权力的实行,容易造成通过行政权力攫取学术利益,导致学生腐败与不端情况的发生。高校必须通过顶层制度设计,加快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分离,保证高校学术研究在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中展开,这也为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运行打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降低其受到市场功利主义的诱惑与冲击。
(二)依靠方式转变实现转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与突破,如多元化办学体制的实施,高等教育各项制度改革等,不仅扩大了改革的纵深,也在数量上得到显著增长,这背后蕴藏着高等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经过了中央集权的高等教育发展方式向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发展方式,其发展目标、发展动力与发展主体等要素不断发生变化。1998年至今,我国高等教育完成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教育的蜕变,从数量上缩短了我国与发达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存在的差距。规模化的持续进行,以及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促使在这一发展方式下高等教育内部衍生多种矛盾,这就要求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方式再一次作出调整,主要是由突出规模发展的外延式向质量提升的内涵式发展方式转变。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核心是通过调整专业结构,转变发展动力,落实教师与学生在高等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做好为国家、社会服务,为学生的个体服务。高等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其内部各要素的转变,而这些要素又是高等教育发展模式实现科学化的重要支撑,内涵式发展有助于高等教育发展模式向促进学生发展、保障教师与学生主体地位、平衡内部数量与质量和公平与效率之间关系的方向发展,有助于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科学转型。
(三)依靠文化内化实现突破
“文化具有外在的社会性和内在的学术性双重属性。”[6]这就决定了文化内化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融合方式,是指通过某种途径促使个体接受某种文化的心理结构变化过程。无论是西方追求自由、功利、个性的社会,还是东方强调忠孝、仁义、礼仪的社会,都无法忽略文化内化与整合的重要作用。“良好的社会不是简单地依赖于政府所提供的法律框架内追求私有制,相反,它应依赖于一套复杂的法律、道德传统与行为规则的框架。”[7]社会道德传统的形成与行为规则的制定实际上都是文化内化的结果,其促使社会向更加文明与自由。高等教育发展模式面临高等教育固有弊端、全球化及市场化中不良诱因影响等风险,必须进行转型,而这一过程又必将是一个纷繁复杂的过程,所有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引起诸多利益群体的不良心理反应,成为高等教育发展模式转型的较大阻力。因此,高等教育发展模式转型需要文化内化的途径发挥有效作用,比如确立一个口号,制定一个宏伟规划蓝图,对转型的前景与利弊进行分析,让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事先明确其文化内涵,让每个参与者都能够以主体身份参与这项改革,并将高等教育发展模式转型这项工程内化为参与者的精神元素,力争实现突破。
(四)依靠市场法制实现发展
高等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环境的影响与制约,在市场经济逐步深入的当今社会,高等教育发展模式既要抵制市场经济中不良因素带来的风险,同时也要积极适应市场经济环境,运用市场经济中的正当竞争手段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模式内部各要素的优胜劣汰,能力是考核的核心标准,促使高等教育发展模式与市场经济相得益彰,既保留高等教育自身品质,又要汲取市场经济中的利好因素。法制是高等教育发展模式规避风险的又一重要手段。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顺利召开,标志依法治国理念得到进一步深化,社会各领域都离不开法制因素的制约与保障。从这一点看,法制的作用是双重的,它既规定了活动的范畴与框架,一旦超过了法律的底线,必将受到严厉的惩处,同时它也对活动的开展进行有效的保障,防止不良因素对其进行危害。高等教育发展模式风险性的应对离不开法制的保障作用,其主要保障了高等教育发展模式下不同利益主体间的正当利益关系,保障了模式运行的顺畅,从法律角度确立了高等教育发展模式内部的制度规约,赋予了抵御不正当因素危害的权力等。法制手段从根本上保障了高等教育发展模式更加从容应对外部风险,有效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这也进一步证明完备的法律制度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础。
[1]郝德永.新形势下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几点思考[J].现代教育管理,2010,(10):7-10.
[2]刘中海.论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高等教育发展模式[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68-71.
[3]李国年,肖昊.高等教育发展方式的阶段性规律与转变[J].高教发展与评估,2014,(1):1-10.
[4]刘国瑞,林杰.关于高等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的几个问题[J].现代教育管理,2013,(2):12.
[5]张秀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改革与创新[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8-14.
[6]计卫舸,曹家麟,董慧.基于学术力的高校可持续发展动力研究[J].现代教育管理,2014,(7):74-79.
[7]文庠.风险与规避: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型[J].江苏高教,2011,(3):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