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初中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2015-02-28王均国
□王均国
(作者系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2013级教育硕士安徽省定远县早庙学校教师)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文言文占有相当的分量,而且随着年级的升高,文言文的比重逐年增加。因此怎样提高文言文的教学质量,很值得探讨。我认为在文言文教学中,虚词是一个难点,而虚词中“之”的用法又是学生认为最难懂的知识。所以,我就个人在教学中一些粗浅的体会,谈谈文言文教学中“之”的用法。
“之”在甲骨文中作“∪ ニ”,上像向前的脚,下像地,合起来表示脚离开原地前进。会意。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本义:出,生出,滋长。《说文》解释为:“之,出也。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礼记》解释为:“如语焉而未之然。”俞樾平议:“此之字乃其本义。未之者,未出也。”即是“往,到……去”的意思。“之”所表示的代词意义和助词意义都是由这个本义虚化而来的。所以,归纳起来“之”的用法可以分为三大类:动词、代词、助词。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语句中的“之”字:
①闭之,则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魏学伊《核舟记》)
②彼竭我盈,故克之。(左丘明《曹刿论战》)
③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④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口技》)
⑤亲戚畔之。(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⑥又数刀毙之。(蒲松龄《狼》)
⑦具答之。(陱渊明《桃花源记》)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②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③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④辍耕之垄上。(《史记陈涉世家》)
⑤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史记陈涉世家》)
从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 “南海”、“广陵”、“蜀州”、“垄上”、“丛祠中”;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陈胜”(省略)、“吴广”, 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
①然则天下之事,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多矣。(《河中石兽》)
②于厅室之东北角,施八尺屏障。(《口技》)
③禽兽之变诈几何哉?(《狼》)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⑤故时有物外之趣。(沈复《童趣》)
⑥水陆草木之花。(刘禹锡《陋室铭》)
⑦览物之情,得无异乎?(范仲淹《岳阳楼记》)
⑧忘路之远近。(陱渊明《桃花源记》)
由以上例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事”、“变诈”、“狱”等)或名词性短语(如“东北角”)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可以得出这样的规律:定语+之+中心语。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如:
①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狼》)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⑥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周敦颐 《爱莲说》)
⑦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刘禹锡《陋室铭》)
⑧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刘禹锡《陋室铭》)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可得出规律:主语+之+谓语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③公将鼓之。(左秋明《曹刿论战》)
可以看出,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
4、宾语前置标志。通常出现在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时,放在动词谓语前。
①孔子云:“何陋之有?”(刘禹锡《陋室铭》)
②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
动词“有”,宾语“陋”、“何罪”,借“之”帮助,把宾语“陋”“何罪”从动词“有”后面提到动词前面,这个“之”只是提宾标志,无实在意义。按现代汉语的说法,“何陋之有?”即为“有何陋?”“宋何罪之有?”即为“宋有何罪?”。
综上所述,这些都是我们初中阶段已经遇到的关于“之”字一些常见的用法。这里我所举的一些例子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只要我们掌握了这些规律,今后在遇到“之”时进行细心分析,就不难理解其意了。
[1]姚惠莉:《“之”的用法》,《名师家教》(第 25 版)2006(3)。
[2]袁自远:《常见文言虚词“之”的用法》,《语文学习》2007(2)。
[3]李代兴:《文言虚词“之”的用法》,《中学生学习之友》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