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体罚学生"想到的
2015-02-27卢增义
卢增义
(吉林省公主岭市公主岭一中吉林公主岭136100)
由"体罚学生"想到的
卢增义
(吉林省公主岭市公主岭一中吉林公主岭136100)
学校最近组织了一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体罚学生》的视频教育活动。观看了一些教师体罚学生的视频,让从教十余年的我不禁触目惊心,感触颇多
体罚学生教训
老师体罚学生的方式有很多,有些导致学生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在学生心中也会可能烙下终生的印记。有些也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场面。与此同时。对老师也是一种终生难以拭去的伤痛。体罚作为惩罚的一种形式,是不能与批评划等号的,这是性质截然不同的强化手段。批评是针对学生的过错或不良习惯进行的否定性评价以及由此而引发的积极引导,言词可以激烈,情绪可以高涨,表情可以变异,但出发点均是善意的,能够引起学生的思想共鸣和情感震荡,利于改变不良行为。惩罚比批评要严厉。教育的方式多种多样,体罚绝对不是个好方法,而且它带来的不利后果恐怕是让人更难以接受的。对孩子进行过多的粗暴和体罚也会阻碍学生的智力发展。在爱中长大的孩子,学会仁慈,在皮鞭下长大的孩子,只会产生仇恨。体罚只能使孩子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体罚孩子,往往是出于一时冲动,大多没有经过深思熟虑,虽然老师是出于好意,但却会造成不可弥补的严重后果,使孩子产生不良的心态和心理偏差,如果不顾及学生的感想,学生的身心就会严重地受到伤害。教育是心灵的艺术。我们教育孩子,主要是通过合适的沟通方式同学生之间建立一座心灵相通的桥梁。所以教育学生要以人为本,我们教育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那么教育的过程便不仅仅是简单的人与人的沟通,而是两者之间充满了人情味的心灵交融。作为教师我们都深知,教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也是违法行为。体罚是我国有关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多项法律都明令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论教师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都不得实施这种手段。对于体罚学生并造成学生伤害的教师,依照法律的规定,将给予行政、民法、刑事处罚。我们岂不是在做费力不讨好的事情。爱的力量是神奇的,老师的爱可以感化学生,让我们一起用爱感化更多的学生!
我们常说“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教师我们不仅仅要有渊博的专业知识,同时也应具备高深的师德。教育是爱的事业,教师热爱学生就是热爱教育事业,师爱是师德之魂。这种爱出自教师的职责,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计回报的,无私的,广泛的爱。是一种严慈相济的爱。只有这种爱作为基础,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我国著名教育家夏乞尊说:教育上的水是什么,就是情,就是爱。教育没有了情爱,就成了无水的池,任你四方形也罢,圆形也罢,总逃不出一个空虚。因此,“爱学生”是教师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也是教师教书育人的一个重要一环。点亮学生的心,建立平等的对话关系,使师生又方在融洽的关系中交流和沟通,就能收到事伴功倍的教育效果。
作为教师,只有用爱感化学生,用心赏识学生,才能不辜负我们的职业,才能真正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只有用爱感化学生,用心赏识学生,才能领悟教育的真谛,才能不断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
教育不是用来栽培仇恨的。教育不能没有爱,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作为一种职业,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教师对学生的爱,应是一种职业情感,不是个人情感,应是博爱。教育不是用来栽培仇恨的,而是用来传播爱,分享爱,感受爱,承担爱的一个美好过程,如果所有的教育工作者都能抱着一份爱去与学生交流,相信我们的教育事业会前进一大步。
当然,我们教师一定要管学生,绝不能对学生放任自流。在对学生管理过程中,体罚作为惩罚的一种形式,是不能与批评划等号的,这是性质截然不同的手段。体罚对学生,对老师,对教育都有着极大的危害。用一颗真诚的心对待学生,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学生,教他们如何做人,教他们正确的思维方式、学习方法,鼓励他们。今天的教师就必须不断告诫自己:千万牢记不能体罚学生,批评学生的时候一定要冷静,不冲动,更不能动手。
体罚造成的悲剧历历在目,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不要让悲剧重演。体罚学生给学生带来的是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给教师带来的心灵的创伤或内疚;给家长带来的是愤怒或责备或伤心等。真正的严师不是“罚”师,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作为今天的教师,我们就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立师德,铸师魂,强师能,正师风,做人民满意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