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科技资源有效共享的实现路径研究
2015-02-26郭燕妮
郭燕妮
厦门市科技资源有效共享的实现路径研究
郭燕妮
科技创新是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科技资源作为科技创新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要素,其效能的充分发挥有助于提高厦门市整体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目前,厦门市已经积累了一定规模的科技资源,但资源统筹共享机制尚不健全,制约了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影响了产业集群的培育和发展。因此,探索和完善适合厦门市发展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共享水平,进而改善创新环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从而发挥厦门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创新能力建设上的引领示范作用。
厦门市科技资源概况
厦门市的科技资源在数量和种类上已经初具规模,为本市科技发展提供了基础性支撑作用。
1.科技创新载体多
截至2014年底,厦门市拥有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17所高等学校;发展国家、省、市创新型企业及试点企业共287家,其中国家级14家;设立国家、省、市级研发机构超过200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4家、省部共建2家,国家级工程中心2家;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1个;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07家。
2.科技创新环境良好
近年来,厦门市制订了《厦门经济特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全面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同时,积极兑现各类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仪器共享等,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此外,厦门市通过政策引导、财政资助方式,大力支持多方投入、联合共建,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建成公共服务平台60多家。
3.科技人才荟萃
截至2013年底,厦门市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共有68713人;两院院士1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00多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7人,省优专家50人,市拔尖人才181人,留学回国人员9000多人,59人入选 “千人计划”,64人和8个团队入选“百人计划”,438人入选市“双百计划”。
4.科技投入多元化
厦门市初步建立了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银行为支撑、社会为后盾的科技投入体系。2013年厦门市科技研发投入9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29%,高于全国2.09%的平均水平。获得上级资金资助逐年递增。2014年厦门市获得国家科技部门立项508项,当年到位项目资金4.08亿元,同比增长3.82%。
5.科技创新成果丰硕
2009-2014年期间,厦门市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2项、国际科技合作奖1项、中国专利金奖1项、中国专利优秀奖9项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5项。2014年度,厦门市共登记科技成果280项。截至2014年底,厦门市有效发明专利量4135件,同比增长22.92%,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09件,居全省首位(同期福建省为3.48件)。
厦门市科技资源共享现状分析
尽管厦门市具有上述科技资源优势,但是由于资源共享机制尚不完善,其效能的发挥尚未达到预期的效果,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要求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作为海西经济区和福建自贸区建设的领头羊,厦门市必须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大共享力度。
1.厦门市科技资源共享模式分析
一般而言,科技资源共享可以分为:物力资源的共享,即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实验条件的共享;信息资源的共享,即文献、图书、资料及科学数据等的共享;以及人才资源的流动与共享。近年来,厦门市在上述科技资源优势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开放共享的运行模式,在科技资源共享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科技物力资源共享模式
厦门市科技物力资源主要分布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和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等。共享形式以政府投资为主,主要以科技资源拥有或管理单位为依托承建相关的各类科技资源共享工程或项目,包括厦门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协作共享平台和诸如厦门市电力电器产业公共研发检测平台、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之类的行业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厦门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协作共享平台于2006年启动建设,2007年5月初步建成并开始试运行。厦门市科技局给予该平台建设大力支持和指导,负责全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具体负责该平台运行管理和维护;平台仪器来源于高校/科研院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第三方检测机构。
(2)信息资源共享模式
厦门市的信息资源共享主要依托厦漳泉科技基础资源服务平台、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厦门)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厦门大学机构仓储、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 (China Academic Library&Information System,简称CALIS)、厦漳泉三地图书馆及其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等载体。其中CALIS只限于高校。厦漳泉科技基础资源服务平台包括“厦漳泉文献共享服务子平台”和“厦门重点产业专利数字化服务子平台”两个子平台,由厦门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承建,基于云计算技术,为厦漳泉政府部门、高校院所、企业乃至个人提供免费的科技信息资源和情报增值服务。示范基地是厦门市科技局与国家科技部奖励办公室全面合作、共同建立的一个为全国优秀科技成果在厦孵化和产业化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科易网)为其运营平台和经营主体。
(3)科技人力资源共享模式
当前,人力资源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实现科技人力资源共享,对于打破科技人才壁垒,消除科技人才资源分散,提高人才资源的使用效益,形成区域人才的整体竞争优势意义重大。由于科技人力资源的稀缺性和培养的长期性,厦门市也开始转向外部寻求科技人力资源共享。目前共享模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建立各类科技专家库如厦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的科技专家库、科易网的“专家工作平台”、厦门中小在线网的“我是专家”等进行专家智力共享。二是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校企人力资源共享。三是通过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领军型创业人才。四是通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进行科技人力资源共享。
2.共享服务效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厦门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服务能力逐步提高,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本市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如截至2014年底,厦门市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已有236个注册用户,65家成员单位,4300台/套各类科学仪器设备,为全市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测试超过5000次。示范基地已成为卓越的技术转移全流程服务平台,截至2013年底,拥有23万条可交易化成果项目、6万名各领域技术专家、1000家国内外深度合作院所。
但从总体上看,厦门市的科技资源共享程度偏低,部分资源浪费,集合优势发挥不足。主要问题如下:
(1)全市整体规划不足,布局不尽合理
近年来,厦门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经费用于建设科技基础设施,改善科研条件,但是由于全市整体规划不足,缺乏统筹部署,仍存在一些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布局不尽合理的现象。比如自2006年以来,厦门市尽管加大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度,但在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规划上前瞻性决策研究不足,尚未做出相关平台建设规划。另外,在信息资源方面,由于缺乏全市层面的整体规划和统一布局,文献建设各自为政,有的书刊和电子文献数据库重复采购,而有的学科的文献和外文文献却严重短缺。
(2)资源分散、整合力度不够,综合性资源共享平台层次较低
厦门市科技资源分散在众多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中,由于条块分割等体制机制的制约,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缺乏有效的资源投入管理和协调机制等原因,导致了科技资源整合困难,资源严重浪费和经费分散,难以集中资金办大事。虽然厦门市近年来重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但是整合力度仍然不够,大部分规模偏小,布局分散,服务范围狭窄,服务效率不高,且这些平台之间相互独立。全市缺乏一个集全创新链为一体的综合性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3)区域合作力度不够,资源共享平台辐射力不强
近年来,厦门注重交流合作,比如厦门公共仪器资源网与环渤海区域协作网、西南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网络信息系统等建立协作关系。但是总体来看,区域合作范围还不够广,迄今厦门市还没有与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对接的资源共享类服务平台,与福建省和其他省市对接的资源共享平台也不多。现有平台很多只限于本市内共享。这样既不能扩大科技资源的数量和种类,又不利于区域间的合作交流和协同创新。
(4)制度体系不完善
科技资源作为一种具有可开发性、增值性、稀缺性以及公益性的资源,其共享活动势必会涉及国家、社会以及个人方方面面的利益。在共享过程中所形成的相互之间的关系也很复杂,因此科技资源的共享必然离不开制度体系的保障,包括法律体系、规章体系以及标准、规则、规范等。国内现有与科技条件资源共享相关的大多是各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务院各部门的部分规章或地方政府规章,还没有关于科技资源共享的统一立法。目前国家和地方正从不同层面加紧建立完善共享机制。而厦门涉及科技资源共享的制度也偏少,相关的只有《厦门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等。
北京、上海推动科技资源共享的主要做法
自国务院发布《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以来,各地积极响应,按照“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要求,有效调控增量投资,激活存量资源,尽最大限度发挥现有资源的潜能。目前成效较为突出的有上海、北京等。“上海模式”和“北京模式”各有特色,但主要做法上存在一些共性,这些共性也正是取得较好成效的核心。主要有以下四点:
1.建立创新全链条式的综合性科技共享服务平台
上海在“一网两库”(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及专业服务协作网、科技基础数据库、科技文献资源库)的基础上,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由十个子系统构成,几乎涵盖了在创新创业各个环节上所需要的科技资源和技术支持。北京先后建立了仪器协作网、京津冀协作网以及各类行业平台,并以此为基础,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将在京14家高校、院所和大型国有企业的科技资源整体纳入平台开放体系,形成了“研发实验服务基地-领域平台-工作站”三位一体的全链条北京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
2.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布局平台建设
科技资源无法实现共享的常见原因是科技资源分属于不同的拥有者和管理部门,条块分割,部门封闭,利益不均衡等。为打破这些体制机制障碍,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首都条件平台都是通过顶层设计、创新机制来突破。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由市科委主任牵头,全市19个相关委办局领导共同推进,形成由研发平台管理中心、各区县服务中心、加盟服务单位、专业技术平台、园区服务站及中介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平台服务管理组织体系,把原来散落在各个条线内的资源,通过整合服务社会。2009年北京市科委以软课题的形式向首批研发实验服务基地投入58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各研发实验服务基地形成可操作的科技资源整合、开放和共享服务的机制和模式,补贴专业服务机构的市场化运营成本以及培育专业服务机构的深度研发服务能力。
3.重视交流合作,拓展资源共享范围
无论是北京还是上海,都很注重区域间的协同创新,通过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加强区域间的合作与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不仅联合长三角其他省启动了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还在都江堰等地正式开通了研发平台服务驿站,扩大资源共享的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平台在全国的影响力。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通过平台的区域和国际合作站,加强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对接,形成支撑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合作的区域化、国际化大网络。
4.重视法制建设,立法推动开放共享
为从根本上提高科技资源的共享效率,北京和上海十分重视建章立法。上海先后制定了《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数据汇交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等,并颁布了全国范围内第一个有关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的法规《上海市促进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北京也出台了《北京市关于促进科技条件共享的若干意见(试行)》来保障科技资源共享。
完善厦门科技资源共享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1.构建全链条式的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最大限度地整合全市的科技资源,在产、学、研、用之间建立起合作互动的网络化联系和创新的共享机制,并围绕着企业创新这一主体,充分体现区域科技发展特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科技发展格局,在更大范围内促进科技资源的流动和优化配置,支持各类科技企业快速成长,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在构建过程中,应注重顶层设计、合理布局。建议由市科技部门牵头,对全市科技资源进行详细的摸底,并组织专家设计一个关于厦门市综合性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技术路线图。同时,借鉴包括上海、北京等各地的先进做法,对该平台的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各方参与者(政府、资源拥有者、平台管理者等)的职责与权力、标准和规范等进行详细的规划。在该规划的基础上,由市委、市政府进行统筹协调,形成厦门市层面的协同架构和系统化推进机制。
2.升级共享模式,夯实资源共享基础
综合性科技共享服务平台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无论是北京还是上海都是由点及面发展起来的。因此,厦门市发展全链条的科技服务,构建涵盖创新创业全过程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也是需要一步一个脚印,逐步构建的。建议对全市的科技资源和科技资源共享模式进行梳理,找准共享模式试点,将其做强做大,夯实共享基础。比如以厦门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厦漳泉科技基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示范基地作为建设服务的突破口,在政策、资金、宣传方面重点打造,依托这三个平台培养共享氛围,形成共享环境,突出服务成效,从而带动其他平台逐渐纳入共享体系。同时积极建立和健全各类科技公共平台,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积聚大量科技资源,为今后全面升级共享模式打牢基础。
3.注重区域合作,提升平台服务功能
《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建设任务中将启动建设“厦漳泉科技资源共建共享网络平台”列为方案中“创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同城化”的落实措施之一。因此,在建设厦门市综合性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时应加强和漳州、泉州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小核心大网络”扩大科技资源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范围;健全共建共享机制,增强平台服务能力,建立辐射厦漳泉乃至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区域性科技资源共享共建服务平台,为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科技基础支撑。同时,逐步与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福建省科技平台和其他省市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对接,拓宽科技资源共享渠道,增强平台辐射力。
4.突出特区优势,发挥立法推动作用
厦门作为经济特区,具有地方立法权,在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方面有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建议通过对厦门市科技资源进行系统立法来加强对科技资源的管理和整合,理清科技资源共享法律关系主体间的责、权、利关系,规范共享标准,为促进厦门市科技资源共享,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在科技资源共享立法时重在激励,而非惩罚,要注意运用知识产权保护之激励机制、内生激励机制等诸多激励机制,由自身机制来启动科技资源共享。
(厦门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