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复《群己权界论》的翻译及其纠结
2015-02-25叶雨薇
叶雨薇
严复《群己权界论》的翻译及其纠结
叶雨薇
1903年,严复以约翰·密尔 (旧译穆勒)的 《论自由》(On Liberty,1859年)为底本,翻译出版了 《群己权界论》。此书的翻译,严复一反常态,紧随密尔的行文思路,力求忠实于原著,在严译诸书中堪称特例。然而,为了准确传达西方的自由观念,跳脱逐词对应反而丧失原义的陷阱,并确保译著在中文世界的接受与流通,严复仍然选择借助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以雅洁的文辞进行翻译。大体而言,《群己权界论》基本遵循原文,但受限于文字、时局及个人关怀,译著与原著仍有细微偏差,个别地方还有明显删改。只是,他虽然力求精准传译,仍然难以摆脱中西学各有体用,强行牵混则非驴非马的困扰。
翻译 严复 约翰·密尔 自由
甲午中日战争后,严复 “腐心切齿”,欲 “致力于译述以警世”。[1]自 《天演论》(1898年)之后,他陆续翻译出版了 《原富》(1902年)、《群学肆言》(1903年)、《群己权界论》(1903年)、①据 《群己权界论·译凡例》,严复于1899年着手翻译此书,庚子拳变使得译稿失散,幸而为西人所得,1903年寄还,严复 “略加改削”后交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社会通诠》(1904年)、《法意》(1904—1909年)、《穆勒名学》(1905年)、《名学浅说》(1909年)等一系列译著。严译各书,流行一时,备受推崇,如吴汝纶、康有为、梁启超等评价 《天演论》及其译者:“盖自中土繙译西书以来,无此宏制。”[2]“眼中未见此等人”。[3]后来胡先骕更赞许道:“严氏译文之佳处,在其殚思竭虑,一字不苟,‘一名之立,旬月踟躇’。故其译笔信雅达三善俱备。吾尝取 《群己权界论》,《社会通诠》,与原文对观,见其义无不达,句无滕义。……要为从事翻译者永久之模范也。”[4]但严式的翻译也引起一些质疑。傅斯年就很不以为然地评论道:“严几道先生译的书中,《天演论》和 《法意》最糟。……这都因为严先生不曾对于作者负责任。他只对于自己负责任。”[5]张君劢则认为,“严氏译文,好以中国旧观念,译西洋新思想,故失科学家字义明确之精神。”[6]也就是说,擅加意思和会通中西,反而陷入逞臆和守旧的窠臼。
学界对严复及其译著的研究热情持续了很长时间,许多学者认为,严复译书并未忠实于原著,除了在案语部分集中发表议论外,在译文中也往往添加自己的意思,或是兼取其他著作的思想。[7]有学者发现,严复的译著不可一概而论,“中期译品”即 《群学肆言》、《原富》、《群己权界论》、《社会通诠》,可谓信达雅 “三善俱备”。[8]其中 《群己权界论》翻译风格接近直译,并且未添 “成段的按语”,只有 “无思想性可言”的译者注,只是文中仍然夹杂 “不符合原文之处,用来表达严复自己的思想”。[9]《群己权界论》在严复众多译著中具有其特殊性,不仅可以作为文本比较比勘的范例,探究译著与原文的相符程度,更为重要的是,能够进而考察严复的翻译主张、风格及其背后牵连译者本人的跨文化传通问题。
一、力求忠于原著
严复以译书名噪一时,曾提出 “惟有此种是真实事业”。[10]当时市面上流行的译著不如人意,严复在 《国闻报》著文批评道:“夫如是,则读译书者,非读西书,乃读中土所以意自撰之书而已。”[11]在他看来,翻译质量低下的关键,是完全没有体现原著的精义。在其提倡的译书标准 “信、达、雅”中,“信”即完整传达原义,是颇为重要的一端,这也是他经过一番摸索之后得出的认识。
1897年 《天演论》翻译初成,严复将手稿寄予晚清桐城大家吴汝纶过目。吴对书稿赞誉有加,同时提出一些意见:“执事若自为一书,则可纵意驰骋,若以译赫氏之书为名,则篇中所引古书古事,皆宜以元书所称西方者为当,似不必改用中国人语。以中事中人,固非赫氏所及知,法宜如晋宋名流所译佛书,与中儒著述,显分体制,似为入式。此在大著虽为小节,又已见之例言,然究不若纯用元书之为尤美。”[12]严复考量和采纳了吴汝纶的建议,并将修改后的译稿再次寄予吴,他在去信中说:“拙译 《天演论》近已删改就绪,其参引己说多者,皆削归后案而张皇之,虽未能悉用晋唐名流翻译义例,而似较前为优,凡此皆受先生之赐矣。”[13]吴汝纶对译稿的修改表示满意:“《天演论》凡己意所发明,皆退入后案,义例精审。”[14]尽管如此,据现代学者的比勘,《天演论》修改后的通行本在非案语部分依然掺杂严复增添的意思。[15]可见,经过 《天演论》的翻译与修改,严复明白以 “中国人语”对应西文容易羼杂己意,只是究竟在译著中保留多少 “己意”,严复自有拿捏。
经过 《天演论》翻译的小小曲折,到翻译 《群己权界论》时,严复基本遵循照实直译的原则,紧跟密尔的行文思路,力求忠于原文。 《论自由》全书分为五章,即 “导论”、“论思想言论自由”、“论作为幸福要素之一的个性自由”、“论社会权力之于个人的限度”、“论自由原则的应用”。第一章 “导论”统领全书,概述主旨与立意。在此以 “导论”为主,逐词比勘,列出未能精确对应的部分,进而考察严译对原文的忠实程度。若其他章节出现 “导论”未能体现的译文特征,则举例说明。除严译 《群己权界论》外,《论自由》还有其他中译本,其中认可度较高的有三种,即程崇华、顾肃和孟凡礼的译本。将原文、严译和其他译本进行对照,情形可以一目了然。程崇华的译本注重逐字逐句的对译,较难兼顾中文读者的阅读习惯。本文主要参照顾肃和孟凡礼的译文 (以下分别简称 “顾译本”、“孟译本”)。
《群己权界论》的翻译有如下值得注意和讨论的情形。
(一)
1.The subject of this essay is not the so-called“liberty of the will”,so unfortunately opposed to themisnamed doctrine of philosophical necessity;but civil,or social liberty:the nature and limits of the power which can be legitimately exercised by society over the individual.[16]顾译本:本文的主题不是所谓的 “意志之自由”,即不幸与那个被不当地称呼为哲学必然性的学说相对立的东西;而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即社会可以合法地施加于个人的权力之性质和界限。[17]严译:有心理之自繇,有群理之自繇。心理之自繇,与前定对;群理之自繇,与节制对。今此篇所论释,群理自繇也。盖国,合众民而言之曰国人 (函社会国家在内),举一民而言之曰小己。今问国人范围小己,小己受制国人,以正道大法言之,彼此权力界限,定于何所?[18]
2.The struggle between liberty and authority is themost conspicuous feature in the portions of history with which we are earliest familiar,particularly in that of Greece,Rome,and England.[19]顾译本:在我们最早熟悉的历史,特别是希腊、罗马和英国历史的那些部分中,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是最显著的特征。[20]严译:与自繇反对者为节制 (亦云干涉)。自繇节制,二义之争,我曹胜衣就傅以还,于历史最为耳熟,而于希腊罗马英伦三史,所遇尤多。[21]
3.To the first of thesemodes of limitation,the ruling power,in most European countries,was compelled,more or less,to submit.Itwas not sowith the second;[22]顾译本:在这两种限制方式中,第一种曾在多数欧洲国家迫使统治权力或多或少有所屈服;第二种限制却没有做到这一点;[23]严译:前者曰有限君权,后曰代表治制。夫君权有限,欧洲诸国大抵同之,至代表治制,则不尽然。[24]
4.Their power was but the nation’s own power,concentrated and in a form convenient for exercise.[25]顾译本:他们的权力就是全体国民自己的权力,只是以一种便于运用的形式集中了起来,……[26]严译:彼之权力威福,国人之权力威福也,而所以集于其躬者,以行政势便耳,是谓自治之民。[27]
这四段严译呈现出异于原文的类似特征:行文间对特定概念进行额外界定,其实质为解释说明,或对原义进行归纳。就字句的严格对应而言,严译未与原文一律;但译文的意思不仅没有偏离原义,反而使论述臻于清晰,同时也方便后文中的指称。
(二)
1.…but to a sudden and convulsive outbreak againstmonarchical and aristocratic despotism.[28]顾译本:……而只能算作一种反对君主和贵族专制的突发性骚乱。[29]严译:夫叩心疾视之民,发狂乍起,而以与积久之专制为仇,则逆理不道之事,诚有然者,不得据此议前说也。[30]
2.And in general,those who have been in advance of society in thought and feeling have left this condition of things unassailed in principle,however theymay have come into conflictwith it in some of its details.[31]孟译本:而且一般说来,那些在思想和感觉方面都走在社会前面的人,也未从原则上对这种情形提出批评,尽管在某些细节方面会和它发生冲突。[32]严译:虽有先知先觉之民,其为虑出于其群甚远,莫能辞而辟之也。所龂龂者,特一二节目间,见其所操持,与旧义不相得耳。[33]
3.But,as yet,there is a considerable amount of feeling ready to be called forth against any attempt of the law to control individuals in things in which they have not hitherto been accustomed to be controlled by it;and this with very little discrimination as to whether thematter is,or is not,within the legitimate sphere of legal control;[34]顾译本:但是,目前仍然存在一种相当强烈的情绪,随时都会把它引发出来,以反对用法律在人们迄今未曾习惯由法律控制的一些事情上对个人实施控制;至于事情是否在法律控制的合法范围以内,倒几乎没有作出什么分辨;[35]严译:但以此时民情言之,使操执国柄之人,取一民之私计,向为国家所不过问者,欲以法整齐之,将其反抗之情立见,至其事为国法所当问与否,彼则未暇辨也。故民情如是,虽为上之人,有所忌而不敢肆。[36]
4.The object of this essay is to assert one very simple principle…[37]顾译本:本文旨在确立一条极简原则……[38]严译:夫不佞此书,所以释自繇者也,即所以明此公理立此大法者也。[39]
5.…because the case does not admit of his beingmade accountable to the judgment of his fellow creatures.[40]顾译本:……因为这种情况并不容许他为同胞的判断负责任。[41]严译:……而同类之众,虽欲绳检之,而其道无由,凡此皆其不得自繇者矣。[42]
以上五组对比可见,译文的后半段或中间,均添加原文所无之句。仔细考察,所添之句或为承接前文,解释说明;或为补充论述,重申密尔的中心意涵,无不与原义一贯,并未植入严复自己的思想。
(三)
1.That principle is that the sole end for which mankind are warranted,individually or collectively,in interfering with the liberty of action of any of their number is self-protection.[43]孟译本:该原则就是,人们若要干涉群体中任何个体的行动自由,无论干涉出自个人还是出自集体,其唯一正当的目的乃是保障自我不受伤害。[44]严译:今夫人类,所可以己干人者无他,曰吾以保吾之生云耳。其所谓己者,一人可也,一国可也;其所谓人者,一人可也,一国可也;干之云者,使不得惟所欲为;而生者,性命财产其最著也。[45]
2.I regard utility as the ultimate appeal on all ethical questions;but itmust be utility in the largest sense,grounded on the permanent interests ofman as a progressive being.[46]孟译本:因为我把功利视为一切伦理问题上的最终归宿。但这里的功利是最广义上的,是基于做为不断进步之物的人的长远利益而言的。[47]严译:不佞之论自繇,且将以利害为究义,凡论人伦相系之端,固当以利害为究义也。特其所谓利害者,必观之于至广之域,通之乎至久之程,何则?人道者进而无穷者也。[48]
3.There are alsomany positive acts for the benefit of otherswhich hemay rightfully be compelled to perform,such as to give evidence in a court of justice,to bear his fair share in the common defense or in any other jointwork necessary to the interest of the society of which he enjoys the protection,and to perform certain acts of individual beneficence,such as saving a fellow creature’s life or interposing to protect the defenseless against ill usage—thingswhich whenever it is obviously aman’s duty to do hemay rightfully bemade responsible to society for not doing.[49]孟译本:也有很多有益于他人的积极行动,可以正当地强制推行,诸如出庭作证,为共同防御外敌或他托庇于其中的社会所必需的其他任何联合行动公平分担义务;某些对个人有益的事也可以强制推行,诸如挽救同胞生命、挺身保护无力自卫的人不受虐待,等等;这些事情无论何时显然都是一个人有义务去做的,如果他没有做,社会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他负责。[50]严译:彼既托庇于社会矣,故其中之义务,如鞫狱见证,捍卫疆场,徭役,道路,恤亡,救灾,惠保茕独,凡民义之所宜为,设彼而旷之,亦社会之所得论也。[51]
这三段译文,严复拆分了原文的句义,将原文的复合意涵层层剥离,单独呈现。尤其是第三段,严复将抽象的“社会所必需的其他任何联合行动”具体化为徭役、道路、救灾,使举例更为丰富,也更贴近中国的实际生活。这种做法虽然损失了原文的紧凑与简洁,但就句义的完整性而言,没有丢失原义。
(四)
Some,whenever they see any good to be done,or evil to be remedied,would willingly instigate the government to undertake the business,while others prefer to bear almost any amount of social evil rather than add one to the departments of human interests amendable to governmental control.[52]顾译本:一些人每当看到有好事要做,或者有祸害要补救,就倾向于怂恿政府去承当此项任务;另一些人则宁愿忍受几乎是任何数量的社会恶事,也不愿在人的各种利益中加上有责任服从政府控制这一项。[53]严译:由是人各用其所私是,见一利之当兴,一弊之当塞,或则曰:“此而不事,将安用政府为?”或则曰:“吾民宁忍无穷之苦况,慎勿以柄授官,彼将因之以为虐。”[54]
此段严复以对话的形式展现原文中的两方观点,生动而贴切,且未脱原义。此外,全书中存在多处以改变句式(如陈述句变为设问句、反问句)进行翻译的例子,但没有因此而妨碍原义的表达。
严复并不提倡逐字硬译,以上各节可以一窥其翻译的习惯与技巧。在 《群己权界论》的译凡例中,严复对翻译之法简要说明:“原书文理颇深,意繁句重,若依文作译,必至难索解人,故不得不略为颠倒,此以中文译西文定法也。”[55]所谓 “依文作译”,即逐字翻译,而 “略为颠倒”,则不仅指语序的调整,也应包含上述种种变通方式。尽管就文法顺序而言,译文无法与原文精确对应,但严复努力遵循密尔的行文,大体做到忠实于原文。
二、信、达、雅的理想境界
严复翻译 《论自由》始于1899年,关于他为何选择此书众说纷纭。蔡元培相信,严复 “每译一书,必有一番用意”。[56]欧阳哲生认同这一判断,并认为其译书 “或根据时势的需要,对症下药;或选择他所信奉的原理原著,为之步道;或填补士人阶层的知识空白,提倡新知”。[57]据此前的研究,严复翻译 《群己权界论》的动机大致有二:一是出于对言论自由的渴求,[58]二是为正自由之义。[59]皮后锋在考察 《群己权界论》原序后则指出:“严复译介 《论自由》的最初动机主要是鼓吹自由民权,主张君主立宪,为批判专制制度提供理论根据。”①皮后锋:《严复评传》,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495页。原序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不论动机如何,译书的基本目的不外乎引介新的思想观念,振奋中国思想界。因此如何使译书能够被普遍理解和接受,并在中文世界中流通,成为严复的重要考量。这也促使其在力求忠于原著的同时,仍然坚持此前的翻译习惯,立足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以雅洁的文辞对应西文,讲究韵律与对仗,追求 “信、达、雅”的理想之境。以下各例可体现严复在这方面的努力与特色。
(一)
First,by obtaining a recognition of certain immunities,called political liberties or rights,which itwas to be regarded as a breach of duty in the ruler to infringe,and which,if he did infringe,specific resistance or general rebellion was held to be justifiable.[60]顾、孟译本:第一种方式,获得对某些豁免权,即所谓政治的自由或权利的承认,统治者如果侵犯了这些自由或权利,就可认为是违背义务,而统治者如果真的侵犯了这些权利,那么个别的抗拒或一般的造反就可以称为正当。[61]严译:与其君约,除烦解娆,著为宽政,如是者谓之自繇国典。国典亦称民直。侵犯民直者,其君为大不道,而其民可以叛,一也。[62]
严复将 “政治自由”译为 “自繇国典”,将 “政治权利”译为 “民直”,此种译法与现代用语存在诸多隔膜,却是严复 “一名之立,旬月踟蹰”的结果。他力图在中国文化系统中寻找西方政治概念的对应物。 “国典”指国家的典章制度,②《国语·鲁语上》:“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为国典。”严复将 “政治自由”译为 “自繇国典”,也许是为了强调 “自由”的政治意涵,或专指 “自由”被写进国典的部分内容,即制度所保障的 “自由”。至于以 “民直”译 “rights”,其确定的过程则颇费一番周折。起初严复 “强译‘权利’二字”,“后因偶披 《汉书》,遇 ‘朱虚侯忿刘氏不得职’一语,恍然知此职字,即Rights的译。”又见 《毛诗》“爰得我直”一语及 《管子》“法天地以覆载万民,故莫不得其职”等语,最终确定 “以直字翻Rights尤为铁案不可动也”。此外,“right”本有直义,如 “几何直线谓之Right line,直角谓Right Angle”,可见中西引申义同。[63]
(二)
there needs protection also against the tyranny of the prevailing opinion and feeling;against the tendency of society to im-
pose,by othermeans than civil penalties,its own ideas and practices as rules of conduct on those who dissent from them;to fetter the development and,if possible,prevent the formation of any individuality not in harmony with its ways,and compel all characters to fashion themselves upon themodel of its own.…and to find that limit,and maintain it against encroachment,is as indispensable to a good condition of human affairs…[64]孟译本:还需防范优势意见和大众情感的暴政,防范社会即便不用民事惩罚,也能有法将自己的观念和做法作为行为准则强加于异见者的趋势,防范社会束缚与自己不相一致的个性的发展,甚至有可能遏止其形成,从而使所有人都必须按照社会自身的模式来塑造自己的那种倾向。……发现这一限度并维护其不受侵蚀,对于使人类事务进至良善之境来说,正像防范政治上的专制一样,是不可或缺的。[65]严译:必常有以圉众情时论之劫持,使不得用众同之威,是其所是,制为理想行谊之当然,以逼挟吾小己之特操。甚或禁锢进步,使吾之天资赋禀,无以相得以底于成材,必隤然泯其品量之殊,以与俗俱靡而后可。……必立权限,而谨守之,无任侵越,此其事关于民生之休戚,与世风之升降……[66]
严复将 “个性”译成了 “特操”。 “特操”的用法见 《庄子·齐物论》:“罔两问景曰:‘曩子行,今子止;曩子坐,今子起;何其无特操与?’”陈鼓应将 “特操”解释为 “独特的意志”。[67]由于严复受老庄思想影响颇深,此处 “特操”的涵义应与 《庄子》一脉相承,指独特的、独立的操守。 “individuality”在现代英文词典中的解释为:the qualities thatmake sb./sth.different from other people or things.[68]根据密尔的上下文,此处 “individuality”与现代英文含义一致,即个性,强调每个人所独有的、不同于别人的特征。这与严复所用的 “特操”意涵基本一致,但 “特操”多了一层道德的意味,强调人的品行与志节。这一段的后半部分,严复将 “a good condition of human affairs”译为 “民生之休戚,与世风之升降”,使密尔抽象的论述变得具体。实际上,“民生之休 (戚)”就已经足以表达原义,但严复特意加上“世风”一句,应是出于对仗与用韵的需要,使译文更符合 “雅洁”的标准。
(三)
In all thingswhich regard the external relations of the individual,he is de jure amenable to those whose interests are concerned,and,if need be,to society as their protector.[69]孟译本:在个人与外部发生关系的所有事情上,从法理来说,他都应该对与之有利害关系的那些人负责,并且如有必要,还要对作为他们保护者的社会负责。[70]严译:人以一身而交于国,交之所在,法之所在也,小则所交者责之,大则其国责之。[71]
严复将 “社会”译为 “国”,“交之所在,法之所在”指个人存在于一个国家之中,其生活及生存受到国家的保护,作为交换,个人需要让渡一部分权利,那就是 “交”给 “国家”的,也是法律可以管辖的范围。密尔的论述对象是个人与他人以及他人组合成的群体 (社会),论述范围由小及大,由具体而抽象;严复论述的对象则为 “己”与“国”,讨论的是具体的个人与笼统的国家之间的关系。虽然 “社会”与 “国家”关系密切,但并不完全相同,严复对此也有所认知。①此处严复选择以 “己”与 “国”对应,除文辞方面的考虑外,当与士绅的思维模式有关。 “家、国、天下”自古以来就是士绅关注的重心,严复虽深受西学熏染,依不脱离或努力进入 “士”的群体。况且译著的潜在读者,不外乎中国的士绅。此外,传统中文语境 “社会”,与今日通行的清季逆输入的明治新汉语概念截然不同。
(四)
1.Each is the proper guardian of his own health,whether bodily ormental and spiritual.[72]顾译本:无论是身体的健康,还是智力和精神的健康,每个人是其自身健康的恰当保卫者。[73]严译:民自成丁以上,所谓师傅保三者之事,各自任之,其形体,其学术,其宗教,皆其自择而持守进修者也。[74]
2.Apart from the peculiar tenets of individual thinkers,there is also in the world at large an increasing inclination to stretch unduly the powers of society over the individual both by the force of opinion and even by that of legislation;[75]顾译本:除了思想家个人的具体学说之外,这个世界还广泛地存在着一种日益增长的倾向,即用舆论力量,甚至借助立法力量将社会对于个人的权力不适当地加以扩展;[76]严译:自夫俗,以一道同风为郅治之实象也。张皇治柄之家,常欲社会节制权力,日益扩充,清议之所维持,法律之所防范,皆此志也。[77]
严复将 “guardian”译为 “师傅保者”,采用了中国文化系统中的意象。与之类似,严复曾将 “the conscience of the agent himself”译为 “己之方寸,即其国之士师”。[78]可见,严复力求使译文符合中文世界的阅读习惯。第二段严复在原义之外添加 “自夫俗,以一道同风为郅治之实象也”,以解释社会对于个人权力不断扩展这一倾向产生的原因。
①严复曾言:“盖国,合众民而言之曰国人 (函社会国家在内),举一民而言之曰小己。” 《群己权界论》,第3页。
“一道同风”是中国统治者追求的理想境界,本来密尔在此只是陈述一种现象,并未指明背后的原因,严复根据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演绎密尔的逻辑,难免有些失真。
纵观全书,严复大量提取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中的语汇以对应西文,如:“custom”译为 “服惯”,“morality”译为“礼义”,“public opinion”译为 “清议”,“self-regarding virtues”与 “social(other)-regarding virtues”分别译为 “禔躬”与 “及物”,“rules”译为 “典常”等,不胜枚举。
严复翻译以 “雅”为标准之一,和他的身世阅历不无关联。严复15岁即入福州船政学堂学习驾驶,除幼年的家塾开蒙外,未曾接受进一步的中学训练。1879年,曾纪泽新任出使英法钦差大臣,严复前往拜会,并呈文3篇。曾纪泽的评语是:“于中华文字,未甚通顺。”[79]1885年6月28日,郑孝胥于日记中记到:“观幼陵文,天资绝高,而粗服未饰。”[80]这时西学虽然已成时髦,可是连在华教会学校都知道,要想进入上流社会,还是需要凭借中学。中学底子甚薄又未经科举正途出身的严复,归国后拜吴汝纶为师,努力补课。吴汝纶是晚清桐城派要角,被曾国藩誉为 “古文、经学、时文毕卓然不群”的 “异材”。[81]得其亲炙,严复的古文程度突飞猛进。至 《天演论》初成之时,吴汝纶称赞其“高文雄笔”。尽管如此,学西学的严复仍旧是杂途出身,身份不能变,形象不能不变,译西书而示人以典雅的古文,便是两全其美之举。不过,过于追求古雅,难免影响原意的传达。吴汝纶以 “辞气远鄙”为首要原则,当严复在行文方面遭遇 “改窜则失真,因仍则伤洁”的困难时,吴汝纶明确指示:“与其伤洁,毋宁失真。”可他也明白,翻译毕竟不能有违达意的基本要求,在覆严复的一封信中,吴汝纶谈道:“欧洲文字与吾国绝殊,译之似宜别创体制,如六朝人之译佛书,其体全是特创,今不但不宜袭用中文,亦并不宜袭用佛书。……又妄意彼书固自有体制,或易其辞而仍其体,似亦可也。”[82]由 《群己权界论》的译文特征可见,严复很大程度上接纳了吴汝纶对于译书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身的翻译风格。只是这样的两全往往变成两难,轻重取舍不易拿捏得当。
三、中西各有体用
严译所采之雅洁文辞虽然得到吴汝纶的肯定,但因为滞涩难懂还是遭到时人的非议。梁启超在《新民丛报》创刊号撰文称誉严复的 《原富》,却对其文字略有微词,认为 “其文笔太务渊雅,刻意模仿先秦文体,非多读古书之人,一翻殆难索解”,不利于 “播文明思想于国民也”。[83]对此,严复回应道,“仆之为文,非务渊雅也,务其是耳”。在他看来,译书的理想境界是 “信、达、雅”三者相辅相成,文辞是 “载理想之羽翼”,翻译学理精深的著作难用 “近俗之辞”。各人程度迥异,虽欲 “喻诸人人”而“势不可耳”。[84]虽然严复否认其为文刻意求古,强调如此行文是 “务其是”的结果,但也承认,西文名义中有不少 “本为中国所无”,“或有之而为译者所未经见”,因此翻译一事,“在己能达,在人能喻,足矣,不能避不通之讥”。[85]由此可见,严复翻译西书,虽努力在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中寻求精准的对应,但也无法完美地实现 “熔中西于一冶”,类似 “民直”译 “rights”般的 “铁案”,实为可遇而不可求。
更为重要的是,1902年严复在 《与 〈外交报〉主人论教育书》中,强调中西学各有体用,“分之则并立,合之则两亡”。[86]既然中西学无法汇通,中译西书如何能够完全相通无碍? 《群己权界论》的翻译显然也遇到了很大的困扰。以下事例可以显现一二。
(一)
在译 《论自由》时,严复遭遇的首要问题便是 “自由”一词的翻译。中文的 “自由”最初并非专门独立的词汇,而是由前后两个单字组成,表达复合的意涵,如 《申鉴》卷5:“纵民之情,使自由之,则降于下者多矣。”[87]在后来的文献中,“自由”逐渐变为一种相对固定的用法,意指能够但凭己意,自主而无拘束、无掣肘,但仍然不是现代意义的专门名词。如 《三国志·朱桓传》中:“桓性护前,耻为人下。每临敌交战,节度不得自由,辄嗔恚愤激。”[88]此处“不得自由”指军队用度不受朱桓自己掌控。又如 《后汉纪·后汉孝灵皇帝纪中》中:“方今权官群居,同恶如市,上不自由,政出左右。”[89]此处则指皇帝被权官所包围,政令的草拟与下达都身不由己,难以自主。
随着语境的变化,“自由”所表达的具体意涵及程度也略有不同。 《风俗通义·江夏太守河内赵仲让》篇中应劭评论道:“君子之仕,行其道也。……何得乱道,进退自由。傲很天常,若无君父。”[90]“自由”带有负面意味。 《后汉纪·后汉光武皇帝纪》“有人上书,言冯异专制关中,威福自由”[91]中的 “自由”也含贬义,指作威作福、为所欲为。而诗人常常咏叹的 “自由”,如 “贫贱亦有乐,乐在身自由”。[92]“我云以病归,此已颇自由。”[93]“有酒不暇饮,有山不得游。岂无平生志,拘牵不自由。”[94]都是指身心了无牵挂。
随着佛教文献的传入,“自由”开始与 “自在”并立,较早见于 《大般涅槃经》:“一切女人,势不自由;一切男子,自在无碍。”[95]在 《坛经》中,“自由自在”连用:“师曰:自性无非无痴无乱,念念般若观照,常离法相,自由自
在,纵横尽得,有何可立?”[96]宋儒 “取珠还椟”,采佛理之精粹,编注群经,[97]“自由自在”也开始出现于非佛教文献中,如 《朱子读书法》卷4:“又曰:江西人尚气,不肯随人后。凡事要自我出,自由自在,故不耐烦。”[98]
西文liberty的涵义与中文 “自由”的意思有部分重叠,但又有所分别,liberty主要在政治制度的层面进行界定。严复译liberty时,一律采用 “自繇”,并解释道:“由繇二字,古相通假,……视其字依西文规例,本一玄名,非虚乃实,写为自繇。欲略示区别而已。”[99]由、繇二字之通假关系,可在 《尔雅·释水》中得到印证:“繇膝以下为揭,繇膝以上为涉。”[100]但严复以 “自繇”代替 “自由”译liberty的原因也许更在于:在他看来,“自由”一词被滥用之后,已沦为贬义词。 “中文自繇 (按:应指 ‘自由’),常含放诞、恣睢、无忌惮诸劣义”,“初义但云不为外物拘牵”,密尔此篇 “只如其初而止”。[101]
此外,如严复所说,诸多西学名义,“其理虽中国所旧有,而其学则中国所本无”。[102]就liberty一词而言,严复类比为中国的 “恕与絜矩”,可见其对密尔自由观念中的群己界限有较为准确的理解:“自入群而后,我自繇者人亦自繇,使无限制约束,便入强权世界,而相冲突。故曰人得自繇,而必以他人之自繇为界。”[103]同时,他还明确区别中西观念,指出 “自繇之说,非亚产也”,[104]“中国恕与絜矩,专以待人及物而言。而西人自由,则于及物之中,则实寓所以存我者也”。[105]
在 《群己权界论》中,严复除了以 “自繇”译liberty外,还间或以之对应independence、freedom、self-guidance。[106]时至今日,liberty与freedom依然都被译作 “自由”,英语世界在使用这两个词时,似乎也未做严格区分。但追根究底,这两个英文单词的来源和初义都是不同的。据考证,“‘liberty’起源于古代地中海世界”,强调 “一种没有压迫或束缚的状态”,“是可以被授予的”;“‘freedom’则是指一种生来就有的权利,是个人作为自由群体一员天然享有的禀赋。”而且,在不同的文化与语境中,“‘liberty’或 ‘freedom’的含义也不能一概而论。”[107]在 《论自由》中,liberty与freedom都频繁出现。大体而言,密尔所谓的liberty偏重政治层面,强调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界限,也是全书论述的重点概念;而他在使用freedom时则偏重精神层面,常见搭配有:freedom of conscience,freedom of thinking,mental freedom,religious freedom,等等。在翻译时,严复虽在 “译凡例”中界定了liberty的意涵并以 “自繇”相对,但在实际行文过程中,中西语汇的转码却远非得心应手、顺理成章。类似的偏差还体现在:将 “monarchical and aristocratic despotism”简单地译为 “专制”,将 “reasons”译为 “真理”等。[108]
(二)
严复遭遇的另一大难题,是如何重现原文的严密逻辑。中文本非逻辑语言,而要兼顾文辞的雅洁与逻辑所谓严密,更是难上加难。
1.But there is no room for entertaining any such question when a person’s conduct affects the interests of no persons besides himself,or needs not affect them unless they like(all the persons concerned being of full age and the ordinary amount of understanding).In all such cases,there should be perfect freedom,legal and social,to do the action and stand the consequences.[109]孟译本:但是当一个人的行为,其利害仅止于自身而不关涉他人,或虽有影响也是出于他们自愿 (注意这里所谈及的个人都是指已经成年且具有一般是非常识的人),则上述所论于此讫无用武之地。在一切此类情境之下,他们都该完全不受法律和社会的束缚而自由行动,并且自得其乐或自食其果。[110]严译:独至一民行事,吉凶利害,止于其身,而与余人为无涉,或虽涉之,而其事由其人之自甘,而非行事者之訹诱而抑勒,则无论事居何等,前者之议,皆不可行。盖自繇之义,本以论丁壮已及年格之人,有分别是非之常识者。其人无论对于国律,对于舆论,皆宜享完全自繇,自为造因,自受报果,决非局外之人,所得拘束牵紾之也。[111]
2.As soon as any part of a person’s conduct affects prejudicially the interests of others,society has jurisdiction over it, and the question whether the generalwelfare will or will not be promoted by interfering with it becomes open to discussion.[112]孟译本:只要个人行为的任何部分有损他人利益,社会对此就有了裁夺的正当权力,而这种干涉是否能够提高社会的总体福利也要成为公开讨论的话题。[113]严译:大抵一民之为作,而其邻之利损系焉,斯其曲直是非,皆为国群所可议者。 [114]
第一段严复将括号中的补充性说明单独立为一句,插于正文之中,由此引发一个问题:密尔原文中的限定语 “在这样的情况下 (In all such cases)”并未在译文中得以体现。这个短语连接上下文,表明内在逻辑,更是后文享受 “完全自由 (perfect freedom)”的限定条件。也许严复意在将插入句后面的 “其人”作为与上文所述情形相连接的代词,但 “其人”容易被理解为插入句所说的界已成年、能够分辨是非的人。显然,失却了这个短语,译文中 “皆宜享完全
自繇”的适用范围便与原义不符。第二段密尔的原义是:社会的这种干涉行为是否能够促进大众的整体福祉,成为可供公开讨论的问题。严译则使可供公开讨论的对象产生了偏差:若个人行为影响到他人的利益,那么这件事的 “曲直是非”变成可供讨论的了。由此可见,受到语言和文体的限制,严复翻译逻辑关系较强的句子时有时显得力不从心。
(三)
此外,由于心中的言说对象不同,密尔在抽象论述时的具体指代容易被忽视,严复有意无意间会流露掺杂自身的关怀。
1.In time,however,a democratic republic came to occupy a large portion of the earth’s surface andmade itself felt as one of themost powerfulmembers of the community of nations,and the elective and responsible government became subject to the observation and criticismswhich wait upon a great existing fact.[115]孟译本:然而,当一个幅员广阔的民主共和国最终雄居地表,并且被视为世界民族之林最强大的成员之一时,民选的责任政府作为一个重大的既存事实,就成为观察和批评的对象。[116]严译:乃浸假民主之治制立矣,于是论治之士,乃得取其制,徐察而微讥之。何则?于此之时,固有事实可论也。[117]
密尔所谓的 “幅员广阔的民主共和国”是指美国,而严复的译文省略了 “a democratic republic came to…one of the most powerfulmembers of the community of nations”所论述的内容,仅仅指出民主治制建立后能被观察和批评,忽视了密尔立论的事实基础。
2.Their powerwas but the nation’s own power,concentrated and in a form convenient for exercise.[118]顾译本:他们的权力就是全体国民自己的权力,只是以一种便于运用的形式集中了起来,……[119]严译:彼之权力威福,国人之权力威福也,而所以集于其躬者,以行政势便耳,是谓自治之民。惟自治之民,乃真自繇也。[120]
严译中 “惟自治之民,乃真自繇也”一句为原文所无,添加的这句流露出严复自身的政体取向。在他看来,人民能够选出并监督君主,便能实现自治,也能享受真正的自由。这层意思自然不是密尔的原义,但此处仅为一个特例,严复并没有在译文中过多增添诸如此类的内容。
3.Finally,if by his vices or follies a person does no direct harm to others,he is nevertheless(itmay be said)injurious by his example,and ought to be compelled to control himself for the sake of those whom the sight or knowledge of his conduct might corrupt ormislead.[121]孟译本:最后,还有人会说,纵使他的罪恶或愚蠢没有直接伤害到别人,他的榜样力量仍然是有害的;为使某些人不至因看到或知道其所作所为就有可能堕落或误入歧途,我们也应当强迫他控制自己。[122]严译:是故国多暴弃放荡之民,其势未尝不贫弱。谓彼之愚不肖,于人无直接之伤害固也。而无形之习染,谁能计之?国家之于民行,实不得已而用其干涉。何则?所以防风气之成,而其效将终于害国也。[123]
原文讨论的是微观层面的问题,即一个人满身恶习或是品德败坏并不会对他人造成直接的危害,但会树立一种反面的榜样,进而使他人 “堕落或者误入歧途”。严复则将其提高到一个宏观的层面,指出这种恶行将败坏风气,而“终于害国”。严译虽然没有完全背离原著,却明显体现出严复最关心的还是国家政治,是国家当下的处境,这是他看待各种事物以及理解各种西方理论的根本出发点。
4.Armed not only with all the powers of education,but with the ascendency which the authority of a received opinion always exercises over themindswho are least fitted to judge for themselves…[124]孟译本:既然社会不但垄断着一切教育的权力,而且拥有公认意见的权威带来的支配优势,总是左右着那些最不配自我决断的头脑;[125]严译:国中学校林立,师资云屯。先正之格言,前王之法典,此真中材以下之民,不能自用其别识者之所倚恃,而于其心最有率导之权力者也。 [126]
严复将 “不能自用其别识者之所倚恃”之人称为 “中材以下之民”,即中等才能以下的人,这是原文没有的定性判断,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礼制中的等级划分,《孟子·尽心上》即有 “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之句;同时,也暗示了严复思想的一大倾向:先开民智,再立自由民主。严复认为,西学 “以自由为体,民主为用”,自由是西方文化精神之本,也是他最向往的。而民智不开,再彻底的政治改革也无法成功,反而会带来动乱。他在1897年的 《中俄交谊论》中强调:“夫君权之轻重,与民智之浅深为比例。论者动言中国宜减君权、兴议院,嗟呼!以今日民智未开之中国,而欲效泰西君民并主之美治,是大乱之道也。”[127]此后与友人的书信往来,他也反复提及 “开民智”的重要性。
此外,严复将第三章的篇名 “Of Individuality as One of the Elements ofWell-Being”译为 “释行己自繇明特操为民
德之本”。 “well-being”是一种抽象概念,指人的美好状态,严复将其具象化为 “民德”,即人们的道德,与原义不完全一致,反映其自身的认知与关怀。
(四)
《论自由》第6至7页有and the sentiments thus generated react in turn upon themoral feelings of themembers of the ascendant class,in their relations among themselves....and sympathies and antipathieswhich had little or nothing to dowith the interests of society havemade themselves felt in the establishment ofmoralitieswith quite as great force.[128]这一整段内容严复都省略未译。其中密尔主要论述了两层意思:一方面,道德情操大多是上层阶级利益和优越感的产物,并会随着阶级地位的更替而改变;另一方面,人类对他们现世主人或所奉神祗的好恶有一种屈从性,从中产生的同情或反感对道德情操的确立有重大作用。严复将这一段截去不译并非偶然。戊戌维新失败后,严复等人因与 《国闻报》的关系而 “屡被参劾”,[129]处境危险;庚子拳变,学堂尽毁,严复避地沪上,之后回京,言论环境较不自由。此段内容涉及上层阶级利益的问题,稍显敏感。为避免 “过触时讳”,删去不译,也在情理之中。另一种可能则是后半段内容谈到的神祗问题不适用于中国。据严复的观察,中国官方倡导儒家学说,即所谓 “孔教”,而普通民众却大多信仰佛教。严复认为,“孔教之高处,在于不设鬼神,不谈格致,专明人事,平实易行”,[130]因此对 “鬼神”一事不愿多谈,索性将此段删去不译。
由于 “中西各有体用”,虽然严复试图在翻译方面沟通中西,既力求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以便流通,同时又能准确传达西书的本意,可是许多西方的概念并不能在中文中找到精确对应,在具体翻译过程中常常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形。加上文字、时局及个人关怀的作用,译文与原文难免存在些微偏差。
四、结语
严复1899年着手翻译约翰·密尔的 《论自由》,经历了诸多波折,最终于1903年出版 《群己权界论》。他力求调整 《天演论》翻译时一些随意增减内容文字的偏蔽,更加着重于 “信”,基本遵循照实直译的原则,紧跟密尔的行文思路进行翻译,并且没有添加任何案语,大体做到了符合原著。同时,为了使译著被中文世界所接受和理解,他选择使用雅洁的文辞,遵照中文的表达习惯,从中国传统文化资源中寻觅西文语汇的精准对应,力图完全实现 “信达雅”的理想境界。可是按照严复自己的观念,中西各有体用,无法强同,所谓 “分之则并立,合之则两亡”,在翻译的历史上也不乏其例。或如前贤所论,跨文化传通本来就是充满误会,要想兼顾各面,在逼真和如画之间就会左右为难,进退失据。严译西书,翻译之际已相当纠结,时有轻重取舍的抉择,无法面面俱到,时过境迁,更加难逃非驴非马的困境。
[1]王蘧常:《民国严几道先生复年谱》,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4页。
[2][3][12][14]王栻主编:《严复集》第5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560、1570、1560、1562页。
[4][6][8]贺麟:《严复的翻译》,《论严复与严译名著》,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33、33、34页。
[5]转引自 《翻译研究论文集》,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4年,第60页。
[7]王栻:《严复与严译名著》,《论严复与严译名著》,商务印书馆编,1982年;本杰明·史华慈:《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黄克武:《自由的所以然——严复对约翰弥尔自由思想的认识与批判》,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俞政:《严复著译研究》,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3年;王宪明:《语言、翻译与政治:严复译 〈社会通诠〉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9][15]俞政:《严复著译研究》,第211、208,21-63页。
[10][13][63][84][85][86][102]王栻主编:《严复集》第3册,第780、520-521、519、516-517、518、559、518页。
[11][105][130]王栻主编:《严复集》第1册,第91、3、85页。
[16][19][22][25][28][31][34][37][40][43][46][49][52][60][64][69][72][75][109][112][115][118][121][124][128]John StuartMill, On Liberty,Edited by Elizabeth Rapaport,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1978,p.1,1,2,3,3,7,8,9,11,9,10,10-11,8-9,2, 4-5,11,12,13,73-74,73,3,3,78,80,6-7.
[17][20][23][26][29][35][38][41][53][73][76][119]密尔:《论自由》,顾肃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0年,第3、3、4、5、5、10、11、13、11、14、16、5页。
[18][21][24][27][30][33][36][39][42][45][48][51][54][55][62][66][71][74][77][111][114][117][120][123][126]严复:《群己权界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3、3、4、5、5、8、10、10、13、10-11、12、12、10、ix、4、6、12、14、15、82、82、5、5、86、89页。
[32][44][47][50][65][70][110][113][116][122][125]密尔:《论自由》,孟凡礼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8、10、11、12、5、12、90、90、4、95、98页。
[56]蔡元培:《五十年来中国之哲学》,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4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353页。
[57][59]欧阳哲生:《严复评传》,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0年,第75、90页。
[58]欧阳哲生:《严复评传》,第89页;本杰明·史华慈:《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第119页。
[61]结合:约翰·密尔:《论自由》,孟译本 (第2页)、顾译本 (第4页)。
[67]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91页。
[68]《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7版,北京:商务印书馆,第1040页。
[78]J.S.Mill,On Liberty,p.11;严复:《群己权界论》,第13页。
[79]曾纪泽:《出使英法俄国日记》,长沙:岳麓书社,1985年,第186页。
[80]郑孝胥:《郑孝胥日记》第1册,劳祖德整理,中国历史博物馆编,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60页。
[81]转引自邬国义:《吴汝纶与严译 〈天演论〉》,《江淮论坛》1992年第3期。
[82]《吴汝纶全集》第3册,合肥:黄山书社,2002年,第235页。
[83]孙应祥:《严复年谱》,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74页。
[87]荀悦:《申鉴》卷5,龚祖培校点,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22页。
[88]陈寿:《朱桓传》,《三国志》卷56,百衲本景宋绍熙刊本。
[89][91]袁宏:《后汉纪》卷24、5,四部丛刊景明嘉靖刻本。
[90]应劭:《江夏太守河内赵仲让》,《风俗通义·过誉第四》,明万历两京遗编本。
[92][94]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卷第7、第6,四部丛刊景日本翻宋大字本。
[93]韩愈:《南溪始泛三首》,《昌黎先生文集》卷第8,宋蜀本。
[95][日]高楠顺次郎等辑:《大般涅槃经》卷第10,大正新修大藏经本。
[96][日]高楠顺次郎等辑:《坛经·顿渐》第8,大正新修大藏经本。
[97]桑兵:《中国思想学术史上的道统与派分》,《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98]朱熹:《朱子读书法》卷4,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9][101][103]严复:《群己权界论》,“译凡例”,第viii-ix、vii-viii、vii页。
[100]陈静:《自由的含义——中文背景下的古今差别》,《哲学研究》2012年第11期。
[104]转引自皮后锋:《严复评传》,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496页。
[106]J.S.Mill,On Liberty,p.5,8,78;严复:《群己权界论》,第7、9、86页。
[107]李剑鸣:《隔岸观景》,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46页。
[108]J.S.Mill,On Liberty,p.3,5;严复:《群己权界论》,第5、7页。
[127]严复:《中俄交谊论》,王栻主编:《严复集》第2册,第475页。
[129]郭廷以编著:《近代中国史事日志》下,第1034页,转引自孙应祥:《严复年谱》,第132页。
责任编辑:杨向艳
K257
A
1000-7326(2015)03-0119-10
叶雨薇,中山大学历史系博士生 (广东 广州,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