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实践观中“改变世界”概念的价值向度*
2015-02-25李玲
李玲
马克思实践观中“改变世界”概念的价值向度*
李玲
作为一种典型的“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相统一的实践性的哲学,马克思哲学将“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有机地统一起来,实现了“解释世界”的同时就在“改变世界”。而其“改变世界”概念的突破性标识就在于其所要改变的“现实的人的生存与活动状况”的价值,即马克思实践观中“改变世界”概念的价值取向在于以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现实性为基点,通过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的不断展开而逐步实现对人所面对的自然界、人所身处的社会关系的不断改变,其所凸显的乃是人与社会之存在与发展的现实价值性。而这种现实价值性又是在以“真”(即科学地认识世界)为前提的基础上,通过改变现实世界之“善”的活动而达到的“真”、“善”、“美”相统一的人的一种自由自觉活动的品质。
马克思实践观改变世界价值
一
马克思曾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的结束处给出了一句影响甚远的话语:“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这样一句看似简短实则意蕴丰富的话语可谓是历来的学者们研究马克思哲学的一大焦点。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毫无疑问这句话集中地体现了马克思哲学的根本宗旨,标识着马克思哲学在哲学历史功能上的重大变革。那么,这种变革是否正如有些学者们所理解的仅仅在于马克思哲学实现了将哲学理论活动的目标从一种完全的“解释世界”推向了完全的“改变世界”呢?这种认知当然也是毫无疑问应予以驳斥的,即在对这种哲学历史功能变革的认知上不能抱着非此即彼的态度。
事实上,尽管马克思首次将哲学的根本目的从对世界的“解释”转向了对现存世界的“改变”,但他并非是在一味地强调对世界的“改变”而否定或轻视对世界的“解释”。其所言的“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只是在对哲学理论研究的现实目标做出一种规定而已,这里的规定是以对世界的“解释”与“改变”有机统一为基础的,即视前者为后者的前提,视后者为前者的目的,从而将从事理论的研究与追求现实的人的生存状况的改变直接地联结在一起。这才是所谓哲学功能的变革性,其核心是要推动人的实践活动不断地走向自由自觉性,以逐步地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当然,对于以上这些认知还需要具体来展开说明。首先,为何说马克思提出的“改变世界”思想是对以往哲学的一种重大变革?也就是说,是否以往的哲学都只是“解释世界”,而没有任何关于“改变世界”的认知?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一点可以引用目前学界有些学者对此所做出的相关评析来予以解答,即“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来说,‘哲学’作为人们最容易理解和接受的说法,即‘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它是一种理论形态的存在,它的直接的社会功能是对‘世界’、‘社会’、‘历史’和‘人生’的理论‘解释’,因而在它的直接的存在形态和社会功能上,都不是‘改变世界’,而只能是‘解释世界’。”或者说,“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外的哲学的理解说,没有一个哲学家不是以‘改变世界’为己任的,或者说没有一个哲学家是满足于‘解释世界’的。”[2]这就是说,“改变世界”并非是马克思哲学中才有的旨意,事实上,几乎所有真正的哲学理论学说都或多或少是怀着“改变世界”的愿望而展开探讨活动的。据载苏格拉底曾把自己比做神赐予雅典的一只牛虻;柏拉图则把实现其“理想王国”的哲学夙愿看做变革现实政治的最高方式;而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者和启蒙思想家们更是通过各种理论学说对历史发展起到了变革性的作用;尤其是以晦涩、思辨著称的德国古典哲学更是曾一度被马克思称作“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其典型乃是以最激进的言辞掩藏着最为保守思想的青年黑格尔派,马克思不仅没有否认他们试图反叛现实和改变世界的思想动机,而且还在很多论述中暗示了其对自身一步步走上理论与现实革命道路的重大影响。恩格斯还曾就此方面对黑格尔哲学做出过明确解释,认为“他的哲学因为对他的思维来说是正确的,所以也就是唯一正确的;而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要得到证实,人类就要马上把他的哲学从理论转移到实践中去,并按照黑格尔的原则来改造整个世界。这是他和几乎所有的哲学家所共有的幻想。”[3]依此看来,马克思哲学与其之前的哲学在“改变世界”的初衷上是具有一定共同性的,不同的乃是它们在“改变世界”的认知和结果上所存在的根本区别。因而,说马克思提出“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是对以往哲学的一种重大变革的根本缘由即在于:马克思哲学首次将改变现实的世界作为哲学活动的根本目的来看待,并在“改变世界”的思维、路径及指向上展现了价值性的突破。
其次,以往哲学家们“解释世界”与马克思哲学创始人“解释世界”有何根本区别?其实对于这一点,可以通过以上的剖析来给予简要的解答,即以往哲学家们由于往往将哲学理论诉求观念化、理想化、神秘化,甚至于企求建立一个穷尽一切的绝对真理的体系,轻视或脱离了人类的现实生活及其劳动,从而没有从一种科学的视角来看待现存的世界及其发展。这样一来,其所把握的世界要么是非现实的、幻想式的空中楼阁,要么只是纯粹的逻辑推断,而基本不触及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而马克思哲学则超越了传统哲学的学说框架,破除了注重从抽象的、恒定的终极范畴来“解释世界”的思维模式,强调“解释”的现实性、生成性。其所谓的“解释世界”是对现实的人的生活世界的“解释”,所要揭示的乃是人类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律,并力求从一种历史的、科学的角度来给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做“解释”,将对世界的“解释”与对世界的“改变”有机地统一起来,以科学的“解释”来推动对现存世界的合理“改变”,包括改变自然界的面貌、改变人类社会的各种社会关系及改变人自身的思维认知能力等。这就是说,马克思并非只注重对世界的“改变”工作而不重视对世界的“解释”工作。事实上,马克思哲学理论正是马克思哲学创始人在对现实世界做了大量的、科学的“解释”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间他们不仅参考了历史学等大量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还参阅了生物学等众多的自然科学知识,并以经济学为重心而展开资本批判工作。所以,在马克思哲学这里,“解释世界”是一种与“改变世界”相统一的、有的放矢的前提性工作,亦是推动实现哲学历史使命的必要性工作。
二
因此,现在的问题只在于:作为一种统一“解释”与“改变”双重功能的马克思哲学又是如何发挥哲学功能、完成变革现实的历史使命的呢?即马克思哲学对“改变世界”的基本规定又是什么呢?这就需要从马克思哲学创始人对以往一切旧哲学的根本问题的揭露说起。
尽管《提纲》的第十一条是整个《提纲》的核心所在,但马克思并没有详细地予以解说,更没有具体地评析以往的哲学家们对待世界的态度及其根本局限,而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论述其新的、实践的历史观时,马克思哲学创始人在多处就此进行了直接的评述,揭示了以往的所谓“改变世界”的哲学的基本特征及其根本局限。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青年黑格尔派玄想家们尽管满口讲的都是所谓‘震撼世界的’词句,却是最大的保守派。如果说,他们之中最年轻的人宣称只为反对‘词句’而斗争,那就确切地表达了他们的活动。不过他们忘记了:他们只是用词句来反对这些词句;既然他们仅仅反对这个世界的词句,那么他们就绝对不是反对现实的现存世界。”[4]即青年黑格尔派只是在同意识的一些幻想进行斗争而已,并要求通过改变意识来“消除束缚他们的限制”,而“这种改变意识的要求,就是要求用另一种方式来解释存在的东西,也就是说,借助于另外的解释来承认它……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5]这就遮蔽了“改变世界”的真实含义,而逐步落入了改变思维模式的理论怪圈。虽然在这一点上,费尔巴哈与青年黑格尔派的激进者们不同,他不是同“词句”、“意识的幻想”等作斗争,而是同现实的、感性的事物作斗争。但由于费尔巴哈“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他不仅未能改变现存世界,相反最后却对现实的状况保持拥护的姿态。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曾给予了精辟的评述,即费尔巴哈“只是希望达到对现存事实的正确理解,然而一个真正共产主义者的任务却在于推翻这种现存的东西”,而“推翻这种现存的东西”的目的则在于使人从各种束缚中得到解放,这乃是“改变世界”内涵的根本。那么,又应如何完成这种“解放”呢?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哲学创始人在《形态》中对以往哲学家们所谓的“解放”人的理论进行驳斥时就曾有过相关的说明:“当然,我们不想花费精力去启发我们的聪明的哲学家,使他们懂得:如果他们把哲学、神学、实体和一切废物消融在‘自我意识’中,如果他们把‘人’从这些词句的统治下——而人从来没有受过这些词句的奴役——解放出来,那么‘人’的‘解放’也并没有前进一步;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没有蒸汽机和珍妮走锭精纺机就不能消灭奴隶制;没有改良的农业就不能消灭农奴制;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不是思想活动,‘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6]这里的意思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以往的哲学家们由于把人的解放仅仅看做是一种思想的解放,从而其“改变世界”的活动基本都是局限在思想领域,这样一来,任何一种博大深奥的哲学理论体系都最终变成了一种“解释世界”的理论教条而已。事实上,人的解放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历史的、实践性的活动,因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7]应该说,这句话是对《提纲》最后一条的更深一层的提炼与具体说明,是马克思哲学创始人在进一步指出哲学的历史使命及“改变世界”的重要内涵。
由此可见,马克思哲学所谓“改变世界”不是指别的,而是指对现实的人的世界的改变,而现实的人的世界的改变又包括对人所面对的自然界、人身处其中的社会关系甚至人自身思维能力的改变。当然,就改变人所面对的自然界这一点来说是很好理解的,因为自然界是人生存的基础,人的实践活动的不断展开过程也就是天然的自然界不断人化的过程。正是通过对自然界长期不断地改造,人们才逐渐获得生存于自然界的能力,逐渐地与自然之间建立起一种和谐的关系,而正是通过自然界的不断人化,人的社会属性得以不断生成,其存在价值也逐渐凸显。达尔文曾从生物进化的角度给我们揭示了人类历史诞生与演变的规律。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在生理结构和存在形态上已经历了数次大的转变,这种转变的过程是以人的感性活动为潜在纽带的,正是这一纽带促进了人类史与自然史之间的不断分化与合成,而这种分化与合成又是通过人的本质与社会的本质的分化与合成体现出来的。因此,随着人的感性活动的不断展开,人的社会属性逐渐凸显,社会关系链不断延伸,并成为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而推动着人自身的不断发展。因而,对社会关系的不断变革或完善也就成了马克思哲学中“改变世界”的根本,并且,这种改变是一种无限延伸的历史过程,它是实现人自身真正解放的必需。然而,由于人的感性活动是促发工业革命、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现实动力,所以,所谓人的真正解放实质上指的是在社会生产力有了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每个人的发展都具有自由全面性的一种历史状态。简言之,改变现实的人赖以生存的自然界和一切现实的社会关系,从而逐渐地实现对人自身生存状况的完善乃是马克思哲学对“改变世界”的基本规定。
三
《提纲》中这句关于“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的话语看似非常简洁明了,历来学者往往也都将其看做是对马克思哲学的功能与历史使命的一种定位,而且这样理解的积极意义在于将马克思哲学的变革现实世界的根本旨趣突显了出来,从而引导现实的哲学研究工作。然而,由于人们大多是从对立的角度来阐释“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的内涵及关联的,从而导致一个潜在的问题被遮蔽了起来,即马克思所谓“改变世界”的前提或标识又是什么?或者说,马克思哲学在“改变世界”理论上的价值性何在?因为马克思在指出要立足于改变现实世界来从事哲学研究工作时,不是在制订某种工作蓝图或建立某种终极理想,而是在暗示要对一切哲学理论工作的现实价值进行一种根本的规范。那么,这种规范的依据或基点又是什么?这是把握这句话的关键点之一。关键点之二则是:如何将哲学家们的历史任务与哲学学科的历史使命有机地统一起来?循此可知,马克思在阐述历史使命问题上其实是阐释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在一定的理论前提和现实实践的指引下,哲学家们都是立足于某种基点以期通过创建哲学理论体系达到“改变世界”的目的。然而,以往哲学家们的基点大多在于“抽象的个人的思辨的活动”,虽然其中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并将“现实的个人的感性活动”作为其理论基础,但由于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而且“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8]这样一来,其“现实的个人的感性活动”同其他哲学家们的“抽象的个人的思想活动”在“改变世界”的本质上也就没有多大差别。而马克思哲学的基点——“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是具有指引人自由自觉地进行生活的特性的,因而,说马克思哲学创始人立足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来“改变世界”的实质,也就是说其哲学是将实现现实的人的自由自觉活动作为基点而展开理论创建及革命指导工作的。这才是马克思论述这句名言的思维背景及真正指向。另一方面,“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并不是两种对立的哲学思维模式,而应是理论与现实有机统一的科学路径。这是任何哲学家及其哲学理论所应坚守的原则,若将二者割裂开来,必然难以实现变革世界的意愿。因为如前所述,从逻辑上来说,“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都是从不同层面上为着推动现实人的生存状况的不断改善而服务的。也就是说,马克思哲学中“改变世界”概念的突破性的标识就在于其所要改变的现实的人的生存与活动状况的价值性。因而,接下来所要揭示的问题就在于马克思哲学中“改变世界”概念所蕴含的“改变现实的人的生存与活动状况”的价值取向何在。
马克思哲学是在立足于其实践观的价值旨趣的基础上来展开其变革世界的活动的,其任何哲学理论的创建也都是为推动“批判的武器”向“武器的批判”的转变做准备的,没有这种现实的动力,其哲学的内在价值便不可能得以展现。在《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公开地说道:“《共产党宣言》的任务,是宣告现代资产阶级所有制必然灭亡。”[9]这就是说,马克思哲学所谓的“改变世界”是有的放矢、有章可循的。它从社会历史的现状出发,明确了要通过变革现实的社会制度来推动无产阶级的解放,最后实现全人类的解放。事实上,随着新历史观的创立与完善,马克思哲学变革现实世界的意愿亦随之一步步地变成了现实。《共产党宣言》的问世对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的积极影响是众所周知的,而这与马克思哲学创始人在其革命工作中将“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的哲学理论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分不开的;也正是在推动理论转化为现实、“批判的武器”转化为“武器的批判”的过程中,其哲学的真正历史使命得以逐步突显和实现。因为在这一过程中,现实的被压迫的无产阶级逐步得到了解放,获得了展现其价值的自由空间;资产阶级则由于无产阶级的解放而失去了压迫的对象,从而不得不回归到依靠自身的实践活动来维持生命的生存与发展,这在一定意义上推动了其从“异化的人”向真正的、自由自觉的人的转化。当然,这种转化的周期是历史的、具体的,而且是漫长的,是需要人的感性活动来推动的。也就是说,要想理论变革现实的力量能够一直延续下去,还必须找到“批判的武器”的根本点,这个根本点乃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而这种利益冲突说到底是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的。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在其后期的理论工作中,主要倾心于经济学的研究,从而发现了剩余价值规律。这一规律的发现不仅对经济学学科的研究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对无产阶级乃至整个人类的解放都具有划时代的影响。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经济问题的过程中更进一步地发掘了感性活动范畴之基本形态——人的劳动的基本特点及其价值所在,揭示了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本质,推动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的完善,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理论寻找到了内在依据。
在马克思哲学创始人看来,人们的生产劳动无论多么纷繁复杂,其最大特征就是总能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且往往主要是通过经济增长的方式体现出来。虽然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标识,但在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生产力的发展,具体来说是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社会制度的改善而体现出来的,即“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10]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也曾说道:“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11]可以说,这是新历史观在社会运行结构理论上的一段经典表述,它涵盖了社会运行结构的四大要素——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三个方面——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意识结构;三层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对立统一,其中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是由前两层关系伸展而来的,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变迁就是由这几大要素及其多层矛盾关系的运行演变所决定的。并且,由于生产力本身也是人的一种价值创造活动能力,生产关系中包含着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具体价值(利益)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则更加明显地体现着人们的各种社会利益之间的相互联系的性质,因而改变过时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形式既是历史发展的规律性不可遏止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人类的一种价值要求。这种价值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是为了保存人类已经取得的成果,另一方面也是人类追求一种更进步更合理的适应于个人自由自觉活动的社会类型。生产力的这种历史性和价值性是不能简单地通过某些既成的几何数字来评估的,它内在地所具有的不断上升的能量促使人类不同历史时期各种上层建筑之间关系的最优组合,同时也促使人与人之间社会交往关系的更加深化与和谐。
此外,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所带动的各层社会关系的运行形成了一种生产力的物质技术同社会生产相结合的综合的社会关系网,而这种综合的社会关系网既是前人实践活动的结果,又是现代人从事实践活动的起点,因而,现实的人在从事一定的实践活动时必然受着一定的客观条件的制约,从而必须遵循一定的活动规律。而在马克思哲学创始人看来,这种规律也是人的自由发展的必需,因为“合规律性”同“合目的性”一样,也是人的自由价值的肯定。“合规律性”的需求与被满足的价值特性也正是实践活动“合目的性”的指向所在,二者均是人存在和发展的两种必然取向,是人的实践活动价值的两种根本表现;而且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具体的感性活动体现了马克思实践观所内涵的真、善、美的价值取向。当然,并不是在人类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能实现人的感性活动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绝对统一,因为人的认识并不是在每一历史阶段都能达到完整的、科学的认识,只是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升,人的思维认知能力和自由自觉活动能力随之而增强,从而推动着二者逐渐走向统一。
由于“改变世界”概念本身蕴涵人的感性活动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所以马克思哲学创始人一再强调对人的活动的认识一定要立足于感性活动的敞开性、生成性,使其理论认知“不仅在内部通过自己的内容,而且在外部通过自己的表现,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12]因为只有这样,其理论学说才能指引人逐渐地趋向通过科学的实践活动对世界进行合理的改造。可见,马克思哲学作为一种典型的“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相统一的实践性的哲学,并不是把“改变世界”作为一种空洞的口号,而是在“解释世界”的同时就在“改变世界”,就在推动着人的自由活动能力的提升。当人的自由活动能力达到一定高度时,人类即真正实现了其解放,而这又是一个历史的具体的过程,它依赖于人的感性活动的一步步展开,所以,完成变革现实世界的历史使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这是马克思哲学的内在要求。可以说,正是在有机地统一“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的过程中,马克思哲学创始人将以往哲学家们所苦苦思索的“人的自由何在”及“人的自由何以可能”的问题直接转换成了“人类的解放何以可能”的问题。因为对于“人的自由何在”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新历史观的过程中就已给予了解答,而“人的自由何以可能”问题则是与“人类的解放何以可能”问题具有相通性的。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在其后期的理论工作中,无论对经济规律的研究还是对生产劳动的剖析,都是围绕人类的解放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展开的。因此在马克思哲学中,“改变世界”其实包含着两个层次:理论变革与现实变革。这种双重变革的属性是由人的感性活动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它推动着人类的“必然王国”不断地向“自由王国”迈进,从而推动着人的自由价值不断地彰显与升华,形成一种人的本质力量无限延伸的活动轨迹,在这种活动轨迹上,人的“真”、“善”、“美”相统一的至高品质将最终得以展现。
[1][4][5][6][7][8][9][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7、66、66、74、75、54、251、142页。
[2]孙正聿:《怎样理解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3期。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25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2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20页。
责任编辑:罗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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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326(2015)12-0024-06
*本文系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列宁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CCNU13A03028)的阶段性成果;本文同时亦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证书编号:201506775074)出国访学项目资助。
李玲,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湖北武汉,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