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生成主义的认识论意义*
2015-02-25魏屹东武建峰
魏屹东 武建峰
认知生成主义的认识论意义*
魏屹东 武建峰
认知生态学是认知科学中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和交叉性学科,它所孕育的生成主义纲领已经发展为一个能与认知主义和联结主义相抗衡的研究范式。生成主义作为一种全新的认知哲学观,超越了传统的客观主义和建构主义;作为一种全新的认知研究纲领,超越了传统的认知科学范式。它自身蕴涵的认识论原则包括自主性原则、意义建构原则、互规定性和共涌现性原则、具身行动原则和脑身经验结构原则。
认知生态学 生成主义 认识论
生成主义 (enactivism)萌芽于心智生态学 (ecologyofmind),脱胎于认知生态学 (cognitiveecology),成熟于生成认知科学 (enactivecognitivescience),目前已发展为一个能与认知主义和联结主义相抗衡的认知研究纲领。它既是一种全新的认知科学范式,从根本上推进了认知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融合,也是一种全新的心智哲学理论,从根本上超越了传统的认知哲学观。本文的目的就是要探讨生成主义这一革命性纲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它本身在哲学层次上的洞见性,以及它自身蕴涵的认识论原则。
一、作为认知生态学纲领的生成主义
认知生态学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它将生物学领域的生态学和进化论整合并纳入认知研究中,是认知科学中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和交叉性学科。它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外在于大脑的生态要素如何与大脑的神经过程发生关系。它奉行语境论的方法论,主张在 “语境”中研究认知现象。总体上讲,认知生态学将认知研究指向认知生态系统中诸要素间的相互依存之网,将认知视作一种生物现象而非一种逻辑运算过程,使认知科学的分析单元 (研究对象)从系统要素之内在属性规定的单元转变为系统要素间关联的动力学模式规定的单元,试图从共时性和历时性两个维度探究认知现象:前者揭示认知生态学诸要素间的功能关系,后者揭示认知系统的演化规律。
哈钦斯 (Hutchins)[1]认为,认知科学在过去30年里至少有三个领域采取了生态学进路:吉布森(Gibson)的生态心理学,贝特森 (Bateson)的心智生态学和维果茨基 (Vygotsky)的文化历史活动论(CHAT)。这三个进路共有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们都反对认知科学中占主导地位的认知主义。其中,心智生态学领域中的生成观在当代发展尤为迅猛,它所孕育并渐趋成熟的生成主义范式已成为当代认知
科学研究的一个新取向,大有涵盖其他领域,进而成为认知生态学乃至整个认知科学的研究纲领之势。事实上,认知生态学的三大主要领域都不同程度地奉行生成主义纲领,都以自己特有的研究视角遵循着生成主义原则。无论是生态心理学强调的生态语境,还是文化历史活动论强调的文化和历史语境,都不是抽象地、孤立地研究认知,而是将认知置于具体且丰富的多元语境中。生态心理学中的 “知觉是行动”、“有机体与环境间的动态耦合”、“视觉经验是感觉运动”以及文化历史活动论中的 “认知在文化和历史中演化”,无不是生成主义的典型观点。
概言之,生成主义作为一种 “心智理论”,旨在将经验和意识置于认知科学的显著位置。它把生命认知系统的属性视作一个连续统的构成部分,提倡一种探究这一维度的不同阶段的科学纲领。这样,生成主义就是一种非还原论的自然主义,它从根本上反对认识论的二元论。在它看来,某一具身实体以由其生理机能决定的精确方式与周遭环境发生着交互作用,“自我”就是作为这种交互作用过程的一部分而产生的,个体被看做是它与世界交互作用的产物。 “自我”并不表征世界,但它通过与周遭环境交互作用的独特方式来产生世界。因此,从生成主义视角看,认知是系统间不断演化的交互作用,是一种人类的、社会的和生物的现象。正如瓦雷拉所言,生成主义纲领旨在强调一个日益增长的信念:“认知不是一个既定心智对既定世界的表征,它毋宁是在 ‘在世存在’施行的多样性活动之历史基础上的世界和心智的生成”。[2]
二、生成主义作为认知研究纲领的特征与要件
生成主义作为一种认知研究纲领是如何可能的呢?具体而言,生成主义与传统认知研究进路相比具有哪些鲜明的特征?生成主义是否具备了作为认知科学研究范式的条件?我们分别对这两个问题做深入探讨。
与传统认知研究纲领或范式相比,生成主义具有如下三个特征。[3]一是人类经验性。将人类经验纳入认知科学研究视野是瓦雷拉的一大创举和贡献。在他看来,生成主义主要探究第一人称的生活经验(livedexperience)与第三人称的自然科学之间的关系。生成主义的这一特征使其明显区别于其他相关的思想流派,尤其是吉布森的生态心理学 (尽管它与生成视角相容,但明显避开了第一人称维度)。而根植于第一人称经验的现象学却通常不考虑第三人称的自然科学。为了避免这种困境,生成主义试图整合一三人称研究进路,并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一个经验性主体是如何显现于一个外在观察者的?当然,生成主义现在还未能彻底地解决这一问题,但它的这种诉求使得沟通一三人称描述成为认知科学中的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二是跨学科清晰性。生成主义纲领的一个根本任务就是为阐明认知科学中不同领域和不同学科之间的关系提供一个综合框架,即在保持不同研究路径的自主性和正当性的前提下,构建一个关于认知是如何进化和发展的解释学循环。在生成主义框架内,这些学科主要涉及心理学、语言学和神经科学,这些领域基本上涵盖了物理化学的耗散结构、基本的生命代谢、自创生、人类文化和历史意识等方面。
三是自反性。生成主义纲领如果是彻底的,那么它就不能回避自反性问题,即适用于自身的问题,因为认知科学家的活动本身也是一种认知形式。换句话说,生成主义是否适用于解释和阐明认知科学家自身的活动?哲学史上著名的罗素悖论让我们十分警惕自反性问题的危险性,因为它很容易引出自相矛盾的结论。经验和事实告诉我们,在作为第三人称的外部观察者所感知到的东西与作为第一人称的当事人所感知到的东西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别,所以当我们将生成主义纲领运用于认知科学家自身时,我们将面临着引出自相矛盾的危险,面临着试图去做操作闭包 (operationalclosure)原则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的危险。为了避免这一困境,生成主义采取的策略是:在第一人称经验与第三人称科学方法之间搭建一个解释学循环。正如斯图尔特所描述的,我们从生命的基本形式出发,经历生命发生在地球上的一切日趋复杂的形式,最后以生物学家研究生命的基本形式结束。这似乎是一条原始反终的麦比乌斯带 (一种单侧的、不可定向的曲面)。我们从起点出发,转了一圈又返回到了原点,认知科学研究的对象 (认知活
动)变成了认知科学探寻的主体 (认知科学家)。如此看来,认知科学研究本身就是一种认知活动,认知科学适用于其自身。
生成主义具备作为认知研究纲领的两个要件。如何有效解决心身问题和如何实现跨学科阐明问题,是生成主义成为认知科学范式必须解决的两个基本问题。[4]而这两个问题构成了作为认知范式必备的两个要件。心身问题作为心灵哲学中的一个古老问题由来已久,但迄今仍未能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无论是笛卡尔的二元论,还是唯心主义或唯物主义的一元论,都经不住深层次的推敲和质疑。生成主义或许能为我们提供一个新颖的理论视角和洞见。它将心身问题界定为:一个物质状态何以可能成为一个精神状态?它从生物进化论和自创生理论出发,将一切认知现象归结为生命机体的本质特征。于是,心身问题就变为:一个物质过程何以可能成为一个生命过程?根据自创生理论,生命机体不是一个具体的 “物件”,而是一个具有无限自生属性的 “过程”。也就是说,生命机体首先是一个自创生系统,根据布尔吉纳 (Bourgine)和斯图尔特对认知系统的定义,生命机体本质上也是一个认知系统。在他们看来,一个系统是 “认知的”,当且仅当它产生自己的行动,并且感觉反馈以某种特定方式引导其行动以维持它的自创生和存在。[5]因此,生命机体具有最小认知,即发生于生命机体与其环境之间的感觉运动环具有最低层次的认知性。
但是,这种感觉运动环是如何表现出认知特性的呢?我们知道,有机体与环境之间存在着丰富的感觉运动耦合作用。一方面,有机体的感觉输入是由其所处的环境给予的,其作用是以某种特定方式引导有机体的行动,以便维持有机体的自创生。这种行为方式是一种直接体现在行动中的 “知道如何”(knowinghow)的知识。生成主义认为这种知识比符号知识更为基本且更具一般性。另一方面,有机体在感觉输入引导下的行动修正其所处的环境及其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而反过来修正其感觉输入。这两个部分一起构成了一个感觉运动环,同时形成了一个构成认知基础的动力学系统。感觉运动环的认知特性表明:世界对于有机体而言是个什么样子,意味着世界是其感觉输入引导下的行动的结果;而感觉输入反过来又依赖于可能行动的范围。换言之,没有行动就没有所谓的 “世界”和知觉。每一个生命有机体生成了它所存在的世界。这在本体论上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即 “实在”不是预先给定的,而是有机体与其环境共同构筑的。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认知”和 “生命”从根本上讲是同一种现象,生成主义以其独特的方式基本上解决了心身问题。
在如何实现跨学科阐明的问题方面,生成主义采取了一个方法论原则,即遵循生命形式诞生的自然过程。由于认知现象本质上就是生命现象,所以我们可以透过探寻生命形式的历史演化规律来窥视认知形式的发展和演变过程。从某种程度上讲,生命演化史就是认知演化史。围绕认知 (或生命)如何演化这一核心主题,我们就可以动用认知科学中所有相关的学科和领域来达到跨学科阐明的目的。例如,生成主义通过审查和探究那些连接动物世界和人类世界的人化过程,就能非常自然地将许多社会人文科学(尤其是人类学)纳入到自己的解释框架。这充分显示了生成主义框架的优越整合力和解释力。
三、生成主义作为认知研究纲领的优越性
生成主义之所以能够作为一种认知纲领,其优越性表现为对传统认知哲学观和传统认知科学观的超越。
首先,生成主义作为一种新的哲学观,在认知研究路线上超越了传统的客观主义和建构主义 (或主观主义)。贝格 (Begg)将这三种哲学观概括为三句话:“客观主义者讲:‘我观察’;建构主义者讲:‘我思考’;生成主义者讲:‘我行动’”。[6]客观主义片面强调客体性,建构主义片面强调主体性,而生成主义则强调主体和客体的相关性和不可分割性。客观主义和建构主义都认为心灵与实在 (真实世界)是相分离的,认知寓居于个体的、与世界和他人相隔离的身体中。生成主义则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认识论形式的二元论,反对武断地将自我与世界、心灵与身体,或者主体与客体割裂开来。而且,客观主义主张实在是外在于认知者的,其结构可以被模型化;人类认知受外部实在支配并且独立于人类经验,它的
作用在于反映外部实在及其结构;人的心灵被看做一台处理符号的抽象机器。与此相反,生成主义坚称:实在依赖于决定意义的认知者的意识,不存在独立于认知者的绝对实在;认知是一个生成世界和心智的复杂过程,认知者与世界是相互规定和共涌现的。换言之,人的心灵与自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不仅解释自然,同时也影响自然。因此,生成主义奉行的是一种非客观主义的本体论。
建构主义宣称实在是心智的产物,是由认知者建构起来的,认知者决定实在。像客观主义一样,建构主义同样也接受二元论,并以机械论的方式解释认知。它认为认知总是对某物有意识的构造 (这个东西可以是一个对象、理论、概念、证据等);知识是由人构造的,需要适应个人的经验。生成主义在本体论方面也不承认独立于认知者的实在,坚持实在与认知者不可分的主张,但这并不是因为认知者建构他所择取的东西,而是因为他不可能从相关的世界中被分离出来。在认识论方面,生成主义则更多地强调对认知的生物学解释,它反对知识是由异于世界的分离对象构成的;知识不是 “某物”而是一个可能性域,它涌现于我们持续的解释活动。总之,建构主义只关注认知知识,从不考虑潜意识知识或情感在学习中的作用。建构主义强调建立联结关系,而生成主义则强调那些被联结的关系。建构主义关注的焦点是如何获取知识,而生成主义关注的焦点是认识环境中的交互联结关系。
我们可以借助康德对世界的二重划分来进一步说明生成主义的优越性。康德将世界二重化为现象世界和本体世界 (物自体)。本体世界包括 “自在之物”和 “自在之我”, 前者为认知提供内容和材料,后者为认知提供形式和原则,二者的共同作用构成了认识论意义上的现象世界。从某种程度上讲,生成主义继承了康德对世界的划分思路。相应地,它将 “自在之我”界定为 “认知行动者”,将 “自在之物”界定为认知意向活动所指向的 “世界”或 “认知环境”,将 “现象世界”界定为认知者所 “认知和经验的世界”,相当于现象学的 “生活世界”或 “在世之在”。 “认知行动者”拥有 “具身”和 “经验”的双重结构,“认知环境”同样也具有自身的特殊结构。随着认知者的多样性行动的展开,认知行动者与认知环境发生结构耦合作用,认知在此基础上历史地生成了心智和世界 (即经验世界)。这个经验世界既非客观主义的对 “自在之物”的纯粹表征,亦非主观主义的 “自在之我”的纯粹主观建构,它是生成主义的基于行动生成的经验世界。因此,生成主义从根本上讲是对传统认知路线的扬弃和超越,它既避免了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片面性,又彰显了自身的独特视野和强大解释力,它采取的是一条介于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之间的中间路线。
其次,生成主义作为一种典型的具身动力主义,超越了传统的认知科学范式。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具身动力主义是认知科学中继认知主义和联结主义之后的又一研究进路。它从认知研究具身的和动力的路径出发,认为认识处于某个历史语境中,具身的和生命的认知是一个动力系统。它的两大理论基石是动力学系统和具身性。前者认为认知本质上是时间性的,主张采用动力系统理论的工具和方法理解认知;后者认为认知是 “知道如何的技能 (skillfulknow-how)在情景化和具身行动中的运用”,“认知的结构和过程涌现于反复出现的感觉运动模式,这些模式控制自主性和情景化的行动者的知觉和行动”。[7]
生成主义就是具身动力主义发展的最新表现形式。它作为一种非表征框架,从根本上反对计算表征的传统认知观。在它看来,认知主义和联结主义的致命缺陷是忽略人类经验在认知中的作用。换句话说,它们都无视认知过程与身体环境或心智所嵌入的主体间性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而且,它们都是去身的 (disembodied)、无情境的抽象范式,僵硬地把自我客体化为一个嵌入心脑的认知实体或过程。在这两种范式中,“心智和世界被看做是相互分离和独立的,外部世界是由脑袋中的表征模型映照的”。[8]显然,认知行为与世界、认知者或有机体的身体之间的关系没有得到确切的说明和解释。所以,生成主义将研究的重点聚焦于经验的心智或现象的心智,提倡认知科学和现象学之间的沟通和对话,实现心智的科学研究和现象学研究之间的有效整合。
生成主义、认知主义和联结主义三个研究范式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1)在认知的本质理解方面,认知主义强调符号加工和表征计算,认为认知就是对既定世界的心理表征;联结主义强调平行分布式网
络中的行为或构形的 (configurational)涌现,认为认知产生于一个神经元组件网络中某个活动的全局模式的涌现;而生成主义则强调发生于环境中的持续性交互耦合作用,认为心智和世界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生成和显现的。(2)在心智的隐喻性理解方面,认知主义将数字计算机作为心智的隐喻,把演绎推理作为智能的定式;联结主义将神经网络系统作为认知系统的隐喻,把模式识别作为智能的定式;而生成主义则将心智看做 “存在于世界中的具身动力系统”,认为认知涌现于 “大脑、身体和环境间持续感觉运动交互作用的非线性和循环因果关系”,[9]强调心智与经验和世界的不可分割性。(3)在世界与认知者的关系方面,认知主义与联结主义都认为世界是与认知者相分离的客观现实,所不同的是,前者认为对世界的表征是在物理符号中进行的,而后者认为是在网络激活的神经模式中进行的。与此相反,生成主义则认为世界与认知者不可分,世界是通过认知者的行动而生成的。(4)在心身关系问题方面,认知主义实质上坚持的是一种笛卡尔式的二元论,即认为心智与世界是彼此相隔离的;联结主义坚持的是一种副现象式的二元论,即心智通过涌现与身体和世界发生关系;生成主义则坚持对心身关系的现象学解释,即心与身是不可分的,心智和世界是基于认知系统与环境的交互耦合历史而生成的。
第三,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认知科学从认知主义到联结主义再到生成主义的范式更替,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不断超越的过程。概括地讲,生成主义将认知的根基置于生命机体与其环境结构耦合的感觉运动动力学中,从根本上突破了认知科学中盛行的关于信息加工和符号表征的各种形式主义;它以第一人称的 “具身经验”为根本着眼点,重视对价值和意义理解的研究,弥补了传统认知科学在研究对象和方法论上的缺陷;它将认知的本质归结为 “生成”(而不是表征和计算),既揭示了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结构耦合和共演化,又凸显了主体与世界之间的认识论的非独立性,即 “我们所认知和经验的世界是与我们相关而存在的,这并不意味着一个自然世界的存在依赖于我们或取决于我们,这里的相关性是认识的相关性,而不是存在的相关性”;[10]此外,它还将认知能力 (或智能)规定为 “进入一个意义共享的世界的能力”,[11]而不是锁定在 “问题解决的能力”上。
四、生成主义的认识论原则及其意义
生成主义从根本上讲是一种非还原论和非功能主义的自然主义。它主张认知与环境不可分,认知是彼此影响和作用的系统与其环境间的一种复杂的共演化过程。自主性、意义建构、涌现性、具身性和经验是其核心概念。[12]这几个概念是连贯的、根本的和强有力的,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相互蕴涵,为认知科学研究确立了明确的认识论纲领。我们将生成主义的认识论纲领概括为五个原则。
(一)自主性原则:认知系统必然是自主的
这一原则表明认知系统具有自由性、主动性、构造性、创造性和选择性。
首先,生命机体的身份及其自身所遵循的法则都是由其特有的活动创造的。认知系统的自主性就在于它具有自生构成的不同实体的身份。假使认知系统的身份由外在设计者规定,那么即便它表现出很强的可塑性、可适应性或突出的生命特征,它的构成成分也不可能通过它的自身活动来再生。而一个系统要构造自己的法则,就必须能以某种身份来自我组织。如果一个系统在规定自己的组织方面没有丝毫发言权,那么它注定要受外界赋予它的某种程序或设计的控制。它可能会被赋予一些随历史而改变自身行为的方式,但是它的改变程度将会受到某种外部强加的功能性限制。当然,我们说一个自我构造的系统是自主的,绝不是说它完全不受任何约束和限制。就如同说能影响一个人的局限性,并不意味着能完全消除这些局限性;相反,它意味着能建立新的约束自我活动的形式。
其次,认知系统的自我构造是在它的动力过程中完成的。认知系统的独特身份是由它的动力产生并维系的。这意味着认知系统所展现的动态过程网是不稳固的,并且在操作上是封闭的。只有这两个条件满足了,认知系统的身份才会产生。认知系统在操作上是封闭的,就任何一种构成这一系统的过程而言,我们总能在其启动条件中找到另外一些构成它的过程。换言之,在同一个动态过程网中,维持任何一种既定过程的条件同时也包含了其他操作过程所提供的条件。而所有这些操作过程的最终结果是产生
了一个可识别的统一体。我们可以把这里所讲的自主性界定为操作闭包中的自主性,它旨在勾画认知系统自生的众多可能层次上的身份特征。
再次,认知系统还具有交互意义上的自主性,即它作为行动者与其周遭环境不断发生着耦合作用,并将意义之网投射于其所处的环境中。它不仅对外部刺激做出积极反应,即在特定的情境下产生适当的行动,而且还主动地规定自己与环境交换信息的条件。在与环境持续的交互耦合过程中,认知系统生成了一个世界或认知域。这里所讲的 “世界”或 “认知域”非常类似于康德所讲的 “现象世界”。
概言之,生成主义把认知看做是自主的,是要拒斥传统看待认知的极端观点,即不是把认知看做对环境的消极反应,就是把认知仅仅看做对内在需求的满足,因为它们都把行动者置于一种消极、被动、顺从的境地。认知系统的自主性将自身和环境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强调行动者在其间所发挥的建构、组织、维持和调节作用。当然,认知系统的自主性也表现出强烈的建构主义色彩。
(二)意义建构原则:认知是基于动力学和生物学的意义建构
与认知主义把认知系统视作信息的处理器不同,生成主义则把它视作意义的建构者。根据生成主义的看法,认知者不是被动地从其环境中接收信息并把信息转换成内在表征,也不单是接近世界以求勾画世界的精确图像,而是通过自身行动直接参与意义的生成和建构。换言之,意义不是某种呈现于环境的有待检索的不变物,或者是有待提取的信息,好像信息已然存在那里似的。相反,它是行动者的主动原则与环境结构直接对话的产物。对认知者而言,与环境进行交换信息本身就是有意义的。因此,意义是生成的,不是被提取到的,它是一种主动的、构成性的动态活动。下面我们就动力学和生物学两个方面来说明意义建构。
从动力学上讲,意义建构是交互自主性概念的题中之义,它属于自主性的交互作用和关系性方面。有机体通过意义建构来调控它们与世界间的交互作用,藉此把世界转换成一个充满意义、价值和凸显性(salience)的场所 (即生物学意义上的环境)。因此,意义建构是与环境的意义和效价相关的行为,而环境的意义和效价是有机体基于自己的自主性动力学生成的。认知系统的自主性蕴涵了它的意义建构的能动性,而这种能动性决定了它能与世界发生认知关联。
从生物学意义上讲,意义建构必须具备两个要件才能产生:一是有机体的自创生,二是有机体的自适应性。[13]这两个条件对于有机体的意义建构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意义建构不能简单地从自创生中产生。只有把自适应性纳入到自创生中,才能产生意义建构活动。所谓自创生是指一种受化学变化限制的操作封闭网络的自我生产,它通过物质循环和外界对系统的刺激来保存或毁损系统的身份。然而,它并不主动地调控与外部世界的交互作用。这是因为意义建构是具有规则性的,而自创生所能提供的唯一规则是自我连续的那种非此即彼的规则,绝不是有机体的调控行为所暗含的各个等级的生存规则。但是,一个具有自适应性的自创生系统在其环境中却能调控与其生存条件相关的状态,并根据自身活动的内在规则来修正自己的环境。因此,只有把自创生和自适应性结合在一起才能产生意义建构。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适应自主性对于意义建构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适应自主性在单细胞机体 (如细菌)中的形式是适应自创生,在具有神经系统的多细胞动物中是更为复杂的适应感觉运动自主性。总之,适应自主性根植于生命和心智的深层连续性。
(三)互规定性和共涌现性原则:认知系统与环境是相互规定和共涌现的
涌现性是指整体 (或高层次)具有但还原到部分 (或低层次)就不存在的现象或特征。它反映的是系统整体与部分或上下层次之间的关系,强调系统的整体或高层次现象。生成主义所讲的涌现性用于描述现有不同过程或事件间的交互作用所形成的新属性或过程。而系统与环境间的共涌现性则是强调生物系统和其周遭环境的变化都取决于它们之间的交互作用。也就是说,生命机体的认知结构和其环境的发展变化涌现于它们结构耦合的历史中。当生命机体与环境发生交互作用时,它们在结构上被耦合并共涌现。共涌现性只是表明系统与环境之间发生交互作用,并没有明确它们之间的适应性程度。另外,上述
所讲的自主性和意义构造概念已然引用了涌现性概念。自主性不是某个组件集的属性,而是一种由操作闭包中的动力学过程产生的新身份涌现的结果。意义既不存在于环境中,也不存在于行动者的内在动力学中,它存在于认知系统所生成的世界或认知域中。意义是系统与环境共涌现的结果。
然而,我们往往会把一个涌现过程混同于一个动力要素集。为了对此做出区分,我们需要把握两点:一是这一涌现过程必须有自己的自主性身份;二是对这种身份的维系和这种涌现过程与其语境之间的交互作用必须能约束和调节潜在层次的运作。前者指出了涌现过程的可识别性。虽然涌现过程的特征被激活,但是这些特征并不完全是由组件过程的属性决定的。后者指出了涌现层次与启动层次之间的相互约束关系 (有时被描述为循环或向下因果关系)。
(四)具身行动原则:认知是一种具身行动
生成主义认为心灵和身体不可分,它反对任何形式的身心二元论。它把具身认知的观点纳入自己的生成视域,即把具身性和行动性整合在一起,将认知视作一种具身行动。 “认知是具身的”意在强调受身体调节的认知,而非那种通过内部计算来发现并作用于世界的认知。身体在认知中发挥着某种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认知神经科学和认知语言学领域对镜像神经元的研究就充分证实了这一点。研究表明,镜像神经元大量存在于人脑中,它们能像镜子一样映照他人的活动,因而能在模仿他人动作、语言习得、移情,以及理解他人的意图等认知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认知是行动的”意在强调心灵始终处于日常生活经验中,认知不可能脱离个体身体的经验而独立存在。传统认知科学虽然卓有成效地揭示了心智的科学结构,但很少或基本上不涉足人类经验,更遑论对心智的经验结构的揭示。生成主义纲领指导下的生成认知科学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探究心智的经验结构,并在此基础上整合科学的心智和经验的心智,以期在两者之间达成某种共识,共同推进对人类心智的深层次研究。
“认知是具身的”和 “认知是行动的”从两个侧面揭示了认知具有 “双重具身性”,[14]即身体既具有生物学意义上的生理结构,也具有现象学意义上的经验结构,既作为生活的经验结构又作为认知机制的环境或语境。双重具身性概念表明心灵内嵌于一个活跃的、与外界相关联的身体中,并且身体不是一个受大脑操控的木偶,而是一个具有生命的完整系统——它具有各种自主性层次上的自协调和自组织,以及造就其意义构造活动的对世界不同程度的开放性。现在已经有大量证据表明,不仅具身性在处理低层次的感觉运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高层次的认知技能 (如推理、问题求解和心理意象操纵)也建立在身体经验的基础之上。
(五)脑身经验结构原则:认知是基于经验的脑身活动
生成主义在认识论上十分重视经验。它所讲的经验主要是 “双重具身性”概念所强调的现象学意义上的身体经验结构。与认知主义把经验看做一种副现象或一个谜不同,它认为经验与活的存在和生成意义世界是缠结在一起的。经验在认知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对于认知活动的解释不能忽视经验的作用。经验已经成了一种引导现象学和认知科学进行对话的力量 (现象学以人类经验世界为主要研究对象)。这导致了一种持续的语用循环和现象学与科学之间的相互启发。因此,生成主义十分推崇现象学与认知科学进行沟通和对话。
此外,具身视角还使我们认识到认知系统机制与身体经验之间具有某种同构性。瓦雷拉关于认知机制的动力学系统说明就特别强调胡塞尔关于时间意识的前摄结构和滞留结构。凯利 (Kelly)假定的指向性神经模型和抓取性神经模型,类似于梅洛-庞蒂的意向弧和最大掌握概念。惠勒 (Wheeler)探究了对境遇行为的具身嵌入式说明与海德格尔的上手、现成在手 (present-at-hand)等范畴之间的同构关系。所有这些研究不仅把科学假设融入现象学,而且它们本身就贯穿于现象学。这正是整合研究经验和大脑—身体活动的第一人称方法所极力倡导的。
[1]EdwinHutchins,“CognitiveEcology”,TopicsinCognitiveScience,2010(4),pp.705-715.
[2][11][14]瓦雷拉等:《具身心智:认知科学和人类经验》,李恒威、李恒熙等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8、165、xvii页。
[3]J.Stewart,O.Gapenne,E.DiPaolo(eds.),Enaction:TowardaNewParadigmforCognitiveScience,MITPress, 2010,pp.xiii-xvi.
[4]J.Stewart,“FoundationalIssuesinEnactionasaParadigmforCognitiveScience:FromtheOriginofLifetoConsciousnessandWriting”,J.Stewart,O.Gapenne,E.DiPaolo(eds.),Enaction:TowardaNewParadigmforCognitiveScience,MIT Press,2010,pp.1-5.
[5]P.BourgineandJ.Stewart,“Autopoiesisandcognition”,ArtificialLife,2004(10),pp.327-345.
[6]A.Begg,Enactivism:APersonalInterpretation,PresentedataseminaratStirlingUniversity,August22,2000.
[7][8][9]E.Thompson,MindinLife:Biology,Phenomenology,andtheSciencesofMind,Cambridge,MA:HarvardUniversityPress,2007,p.11,10,11.
[10]李恒威:《生成认知:基本观念和主题》,《自然辩证法通讯》2009年第2期。
[12]E.DiPaolo,MariekeRohde&HannekeDeJaegher,“HorizonsfortheEnactiveMind:Values,SocialInteraction,and Play”,J.Stewart,O.Gapenne,E.DiPaolo(eds.),Enaction:TowardaNewParadigmforCognitiveScience,MITPress,2010,pp.33-88.
[13]EvanThompson,MogStapleton,MakingSenseofSense-Making:ReflectionsonEnactiveandExtendedMindTheories,Topoi28,2009,p.24.
责任编辑:罗 苹
N031
A
1000-7326(2015)02-0016-07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科学表征问题研究”(12BZX018)的阶段性成果。
魏屹东,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哲学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建峰,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博士生 (山西 太原,0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