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服务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2015-02-24王献良
文 王献良
用心服务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文 王献良
武汉市是我国内地特大城市,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吸引民族地区大量少数民族群众来汉务工、经商创业人口超过15万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对武汉市至关重要。
坚决反对“关门主义”和放任自流两种错误态度,正确看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到内地城市务工经商的社会现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少数民族同胞进入城市,长了见识,增加了收入,带动了民族地区发展,有利于民族团结,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能采取“关门主义”的态度,也不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全国两亿多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占十分之一,现在少数民族人口城镇化率仅有30%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20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将来会有更多的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
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任务在城市,效果在边疆,工作在当下,影响在未来,既要欢迎他们进城,又要搞好服务和管理,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近年来,武汉市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方面确定了 “平等对待、落地就管”的原则,提出“以人为本、适应需求、真情服务、依法管理”的工作要求,着力优化社会环境,着力完善法规制度,着力创新服务举措,让来汉创业、就业、求学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能受益。
坚持均等化和特殊性服务并举,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做好散居和城市民族工作,要注重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今后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坚持把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作为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任务来抓。
近年来,武汉市在市民之家和18个区政务中心设立了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在153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集较多的社区,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协调有关部门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解答、业务办理等服务。此外,制定优惠政策,出台特殊举措,为他们在汉就业、创业、求学提供方便。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对经商边疆少数民族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正确对待边疆少数民族人口到内地经商,重视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积极为他们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无条件接受义务教育,并可以在武汉市参加中考和高考。对受到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全家户口可以不受其他条件限制迁入武汉市。市卫生、工商、旅游、交委等部门降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办理证照的门槛,减免相关费用。宾馆、饭店不得拒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入住,出租车不得拒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部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正常的宗教生活需求。
下一步,要完善城市服务管理类法律制度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坚决制止一切形式的侵犯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民族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积极打造信息化社会服务平台。结合城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体系建设,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困难诉求等信息纳入社会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建设之中,及时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现状、趋势与需求。
武汉市召开“五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表彰会
武汉市召开少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经营户表彰会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争取人心,他形象地把民族团结看作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求各族干部群众都要像爱护自已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坚决反对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
2010年 以来,武汉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涌现出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和模范单位。特别注重社区民族工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各民族交错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现象日益普遍,社区成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汉族群众交流交往的重要平台。着力加强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尊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风俗习惯、宗教信仰,通过扩大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强化法治思维,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适应城市法治化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
近年来,武汉市坚持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开展 “融入武汉民族大家庭,适应城市法制化管理”主题教育活动,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每两年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经营户评比表彰活动,把 “遵纪守法”作为评选的重要条件,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高学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和案事件中,坚持依法处理,有效防止了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
进一步加强广大干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抓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法治观念,既要依法行使权力,又要依法履行义务,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倡导入乡随俗,做一个受欢迎、受尊重的建设者、新市民,坚决杜绝所谓“特殊公民”的出现。各级政府部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和调整民族关系,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
(作者:湖北武汉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