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绵用力 久久为功把城市民族工作做细做实
2015-02-24王仁俊
文 王仁俊
绵绵用力 久久为功把城市民族工作做细做实
文 王仁俊
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尽早谋划,做到“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是摆在民族、宗教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解决宜昌市少数民族人员 “融入”“归属”等问题,要立足长远、眼观全局,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层基础,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城市民族工作做细做实。
回应少数民族群众合理诉求要有便捷通道
近几年,宜昌市通过基层网格员收集诉求并“直达”上报民族、宗教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解决了一批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问题。但是,因为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少数民族群众无心融入、更愿意在自己的“小圈子”里交往,基层工作人员不愿接触、抱着但愿无事的心态,导致民族、宗教等服务管理部门收集少数民族群众合理诉求的渠道不畅通、不健全、不便捷。2015年,宜昌市将在畅通少数民族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上做文章,深化民族、宗教部门与市创新办、市社区网格员监管中心的工作对接,力争在网格员社区E通上开通收集少数民族群众诉求的客户端软件,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建立综合管理后台,加强县(市、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建设和重点社区少数民族服务站(窗口)建设,建立“社区E通——管理后台——部门办理”的回应少数民族群众诉求便捷通道,推进网上办事、网上调处等服务,建立基层社区网格员履行民族宗教服务管理职能的长效机制。
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要有法治机制
作为少数民族群众的 “服务员”,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干部要以法治思维,建立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的法治机制。具体工作中要讲权利义务,在少数民族群众合法事项范围内,清楚哪些事该办,让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哪些事办不了,避免制造少数民族“优越性”嫌疑;要讲公平正义,各民族群众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能制造“特殊公民”,也不要有“大汉族主义”。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侵犯的权利要救济保护,不能因为想在服务管理上出“重拳”就乱用权,想下“狠手”就乱出手。2015年,宜昌市将在司法、教育、人社等方面制定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专项措施的基础上,建立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确保在权益保障问题上有规范程序,有专门人员,有联席会商制度。
尊重少数民族群众风俗习惯要有可靠载体
一个民族往往会把其他民族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态度看作是对这个民族本身的态度。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俗有许多体现,近年来,宜昌市多方筹集资金新建了清真牛羊屠宰场,为满足清真饮食需要引进“东来顺”连锁店在宜昌开业,推进宜昌、枝江等地方穆斯林墓地扩容,协助三峡大学等高校开办清真食堂,引导新疆羊肉串进店经营等。2015年,宜昌市将继续推进穆斯林墓地和清真牛羊屠宰场迁建,从元月起落实清真肉食补贴,协助三峡电力职业学校办好清真食堂。
促进少数民族群众相互交融要有有效方式
民族工作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长期以来,民族工作部门还在一定程度上有定势思维,热衷于一些“老把式”,在宣传教育月,端着架子空喊口号,逢年过节,前呼后拥提着米袋子送温暖。民族工作是做群众的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注重采取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方式。近几年,宜昌市以环城北路社区为示范试点,在创新方式促进民族团结方面进行了有效尝试,倡导了以“网格服务暖人心、民族团结一家亲”为核心的社区民族团结理念,建设了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室、民族文化墙,邀请社区少数民族同胞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社区义务劳动,2015年春节前,还在社区举办了“迎新年民族团结一家亲大联欢活动”。2015年,宜昌市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早作谋划,将探索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指导几个城市民族工作重点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和示范基地,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作者:湖北宜昌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
·动态·
湖北省民宗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会
2015年7月17日,湖北省民宗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会,传达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总结前段时期省民宗委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安排和部署后段时期工作。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柳望春作了题为 《坚决落实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的讲话。
柳望春指出,省民宗委是主管全省民族、宗教事务和援藏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掌握着一定决策权、审批权、支配权、行政执法权。从廉政风险来看,保证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分配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的任务很重。近几年来,省民宗委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统筹谋划部署,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体现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2014年巡视后问题整改;做好监督检查,把纪律挺在前面;选好用好干部,着力打造清正廉洁队伍;推进源头治理,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柳望春分析了省民宗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责任不担当、反馈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强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政治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
柳望春要求,委党组、委领导班子和全委党员干部,要履行好五个方面的责任。一是组织领导之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纳入到民族宗教的总体工作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精心组织,切实抓出成效。特别是处室负责人,要适应支部建在处里这个新常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二是学习教育之责。要筑牢思想防线,让党员干部不想、不能、不敢腐败。三是监督管理之责。对班子成员和下属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必要时要瞪瞪眼睛、扯扯袖子,甚至是拍桌子。四是检查考核之责。要做到常抓常新,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监促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五是率先垂范之责。机关干部特别是处以上干部要率先垂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
会上,委党组成员向13名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并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刘 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