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及对策
2015-02-20韩烨
韩 烨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长春130012)
我国卫生的工作重心在于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这不但影响到农村地区百姓的福利水平,还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深化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完善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既能够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又能够贯彻落实“人人公平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
1 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1.1 逐步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幅提升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数据显示,2009年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为229.03万张,截至2013年底,床位数增长至299.14万张,政府在积极探索推动卫生资源“错层下沉”的改革初见成效。建立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但保障了农村地区百姓享有初级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权利,而且有效地控制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与此同时,农村地区的疫情预防监控网络建设也得到了加强和发展。现阶段,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达到了100%的覆盖率,且大部分的乡镇卫生院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建立健全,保障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疫情的及时上报。政府加强了对贫困区域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及职业病的防控,并设立专项经费。各地对严重传染病患者也实施了免费或低收费治疗。整体而言,农村卫生环境得到较大的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也得到了有效地提高。
1.2 加强政策引导,提升农村卫生人才综合素质培养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较低且人才数量缺乏。为此,各地不断增加农村卫生人才的数量。截至2012年,乡村医生和卫生员人数达到109.44万,比2009年增长了4.34万。在对于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我国也加大了培训力度,加强了专项补助经费的配置管理,开展了大规模农村地区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提升了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快了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三级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伴随着国发办[2011]31号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积极加强农村医生队伍的建设培养工作稳步提升。
1.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覆盖,缓解农村居民就医紧张 “三农”问题一直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促进民生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农民如何得到适当的医疗保障已经成为为农民谋福利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国曾在2002年10月提出了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农民自愿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合作医疗的筹资多源于个人、集体和政府。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国新农合在2008年底已经全面覆盖。从2003—2012年,人均筹资水平由30元增长至308.5元。到2012年底,新农合的参合率达到98.3%,受益人数达到17.45亿人次。总体而言,新农合的实施趋于平稳,进程逐步规范,保障了农民公平享有初级卫生服务的权利,减轻了农民患病的经济负担。
2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政府政策资金支持不够“六普”数据显示:城市占据了我国主要的医疗卫生资源(约80%),但是我国过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2]。我国的财政倾向于城市,而对于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支持明显欠缺,导致了农村地区在初级预防保健服务等方面的发展受到了制约。农村的村卫生室在数量上虽有增加,但其资源配置却远不及城市的水平,表现在地域布局不合理、资源总体配置缺乏、局部资源浪费等方面。实行撤乡并镇政策后,以贫困地区为主的一些乡镇卫生院尚未归属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些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跟不上,服务能力明显不足。另外,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内缺乏交流平台,三者之间缺少网络互助及业务合作。各级机构功能定位不准确,资源利用率低,整体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农村医疗设施种类不齐全,更新周期长,导致农村的医疗硬件环境与城市相差悬殊,致使大量农村居民挤入大城市寻医看病,增加了治病成本。
2.2 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滞后,技术人才缺乏 农村环境恶劣,农村医院人才引进和保留政策十分有限,优秀的医疗卫生人才流失严重。农村的医疗软件环境甚至不如硬件环境,医疗队伍老龄化严重,流动性大,专业知识不足。现有的村医疗卫生人员执业水平不高,绝大部分无正规学历,存在着专业技术缺乏,卫生服务知识有限的情况。同时,医疗卫生人员结构老化、现有硬件设施不配套、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不足。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偏低,村卫生室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质的人员数量不足,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一些获得过相关医疗证书的主治医师,年龄结构老化、基本素质低,而年轻的医生则缺乏实际临床经验。此外,部分医生开大方,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等,无疑对医疗安全产生了危害。卫生服务人员学历基础差、执业水平低,严重制约着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影响着农村百姓的日常健康及生命安全。
2.3 监管体系尚待建立健全,新农合发展需要保障平台 农民的法律常识和医疗常识缺乏,农村基层药品的监管薄弱,部分药品质量不过关。上级医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也是针对特定时期和特定情况而开展的,很难长期实时监督。而我国新农合医疗网络信息统一平台尚未建立,市外诊疗监管办法原始,多为实地核实和电话核实等,昂贵的监管成本限制了监管的频率和力度。此外,新型农村医疗的保障程度尚有待提升。目前,我国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了8.02亿,参合率也达到了99%,但是,由于农民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保障水平认识不清,社会满意度较低,加之社会的资金以及集体经济支持缺乏,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地方政府财政支持有限,现有的新农合保障程度还不足以满足农村地区百姓需求。
3 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3.1 政府干预,财政支持,全面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 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是纯公共产品,政府需要给予更多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可能存在市场失灵,而政府干预则是纠正市场失灵的主要手段。从目前的发展来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存在“帕累托改善”的可能性,我国政府将财政支出由城市向农村倾斜,可以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的边际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并增加社会总福利。政府一方面注重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硬件环境建设的经济投入,大力改善传统农村就医的硬件配套设施[3],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改善基层医疗设施、更新先进诊疗机械,分批、分阶段地解决基层医疗楼舍、设施缺乏的现状;另一方面,应加大宣传和倡导力度,支持社会资本流入农村基层公共卫生建设,并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各尽所长。
3.2 着力培养基层医疗人才,保障农村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各地可制定优惠政策将优秀人才引入农村基层卫生事业,或轮流下派交流指导人员到偏远的基层机构工作。也可以试行农村医生合同制,定期对其业绩考察,从而保障服务质量。应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素质培训和职业能力培训,丰富医学知识[4],提升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规定乡镇卫生院的医疗人员至少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执业资格[5]。同时,政府应倡导各界社会卫生人才加入志愿者活动,定期为农民进行初级卫生服务,通过发挥城乡志愿者的作用,定期组织和鼓励具有专业医疗志愿者队伍到基层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咨询和宣讲等义务服务[6]。
3.3 健全新农合,完善监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水平 首先,拓宽新农合资金的融资渠道,将资金归入新农合专项账户。政府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调整资金投入,集中财政力度扶持欠发达地区[7],为其担负配套建设费用,健全完善二次补偿与医疗救助政策。其次,以自愿原则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同地区可以酌情制定新农合缴费标准。如:可根据地区发展水平和农民个人经济状况调整个人缴费额。在补偿封顶线和补偿比率的计算中,可根据资金状况适当的调整医疗费用的报销额度,扩大新农合受益范围,鼓励农民积极参保,提升参保率。再次,完善监管制度。一方面政府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达到“管用分离”[8];另一方面应建立专用账户基金,确保基金的平稳运行,实现对新农合基金的合理监管,建立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审计监督平台,定期公布资金的运营情况。
[1]财政部.2012年财政部卫农发36号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EB/OL].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bulinggonggao/tongzhitonggao/201205/t20120528 654516.html.2012-5-17.
[2]于弘文,顾宝昌,王广州,等.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挑战与展望[J].人口研究,2009(6):42-56.
[3]宋悦,韩俊江.完善我国城乡弱势群体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研究[J].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报,2012,28(5):943-944.
[4]杨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与卫生治理结构设计[J].社会保障研究,2007(1):137-163.
[5]李卫平.公立医院的体制改革与治理[J].江苏社会科学,2006(5):72-77.
[6]杨团,施育晓.治理与规管:试析如何走出医疗卫生改革困境[J].江苏社会科学,2006(5):82-88.
[7]刘远立.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以陕西省洛川县的实践为例[J].红旗文稿,2006(2):46.
[8]顾昕,方黎明.自愿性与强制性之间—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嵌入性与可持续性发展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4(5):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