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汉译本几处译文的商榷
2015-02-20高查清
高查清
(1.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9;2.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合肥 230051)
劳伦斯·韦努蒂(Lawrence Venuti)是当今翻译理论界思想激进也颇具争议的“去主流化”人物。他率先提出了翻译的“归化(domesticatizing)”、“异化(foreigning)”概念①,认为“归化”翻译是一种文化霸权,它“将本国文化价值观嵌入异域文本”,其实质是“民族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因此对这种翻译模式提出强烈质疑。在此基础上,他“叛逆性”地抛出“不通顺”、“阻抗”翻译主张,大肆宣扬译者的主体性,主张解放译者,让译者从幕后走向前台,观点与传统译论的主流观点格格不入。赞赏者有之,认为他的观点给翻译研究带来了一股新风;棒喝者有之,觉得他的主张离经叛道,名义上维护翻译地位,实则戕害翻译。但不管如何,他对翻译研究所带来的影响巨大,以至于张景华在其著作《翻译伦理:韦努蒂翻译思想研究》一书中说:“近年来只要涉及翻译的文化取向,就免不了引用韦努蒂的观点”,并且,“仅从中国期刊网来看,从1995年至今(指《翻译伦理》成书的时间2009年——笔者注)直接引用其论述的文章高达782篇,更为重要的是他的异化翻译论激起了我国译学界有关异化和归化的辩论。”[1]104仅从这一点来说,对他理论的研究和批判就非常有必要。
然而,在研究和探讨韦努蒂翻译思想的过程中,有一个问题非常突出,不可回避,那就是他的文章晦涩难懂②。也许正因为如此,翻译他的理论著作比翻译其它类似著作难度更大。仅从这一点来说,翻译他的学术著作就要耗费更大精力,而且还要冒很大风险,因为想要准确解读他的翻译思想已然不易,再把这种复杂甚至粗看之下有些相互矛盾的话语准确地以目标语加以“归化”而又不出错误地翻译更是难上加难。就这一点而言,笔者还是要向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A history of translation③汉译本《译者的隐形——翻译史论》④翻译团队的勇气表示赞赏,也对他们的辛劳和对介绍韦努蒂翻译思想所作的贡献表示敬意和感谢。
当然,“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翻译批评理当有的放矢,解决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地为普通读者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帮助。基于这个思想,笔者拟对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年版的《译者的隐形——翻译史论》(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A History of Translation)当中出现的一些值得商榷的翻译上的问题进行探讨。下面列出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这本原著中的六处原文,再列出与之相对应的译文,然后,笔者对译文进行分析,最后提出笔者自己的译文,以作对比,供大家批评与参考。
商榷一
原文:Transparency,the“ease of original composition”in translation,was agenteel literary effect that avoided the“licentiousness”of oral genres:
The most correct tastes requisite to prevent that ease from degenerating into licentiousness[…]The most licentious of all translators was Mr Thomas Brown,of facetious memory,in whose translations from Lucian we have the most perfect ease;but it is the ease of Billingsgate and of Wapping.[2]71
原译:透明——翻译作品具有“原作的流畅自然”——是上流社会的一种文学效果,它避免了大众化口语体裁的“放肆”:
最正确的品味是必需的,以防止这种轻松自然降格为放肆[……]所有译者中最放肆的就是托马斯·布朗(Thomas Brown)先生,他的记忆滑稽可笑,他翻译的卢奇安(Lucian)的作品最为流畅自然,但那是一种粗俗语言的流畅自然[3]78。
笔者对原译的分析:韦努蒂原文中以《荷马史诗》的翻译为例,讨论了透明翻译手法⑤对于《荷马史诗》原作中某些“低级趣味”、“下流放荡”的措辞和内容的处理,以迎合资产阶级上流社会的阅读偏好。本段译文除了句子的表达不够流畅、内容晦涩难懂以外,最重要的是对两处关键表达的理解和处理出现了问题(也许这正是它晦涩难懂的原因):
其一,译者把licentiousness译为“放肆”。尽管该词是有“放肆”之义,但结合上下文,原文作者韦努蒂(Venuti)在此处显然是指下层民众日常口语中常常夹杂的“放荡”、“淫秽”、“下流”的措辞。如果译为“放肆”,则不能清楚地表达原文作者的本意(“放肆”在汉语中有“任意作为、不加拘束”或指言行“轻率任意、毫无顾忌”等意)。故应当译为“粗俗”或者“放荡”更为贴切。
其二,译者把“of facetious memory”翻译为“他的记忆滑稽可笑”,这显然是望文生义的结果。《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6版第1088页对memory有如下解释:what is remembered about somebody after his death,即“对死者的记忆”,而facetious的意思是“诙谐的、爱开玩笑的、玩世不恭的、不正经的”。联系到此处谈论的正是下层民众言语的“粗俗”、“放荡”、“下流”,因此,选择“不正经的”这个措辞再合适不过。所以,“…Mr Thomas Brown,of facetious memory”应该译为:人们记忆中“不正经”的托马斯·布朗先生。
其三,genteel的意思是“有教养的、文雅的、上流社会的”,但此处该词和“licentiousness”(粗俗)相对,所以当然不应译为“上流社会的”,而应译为“文雅的”(再说也没有什么“上流社会的文学效果”这一说法)。
文中的Billingsgate和Wapping本来是英国的两个街区,其居民主要是蓝领,因为其说话粗鲁而成为“粗话”、“下流话”的代名词。文中的most也不应该被译为“最……”,因为并没有和其他对象作比较的含义和背景。
笔者的试译:译作中“原作般的流畅自然”——透明,以前是避免口语风格“粗俗”言辞的一种文雅的文学效果:
极为正确的鉴赏力是防止这种轻松自然堕落为粗俗的前提条件……所有译者中最粗俗的莫过于人们记忆中“不正经”的托马斯·布朗先生了。尽管他翻译的Lucian的作品极为流畅,但那只是一种市井式的粗言秽语。
商榷二
原 文:Schleiermacher's translation theory rested on achauvinistic condescensiontoward foreign cultures,a sense of their ultimateinferiority to Germanlanguage culture,but also on anantichauvinistic respect for their differences,a sense that German-lan-guage culture isinferior and therefore must attend to them if it is to develop.[2]99
原译:施莱尔马赫的翻译一方面建立在一种对外国文化的沙文主义式屈尊之上,认为外国文化最终还是劣于德国文化;另一方面建立在对外国文化差异的反沙文主义式尊敬之上,认为德国文化劣于外国文化,因此要发展德国文化就必须关注异域文化的文化差异[3]111。
笔者对原译的分析:原译给人的感觉是自相矛盾,缺乏逻辑,读了让人如坠云雾。说施莱尔马赫的理论基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外国文化的沙文主义式屈尊”(虽是屈.尊.,但仍然不失为一种“尊敬”,只不过不太情愿,感到委屈罢了,原因是“外国文化劣于德国文化”);另一方面是”(此处的尊敬却是心甘情愿的,因为后面提到了原因——认为一会儿是“外国文化劣于德国文化”,一会儿又是“德国文化劣于外国文化”;一会儿是“屈尊”,一会儿又是“尊敬”,这样读者会疑惑:德国大哲学家施莱尔马赫怎么了?怎么说起话来如此缺乏逻辑、前后矛盾?
首先解释一下“沙文主义”一词的含义。“沙文主义”一般是指:一个国家把本国和本民族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在同比较弱小的国家的关系上,怀.……(参见人民日报出版社1993年版《马克思主义百科要览·下卷》2415页)。结合语境,简单地说,“文化沙文主义”在此处就是指“本国文化远胜于他国文化(反过来说即他国文化劣于本国文化)”。那施莱尔马赫的本意到底是什么呢?我们再回头看一下原文:
原文中“a chauvinistic condescension toward foreign cultures”是施氏理论的第一个支点。那chauvinistic的确切含义是什么呢?Condescension在《高阶英汉双解词(2007)版》中的英文解释为:n.the behaviour of sb.that shows they think they are more important or more intelligent than other people,其后所给的汉语解释为:“屈尊、俯就”(参见商务印书馆2007版《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略通英语的人一看就明白,该词典中的汉语解释和英文解释并不一致:英语解释是“觉得比他人更重要或更聪明的行为”,而汉语解释却是“屈尊、俯就”,汉语显然没有把英语解释的含义准确表征出来。而国内的英汉词典以及双解词典给出的汉语解释基本上和《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一样,都是“屈尊、俯就”,或者干脆不给解释。可是,只要查看condescension的动词形态condescend,就会发现,它除了有“屈尊、俯就”之意以外,还有和介词to连用,表示“带有优越感,表现出高人一等的样子”[4]354,“(对某人)表现出优越感”[5]344。把这个义项带到句子中(toward 同 to),那么,这个句子的意思就前呼后应、符合逻辑了。
笔者的试译:施莱尔马赫的翻译理论既建立在大国沙文主义对于外国文化的优越感之上,即认为它们从根本上不如德语文化,又建立在尊重外国文化差异性的反沙文主义之上,也就是德语文化有不足之处,因而,要想有所发展的话就必须对异域文化加以注意。
商榷三
原文:…the translator must therefore take as his aim to give his reader the same image and the same delight which the reading of the work in the original language would affordany readereducated in such a way that we call him,in the better sense of the word,the lover and the expert(“Leibhaber und Kenner/amateur et connaisseur”),the type of readerwho is familiar with the foreign language while it yet always remains foreign to him:he no longer has to think every single part in his mother tongue,as schoolboys do,before he can grasp the whole,but he is still conscious of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atlanguage and hismother tongue,even where he enjoys the beauty of the foreign work in total peace.[2]101
原译:……因此,译者的目标必须是这样的,即他的翻译能使目的语读者产生与受过教育的源语读者阅读原作一样的形象和快乐——更确切地说,我们称这样的读者是译作的爱好者和专家,他熟悉这门外语,尽管这门语言对他来说依然是外语:在他把握作品的整体意义前,他不必像学生那样用母语去理解每一部分,但他仍然意识到这门语言与母语的差异,即使是在全身心地欣赏异域作品的美时他仍有这种意识[3]113。
笔者对原译的分析:显而易见,Venuti引用Lefevere此段文字是想说明译者的目标:要让“他的读者”(his reader)在阅读译作的时候能够和另外两个读者群(any reader以及the type of reader)在阅读原作时产生同样的“意象和快乐”(the same image and the same delight)。第一部分读者(his reader)以目的语阅读译作(比如中国读者用汉语阅读译为汉语的著作),后两部分读者的身份是不是像译本所说,指“源语(即译出语)读者”呢?笔者认为不是,至少后一部分读者不是。我们可以仔细看看句子的结构:
the translator是句子的主语,must take是谓语,动词不定式结构to give…是其宾语,as his aim是介词结构,作状语。所以句子的主干是the translator must take sth as his aim(译者必须把……当成他的目标)。
动词不定式短语“…to give his reader the same image and the same delight…”中,包含一个 give sb sth的双宾结构,即“给某人什么”(给他的读者同样的意象和快乐),image and delight是动词give的直接宾语,后面带一个由 which引导的定语从句。which指image and delight,在从句中作动词afford的直接宾语(afford sb image and delight,意思是“阅读原著给读者带来的意象和快乐”)。afford的间接宾语包括两类人:any reader和the type of reader。这两类人后面又都带有各自的修饰语:前一个的修饰语为过去分词短语(educated…),后一个的修饰语为定语从句(who…)。从any reader以及其修饰语来看,我们并不能看出读者到底是源语读者还是目的语读者,只要受到这方面的教育,称得上“爱好者和专家”(the lover and the expert)就可以了,并没有对此类读者的国籍有更多的界定。而从the type of reader后面的定语从句来看,此类读者肯定是“目的语读者”而非译本所称的“源语读者”,证据是:(1)他熟悉这门“外语”(who is familiar with the foreign language);(2)尽管对他来说它仍然是“外语”(while it yet always remains foreign to him);(3)……他仍然明白这门语言和他的“母语”之间的差异……(he is still conscious of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at language and his mother tongue)。既然这门语言是“外语”,和他的“母语”有差异,那他当然不是“源语读者”!所以,原译在此处出现了理解错误。
笔者的试译(注:笔者对自己本段翻译也并不满意,期待方家奉献出更好的译文来分享):
……因此,译者的目标必须是让他的读者们能够产生同那些阅读原著的读者们一样的意象和快乐。那些读者要么受过一定的教育,以至于我们称之为爱好者和专家更为合适;要么熟悉这门语言(尽管这门语言对他们来说仍然是外语),他不再需要像中小学生那样用母语把每个局部都思来想去就能够把握文章全貌,但他仍然清楚这门语言和其母语之间的差异,即使他能全然轻松自在地欣赏外语著作的美妙时依然如此。
商榷四
原文:Just as our soil itself has no doubt becomericher and more fertileand our climate milder and more pleasant only after much transplantation of foreign flora,just sowe sense thatour language,because we exercise it less owing to our Nordic sluggishness,can thrive in allitsfreshness and completely developitsown power only through the most many-sided contacts withwhat is foreign.[2]108-109
原译:就像我们的土地本身一样,它必定会变得越来越富饶和肥沃,我们的气候会更加温和宜人,这都要归功于大量移植异域的花卉,正因为如此,我们意识到,由于德意志民族的惰性,我们很少使用自己的语言,只有通过与外来文化的全方位接触,才能为德国文化注入新鲜的血液,使德国文化获得全面的发展[3]121。
笔者对原译的分析:这是原著作者Venuti引述Lefevere的一段话。如果只看汉译本而不看原文的话,似乎问题不大(尽管读起来有点疙疙瘩瘩)。可如果看看原文,就会发现这个句子有着商榷之处:
其一,此处用来打比方的不应是土地,而是“通过大量移栽外域植物后土地变得更肥沃丰饶,气候变得更温和宜人”这一事实,目的是要说明和外国语言文化之间的接触与交流对于德语的重要性。所以,此处译为“就像我们的一样”是不妥的(把不同类别的对象放在一起比较)。
其二,原文用“just as…,just so…”结构,是想把移栽外域植物和把德语跟外国语言文化进行接触交流进行类比,意思是“正如……一样,……也是如此”,二者并列是用来类比的,并无前后因果关系,即,我们不能说“因为植物移栽后土壤变肥了,气候变好了,所以我们和异域语言文化接触交流就很有必要”。故而,译本当中的“正因为如此”的表达是有问题的。
其三,从“Just as our soil itself has no doubt become richer and more fertile and our climate milder and more pleasant…”来看,此分句的主干是our soil has become,是现在完成时结构,而非常见的there is no doubt that…(无疑)或者 sb has no doubt that…(某人对……深信不疑),所以译本把此处理解为将来时并把句子译为“它变得越来越富饶和肥沃……”是错误的。
其四,分句“…we sense that… with what is foreign”中we是主语,sense是谓语,带一个由that引导的宾语从句。宾语从句的主语是our language(被引作者Lefevere的母语,即德语——笔者注),其后的it以及its都是指的德语。作者想要表达的是必须和外界尽可能多的接触才能够发展德语,壮大其力量。所以,把what is foreign译为“外来文化”勉强可以接受,但把thrive in all its freshness翻译成“为德国注入新鲜的血液”,显而易见是和句子的主语our language,以及其后的it、its相背离的,因为此句一直都是在讨论“德语”,而非德国文化。
笔者的试译:因为日耳曼民族的惰性,我们很少使用自己的语言。我们意识到,就像大量移植异域植物后我们的土地自身才确实变得更肥沃丰饶,气候更温和宜人一样只有通过和外来语言的大量多边接触,才能够化人为己,充分发展其自身的力量⑥。
商榷五
原 文:Schleiermacher'sconcept of foreignizing translation seems odd toLefevereonly because the latter prefers to submit to the contemporary naturalness of regime of fluency —— in Nida's words,“complete naturalness of expression.”Thecanonicityof fluent translation during the post World War II periodcoincideswith the emergence of the term“translationese”to designate unidiomatic language in a translated text(OED).Lefevere approves of Nida's“dynamic equivalence,”a concept that now,with the increasing recognition of Schleiermacher'scontemporaryimportance,must be viewed as anegregious euphemismfor the domesticating translation method and thecultural political agendasit conceals.Because this method is so entrenched in English-language translation,Lefevere is unable to see that the detection of unidiomatic language,especially in literary texts,is culturally specific:what is unidiomatic in one cultural formation can be aesthetically effective in another.Any dismissive treatment of Schleiermacher maintains the forms of domestication in English-language translation today,hindering reflection on how different methods of transl ating can resist the questionable values that dominate Anglo-American culture.Schleiermacher can indeed offer a way out.[2]118
原译:对勒弗维尔来说,施莱尔马赫的异化翻译概念显得有些怪异,后者偏向屈服于当代的流畅模式——奈达所提倡的“完全自然的表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流畅翻译的典律与在译文中使用不地道语言的“翻译腔”并驾齐驱。勒弗维尔赞同奈达的“动态对等”,但是,施莱尔马赫理论在当代的重要性日益得到承认,奈达的“动态对等”对于归化翻译来说,其实就是一种不同寻常的委婉说法,因为“动态对等”掩盖了归化翻译的文化政治议程。由于归化翻译在英语翻译中如此根深蒂固,勒弗维尔并不能意识到不地道的语言正是文化的独特性,特别是文学文本中不地道的语言:一种文化形式中不地道的语言却能在另一种语言中产生美学效果。在今天的英语翻译中,凡是轻视施莱尔马赫观点的论述都主张保留归化形式,这种思想会妨碍对翻译问题的反思,即如何采取不同的翻译方法抵制在英美文化中占主流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是值得怀疑的,而事实上施莱尔马赫为此找到了出路[3]130。
笔者对原译的分析:这段文字谈到了二战后异化/归化翻译理念相互碰撞的问题,涉及到施莱尔马赫、勒弗维尔、奈达以及韦努蒡对于异化/归化翻译所持的立场。汉译本中不仅颠倒了对立双方的观点和立场,还出现了对一些词汇和短语理解上的偏差,尤其是对核心概念canonicity理解不到位、翻译不精当(canon一词是该书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并且作为第二章的标题专门加以论述,其重要性可见一斑)。此段译文主要问题有五:
其一,勒弗维尔和奈达都是归化派的拥护者,而施莱尔马赫的翻译思想正好与此相对立:他将翻译方法分为“将读者领向作者”和“将作者领向读者”两种,并且选择了“将读者领向作用”的翻译方法,这也正是韦努蒂异化翻译思想萌生的渊源。
英文原文中施莱尔马赫在前,勒弗维尔在后,译者在翻译的时候,对二者出现的先后进行了调整。这本没有什么问题,问题是后面的句子中出现了一个“latter”,指称两者中的后者,即勒弗维尔,而译者却还没有从词序的调整中醒悟过来,仍然以为后者指的是施莱尔马赫,直接导致了把本属于勒弗维尔的“宁愿服从于当代的流畅自然模式”的翻译方法算在施莱尔马赫头上,造成了施莱尔马赫又信奉“异化翻译”概念又偏向“流畅模式”的自相矛盾的悖论。虽然这是个无心之失,却颠倒了原本针锋相对的二者的观点,必须要予以纠正。
其二,把canonicity译为“典律”似乎并不精当,或者说并没有译出读者能够轻松理解的语汇。该词的词根是canon,意思是“(评判的)标准、原则、规则”,canonicity此处是“合乎规范”的意思,即合乎正统、主流翻译思想之意。如果仅仅译为“流畅翻译的典律(在二战后出现)”,那么读者很可能会直观地认为是“(二战后出现了)流畅翻译的典律”(姑且不论读者是否能够准确理解‘典律’的含义)”。这和原文及上下文中“二战后把流畅翻译策略奉为圭臬”之意相去甚远,故应作相应修改,以免出现严复说过的“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之过。
其三,原著作者用coincide with来表达“两件事恰巧同时出现(发生)”之意,即二战后把流畅翻译奉为标准(圭臬)和把翻译中不符合母语表达习惯称为“翻译腔”这件事的出现恰巧同时发生。勒弗维尔赞成战后以透明、流畅为特点的归化翻译;与此相对的是,施莱尔马赫本质上是支持异化翻译的,并且其时施氏的价值越来越得到承认而声誉日隆。为了避免和施氏的立场发生正面交锋,勒弗维尔采取了一种灵活的变通方法:他没有直接表明自己的归化翻译立场,而只是表示赞成奈达提出的“动态对等”理念。换句话说,勒氏以赞成奈达的“动态对等”理念来表明自己支持归化翻译的立场(所以才有下一句韦努蒂要把奈达的“动态对等”视为归化翻译的“委婉语”一说)。译者把流畅翻译的受推崇和称不符合母语表达习惯的句子称为“翻译腔”。这两种现象的同时出现表述为“并加齐驱”,没有表达出作者愿意,极易引起读者误解。
其四,把“the cultural political agendas”译为“文化政治议程”看似中规中矩,没有问题,但放在上下文中却让人难以理解(掩盖了难道“归化翻译”是一项“议程”?)。其原因是agenda除了作“议程”外,还可以作“议题”解(“议程”者“议事日程”是也,指的是议事的日程安排、时间表;而“议题”则是指议论的问题、话题、课题,指的是议论的对象,二者意思相去甚远)。柯林斯词典对此给出的相应解释为:You can refer to the political issues that are important at a particular time as an agenda.(政治)议题。并举了一例:
Does television set the agenda on foreign policy?电视安排了有关外交政策的议题了吗?
所以,此处翻译为“政治文化议题”更为合适。
其五,把“hindering reflection on how different methods of translating can resist the questionable values”译为“妨碍对翻译问题的反思”显然有问题。因为原作者想要说的并不是妨碍“对的反思”,而是对“不同的翻译方法能够抵御可疑价值观的(how)”的反思,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另外,此处的contemporary不宜译为“当代”,因为这有悖于原作者的本意,也可能会引起读者的误解:误以为是“现在——生活的年代”。在原文中,作者所说的contemporary的意思应该是“occurring in the same period of time”,即指二战后的“当代”。为了避免误会,译作“当时”更好。
笔者的试译:施莱尔马赫的异化翻译概念对于勒弗维尔来说好像有点怪异,因为后者宁愿服从于当时的流畅自然模式——以奈达的话来说就是“完全自然的表达”。二战后把流畅翻译奉为圭臬和将译本中不符合表达习惯的语言冠以“翻译腔”这两件事恰巧同时发生。勒弗维尔赞同奈达的“动态对等”概念,但随着施莱尔马赫在当时的价值日益得到承认,这个概念必须被视为对归化翻译方法及其所隐藏的政治文化议题的极好的委婉语。因为这一方法在英语语言翻译中根深蒂固,以至于Lifevere没有意识到,不符合表达习惯的语言的出现,尤其在文学文本中的出现,正体现了文化的特殊性:在一种文化形态中不地道的语言在另一种文化形态中却可能产生美学效果。所有轻视施莱尔马赫观点的论述都维护当今英语翻译中的归化形式,这阻碍了对于不同翻译方法如何能够抵御在英美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值得怀疑的价值观的反思。施莱尔马赫却实实在在地提供了一个解决办法。
商榷六
原文:Coleridge says,in his strange language,speaking of the union of the human soul with the divine essence,thatthistakes place
When'er the mist,which stands 'twist God and thee,
Defecates to a pure transparency;
and so,too,it may be said of thatunion of the translator with his original,which alone can produce a good translation,thatittakes place when the mist which stands between them–the mist of alien modes of thinking,speaking,and feeling on the translator's part–“defecates to pure transparency,”and disappears.[2]129
原译:柯尔律治用他奇特的语言,讲述人类灵魂与神圣本质的统一时表示,这发生在
隔在你和上帝之间的薄雾,
化作纯净透明时;
因此,人们也可以说译者和原作的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产生好的翻译——发生在两者之间的薄雾——译者的异国思维、言语和感觉模式——“化作纯净透明时”,两者之间的薄雾消失了,便产生了好的翻译[3]142-143。
笔者对原译的分析:茅盾说:“好的翻译者一方面阅读外国文字,另一方面却以本国的语言进行思索和想象;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译文摆脱原文的语法和词汇的特殊性的拘束,使译文既是纯粹的祖国语言,而又忠实地传达了原作的内容和风格。”[6]17翻译至少要完成替原作者代言和帮目标语读者听懂、看懂这两个任务。这就要求译者能够准确理解原作者本意,同时还要尽可能让读者明白译者在说什么。但此段译文给读者的印象是比较散乱,不太容易理解。
这是原作者Venuti引述阿诺德(Arnold)批评Newman翻译思想的一段话。阿诺德推崇归化翻译,认为翻译不应该彰显而应该超越语言文化差异。此处,阿诺德把译者的翻译过程与Coleridge所说的人神感应相类比:如果挡在人神之间的“薄雾”化去(此“薄雾”系指阻碍信徒获得神启的种种困难),信徒便可以得到神的启示从而得到“拯救”;而当译者克服了阻碍翻译进程的薄雾——“异域思想、话语和感觉模式”时,他便可以得到原作者的“启示”,在翻译时达到原作者“附身”的效果,从而可以顺利地把原作归化为好的译作。翻译这段话时要和上下文联系起来,否则,孤立地看本段文字就会难以理解。
例句的主干是:Coleridge says thatthistakes place when'er the mist defecates to a pure transparency;and so,too,it may be said thatit takes place when the mist defecates to pure transparency and disappears.
本段前的内容:“…Arnold希望翻译超越而不只是表明语言文化差异,所以他重视透明话语的错觉艺术手法,使用神秘超然的‘奇特语言’来描述归化过程”(…Arnold wanted translation to transcend,rather than signify,linguistic and cultural differences,and so he prized the illusionism of transparent discourse,using the“strange language”of mystical transcendence to describe the process of domestication)。句中的“…this takes place…”和“…it takes place…”this和it分别是指the union of the human soul with the divine essence和that union of the translator with his original,而后者正是指上文提到的the process of domestication,即“(对原作的)归化过程”。
结合上下文看出,韦努蒂引用Arnold的话,试图说明翻译归化过程中某种“神秘(mystical)”和“超验(transcendental)”因素的存在,即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有时会感觉到和原作者“心有灵犀”。这种体验与信徒和上帝之间的“人神感应”颇为相似。
需要说明的是,在西方国家,一些笃信上帝的译者们坚信《圣经》翻译需要“上帝的启示”,比如《圣经》的早期译者裴洛·犹达欧斯(Philo Judaeus)就认为,译者仅精通两种语言而无“上帝的感召”是不能从事《圣经》翻译的,只有宗教生活纯净的、虔诚的信徒才有权翻译。此外,古罗马帝国的神学家奥古斯丁的观点、洪堡的“神秘关系”、荷尔德林的“逻各斯”、斯坦纳的“语言与灵知”等说法,都或多或少地相信译者在翻译《圣经》过程中必须有上帝启示的参与[7]28,35,38。哲罗姆虽然主张意译,但在《至帕马丘书》中,他却承认在翻译《圣经》时例外,原因是“上帝的话是神圣的(…since the Word of God is sacrosanct.)”[8]30,“在《圣经》中连词序都是一种玄义”[9]26。所以,“精通两种语言并得到上帝的启示,这几乎成了西方《圣经》译者必备的条件”[10]59。理解了这一点,这段文字的翻译就简单了。
笔者的试译:柯勒律治用他那奇特的语言说,人类灵魂和圣灵之间的结合,会发生于
挡在你和上帝之间的薄雾,
化为全然透明之时。
可以说,译者和(那些本身就可以译为佳作的)原作之间的结合也是如此:当译者和原作之间的异域思想模式、话语模式和感觉模式等迷雾化为完全透明直至消失的时候,译者就可以和原作融为一体(而顺利地将其归化为好的译品)。
以上是笔者对六例存疑译文的商榷和分析。翻译的根本目的在于信息交流。但是,“无论是语内翻译还是语际翻译,译者若为追求或实现绝对自由而随意而为,译文之‘意’已非原文本之‘意’,而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不仅仅是创造,更是叛逆。”[11]49所以,“翻译应当使译文传神达意,具有与原作一样的感染力,同时又使译文读者理解原文的深刻文化内涵,起到文化交流的作用。”[12]90作为指导和引领翻译实践的翻译理论,当然也应该为这一目标服务。遗憾的是,当今中国翻译理论界,尤其是翻译批评中存在一股疏离翻译实践的“清谈”之风、“唯理”之风。不少论者“以清论自赏,谬托孤高,于翻译实践多所轻忽”[13]2,甚至不再以“等值”、“正误”、“好坏”、“对错”等标准来评判翻译文本[14]103。他们崇尚清谈、空谈,为理论而理论,导致“积弊川流,理论与实践之关系,大有分道扬镳、势成水火之格局”[13]2。即使是批判性文章也是避实就虚,不及实例,指向模糊,似有实无,形成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井水不犯河水”的“两张皮”现象。与这种不正常的“翻译理论上的混乱状态相呼应,近年图书翻译质量的下降也触目惊心”[15]5。当下国内的一些翻译作品,尤其是学术翻译作品,行文疙疙瘩瘩,佶屈聱牙,看了半天还是不知所云,也就不难理解了。
笔者对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A History of Translation汉译本(《译者的隐身:翻译史论》)中出现的几例译文提出商榷,本意并非求全责备,而是希望能够引起译者的注意和探讨。如果笔者言之有理,那么,一方面可以为译者提供参考,再版时可以对相关语句加以雕琢、完善,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读者正确理解译作本意,不至于阅读时产生困惑甚至误解;如果笔者观点有失偏颇,也可以充当引玉之砖,引起读者的注意和探讨,加深对该书的理解。
注释:
①一般认为,韦努蒂这一对概念的提出源于1813年德国哲学家、神学家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关于翻译的不同方法的一次著名演讲Ueber die verschiedenen Methoden des Uebersetzens(“On the Different Methods of Translating”)。演讲中,施莱尔马赫坚称,翻译“只有两种方法:要么尽量不打扰作者,将读者带到他面前;要么尽量不打扰读者,把作者带到读者面前。”(“…there are only two.Either the translator leaves the author in peace,as much as possible,and moves the reader towards him;or he leaves the reader in peace,as much as possible,and moves the author towards him.”原文参见Lefevere,1977:74)韦努蒂后来将这两种方法分别称为“异化法”(foreignizing method)和“归化法”(domesticating method)。
②有学者称其阅读难度可与本雅明《译者的任务》不相上下,刘亚猛称这是因为“二者之间有许许多多的家族相似性”(参见刘亚猛.韦努蒂的“翻译伦理”及其自我解构[J].中国翻译,2005(5):44),连美国当代翻译理论家Robinson都说“……他所倡导的异化或“显性”、非流畅翻译很快成了(到现在仍然是)我既着迷又气恼的烦心事——它既吸引我又让我焦虑,以至于欲罢不能。劳伦斯是当代最赋才智、最为深刻的反主流翻译思想家之一。他熟谙批评理论,对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有着非常精细的研究,并且情愿冒极大论争的风险,提出大胆而具有变革性的观点。可是他提出了那么多人们尚未触及的有趣问题,以至于我很难渗透他的弦外之音。(… his tenacious advocacy of foreignizing or‘visible'or nonfluent translation quickly became(and has remained)for me a kind of burr under my saddle,at once fascinating and irritating–something that has both attracted and dismayed me,so that I haven't been able to leave it alone.Larry is one of the most intelligent and sophisticated new centrifugal thinkers about translation,well read in critical theory,a meticulous researcher of a given historical or cultural scene,and willing to take great argumentative risks to make a bold and transformative point–and yet he begs so many interesting questions that I find it difficult to keep up with all that he isn't saying——参见 Robinson 1997:Preface)。
③张景华等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年9月第一版,2012年1月第二次印刷。
④Lawrence Venuti著,Routledge出版社1995年出版,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年引进。
⑤即在翻译时尽可能地不让读者察觉到翻译的痕迹,换句话说,就是让人觉得译文实际上不是译文,而是目标语“原作”。以诺曼·夏皮罗(Norman Shapiro)的话说,就是“好的译作就如同一片玻璃,只有存在诸如划痕、气泡之类的瑕疵时你才能注意到它的存在。理想的情况是不应有什么瑕疵存在。翻译本身应当永远不被人注意。”(A good translation is like a pane of glass.You only notice that it's there when there are little imperfections ——scratches,bubbles.Ideally,there shouldn't be any.It should never call attention to itself.)
⑥需说明的是,象英国一样,德国的语言文化在历史上受法国的影响巨大。就这一点作者韦努蒂也在书中有多处阐释,并引用了阿伯特·沃德(Albert Ward)和美学家、戏剧家约翰·克里斯托夫·戈特合德(Johann Christoph Gottsched)的话加以证明。前者说:“贵族教育‘强调语言,尤其是法语,有时甚至都到了许多贵族使用这些语言比使用母语更加得心应手的程度’”,而后者在1757年的一封描述觐见腓特烈二世(Frederick II)情景的信里说:“贵族和官员们大量使用法语,而懂德语的则寥寥无几,他们无法完全读懂和欣赏任何用德语写成的文本。”而腓特烈国王也坦承回答:“我自己在成年之后就没有读过德语书籍,我的德语和马车夫的德语一样蹩脚”(参见原著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A History of Translation,Chapter 3 Nation,P105)。
[1] 张景华.翻译伦理:韦努蒂翻译思想研究[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
[2] Venuti,Lawrence.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A History of Translation[M].London:Routledge,1995a.
[3] Venuti,Lawrence.译者的隐形——翻译史论[M].张景华,等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
[4] (英)萨默斯.朗文当代英语大辞典[Z].朱原,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5] (英)霍恩比.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Z].石孝殊,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6] 茅盾.必须把文学翻译工作提高到艺术创造的水平[J].中国翻译,1983(1).
[7] 谭载喜.西方翻译简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8] Wilse,Wolfram.The Science of Translation:Problems and Methods[M].Shanghai:SFLEP,2001.
[9] 谭载喜.西方翻译简史[M].第二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10] 曹明伦.翻译之道:理论与实践[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7.
[11] 戢焕奇,张谢.从诗无达话看译者的主体性——以林纾的翻译为例[J].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
[12] 吴军赞.对英汉习语翻译的异化归化处理的研究[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
[13] 辜正坤.译苑新葩又一春——序曹明伦著《翻译之道》[M]//曹明伦.翻译之道:理论与实践.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7.
[14] 车欢欢,罗天.从辜鸿铭《论语》的英译看翻译规范的运作方式[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
[15] 江枫.一览众山小——序曹明伦著《翻译之道》[M]//曹明伦.翻译之道:理论与实践.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