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知识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思考
2015-02-14张俊凤
张俊凤
语文知识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思考
张俊凤
在新课程标准实施之初,为了充分体现新的课程理念,很多语文教师都在课堂中回避语文知识,而一味向“三维”目标中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维度倾斜,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样的教学要求似乎能体现教师对人文性的追求。譬如有的老师课堂上让学生读课文,读自己喜欢的部分,而后硬是要求讨论和分享各自对课文、对生活的体验。在这样的课上,教师很民主,学生很自由,听上去个个能畅所欲言,看上去课堂气氛相当好。分享体验无可厚非,但作为语文课,把文本优美的文笔撇在一边,为了顾及“三维”的体现,大谈品德修养,作为教师,除了对学生进行情感教育外,还要传授哪些相关的语文知识?教师的自身专业性又如何体现?
以上问题为什么会出现,反躬自省,症结可能出现在以下方面:
一、我们是不是误读了新课程标准中对语文知识的教学要求
笔者认为进行语文知识教学时最好是随文讲解,我们的一些教师在一些问题的认识上有一些混乱和偏差:要不要教给学生语文知识、哪些是有用的语文知识、采用何种形式教授语文知识等。因此,语文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了上面案例中的不合理倾向。
其实新课标明确说: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我们知道,语文素养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日常的点滴积累。我们不能仅仅依赖课堂四、五十分钟,而要求学生达到素养的提升。这就需要我们教师在语文知识的传授上下功夫,教给学生一定的语文知识与方法,让学生依此来进行语文学习;而方法的获得若不构建在一定量的知识与能力的积累之上,也只能是毫无基础的空中楼阁。比如说一篇课文很好,好在哪里?有些语言很优美,优美在哪里?这些问题都不是简单的讨论、感悟能解决的。这就需要教师讲解一些诸如表达方式、修辞方法一类的语文知识。
新课标对初中生该学习的语文知识做了规定:一些表达方式、文学样式、基本的语法知识、常用的修辞方法等都是要求“了解”,但是,“了解”毕竟是要有个粗浅的认识过程,它并不意味着对这些内容弃之不用,出于对新课标的误读以及近年来中考命题的诱导,部分教师放弃了对语文知识的课堂教学,造成了学生对语文知识的漠视、厌恶、厌倦,这都给学生整体语文素养的提升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有责任心的语文教师不应放弃对语文知识的课堂教学,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一些语文知识的教学是很有作用的,而这些教学同样也适用于高中学生。对高中生而言,高考知识点的考查一般侧重“理解”和“应用”,所以,这就更需要教师不能轻视对这些语文知识的课堂教学了,尤其是语文阅读课的教学。
二、放弃了语文知识教学的语文课还能体现自身的特点吗
一段时间我们的语文教学曾经步入一个停滞期,“支离破碎”的分段、概括段落大意、总结中心思想等教学方法延续了多年。这种方法不仅扼杀了阅读文形式上的美,而且剥夺了学生的阅读初感,学生对语文学习普遍不感兴趣。新课标实施后,教师们在阅读课教学中强调了整体感知,突出了人文性,但应注意的是:人文性的东西更多的应该是对学生潜移默化式的浸润,如果我们过多地注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层面的教育,未免会混淆语文课与政治课的界限而丧失了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因此,在我们的教学中应该注重语文知识的教学,在教学中教师应该体现自己的专业性。比如,鉴于学生普遍缺乏文学鉴赏的基本能力,教师就该教给他们一些必要的语文知识,让那些尚且缺乏阅读经验的学生能够在阅读中“得其滋味”。否则,语文教学的特点就无法得到彰显,课本中的一些经典文章因为一个例子也就失去了其固有的魅力,语文教师的专业化也就无从谈起。
当然,我们在教授这些语文知识时不能像以前那样繁难陈旧。我们应该按照新课程的理念,在课堂上对语文知识进行“随文讲解”。
第一,我们要明确哪些语文知识是我们的教授范围,我们拿出怎样的语文知识去适应学生语文素养的提高。
第二,让学生利用已有的积累学习新的语文知识。
张俊凤,教师,现居河北乐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