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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制度保障

2015-02-13赵任凭

关键词:管理制度辅导员培育

赵任凭

(盐城师范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2)

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高等教育作为国民教育过程的重要阶段,理应担负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责任。高校的培养对象是正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时期的青年大学生,高校应当根据大学生的特点,抓住大学生青春关键期,强化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以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的意识形态,以核心价值观主导青年大学生的思想建设高地。高校要保证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有效性,既要大张旗鼓地正面宣扬,更应当建章立制,以制度为基础,保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顺利开展。

一、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制度保障现状

当前,高校所实施的各项管理规定,都以《高等教育法》为依据,根据高校的三类人员群体又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以教育部颁布《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为基本遵循的各类学生管理制度;一类是以《教师法》为基本遵循的各类教师管理规定;一类则是对高校的管理和服务等人员相关的管理制度。

从目前高校各项管理制度的内容来看,这些制度大多在总则部分规定了涉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的相关内容。如《规定》第四条:“高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这是对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内容的详细阐述。但其表述较为宽泛,未能明确提出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当前各高校的学生管理制度都是以《规定》为依据,结合高校自身特点制定的,同样也存在上述不足。

规范教师行为习惯的《教师法》对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体现也不明确。《教师法》对教师个人强调其教书育人的职责,但对师德师风的要求以及对教师个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规定得较为简单,没有具体的内容阐述。高校对教师的管理规定也偏于简化,除了对作为一岗双职的辅导员有较为规范的制度外,对大多数教师只是对教学规范、科研工作等方面提出了一些要求,涉及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管理制度很少。

对高校其他管理服务人员的规定,一般由各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管理规定,各高校大多按岗位职责或聘任合同的内容加以管理。在这些规定中,较多的是对个人岗位管理的职责加以规定,要求较为具体,对核心价值观内容和内涵的体现不多,对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作用不大,推动力度欠缺。

二、以制度来保障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要意义

㈠制度保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制度是价值观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保障。国家、社会、个人的核心价值观从来都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需要前提条件和推动保证的,在现代法治国家,这个前提条件和保证应该是法律法规[1]。落实到高校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的前提和保证就应当是高校各类管理制度。可见,制度保障既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需求,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的应有之义。

㈡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有制度保障

伴随着社会科学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信息时代的到来,高校校园内文化多元的状况日益凸显,各种意识形态在大学校园内都有身影,这在丰富大学校园文化氛围的同时,也对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来一定影响。所以,高校应为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制定相关的制度,用各类管理制度来引导、促进和保证大学生接受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努力使大学生自觉成为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主体。美国哈佛大学著名的社会学者、美国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人塔尔科特·帕森斯指出,价值系统不会自动地实现,而要“依靠制度化、社会化和社会控制一连串的全部机制”,“价值通过合法与社会系统结构联系的主要参照基点是制度化”[2]。因此,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最为关键和重要的是要把核心价值观体现在各种制度设计中,转化为制度精神,以制度保障价值观的实现。国家应建立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责任机制,将制度的外在约束内化为公民自身的道德自律和道德品性,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和认同核心价值观[3]。高校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日常管理制度之中,融入全校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使高校全体人员自觉接受和认同核心价值观。

三、高校管理制度构建核心价值观培育立体保障的思路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前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高校人才培养的本质要求。高校应以大学章程为基础,以大学生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强对教师及其他高校管理和服务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努力构建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立体保障制度。

㈠高校章程是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

高校章程被视为高校“宪章”,是高校校内的“宪法”。自2012年1月1日《高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施行以来,各级各类高校都按照教育部计划,根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结合学校自身的特点,积极制定本校的章程。

章程作为高校内部各项管理规定制定的“母法”,其特殊性和基础性决定了其对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高校的章程能够更好地确定高校办学的自主权,进而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各高校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方针下,在教育部要求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的背景下,应主动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在章程中载明,这样既能丰厚章程本身的内涵,又使得高校在各项管理制度中体现和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有法可依,使此项工作的开展更加规范和有序。

㈡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第一要务,高校应当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这一教育核心问题联系起来。加强制度建设,以保证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行为准则,直接规范和指导大学生的行为举止。高校应当充分运用管理制度的调节、规范和引导作用,加强对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行为养成教育。高校在制定的学生管理制度中,应明确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涵义,明确对符合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行为加以表彰,对违反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行为加以约束和处罚,努力形成制度保障体制。

高校在以教育部《规定》为依据而制定的本校学生管理规定、违纪处分办法、学分制条例、学位授予规定、素质测评办法以及各类评奖评优的规章制度中,都应当体现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都应涵盖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努力增强学生接受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意识,保障核心价值观在高校的有效培育和践行,从而让学生懂得约束自己的行为,选择自己的行为,自觉增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理解和认识,使大学生成为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㈢加强高校辅导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制度建设

高校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制度建设,是对大学生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历来重视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教育部在2005年,配套中共中央2004年16号文件,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对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对各高校辅导员的选配、培训、职称、待遇等都进行了规定和要求。各高校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大多制定了本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文件,从提高辅导员的待遇和加强辅导员的制度管理两方面入手,对辅导员提出了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职业要求。

2014年3月25日,教育部以教思政〔2014〕2号印发《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目的是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标准》要求辅导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辅导员提出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职业能力要求。

当前,各高校基本都有专门的辅导员管理办法,内容涉及辅导员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聘任办法、考核办法、有关待遇、解聘辞退等等。为了进一步增强辅导员在高校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各高校应当在辅导员的考核办法中加大对相关内容的考核,既要求辅导员是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也必须让其成为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和弘扬者,努力发挥其既作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又作为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双重身份的影响作用,积极推进核心价值观在大学生中的培育和践行。

㈣加强教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制度建设

师之德乃教之魂,教师的师德价值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对学生人格的塑造、健康成长成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4]。2014年教师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师大所作的题为《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的讲话中提出做好老师“要有理想信念”“要有道德情操”“要有扎实学识”“要有仁爱之心”的“四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老师的责任和职责。

近年来,高校教师违法乱纪、失德丧品的事件时有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面对各种诱惑,部分高校教师的物欲追求日盛,放松了对自身道德的要求,导致价值观和人生观发生扭曲,出现了学术的腐败、生活的腐化,甚至有个别教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倡导全社会尊师崇教的今天,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尤其重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对教师学识和道德的要求,是教师应当时时提醒自己的价值目标。

高校教师的身份决定了其在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教师的个人修养和内在品质对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教师的言行和举止对青年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既是直接的,也是潜移默化的。一个好老师对学生好的影响甚至是终生的,反之,一个素质不高、道德低下的老师对学生的负面影响也是严重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高校的教师首先应当是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从而才能更有效地影响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目前,关于高校教师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坚持师德为上,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健全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各高校应在上述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意见》的要求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学校的教师管理和考评制度,明确提出教师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要用奖惩的制度杠杆来调节和引导教师成为“经师”和“人师”的统一,从而保障学校优良师德师风的形成。

高校教师的管理和考评制度,应以奖励、鼓励、激励为主要手段和杠杆,以处罚、处分为辅助手段,大张旗鼓地对师德师风优秀人员进行表彰和宣扬,态度鲜明地对师德师风低劣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罚,弘扬正气、打击歪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让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充满整个校园。

㈤完善高校其他管理和服务人员核心价值观培育制度

高校教职工除了辅导员和教师外,还有大量的管理和服务人员,他们也是高校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成员。他们的道德素质和言行举止既反映了自身对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也影响他们所管理和服务的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高校应制定各管理和服务岗位的管理制度,规范他们的行为,引导他们投身于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活动中。通过考评制度,推出一批道德高尚、素质过硬的管理和服务人员,通过树标杆、找差距,帮助全体管理和服务人员牢固树立核心价值观。

[1]杨小军.法律法规是推广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保证[N].北京日报,2014-01-06(03).

[2]帕森斯.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M].梁向阳,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141-144.

[3]周宏.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机制建设[J].理论导刊,2014(4):60-63.

[4]罗晓语.教师应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N].光明日报,2013-1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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