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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合同英语衔接手段及其特点

2015-02-13王春兰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连接词行文商务

王春兰

(大连职工大学,辽宁大连116033)

国际商务合同英语衔接手段及其特点

王春兰

(大连职工大学,辽宁大连116033)

国际商务合同作为一种契约问题,要求行文正式,条理清晰,语言周密。而且在行文内部的英语衔接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本文重点从连接手段、词汇衔接、替代手段等方面并结合英语商务合同实例,分析了国际商务合同英语衔接手段的特征,表明了国际商务合同英语与其他文体的不同之处。

国际商务合同;英语;衔接手段

引言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入。国际商务合同是指在涉外经贸合同中,双方就具体事务的权利和义务商谈一致后所签署的书面的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国际商务合同文体正式,语言周密严谨精确,与法律英语特点类似。但正式的国际商务合同在英语方面也有自己的用语特色,本文根据哈桑等提出的衔接理论,从连接手段、词汇衔接手段和替代手段等方面并结合英语商务合同实例,分析国际商务合同衔接的特点,表明了国际商务合同英语与其他文体的不同之处,并探索国际商务英语合同文本衔接手段的特点及语义的严谨性,从而为国际商务英语合同的拟定奠定基础[1]。

国际商务合同中的衔接指的是合同中语言成分间的语义联系或者语篇中某个陈成分之间相互解释的关系。哈桑等将语篇的衔接手段系统地分为省略、照应、替代、连接和词汇衔接几个方面[2]。衔接手段因为语篇的特点而有所不同。词汇连接在科学性文体或其他比较正式的文体中较为常见。而国际商务合同作为一种实用性很强的文体,其英语衔接手段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一、连接手段

一般通过连接词及一些副词或词组来实现句子之间的连接关系。语篇中的连接成分是有明确含义的词语,根据这类词可以了解语句间的关联,甚至可以根据连接词由上句逻辑推理出下一句的语义。在国际商务合同的英语行文中,使用的连接词汇可以表明句子间的时空关系,如first of all,after that,then,under,nearby等词汇,还可表示句子之间的因果和逻辑推理关系,如In consequence,therefore, thereby,thus,so等连接词汇,还可表示语句间的对比关系,如on the contrary,in comparison,in any case,in the same time,for the same reason等连接词汇,还有一些词汇可以表明语句间的转折关系,如however,whatever,whereas等连接词汇。从而体现语句整篇的严谨性。根据商务合同连接词的特色,可分为以下三类[3]:

1、专用连接词,在国际商务合同中,常常用到一些通用英语很少用的专用连接词,而且具有与常用英语不一样的含义,如thereof(其中),in witness whereof(含义:作为协议事项的证据),whereas(鉴于),now these presents witness(兹特立约为据),in the presence of(含义:见证人),in consideration of(以某事为约因),for and behalf of(其含义为代表某人)。使用专用连接词能使整个商务合同文件的行文显得更为正式和严谨,更具有公信力和可信度。这样就能最大程度减少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1]。

2、古体连接词,在国际商务合同语篇中,除了使用通用英语中的普通连接词外,还会经常使用一些古体连接词使行文更为严谨和连贯。古体连接词在商务合同英语中代表着不同的含义。常用的古体连接词包括:where(在此理解为what或which),通常会在where后接一个或者两个介词(如by,after,before,to,under,of,on,in)作为衔接词连接上下文。其他比较常见的古体连接词包括:whereby(凭此,由是),thereby(因此),thereupon(含义:因此,随后),hereby(特此),hereafter(此后),这些古体连接词的使用能使国际商务英语合同的整体性更强,行文上更为庄重严肃,同时还可以避免连接词的反复使用,从而使国际商务合同英语行文更为简洁而又严谨。例如:The contract we signed should come into force from the date of execution hereof by thebuilder and sponsor(本合同自建造方与赞助商签署之日开始生效)。其中的hereof相当于of the contract,使用hereof能避免使用重复词汇,从而使行为更为简洁、清晰明了[1]。

3、侧重性连接词。在国际商务英语合同中,比较侧重于使用某些连接词,尽管这些连接词可以与相应的基础英语中常见的连接词类似。如果需要表示将来可能发生的事件或者后果一般不会采用普通英语中常用的if,而是用in case of或者是in the event of表示,通常使用provided that对业务来往双方条件的规定而比较少用if.

例如:In case the transport vehicle or the date of arrival has to be altered,the buyer agent should advise the seller in time.(如有必要更改运输车辆或者其到达日期,买方应该及时通知对方)。此句句首使用的是in case,而没有用if,这是国际商务英语中的用词习惯。能使得合同行文显得更为正式更为严肃[1]。

二、词汇衔接手段

词汇衔接手段是指在商务英语合同语篇中出现的部分词汇相互之间存在语义上的联系或重复或者能用其他词语替代或者共同出现。哈桑等将词汇衔接分成两类:同现关系和复现关系。同现关系可分为:反义和互补关系。复现关系可分为:同义词复现、近义词复现和原词复现,概念词复现和上下词复现。国际商务合同中词汇衔接手段主要体现在同义词、近义词重复和原词重复上[4]。

1、同义词和近义词复现。在国际商务合同英语中,通常会使用到同义词和近义词复现,而且通常用and或者or进行连接并列使用。如常用的field and area,perform and fulfill,business and affair,by and before,terms and conditions,charges and fees,support and maintain,costs and expenses,agree and consent,supplier and sponsor, supply and provide,rights and interests,custom fees and duties,alteration and modification,这类词汇虽然含义接近,但具体意义上还是有所区别,如perform表示“主观的自主的去履行”,而fulfill则表示客观的,被动的去履行。两者共同使用使得语义更为完整和严谨。使用这类词汇一般可以实现两个方面的目的:其一是通过两个或多个词语的共同使用来限定词义,从而排除词语可能出现的歧义,这符合合同语义避免出现歧义或者漏洞的要求。其二是通过同时使用多个近义词以显示商务合同英语的正式性和完整性,体现其公信力和权威性。

如:1)Both party A and party B should perform and fulfill the relevant obligations in this contract.甲乙双方均应该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任务。2)This contract is signed between party A and party B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terms and conditions.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该句中的terms在合同中一般指的是与费用和金钱相关的条件,而conditions一般是指其他方面的条件,如装运要求和单据方面的要求等。

2、原词复现。这是词汇衔接中最直接的方式,指具有同样语义统一词汇的词汇或派生形式的关键词汇反复出现在在同一语句中。这种原词复现现象在商务合同中出现频率颇高,特别是某些关键词和专业词汇,这样的原词重复能保证合同条款的严密性以及准确性,同时还能加强语气表示强调,从而避免歧义和双方分歧。

上述条款中,dispute,negotiations和contract均多次出现,其实这三个词均有一些近义词和同义词,但这三个词汇为比较专业的词汇,随意替换可能会导致语义扩大、缩小或者语义含糊,造成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误解。因此国际商务英语合同中,此类的原词复现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减少双方对合同的条款,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纷争[1,5]。

三、替代手段

替代是指用替代形式替换上下文中出现的词语,在避免词句重复的同时以衔接上下文。一般说来,替代可以分为动词性替代、名词性替代和分句性替代这三类。动词性替代一般指的是用do来替代动词词组,分句性替代指的是用替代词so和not来替代小句:其中so表示肯定,而not表示否定。例如:1)Party A and partly B signed That contract last week,so did this contract.2)The first term in this contract executed from the date of signature,so did the other terms[5].

国际商务合同中比较常用名词性短语,如the above mentioned,the under mentioned和above said等来代替上文中出现的成分。而很少用one或ones。主要原因是:1)使用one或ones比较容易造成双方对代词与被代替成分之间的关系产生混淆,从而使双方产生可能的法律纠纷。2)用名词性短语表达的意义更为清晰明了[1]。

结论

国际商务英语合同在用语方面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以体现合同的严谨性。衔接词的运用则能使合同的语义更为完整,行文更为周密。本文综述了国际商务英语合同衔接用语的分类及其特点,并列举相应的实例加以佐证,从而促进英语学习者对于国际商务英语合同衔接手段的深入了解,使得他们能更好地撰写商务英语合同,发挥国际商务英语合同的交际功能和法律效应。

[1]邓建国.国际商务合同英语衔接手段及其特点[J].语文学刊,2007(10):33-35.

[2]M.A.K.Halliday&Ruqaiya Hassan.Cohesion in English[M].London:Longman.1976.

[3]吴仁波.国际商务英语合同的语言特征[J].外贸业务探讨,2012:72-74.

[4]黄国文.篇分析概要[M].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5]胡仕麟.语篇的衔接与连贯[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4.

H315

A

1674-6198(2015)02-0091-02

2015-02-16

王春兰(1969-)女,辽宁大连人,大连职工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英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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