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社会化的思考
2015-02-13陈鑫
陈 鑫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300350
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社会化的思考
陈鑫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300350
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海关有限的归类管理资源与企业日益增长的预归类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探索创新海关通关管理模式,采用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社会化对提高海关监管效能与进出口企业贸易便利化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海关采用预归类社会化试点关区反映出一些问题,针对问题提高预归类技能、海关支持力度及引入市场机制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
海关;商品预归类;协调制度;商品编码
商品预归类社会化是指中国报关协会授权具有预归类服务资质的报关企业开展商品预归类的业务。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进出口企业对进出口贸易便利化和风险可预知性要求不断提升,使我国海关有限的商品归类管理资源与进出口企业不断增长的预归类需求之间矛盾日益突出,海关预归类监管理念和方法必须进行创新,海关预归类从海关走向社会成为必然的趋势。
一、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与预归类制度
商品归类,即进出口货物在通关过程中,海关准确确定代表该货物唯一商品编码的活动,其归类依据是《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本国子目注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海关总署发布的商品归类决定。
进出口商品预归类(以下简称预归类),即进出口企业将商品归类过程前置,在货物实际进出口之前向口岸直属海关申请商品预归类,在货物申报之前完成商品编码的确定工作。预归类是世界海关组织向各个国家海关推荐的一种货物通关商品管理模式。
200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己经正式建立了预归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企业,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出口的货物预先进行商品归类。
二、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社会化必要性
预归类社会化实质是利用海关以外的社会资源,在海关对商品归类审核的前提下,实现海关工作效率最大化,这也是建立现代海关制度的必经之路。在我国预归类社会化这种海关商品归类管理模式的创新之举,对我国进出口贸易、海关监管职责和进出口企业等方面都具有十分现实而重要的意义。
(一)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的需要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贸易便利化要求的进一步提升,我国现有的“逐票审核归类”通关管理模式已很难适应企业通关效率的要求。商品归类工作专业性强、技术性强,政策性强且涉及商品知识面广,归类审核是通关环节重点难点,也最易引发争议,海关往往要花费一定时间对商品归类审核认定,导致货物通关时间延长。预归类社会化服务可以将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前置于通关环节,并指导进出口企业在货物进出口前获取有关税收、海关贸易监管政策及其它方面的信息,进行正确的申报从而加速货物通关。把复杂的商品归类问题放到通关之前解决,能够有效拓展货物通关归类审核的时限及空间,有效缓解海关货物通关审单的压力,进一步提高货物通关的效率,打破货物通关时效的瓶颈。
(二)企业对进出口贸易风险可预见性的需要
商品预归类社会化有利于提升企业对进出口贸易的可预见性。由于企业对商品归类的规则实际应用不熟悉,希望通过预归类服务,减少通关风险,便捷通关过程。以上海大众为例,上海大众进口汽车零部件种类繁多、归类复杂,经预归类服务单位对其汽车进口零件商品编码数据审核修正后,再没有出现因归类问题影响通关速度。通过预归类服务事先确定商品编码,可以帮助企业正确核算贸易成本、有效满足货物在海关申报环节的各类海关监管条件,有利于企业提升物流效率,节省物流成本,降低进出口贸易风险。
(三)规范执法,防范海关执法风险的需要
新的国际贸易形势对海关归类的一致性和高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现有的通关作业模式下,绝大多数的商品归类被压缩在一个极为有限和急迫的范围,执法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很难得到保障。预归类社会化使得预归类服务单位在进行疑难商品的归类时可以在通关前充分了解商品属性、特点、工作原理、工艺流程等商品归类的要素,提高企业归类申报的准确性,并与海关建立起良好的磋商机制,制定事先的预防机制,降低海关归类执法风险,提高海关归类工作质量,实现海关监管时空前伸,确保海关“管得住”和企业“通的快”的共同利益要求。
三、进出口货物预归类服务意见书操作规范
接受预归类服务委托之前,预归类服务单位必须与申请预归类服务的进出口企业签订《进出口货物预归类服务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由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否则委托无效。对进出口企业委托拟预归类的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服务单位应登录“通关网”的全国预归类服务监控评估互联网系统,填制由中国报关协会统一规定格式的《意见书》。并通过预归类服务系统将意见书电子数据上传至海关总署H2000系统。《意见书》实行一项具体预归类商品对应一份意见书的形式,不允许一份意见书中涉及两种及以上的商品内容。《意见书》中的商品描述包括外观状态、品牌型号、功能原理、成分含量等方面,应做到详细、清楚、准确,并附加必要的图片等信息内容。
《意见书》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在预归类服务单位注册地所在直属海关关区内使用有效。在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变化而引发商品归类编码改变,《意见书》将自动失效。《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一份预归类服务单位留存,一份复审核机构留存,一份为申请企业通关使用。正常情况下自签订《委托协议》且预归类服务单位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全部预归类材料之日起,预归类服务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意见书。对《意见书》实行复审核管理模式,《意见书》应由持有中国报关协会颁发的归类资质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复核并签字,并接受海关质量监控管理。通关过程中,海关与预归类服务单位出具的《意见书》无法统一归类意见时,海关归类中心负责对归类争议问题进行裁定。
四、对预归类服务社会化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预归类服务企业的业务技能
1.不断丰富商品知识。目前,国际贸易中新产品层出不穷,进出口商品种类呈多样性、新颖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客观上也给商品归类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归类业务人员在掌握商品归类原则和归类技能的同时深入了解商品属性、理解商品工作原理和特点,不能只是根据商品的名称简单地把它归入《协调制度》中的相近品目。比如照相机,分为数码相机和光学照相机,数码相机工作原理是以数字方式储存图像,应归入品目85.25,而普通光学照相机应归入品目90.06。不断充实和丰富商品知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不断学习,做为商品归类业务人员要有这样的商品意识。
2.掌握申报要素,规范申报。规范申报要素是海关针对进出口商品按照满足归类、审价及审单的各项要求所设置,每一个要素都是有所指向。归类业务人员要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中的商品归类要素、价格要素、审单及其他要素的申报要求,做到规范申报。例如,品目8415“空气调节器”下,独立式和分体式申报要素分别为:独立式:A∶1.品名,2.是否窗式或壁式安装,3.是否为独立式或分体式;B∶4.品牌,5.型号;分体式:A∶1.品名,2.是否窗式或壁式安装,3.是否为独立式或分体式,4.制冷量;B∶5.品牌,6.型号。虽然都为空调,但是由于独立式与分体式的区别,其海关要求的申报要素有所不同,如果归类业务人员注意到这些区别,就能大大减少海关同预归类服务单位、货主之间的沟通时间,缩短通关时间,加快通关时效。
3.掌握商品归类依据及使用顺序。第一,熟悉《协调制度》的结构。《协调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商品编码表、类注释、章注释及子目注释、归类总规则,具有很强的规律性。从类来看,基本上按社会生产的分工分类;从章来看,基本上按商品的自然属性或功能、用途来划分;从品目的排列看,一般也是原材料先于成品,加工程度低的产品先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列名具体的品种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种。除了机电产品及少数商品以外,一般商品可以根据其加工程度来判断其大体章节和在章节中的位置,掌握《协调制度》的编排规律有助于提高商品归类速度与准确率。第二,正确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顺序。在商品归类时,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是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和归类总规则。类、章及分章标题仅是为查找方便而设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石棉制安全帽,本应按第六十五章的章标题帽类及其零件将商品归入第六十五章,但查阅第六十五章章注一(二)得知本章不包括石棉制帽类,该商品应归入品目68.12。在商品归类时,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依据的使用顺序为先品目子目条文→注释(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六个归类总规则。
在运用商品归类依据时,要注重共性归类原则。共性归类原则包括:多种成分商品的归类原则(主要针对混合成分商品而设计)、零件的归类原则(主要针对单独进出口非成套零件而设立)、功能机组的归类原则(主要针对机电仪器而设立)和优先归类原则等。优先归类原则有别于归类总规则三,后者是在类注、章注无规定时可归入多个品目的归类方法,例如:30%的胡椒粉与70%的豆蔻粉的混合物。如果根据规则三(二)基本特征,可归入品目09.08,但根据第九章章注一(二),“不同品目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产品的混合物应归入品目09.10”。
(二)海关应提高对预归类社会化的支持力度
在申报过程中,虽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递交的《意见书》属于商品归类咨询范畴,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对海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海关对《意见书》的归类意见如无充分理由提出异议,应予以认可,给予接单、审单、查验、放行等各个环节的通关便利。除了某些特殊的新商品,海关对于企业直接向海关提出的商品归类申请不予受理,使商品归类业务的社会职能得以全面发展,在海关的推动下完全有条件也有可能将预归类社会化服务培育成一个新行业,使商品归类成为报关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三)完善预归类服务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
探索将海关归类事务推向社会和市场。海关对预归类服务单位建立跟踪机制,对预归类服务单位的操作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其预归类服务质量予以评估,定期对其商品预归类业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技能进行考核。通过“信用评级”评估预归类服务单位资信及预归类工作质量,定期公布考核结果。海关配合报关行业协会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
目前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社会化尚处于试点阶段,预归类服务单位应迅速提高商品归类业务水平,尽快把社会化预归类业务从海关审核把关盖章的操作模式下脱离出来。预归类社会化是海关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及对外贸易高速发展的产物,也是我国报关行业逐渐与国际接轨的必经之路。
[1]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教材编写委员会.2013年版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M].北京:海关出版社,2013∶224-230.
[2]张援越,席坤伦,毛小小.2014进出口商品归类实务[M].北京:海关出版社,2014:7-8.
[3]张安忠.进出口商品共性归类原则的实用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08,(9):61-63.
[4]康美琳.试论商品预归类工作社会化[J].商业文化,2011,(10):267-268.
责任编辑:董跃进尹明远
Socialization of Pre-classification for Import&Export Commodities
CHEN Xin
(Tianjin College of Commerce,Tianjin 300350)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in China has highlighted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custom's limited classifying resources and the enterprises'increasing demand for pre-classification.Therefore,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innovate themanagementmode of Customs clearance and socialize the pre-classification of imports and export commodities.It will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customs supervision and enhance the facilita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At present,some problems have arisen in the customs carrying out pilot pre-classification.To solve these problems,we should improve our pre-classification skills and at the same time introduce market mechanism. Customs'support in this respect should also be strengthened.
customs;pre-classification of commodities;Harmonized System;commodity code
F752.61
A
2095-5537(2015)03-00031-03
2015-01-02
陈鑫(1961—),女,汉族,天津市人,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报关与国际货运教研室副教授。研究方向:报关与国际货运及国际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