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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创新机制研究
——以广东为例

2015-02-12陈能浩

沿海企业与科技 2015年5期
关键词:高新技术广东协同

陈能浩

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创新机制研究
——以广东为例

陈能浩

协同创新是一种复杂的创新组织模式,核心是对区域内系统中的资源、信息等各方面要素进行有序的融合。文章简述了协同创新的相关理论,基于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重点剖析其存在的行政协调不足、同质现象较严重、效果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出构建包括产业协同创新运作机制、战略机制和组织机制的协同创新机制,以促进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创新发展。

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创新;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众所周知,以高新技术密集、知识密集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已逐渐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的欧洲,如芬兰、爱尔兰、瑞典、瑞士等北欧小国通过积极推进协同创新,建立全球性创新网络,创新能力得到跨越式的发展[1]。《广东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深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努力实现高新产业技术跨越式发展”。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地,近三十多年来,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领先于全国绝大部分区域,但主要还是体现在量的方面,在质的方面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高新技术产业链中产品研发及销售两端高附加值领域薄弱;产业链中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知名品牌特别是国际知名品牌的高新技术企业缺乏;高新技术企业生命周期较西方发达国家短;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硬环境及软环境均有待改善等。在“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背景下,如何建立充满活力的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创新机制、如何提高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能力、如何提升广东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

二、相关研究文献简述

协同的概念源自系统科学中的协同学理论,而协同学是一个由各子系统相互衔接的系统集合,这些子系统之间通过多方向不同维度不同环节及层次的衔接产生协作效应,使系统保持自我稳定调和状态,最终使整个系统发挥出自己的功能和作用[2]。协同创新就是要素之间不断整合互动的过程,各个创新主体要素之间在进行整合的过程中,对于系统中的资源、信息等各方面要素进行有序的融合,通过这样的整合过程,相互吸收借鉴,达到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信息的有效沟通;同时,在协同创新进行的过程中,各个主体要素之间要进行及时的互动,以达到创新进程的同步,实现创新系统内部的相互配合[3]。

协同创新理论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研究,重点关注两个领域:第一,协同创新要素构成的研究。这分为内部要素和外部要素。内部要素着重针对企业自身,从战略、文化、组织、管理、制度等要素进行分析;外部要素特指产业链之间各环节的协同创新,特别是企业与高校、政府、协会、行业组织及上下游企业等均是外部协同创新的重要要素。而充分构建完善的“企业—企业”、“企业—研究组织”、“企业—中介”、“企业—政府”等主体之间的协同创新网络关系对于协同创新网络绩效的实现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4]。第二,协同创新的机理研究。体现在通过不同方法探讨协同创新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影响,如杨楠教授通过构建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指标体系,运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模型对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进行研究,得出医药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最强,并由此提出了推进产学研结合等一系列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能力提升措施[5];彭建国等以系统二象理论为基础,运用DEA模型和因子分析法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进行测算,并运用协调模型对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系统的协调发展进行了分析[6]。

三、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区域内行政协调不足

广东各区域之间聚合力不强,各区域及城市由于政绩的非共享性与排他性,区域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发展目标,达到较高的政绩,在给予本区域较大的优惠政策的同时会尽力阻止其他地方产业进入本地区,为了各区域发展争夺资源等各自为政现象明显。在广东四大经济区域板块中,即珠三角、东翼、西翼和粤北地区,毋庸置疑,珠三角区域在创新资源环境、相关产业政策配套、创新科技人才的吸引、资金的投融资渠道等方面可谓占尽优势。2014年广东财务资源投入中的R&D经费内部支出,珠三角区域占整个广东的80%。科技活动经费筹集中的企业资金方面,珠三角也遥遥领先于其他经济板块。相对其他区域,珠三角区域充分发挥其集聚优势,但对其他区域的扩散效应及辐射效应不显。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各区域之间缺乏较为统一且有号召力的行政组织架构,没有建立统一协调并组织分配区域高新技术产业间的竞合模式。英国著名学者Davies曾提出经典的“负协同”理论,即若区域政府之间行政、制度上的障碍导致协议的缺乏,将会产生所谓的“负协同效应”,系统要素之间呈现“1+1<2”的消极关系[7]。

(二)区域内产业同质现象较严重

早于2009年,广东提出“双转移”战略(即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和出台《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重点解决区域产业发展分工,及由此所衍生的各种软硬件资源的分配,明确指出珠三角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东、西翼及粤北依托自身环境及产业现状,以工业强市、服务业旺市的发展方向,主动承接及迎合珠三角高新技术产业的转移。但广东区域内各板块行政体系在区域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整体统筹规划方面协调力较差,各板块定位与分工不明确,导致区域内与区域间在产业发展战略上呈现较为明显的趋同现象。如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的科学城和中新知识城等园区内企业的同质化较为严重,盲目跟风投资现象较为明显。

(三)产业协同创新效果质量不高

2014年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1.17%,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为5.18万亿元,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7万件,工业企业PCT(专利国际合作协定)国际专利申请量为1.3万件,但较之于长三角区域及京津冀区域,广东各项指标均不占优势。受限于改革开放后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定位,其产业的特点是外向型经济较为明显,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60%为外源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通过外商投融资带动发展比重较大,在广东的外商投资企业中90%以上研发活动都在境外的公司或专门的研发机构进行,这已是制约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创新效果质量提升的主要瓶颈。

(四)产业协同创新主体动力不足

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创新主体均有着不同的利益追求,集中体现在行业协会、企业、科研院校等组织缺乏协同精神及创新理念。高新技术各类企业的行业协会力量非常薄弱,部分企业的行业协会仍处于空白现象,已有的行业协会也未真正发挥应有的效用。而安于现状,短期发展思维、采用追随战略方针导向的企业比比皆是,长期停留在以价格、数量、市场换技术的低水平发展阶段,自主研发和创新的愿望和能力不足。科研院校则偏向于追求研究的学术价值,与行业企业脱节现象较为严重,科研技术转化水平较差,转化效果不明显。校企合作特别是深度合作体制僵硬,其合作大多是项目合作的方式,停留在被动性、短期化、临时性的层面,其面向社会经济发挥主战场的研究动力和能力匮乏。以深圳为例,深圳市科技局对深圳市79家企业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有51.9%的企业与国际中小企业进行合作,有41.8%的企业与跨国公司进行合作,但与其他对象的合作程度非常之低。

四、构建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创新机制

(一)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创新运作机制

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创新系统主要由政府、市场(企业及客户)、科研院校、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主体构成。其中,政府是协同创新的牵头者,负责制订产业发展规划,设计政策体制,搭建服务平台,调配各项资源等,特别是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协同性行政架构(可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地级市分管经贸市长担任组员),对涉及区域性发展、公共事务、地方分工、地方或创新主体间利益协调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调控。市场(企业和客户)是协同创新的实施者、发源地及实验载体,企业负责研发、生产、应用和推广高新技术;客户负责向企业提出理念、技术、产品、服务等需求,并将实际使用效果反馈给企业。科研院校是协同创新的有力支撑者,负责进行知识创新、知识传播、技术服务、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等活动,并为企业提供各类人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是协同创新的桥梁,介于政府、市场之间,介于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之间,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中介组织。

(二)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创新战略机制

战略协同是广东省区域内及区域间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主体在理念及行为上达成共识,重点包括思想认识、价值理念和文化认知、风险与利益共担、竞争与合作共存等方面的协同。战略协同需要区域政府制订并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体战略,明确未来一定时期内珠三角、东翼、西翼和粤北区域在科技协同创新过程中各自的预定目标、产业发展方向功能定位等,解决上述提到的区域内行政协调不足、条块分割现象较严重的不良现象。通过各区域自身的资源裏赋、比较优势等因地制宜,将最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高新技术产业作为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新兴产业,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在财政、税收、土地、政府采购、人才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同时配套人才引进、鼓励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政策体系,引导其他创新主体统一思想,规范企业运作行为。

(三)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创新组织机制

组织协同是在竞合理念及风险利益共造共担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各组织主体的战略联盟。广东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应通过横纵向共联、立体化融入实现联盟各主体的互惠共赢。该联盟通常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协同在相关专业领域有优势的研究机构或高校,致力于开发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并共享研究成果。在联盟内部,组织协同具体表现为组织的结构协同和过程协同两方面,即合作各方对合作关系的重视程度、对合作模式的支持程度协同一致,对人力资源的分配、对信息交换的方式、对冲突解决的程序基本认同[8]。

[1]徐立岗,田家林,陈月梅.区域产业协同创新研究——以江苏为例[J].管理世界,2012,6.

[2]哈肯.协同学——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中的非平衡相变和自组织引论[M].北京:原子能出版社,1977.

[3]陈劲.协同创新与国家科研能力建设[J].科学学研究,2011(12).

[4]熊励,孙友霞,蒋定福等.协同创新研究综述——基于实现途径视角[J].科技管理研究,2011,(14).

[5]杨楠.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评价[J].科学管理研究,2012,(1).

[6]彭建国,郭鹏,于明洁.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创新系统协调发展研究——基于二象论视角[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3).

[7]Davies.J.S.Conjuncture or disjuncture:An Institutionalanalys is of local regeneration partnerships in the UK[J].Internati 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2004,28,(3):570-585.

[8]王明明,党志刚,钱坤等.创业创新系统模型的构建研究——以中国石化产业创新系统模型为例[J].科学学研究,2009,(2).

陈能浩,广东社会科学大学讲师,教务部主任,研究方向:教育管理、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组织行为、文化产业,广东 广州,510050

F276.44

A

1007-7723(2015)05-001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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