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地区开展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情况与建议
2015-02-12郝经伟
□ 张 标 郝经伟 赵 宏
重点地区开展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情况与建议
□ 张 标 郝经伟 赵 宏
按照国家部署,山东、河北正在积极开展全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湖北、辽宁等地也在开展前期咨询论证。针对重点地区结构调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以积极推动区域钢铁产能化解和结构调整工作,努力为其他地区探索出一条富有成效的产能化解之路。
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
近年来,我国钢铁生产能力快速扩张,产能过剩矛盾日益凸显,严重危及了产业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2013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明确把”重点推动山东、河北、辽宁、江苏、山西、江西等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优化产业布局”作为国家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之一。目前,山东、河北等省份积极开展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探索出了一条化解过剩钢铁产能之路。
一、重点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情况
2011年,国家批复了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方案,要求山东省在”十二五”期间全省钢铁产能压缩1 000万吨以上,沿海钢铁比重提高到43%以上,钢铁冶炼企业数量大幅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下降50%以上。按照要求,山东省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钢铁产业淘汰压缩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相关文件。为加快沿海基地建设,国家有关部门相继批复了日照钢铁基地和青岛钢铁环保搬迁项目。目前,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正在有序推进中,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2014年,国家批复了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河北省是我国钢铁第一大省,产能近3亿吨,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重、难度大、社会瞩目。根据批复,截止到2018年底,河北省压减粗钢产能7 370万吨;在减量置换的前提下,推进首钢京唐公司二期工程、唐山国丰钢铁搬迁等重大基地项目建设;全省钢铁冶炼企业数量减少60%,沿海临港和资源优势地区钢铁产能比重提高到70%;全面淘汰450m3及以下高炉、40t及以下转炉。近1年来,河北省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过剩产能化解工作,印发了《关于对违规建设钢铁项目的处置办法》《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已纳入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实施差别电价政策;颁布实施了严于国家标准的钢铁主工序能源消耗限额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在省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多次组织集中拆除行动,2014年压减产能达1 500万吨,向社会释放了化解钢铁产能严重过剩的强烈信号和决心。
2014年10月,湖北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原则通过了《湖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规划(送审稿)》,力图通过结构调整推进钢铁企业装备升级、组织结构高效、产品结构合理、产业布局优化,形成各具比较优势的企业梯队,提升全省钢铁产业整体竞争力。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开展湖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咨询论证工作。此外,辽宁、江苏等重点地区也在积极研究开展相关工作。
二、重点地区钢铁产业调整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推进重点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化解全国钢铁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提升地区钢铁产业整体质量,推进产业有序转移,优化品种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幅改善当地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但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涉及财政、税收、人员安置、企业重组等多个方面,利益关系复杂,任务繁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1. 地方经济稳定面临较大压力
压减钢铁产能会造成大量的资产损耗,按吨钢平均投资成本3 000元、折旧已提取2/3计算,山东、湖北省压减1 000万吨将给相关企业造成直接资产损失100亿元;河北省压减7 370万吨,造成资产损失730亿元。吨钢税金按150元计算,山东、湖北、河北每年税收分别减收15亿元、15亿元和110亿元,给地方政府造成巨大的财政压力。此外,钢铁企业负债率普遍高于70%,压减产能企业债务风险加剧,银行呆坏帐增加,金融风险也显著增加。
2. 通过提高淘汰标准压减产能难度大
山东、河北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钢铁产能比例并不高,为完成压减产能目标,河北省提高淘汰标准,计划淘汰450m3及以下炼铁高炉、40t及以下炼钢转炉,并实施差别化电价。由于拆除落后设备缺乏相应的依据,且易引起债务纠纷,企业关闭破产会引起诸多企业难以化解的社会性问题。以往经验也证明,单纯提高淘汰标准难以全面解决产能过剩问题。
3. 钢铁产业重大布局项目上马资金匮乏
优化产业布局是地区钢铁产业布局的重要任务之一,但在当前钢铁产业整体形势不景气的情况下,新建重大钢铁基地动辄上百亿元的投资让钢铁企业难以承受。山东日照钢铁基地、河北京唐二期等项目由于资金短缺,短期内无法大规模施工建设,且即使花费巨资建成投产,也有可能出现”劣币驱除良币”的风险,企业建设重大布局项目的积极性受到一定抑制。
4. 富余职工安置政策不完善
按照行业平均生产率水平,山东、河北、湖北压减产能将直接涉及超过20万名职工的就业安置问题,并涉及大量的间接就业人员。职工下岗和转移安置问题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目前,地方和企业普遍缺少接续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企业转产、职工安置等后续保障措施费用往往很高,退出企业资金实力不足,下岗职工没有妥善安置的渠道,再就业难度大。
三、对下一步工作的思考及建议
1. 加快地区产业布局重大项目建设
地区应按期完成钢铁产能压减任务,并在减量置换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重大布局调整项目建设。国家应鼓励山东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首钢集团等地方大型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中期票据、增资扩股、股权和创业投资等方式进行融资。基地项目可以考虑分期建设,以延缓短期的资金压力,切实推进日照钢铁基地、京唐二期、国丰钢铁沿海基地等项目建设。
2. 加大国家和地方的金融与财政支持力度
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成败与否离不开金融、财政的大力支持。经济补偿与奖励是压减钢铁产能的重要手段之一,山东、河北分别设置了淘汰落后奖补资金,中央财政也先后拨付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企业关闭补助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但这些资金在结构调整中与资产的损失相比明显不足,国家和地方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和加快落后产能退出。金融方面要继续实施有保有控的原则,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钢铁企业实施结构调整、转型转产和”走出去”投资建厂给予融资支持。
3. 强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约束作用
从我国法律体系看,严格节能、环保要求是压减钢铁过剩产能最有力的行政手段。各地区应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因地制宜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法规、标准(如河北省制定实施了严于国家标准的《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突出节能指标和环保标准的硬约束作用,完善污染物在线监测、差别化电价水价等手段,建立以节能指标和环保标准为主导的过剩产能退出机制。
4. 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省、市、县各级政府充分利用企业吸纳就业和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等政策,提供职业培训,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培训、指导和服务,为下岗人员提供再就业便利渠道。稳妥解决职工劳动关系变更、社会保障关系接续、拖欠职工工资支付等问题,发挥失业基金的避险功能,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渠道。
5. 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和引导
加大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已上升到国家战略,仅靠各地自身无法完成任务。除做好前期咨询论证工作外,国家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对重点地区结构调整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委托相关咨询机构进行中期评估和后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政策予以引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各地有序开展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6. 切实做好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应急预案
实施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对钢铁重点大省来说,可能要伤筋动骨。各级政府要做好”托底”工作,提早谋划,做好预警工作。加强失业动态检测,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完善信贷政策,加强融资限额和客户名单制管理,对企业债权债务开展摸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四、结束语
总体来看,山东、河北两省的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初步进展,湖北、辽宁等省也在有序推进过程中,已逐步探索出一条富有成效的产能化解之路,对全国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严峻的形势下,钢铁产业结构调整仍面临着诸多艰巨、复杂的任务,仍需国家相关部门、地方、企业相互配合,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1]综合施策化解产能过剩矛盾[N].世界金属导报,2014-08-12.
[2]刘航.综合施策 坚决化解产能过剩[N].中国冶金报,2014-08-07.
[3]蔡朝阳.研究质量兴省军民融合发展等工作[N].湖北日报,2014-09-23.
[4]李巍.河北钢铁退城搬迁布新局[N].河北日报,2014-12-08.
[5]《冶金财会》编辑部.精心打造减量调整转型升级的钢铁强企——山东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工作述评[J].冶金财会,2011(12).
(作者单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北京100048)
F407.3
A
1002-1779 (2015) 03-00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