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治安风险等级滚动管理的实践与反思——以杭州铁路公安处为例
2015-02-12
线路治安风险等级滚动管理的实践与反思
——以杭州铁路公安处为例
姜明
(杭州铁路公安处,浙江杭州310016)
摘要:随着高铁线路里程不断延伸,铁路线路尤其是高铁安全防控压力越来越大。拟以杭州铁路公安处线路治安风险等级滚动管理实践为例,从实施背景、取得成效环节入手,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出今后发展方向,力求找到更加符合基层实战需求的破解之道,推动线路治安工作向精细化、纵深化发展。
关键词:高铁;线路治安;风险防范;等级管理
近年来,随着高铁建设的不断发展,杭州铁路公安处管内铁路线路里程、车站数量不断增加,“一对基本矛盾”愈加凸显,铁路线路尤其是高铁安全防控压力越来越大。从2013年4月份起,杭州处实行线路治安风险等级滚动管理,以等级管理的新方式、新手段,推动线路治安工作向精细化、纵深化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线路治安风险等级滚动管理的概念
(一)主要内涵
线路治安风险等级管理,即在日常的线路治安管理工作中,通过及时对管内线路的治安状况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实施不同的勤务标准,以有效遏制线路治安案事件的发生,确保管内线路治安有序可控[1]。
(二)运作模式
根据各派出所辖区线路治安的平稳程度,按照不同线路的治安管理要求,确定线路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常态管理、三级管理、二级管理、一级管理四类等级。在节假日、重大敏感时间节点及其他重要安保工作期间,亦可以根据现实情况需要,全面或部分提升线路风险管理等级。
二、实施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一)公安机关面临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
公安机关在部署、实施警务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干扰或影响。因此,警务工作中的风险管理受到了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上海铁路公安局局长沈忠新多次强调,要用风险管理的理念指导各项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治安风险防控体系,用主动付出化解各种潜在风险,用主动辛苦换取良好结果。近两年的春运安保工作中,公安局在全局范围内实行了风险源管控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为我处进行线路风险管理创新提供了蓝本。
(二)管内管辖线路、车站数量快速增长
目前,管内线路总长已达2059公里,车站已达145个。同时,杭长高铁、金丽温扩能改造还在紧锣密鼓的建设之中,杭黄、杭景、商杭铁路的建设也已经提上议程。全处线路治安工作面临着确保高铁绝对安全、既有线治安持续平稳、新线建设安全三线作战的严峻形势,安保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三)在编民警数基本没有增加,线路护路员数量大幅下降
2009年,我处有线路护路员2400余名,经多次精简,目前仅剩557名,平均每公里只有0.27名。特别是宁杭、杭甬高铁,至今未配备护路人员,为扭转铁路公安机关线路安全防范工作警力不足、单打独斗的局面,有必要实施风险等级管理。
三、线路治安风险等级滚动管理的实践
(一)主要做法
一是抓风险评估。按照不同线路的治安管理要求,由治安部门组织专人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的依据,包括近期线路案事件的发生频率和影响大小、线路治安隐患情况、历年季节性线路治安情况或案事件以及是否有重大安保任务等。风险评估完毕后,报经分管处领导审批,确定各单位线路风险等级。二是抓方案审定。对被提升风险等级的单位,及时由其根据机制要求,制定翔实、合理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补强方案,上报治安支队审核;特别是二级以上的风险等级,上报的方案必须深入分析辖区线路治安形势,全面剖析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上报的方案,由治安支队组织专人,从可行性、必要性两个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对措施不翔实、内容不全面的整改补强方案,退回派出所,进行修改或者重新制定。三是抓过程控制。在上报翔实的整改补强方案后,相关单位结合机制要求,扎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线路巡防、隐患排查、重点人员管控、路外安全宣传等工作,并且各项措施的力度、频率随着等级的提升而渐次提升。治安部门负责监督相关派出所措施落实情况。对实行三级管理的,由治安部门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每半月通报一次检查情况;实行二级以上管理的,治安部门将组织专人进行蹲点检查指导,每周通报一次检查情况。四是抓考核评比。不同管理等级,管理期限也各不相同。其中,三级管理一般为一个月,二级和一级管理,一般为两个月。到期后,管内线路平稳的,经派出所申请,由公安处作出撤销或降级决定。在等级管理期间再次发生线路案事件的,管理期限重新计算。所有被提升风险等级的单位,均将纳入季度考核扣分;未按要求落实措施的,也纳入治安管理季度考核扣分。年内全部实现常态管理的,则将予以加分。同时,等级管理还与警务室星级创建、线路民警立功嘉奖等挂钩,有效提高了基层工作积极性。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确保了线路安全稳定。线路风险等级管理机制实行后,各单位根据机制要求,依托路外安全宣传月、隐患排查整治月、重点人员专项排查管控、“绿色通道”创建等一系列有效的平台和载体,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管内线路治安的平稳有序。2013年,实现了“一个持平、两个下降、四个杜绝”的良好成绩:一个持平,即在管辖线路增加267公里的基础上,仅发生“五类”案件2起,同比持平。两个下降,路伤发生数、涉动路伤发生数大幅下降。全年,发生路外伤亡事故24起,同比减少10起,降幅29.4%;发生涉动路外伤亡1起,减少6起,降幅高达85.7%。四个杜绝,即杜绝了高铁案事件的发生、因治安问题引发的行车事故、车辆肇事和耕牛挡道事故。二是明确了具体管理措施。线路风险等级管理机制,制定了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线路巡防、道口监管、机车添乘、隐患排查、重点人员管控、路外安全宣传等各项工作措施,并对所长、分管副所长、线路民警等每个线路治安工作参与主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职责要求进行了量化和明确。各个等级之间,仅在于启动的条件和措施的强度不同,有利于派出所、一线民警,无论在何种等级情况下,都能及时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和内容,也使职能部门有了督导检查的抓手,从而实现对基层民警的勤务控制。三是提升了警务工作效能。实行等级管理后,各单位能按照公安处确定的等级,开展相应的工作。管内治安平稳的单位,按照上级的既有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常态基础性工作。其间,稳步推进了杭长高铁、金丽温扩能改造等重大安保工作,顺利开展了杭深线栅栏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贯通线补装等工作以及路外安全宣传、重点人员管控等一系列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台州、乔司、杭南等被提升等级的5个单位,则按照机制要求,及时开展案事件侦破,补强相关工作措施。有效改变了以往“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全上全下用警模式,使各单位都能参照自己的等级,切实干好自己分内事。
(三)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我处推行线路治安风险等级管理机制以来,时间尚不足一年,且仅有台州、杭南、乔司等5个单位因发生线路治安问题而被提升风险等级。面对新生事物,部分单位对这项机制还不是十分熟悉,在感性认识上也还不充分、深刻。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往往影响到了后续工作的展开。二是措施落实还不到位。从治安部门对5个被提升等级单位的检查情况看,一些单位对规定的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部分民警工作机械、应付,缺乏主动深入分析研究。特别是个别单位,在实行三级管理期间,再次发生线路案事件,充分表明对问题整改的重视程度、措施落实力度还不够。三是台账建设还不到位。公安处十分重视线路民警日常工作过程控制,明确要求强化基础台账建设,实行每日工作写实,开展工作留有痕迹。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单位台账建设意识欠缺,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分散、凌乱;或有专用台账,但工作记录不详尽,漏项、缺项情况较多,致使上级部门无法全面掌握基层工作情况,部署工作时缺乏针对性[2]。
四、思考与对策
(一)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2013年以来,虽然我处线路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稍有松懈,治安问题就会出现反弹,甚至形成连发、高发态势,线路治安防控工作远没有达到高枕无忧的程度。随着高铁建设不断发展、整体执法环境的改变、媒体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工作标准越来越高,工作要求越来越严。因此,必须自觉地利用等级管理这一新的工作机制和抓手,为治安工作增添新的活力,确保管控到位。
(二)强化研判,严密风险控制
一是正确识别风险。要准确把握线路治安工作所面临的、潜在的风险,并加以判断、归类,鉴别风险性质,汇总形成风险列表,以此增强线路治安工作的针对性。二是重视风险评估。公安处和派出所要根据历年季节性线路治安特点或近期线路治安状况,分层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找出主要风险源,科学评价风险的可能影响,最终预判风险大小,从而确定提升的等级。三是强化风险防范。在确定风险的性质、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后,综合考虑力量部署、职责要求、站段责任等因素,并依据规范机制,提升对应的管理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提高线路治安工作的有效性。
(三)加强指导,狠抓常态监督
治安、督察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等级管理的工作督导和检查,对基层派出所尤其是提升线路风险等级的单位,要确定专人深入一线加强工作指导,查找措施是否充分、得力,检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及时帮助基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强风险监控,密切关注风险的发展和变化情况,随时掌握因新情况、新问题带来的新的风险,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应对措施和工作重点,确保线路治安有序可控[3]。
(四)统筹推进,完善勤务运作
线路治安风险等级滚动管理机制一年来的实践显示出了明显成效,但还有待于在今后的线路治安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从线路巡防、重点人员管控、隐患督改、督导检查等方面进行全面细化规范。同时,我们要加强全局观念,将其与反恐防暴、安检查危、站车管理、内部防范等工作一并纳入铁路公安等级勤务管理的范畴,实现有序、无缝衔接,发挥出最大的实战效能。
(五)开拓创新,丰富管理手段
线路治安风险等级管理机制,虽然详细规定了等级应对的具体措施,但在基层单位具体操作实施上,还需要进一步加以细化,进一步改革创新。如在重点人员管控、线路隐患管理、路内联防路外联控等方面,均需要我们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在新的形势背景下,不断攻克难关,不断改进完善,不断开拓创新,从而为线路风险等级管理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实现形式和内容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郭金虹,徐兴奎.风险决策研究的新进展[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3).
[2]唐晓军.铁路治安风险隐患管理初探[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1).
[3]许胜旗.浅谈线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报,2013,(3).
责任编辑:仪宏斌
作者简介:姜明,男,浙江金华人,杭州铁路公安处副处长。
收稿日期:2014-12-20
文章编号:1009-3192(2015)02-0005-03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