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几个热点问题探析
2015-02-09李瑜郑景辉
李瑜,郑景辉
(1.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延安 716000;2.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西安 710061)
■经济学研究
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几个热点问题探析
李瑜1,郑景辉2
(1.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延安 716000;2.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西安 710061)
所有制是社会生产关系产生与形成的基础和条件,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不同的所有制关系与之相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其所有制结构必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混合经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只有在市场竞争中来实现。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必须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深刻把握其本质与内涵,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社会主义制度;经济体制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质是深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不同的社会或者同一社会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作为资产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的所有制实现形式或者选择过程,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我国选择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道路是世界历史深入发展的结果。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统治者相互勾结,把中国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寻找救国之路,先后爆发了太平天国、戊戌变法、辛亥革命运动,但最终都失败了。这充分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走不通,中国的农民阶级及民族资产阶级没有能力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准确地把握世界历史发展趋势,对社会经济制度基础的所有制结构问题进行深刻思考,经过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艰苦探索,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新中国。毛泽东指出:“在中国的条件下,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和合作社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1],允许国营经济、个体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等所有制经济共存,“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形态,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2],初步建立了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型经济制度。建国初期,为了进一步壮大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础地位,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进行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到1956年,在国民经济中,国营经济占32.2%,合作社经济占54.4%,公私合营经济占7.3%,资本主义经济下降到0.1%,个体经济则下降到7.1%,公有制(全民、集体所有制)经济占比92.9%,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由于急于扩大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比重,按照前苏联计划经济发展模式,建立“一大二公”的单一公有制,集中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初步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是,决策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排斥市场作用,靠行政权力配置资源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问题的关键在于所有制结构调整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水平,提出的一些政策主张和目标已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
十一届三中全会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原理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完成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实现历史性伟大转折。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不断探索,突破传统单一公有制形式,不断调整不适应产力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关系,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由“一项战略决策”,“必要补充”,“基本方针”,“基本经济制度”到“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由社会主义的“补充”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认识,由“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到“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再到“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所有制实现形式,明确提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对收入分配方式的认识,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到“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改革的方向越来越明确,思路越来越清晰,制度越来越完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从1956年开始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遵循问题导向式兼容市场化改革路径,逐步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结构是历史的正确选择,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在实现社会财富最大化的同时,自然带来贫富差距扩大化,这正是政府调节和社会救助、维持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使命,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使命。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是调整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
推动社会经济制度变革的最根本的动力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一定社会经济形态的所有制结构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所有制性质形成了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也决定着这个社会的生产目的。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以及由此决定的生产关系适应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也决定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以所有制、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方式体现的基本生产关系,将一系列具体的实现形式表现为具体的经济体制和经济制度,与实际经济运行紧密联系。
“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3]。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积极探索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突破公有制理论单一的财产国家全部拥有的所有制形式的认识,通过设立“经济特区”试点,引入市场机制,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扩大出口贸易,打破长期闭关自守的格局,构建新型生产关系。经济特区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在发展自己的同时,带动落后地区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没有脱离社会主义方向,而且更好地适应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更加稳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为了进一步促进市场化改革,国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推进生产关系的调整与完善。宏观体制层面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由“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新体制;在微观层面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由“放权让利,扩大经营自主权”、“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和结构调整”、“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到“管资本为主,界定国有资产职能和探索国有资产资本化”的新机制,实现由单一公有制向混合所有制转变,稳固并提升社会主义发展水平,原因在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种开放型所有制经济,能够产生新的生产关系形式,不仅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而且起到保护生产力、推动生产力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设立自贸区的初衷就是用开放倒逼改革”,国家通过建立“经济特区”、“加入WTO”、“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战略等“制度高地”(不是“政策洼地”),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释放更多的市场活力,目标就是不断调整新型生产关系,探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是引入市场选择机制
所有制原意为对物的完全控制权,即人对物或人对人的狭义、相对、暂时和局部的支配关系,之后由于人的自利性使得在这种关系中增加了排他性(独占性)关系,以至排他性成了所有制的应有内容。由于资源的稀缺性,无论是量上还是质上的排他性都引起和加剧社会纷争,必须通过种种途径对排他性作出规范,如依靠道德、传统和法律等。马克思曾指出:“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权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4]。只有当所有制中的排他性支配关系为法律所肯定时,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便产生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市场交换及社会分工发展的需要,人们把支配对象在种类、范围和程度上进行更细致的分解,并分别作出如何对它们进行独占的法律规定,使得财产所有权之中的各项权能分解为所有权下的一个个子项权能,与所有权分离并单独进行交易。这种由所有权派生出来的“财产权利束”即为产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等。因此,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是受到时空限制的所有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所有权与产权的分离使得生产资料所有制发生变化。产权交易使生产资料所有者不断发生变化,并与生产资料实际经营者分离,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生产资料所有者高度分散,占有越来越社会化,社会化的多元占有的混合所有生产资料占有形式成为必然。所有权的出现、权利的维护从所有者个人的能力上升、扩大到社会或国家行使的“公共权力”的程度。作为一个社会或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的所有制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决定社会生产的组织方式、社会产品的分配方式以及社会成员相互间的政治、经济地位等生产关系的全部环节。市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机制,本身不具有社会制度属性,但它总是与各国特有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基本制度结合起来运行的,形成各具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共性,也兼容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特性,在有效的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机制来决定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原理,基础就是产权主体对不同市场合约的自由选择[5],市场交易的实质是独立主体之间的产权交易。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者主体是个“群体”而不是“个体”概念,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国家、企业和劳动者“所有者主体”的“共有产权”,是劳动者共同富裕的产权基础和制度基础,具体地存在于每一个公有企业或集体的实体经济之中,通过委托“所有者主体代表”(国家、集体)授权管理,选聘“经营者主体代表”进行经营,企业中的广大职工群众作为“经营者主体”进行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应该说,作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公有制的一个载体的国有企业,其所有权主体是明确的,所有权边界是清晰的。但是从财产的占有、使用、处分、支配等权利上看,产权是不够清晰的。传统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中,政府作为单一的产权主体,行使国有企业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分配权,以至于企业成为政府的附属,无法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经营运作。明晰产权是要建立真正的法人产权制度,清晰界定出资者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边界,增强国有产权代表的职责,强化产权约束,划清国家与企业在利益分配和决策上的权益,从而充分发挥产权的各项功能,促进企业行为的合理化。因此,混合的关键不是看混合所有制这个形式,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引入市场选择机制,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企业市场化发展需要而不是政府“拉郎配”引入多元产权主体,采取适合的财产组织形式,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资合作等,增强市场活力。股份制作为一种市场化资产组织形式,提供了联结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机会,建立市场化独立法人产权主体,实现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的法律地位平等、终极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的分离,打破行政化选人用人机制,推进经理人市场建设,培育一批真正企业家群体,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应该分类实施,明确界定不同国企的功能与使命
统计分析表明,目前国资委下辖112家央企,旗下共有277家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超过10万亿元; A股所有上市公司中,实际控制人为地方国资委、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以及集体企业的上市公司总计高达656家,占到了A股所有上市公司的四分之一以上,显示国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优势地位,保持国民经济关键领域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但是,当前对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还处于整体认识阶段,没有细化到基于国有经济功能定位而对每个国有企业使命进行界定、进而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重组的具体操作阶段,市场活力不足,难以实现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的目标。一方面,国有企业要通过追求盈利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自己的不断发展壮大,从而实现国有经济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要弥补市场缺陷,服务公共目标,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使其陷入兼顾“盈利性”和“公共性”使命的两难境地。由于使命存在矛盾,必然引起国有企业行为出现偏差,一方面在传统制造业中过量的国有资本不断制造新的过剩产能,形成对非公资本的挤出;另一方面,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改善民生、国家长远发展的重要领域中,国有资本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问题的关键是要具体界定每家国企的使命和功能,区分其“盈利性使命”和“公共性使命”[6]。而在现实中,本应具有很强公共性的行业市场化或民营化,导致医疗、城市交通、教育等问题凸显;而在一些很强或较强竞争性的领域或环节,国有企业仍然在垄断经营,如电信、金融、航空、路桥建设等方面,国有资本在营利性领域的存在,对我国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动力(竞争的充分性与公平性)势必产生负面影响。但这绝不是说“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应该动摇,而是如何兼顾公平与效率问题,根本原因还是在体制上没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导致权责利不统一,无法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性。从所有制关系视角分析,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混合经济,不同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但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不是所有的行业都适合引入民营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它只能解决主体和功能问题。因此,不能搞一“混”而上,必须深入分析行业特点,以此来明确什么类型的行业适合发展混合所有制,采取适合的社会生产组织形式、社会产品分配方式等。
现代社会中公共风险呈现扩张之势,基本公共服务和某些社会产品的短缺,已上升为主要矛盾,仅仅依靠公共权力是不够的,公共资产的存在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经济系统各主体的定位与职能分工来看,国有经济具有公共性,其职能必然也是公共的,国有资产存在的使命就是回归国有经济的公共属性、战略属性,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将更多的国有资本注入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扶贫、教育等公益基金和金融性投资机构,以使国有资本回归到全民分享的本性,防范和化解公共风险,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作为国有经济微观主体的国有企业必须进行分类改革与监管。目前,各省市都在积极探索国企分类改革方案,有的省份分为公共服务类、特殊功能类和竞争类三类,有的省份分为功能类和竞争类两类,标准不一。厘清政府和市场的界限、简政放权,明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与使命,制定具体的指导意见,统一分类标准和监管措施,进行战略重组和优化,既能实现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又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1]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60-1061.
[2]中共党史导读编写组.中共党史导读:上册[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997.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02-103.
[5]周其仁.公有制企业的性质[J].经济研究,2000(11):3-12.
[6]黄群慧.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分类推进[N].光明日报,2014-11-17.
[责任编辑 刘国荣]
Study on Several Problem s about the M ixed Ownership Reform
LIYu1,ZHENG Jing-hui2
(1.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Yan'an University,Yanan 716000,Shaanxi;
2 Shaanxi Provincial Power(Group)Co.Ltd.,Xi'an 710061,Shaanxi)
Ownership is the foundation and conditions of production and formation social relations.Mixed ownership is public ownership as themain body,an important form of basic economic system ofmultiownership economy common development.Themarket economy itself is amixed economy,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public ownership is achieved only in the market competition.In the process of deepening the reform ofmixed ownership,must grasp the essence and connotation from theory to practice two aspects,to further promote the reform of the socialistmarketeconomic system.
mixed ownership;socialism system;economic system
F121.2
:A
:1004-9975(2015)05-0043-04
2015-08-09
陕西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2014KRM53-02);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2013JK0134)
李瑜(1969—),男,陕西子洲人,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郑景辉(1963—),男,陕西礼泉人,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经营部主任,高级工程师。